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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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完饭已是下午2点。出了餐厅,杨岚就拉着温正平,是要去买棉被,温正平不懂,大热天买啥棉被,买回去捂痱子吗?杨岚又揪了他一把,他才心不甘情不愿地走了。

    温媛看着老二走进巷子里,才算道回府,她已经跟杨岚了,明天搬乡下去,这会儿得回去收拾东西。

    “走吧。”她跨出一步,就这么自然而然地拉起梁珩的手,像大街上再平常不过的情侣一样。

    以前她是没有这个胆子的,实话,现在也没有,所以当她反应过来准备松手时,却反被握得很紧。

    梁珩一手拉着她,一手牵着梁曼音,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人都紧握在了手中。他笑着问:“去哪?”

    “回家收拾东西,我明天不是要去奶奶家吗。”

    “晚上回去收拾吧,我们现在去买东西。”

    “买什么?”

    梁珩带着她去了家首饰店。售货员一看是一家人,两人都挺年轻的,还拖着个娃娃,心想这肯定是二婚来买首饰的。

    那时还没有什么铂金之类的法,只有金和银,头婚带金,二婚带银,售货员凭着一股莫名自信,领着客人去了银饰区。

    温媛本来也觉得金饰有些俗气,而且不合适日常戴,谁没事戴条金链子出去晃悠,那不是招扒手吗,所以她想选银的就可以了。

    “伯母买三金—”梁珩在一旁冷不丁的来了一句,把“金”字咬得特别重。

    售货员忙解释:“先生,‘三金’是指金,银,铜,并不一定就是指金饰,现在的长辈们都讲究,这头婚跟二婚选得首饰是不一样的,要是戴错了就不好了。”

    听她一席话,胜过遭雷劈。梁珩难得的送了她一个寒光外泄的眼神,仿佛找回了当年的自己。售货员被盯得一哆嗦,忙低下头,从玻璃柜里拿出一对银戒,对温媛:

    “姐,这是最新的款式,现在大家都爱买有龙凤呈祥图的,吉利,要不您试试?”

    温媛摇摇头。她喜欢款式简单一点的,最好是基础款。她指了指玻璃柜里一对银戒指,什么花纹都没有,看上去就像一个半成品。

    “你过来看看,这个行吗?”温媛把梁珩拉到柜台前,炫耀般的指着银戒。

    她记得梁珩也喜欢简单的款式,上辈子他不管是穿衣,还是配饰,哪怕是家里的装修,都干净利落。

    但想不到今天的梁珩只重复了一遍:“伯母买三,金。”

    温媛顿了好一会儿,才:“……金的好俗哇。”

    “你戴就不俗。”

    别人家的新娘子结婚时戴的什么,他家的新娘子也必须一样不少,再,银饰是二婚戴的,这售货员是不是误解了什么?

    “那好吧,依你。”温媛放下银戒,售货员忙问:

    “这个不买了?”

    梁珩心道:不买,三金也不在你这买。但仔细想想,售货员也没什么坏心思,只是误会了,况且还介绍了大半天。最终他给梁曼音买一只银镯子,孩儿带银镯子据可以保平安,至于结婚要买的三金,他还是决定去别家买。

    他拉着温媛出了门,温媛一头雾水:“我们又去哪?”

    “去别的店。”

    城区虽然铺子多,但像这种金银首饰店却不多,走了好一会儿才找到另一家店。

    一进门,售货员还没出一句完整话,梁珩就来了一句:“头婚,买三金,不要银的。”

    温媛这才明白过来,感情他是因为先前那家的售货员误会了,心里不高兴了。

    以前梁珩是不会生气的,事实上,生气也看不出来,毕竟他从始至终都是一个表情。

    “你生气了?”温媛声问他。

    正常情况下,梁珩会没有,但他这次:“我看起来很像二婚的人吗?”

    温媛憋笑,没有回答。倒是售货员看着趴在柜台上一言不发的梁曼音,心道:像。

    不过这话她是不敢出口的,只从玻璃柜里拿出当下卖得最火的金对戒:“这是目前卖得最好的一款,款式大气,价格也不贵,你们可以试试看。”

    “我自己再看看吧,谢谢。”温媛不太喜欢别人给她推荐,再那款式也的确不好看,每个年代的审美不同,挑起来也更难。

    而梁珩则是因为那句“卖得最好的一款”失了兴趣。最畅销的也就是烂大街了,上辈子他给温媛买了一屋子的鞋,就因为考虑到跟梁曼音撞鞋了,所以一直没送出去,这辈子同样不可能让她跟别人撞戒指。

