第23章 蓬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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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零七年流行匿名为心上人送早餐,宣泄苦闷的暗恋心情。

    最好有荤有素,食饮相宜,突出你细心且爱意茂盛。

    如果有条件的话再着重一下色彩搭配,突出你审美高而能入眼的人寡。

    周五早,袁木先裘榆一步锁好车,便先一步进教室。

    远远瞧见后座的桌上盘着一堆可疑的塑料袋,近了看清楚,一袋黄油条配碗白豆浆,一碗白米粥配几个水煎包,旁边还有一盒粉色酸酸乳,配一条蛋糕。

    哪位啊,当裘榆是猪吗。

    杨岚清抬头迎袁木,他敛回目光转正身子卸书包。

    “你今天来这么晚啊。”

    她和他招呼。

    不知名的那位好像还为裘榆整理了桌面。

    书一本本摞起来与桌沿齐边,笔一支支从长至短在书脊旁排开。

    指望猪能发觉吗?

    袁木把作业掏出来全摆桌上:“还好吧,不是最后一个。”

    他的排名限组内,组里面还有三人空了位。

    “我昨天的作业留了一道题,还想着今天早上来找你看看。”

    杨岚清的笔身歪向他。

    不知道裘榆在哪碰着了黄遇和王成星,三人成一排路过窗边抵达门口。

    袁木垂眼,按了两下自动铅笔:“来得及吧,哪一科?”

    裘榆一现身,教室的气氛变微妙。

    但因为大家和他没处得太熟,也就没有明目张胆起哄,只有低细的议论和笑声浅浅漫开。

    于绣溪安安静静抓着册子默背“两岸猿声啼不住”,撞到了黄遇和王成星两道连绵的怪叫。

    那两个人守在桌前扭着腰朝裘榆挤眉弄眼,比自己遭表白还亢奋。

    “哎呦呦呦,不错不错哈!一个星期捕获了不晓得是哪个的芳心。”

    黄遇竖着食指在空中乱戳,教室里的笑随他涨高。

    王成星伸脚,扒拉开他座位上的椅子给裘榆让道,关切地问:“吃得完吗?”

    裘榆原本茫茫然,摸不着头脑,被他俩这出闹明白了。

    裘榆感觉全班都在看他,抬了抬眼,就袁木一个人心无旁骛忙着给杨岚清讲题。

    他攥铅笔在几何体上画辅助线,求精细,都差点要和他的同桌肩膀挨肩膀。

    指头勾满袋子,全移去王成星桌上。

    “不至于不至于。”

    王成星也就蹭个热闹,全揽他身上岂不成了麻烦,“你啥都不要?”

    “你们慢慢分。”

    裘榆坐下,把笔的顺序乱,重新按颜色排列。

    黄遇椅子反坐,抱着椅背问:“谁啊,这么多,缺心眼儿吧,是不是组团来的噢?”他挑了那盒酸酸乳,越过袁木递向杨岚清,“喏,杨的。

    袁想吃啥,来个水煎包?”

    袁木接过酸酸乳,送到杨岚清手里,:“我不用,谢谢。”

    黄遇:“你吃过啦?”

    袁木:“太早,不想吃。”

    黄遇以为他是不好意思,自己掂了一个,其余一袋都给袁木:“那你晚点儿再吃。

    分吧!不然榆哥这点东西一个组都干不完!”

    黄遇把油条泡豆浆里,开筷前对众人清嗓:“不知道是哪个神秘人还是神秘组织,总之第三组先谢谢您!”

    王成星接道:“托您的福——多一句,第三组的口味是喜荤好辣!”