    “请问,你们销量最差的是哪一款。”

    别人都不爱买的,也就不容易出现同款。

    这个售货员比先前那位聪明,一下就听懂了客人的话外音,笑着:“如果实在介意跟别人带也同样的戒指,本店也是可以定做的,价格按重量以及工序复杂程度来算。”

    一听可以定做,梁珩当即叫人给他们量了尺寸,款式就选基础款,什么花纹都不要,不仅两人都喜欢,价格还没有那些花里胡俏的戒指贵。

    售货员填完资料,交给他一张取货卡,是快的话,大概半个月之后就能到货,到时候会电话通知。

    两人道了谢,才牵着梁曼音走出首饰店,他们不知在里面耗了多长时间,出来时天都已经黑了,感觉在准备婚礼这件事上,耗再多时间也是值得的。

    梁珩本来提议去吃晚饭,但温媛急着回去收拾东西,就拒绝了,最重要的是,杨岚给她定了宵禁,晚上9点之前必须到家。

    “以后再吃吧,”温媛:“来日方长。”

    他们年纪相当,总算只活到六十岁,他们也有三十五年的时间一起吃饭,一起……

    “好吧,那我明天去帮你搬家。”

    时间不早了,梁曼音有些困,靠着爸爸,嘴里哼哼唧唧的,是想要睡觉了。梁珩抱起她,算回家,但就没法送温媛回去了。

    “你们走吧,”温媛:“我又不是孩子,找得到回家的路。”

    “那你到家了给我个电话。”

    “知道了。”

    两人就此别过,温媛走的时候头都没有回,但她还是从路边店铺的玻璃门上看到梁珩正在盯着她,直到她坐上了班车。

    一时间她有些恍惚,不确定上辈子梁珩是不是也这样目送过自己,因为她以前从来不看路边的玻璃。

    但这已经不重要了,以后他们会并肩而行,直至死亡。

    温媛就这么想着,车就到站了。温正平见女儿久久不回来,就在站台等,一见人来,就:“媛媛,你去哪了?这么晚才回来,怕不是要嫁人了都懒得回来了。”

    “怎么会。”温媛下车挽住爸爸的手:“我只是和梁珩去买了三金而已。”

    温正平看她两手空空,嗤道:“你俩买啥三金,约会去了吧。”

    “也算。”温媛笑笑,跟梁珩相处一起的每一天她都是当约会在过的。

    有人拔走了地里唯一一颗大白菜,温正平心里隐隐有些酸,遂扯开了话题:“快回去吧,你妈今天下午去给你买了八床大棉被,你回去看看。”

    结婚女方陪嫁棉被这是习俗,但一般家庭都是准备四床,杨岚不一般,直接准备了八床,全堆在屋子。幸好屋大,不然都没法下脚。

    那一堆大红被看得温媛惊呆了:“妈,你买太多了吧,我能盖到六十岁了。”

    “多什么,”杨岚喝了口水:“王大婶她女儿出嫁的时候陪了十二床被子,要不是我扛不动了,我买十六床回来。算了,热死我了,我去洗洗,饭在锅里,要吃自己盛。还没结婚呢就玩儿到这么晚才回来,像什么样子,我都不稀得你。”

    是不稀得,可妈妈总爱唠叨,杨岚嘀咕了好一会儿,才起身去了公共澡堂。

    她一走,温正平又开始抱怨:“什么她扛不动了,明明都是我扛回来的!她除了付钱啥也不干,关键钱也是我的。”

    他边边揉着胳膊,八床被子扛回来,还是有点费人的。温媛给他贴了几张舒经活血的膏药,:“妈也不要买那么多被子,不然我就叫梁珩去帮忙搬了。”

    温正平看女儿一眼,仿佛看到了另一个杨岚,不禁为未来女婿捏了把汗。

    “其实买一床就够了,”温媛接着:“买那么多也盖不过来,万一放坏了怎么办?”

    习俗自然要遵守,但意思下就行了。

    “王大婶之前那么你,你妈气不过,一定要比她买得多,你妈还算去给你买几床薄被子呢。”温正平。

    不过依杨岚的性子是不肯输给任何人的,她买就一定会去买。

    “你妈还,”温正平又道:“一床被子就是一辈子,陪嫁出去的被子越多,两口才能长长久久,女儿也就越幸福,不然我才不去扛被子勒。”

    这个法虽然是无稽之谈,但温媛却深信不疑。她和梁珩上辈子就认识了,这辈子又遇见了,也算过了两辈子了。

    不定就是因为原主结婚时,杨岚送了很多被子,所以这份幸运才阴差阳错的落到了她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