    袁木拎那袋水煎包到杨岚清面前,她摇了摇头。

    他站起来,向后斜着身子放去于绣溪手边,于绣溪拒绝不了只好谢谢。

    袁木一面坐正,一面笑着:“谢我干啥,谢榆哥。”

    第二节 课完了之后有个大课间,黄遇和王成星早早抱着篮球,铃一响就飞奔去球场抢篮筐。

    周围没剩什么人,裘榆戳了戳袁木的后背。

    因为黄遇每个课间都坐不住,常常害袁木频繁起坐让位,他索性滚去边上,让袁木坐到了中间。

    袁木成为裘榆的前桌。

    袁木正趴着补觉,睁了睁眼睛:“干嘛。”

    “给你早餐。”

    袁木闭眼:“不要。”

    裘榆从书包里拿出一个水煮鸡蛋和一袋牛奶,起身走到黄遇位置上,膝盖顶了顶袁木的大腿。

    “不吃早餐对身体不好。”

    听见塑料袋的声音就糟心,袁木把腿往回挪,趴臂弯里看他:“吃啊,和午饭一块儿吃。”

    裘榆不过他,把鸡蛋和牛奶放他桌上。

    鸡蛋不稳,圆碌碌地要滚走,裘榆重新拿起,轻轻一磕,底部扁平,它定定地竖在袁木眼前。

    裘榆趁袁木发愣,掐了掐他的下巴,指腹去揉他的嘴唇。

    “我妈叫我带给你的。”

    等裘榆回了自己座位,袁木才直起身来,回头,手肘把那摞书怼散:“话就好好话,动手动脚。”

    谁让你能会道得很呢。

    但裘榆没真接这话,抬手臂按住了往怀里滑的练习册,看见揉出来的那团殷红还在袁木嘴上没褪去,他笑了笑,低头继续给牛奶袋插吸管。

    也许是初中第一次接触篮球的经历并不愉快,导致他对这项运动始终提不起兴趣。

    篮球是体育竞技,扑面而来的侵略性和对抗性与他既定性格中的某些成分相悖。

    也讲究团队协作,可惜他很难全心交付于人,也不习惯承受别人的寄托。

    注定只能做观众。

    幸好它的观赏性极强。

    尤其到了一群青春活力的少年占领主场的时候。

    李学道在走廊上碰到袁木,他站得笔直,视线正对篮球场。

    “一个星期专门给你们留了一节体育课,你在这儿干站着干啥呢?”

    袁木不紧不慢:“体育老师批准我们自由活动。”

    “那你倒是活动一个啊。”

    李学道威胁他,“不锻炼身体就去做题。”

    袁木是想选择做题的,但懒得和李学道蛮缠,就依他的目的下楼:“老师再见。”

    场上是一班和十四班正式约的篮球赛,裘榆今天特地穿了球鞋,开场前换了球裤。

    他左手控球,右手高举向队友手势,下午没有太阳,橙色护腕更明晃晃地吸人眼睛。

    伴随围场观众的一串爆呼,一班组织进攻。

    裘榆带球过人,势如破竹,连续闪身配合灵活运球,晃倒了对面一高个儿。

    鞋底与地面撞出激烈的摩擦声,他顿收猛冲的攻势,原地起跳投篮——

    裁判吹哨,十四班有人手犯规。

    落地之后裘榆走了两步,撑着膝盖喘气,额头淌粗汗。

    黄遇过来和他击掌,他们握拳,他的手臂爆起青筋。

    袁木就站在不远处,抓到身体里那股隐秘的电流,随着他的一举一动,细线牵扩成平面,从脊柱漫去天灵盖。

    无缘无故涌来一种冲动,十二岁的袁木要克服生理性不适,管它什么侵略或对抗或暴力的推拉与繁复的规则。

    他要从那时候开始咬牙练,夜以继日废寝忘食地为篮球技巧付出,在今天这一场成为裘榆依赖的前锋,信任的后卫,无论哪一样,总之可以拥有资格汗流浃背和他拳对拳庆祝胜利。

    但是,但是。

    如果当年裘榆在他身边就好了。

    那么以上他都轻易做得到。

    作者有话:

    跪着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