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无耻
“你知道什么,齐志明是从农村来的,他的未婚妻肯定也是农村的,农民天天下地干活,皮肤每天都被日头晒着,肯定比城里人要黑。”
“从来没听齐志明过他有未婚妻,而且我前几天还看见他和徐巧一起去了电影院呢。”
程欢笑着,静静的看着齐志明。
“你真的要我还这十五块钱吗?”她问。
齐志明抿唇,脸色很不好看,他朝程欢的身边走进了两步,低声问道:“你到底想干什么?”
“我没想干什么。”
程欢后退一步,与他保持着距离。
她的脸色也冷了下来。
“刚才有同学,我是齐志明的未婚妻,齐志明为我花钱是应该的,而有的同学又,齐志明和我没有结婚,不应该为我花钱。”
她大声的道:“我是农村来的,高一没有读完就辍学了,学历不高,但是却是个讲理和守信的人,今天我就想和同学们掰扯掰扯,他齐志明,到底应不应该替我还这笔钱。”
程欢心里冷笑,齐志明既然想让她丢脸,那就不要怪她心狠了。
“各位同学,我家里虽然不富裕,可是父母供我读高中和大学的能力还是有的,而且我的学习成绩在学校里都是名列前茅的,可是就是这样的条件,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会在高一就辍学了吗?”
“程欢”
齐志明连忙喝止程欢再下去。
“阿欢,以前的事情了,就不要再拿出来了,我知道你怪我这几年在上大学冷落了你,这笔钱我来还,我们回去,好不好?”
他怎么敢让程欢将以前的事情都出来呢?
要是以前的事情都让同学们知道,他还怎么在大学里混,他的名声还要不要了?
现在已经到了保研的关键时期,不能被程欢坏了他的名声。
“齐志明你这是做什么?”乔远还是第一次听程欢这些事情,瞬间来了兴趣。
“齐志明你倒是让程欢把话下去啊,你这么急着打断是不是做了什么对不起人家的事情啊?”
他这一喊,很多人看齐志明的目光都跟着疑惑起来。
“乔远你不要胡,我和程欢是清白的,她是我的未婚妻,我为她花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你的钱,等我发了奖学金就给你。”
“奖学金?”
乔远哈哈大笑,“谁知道你这个月能不能拿到奖学金,我不管,你今天必须还我钱,不然你就让程欢把话完,我倒是可以考虑宽限你两个月。”
最重要的是,乔远发现他这张欠条倒是比这笔钱有用了,可以随时的让齐志明难看。
“乔远你是故意找事情对不对?”
齐志明到现在要是再看不出来乔远的目的,就真的是傻子了。
“对啊,我就是在找事情,你能怎么样?”
就这么承认了?
就这么不要脸的承认了,而且态度还格外的嚣张。
乔远这种无赖,齐志明是真的没有了办法。
乔远背景深厚,他根本就惹不起。
齐志明看着面前的程欢,一脸祈求,“阿欢,跟我回去好不好,是我不好,让你出来做这么辛苦的活,你心里有怨气我能理解,跟我回去,我保证以后肯定让你过上好日子。”
呵
都到这种时候了,齐志明还不忘往程欢脸上抹黑呢。
程欢要不原谅他,好像就是因为生气齐志明没钱给她花,让她出来做这么辛苦的工作。
程欢冷笑,“齐志明别把自己的那么伟大,你和那个徐巧的事情,我即使不,大家也都清楚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不是傻子,我这心里明白着呢,我们一起长大,青梅竹马的感情,我从以为你是个可以依靠的人,可是现在我算是明白了,是我程欢白长了一双眼,瞎的看不清你是个什么人。”
“当年你母亲生病,你们家没钱供你上学,你哭着求我,我为了你,不惜违背父母,抛弃自己的大好前途,辍学给你家干活,雨天去山里采蘑菇,有好几次差点死在山里,你母亲发病,是我大半夜的背着她走了十里地到了县城的医院,医药费是我卖血的钱,就连你齐志明和你弟弟齐志刚上学的钱,都是我程欢一分分挣来的。”
“你看看我的,我才是二十岁左右的年纪啊,这双为了给你挣学费粗糙的跟四十多岁的男人的一样。”
“齐志明你当年口口声声对不起我,毕业之后肯定回来风光的娶我,我相信你,你只在老家等着你。”
“可是我最后等来的是什么?”
到这里,程欢一脸自嘲,“我愚蠢,看不出你竟然是个见异思迁的人,丰富的大学生活迷花了你的眼,你竟然要和我解除婚约。”
“好,算我程欢看错了人,解除婚约就解除婚约,当年的事情算我眼瞎,没有认清楚你,在医院里你要补偿我,所以主动写下了这张借条。”
“可是我没有想到,到头来,你竟然还用这张借条来抹黑我,齐志明我们早就没有关系了,我已经不是你的未婚妻了,比起我为你做的,这张借条又算的了什么,我告诉你,就算所有人我程欢错了,我今天也把话放这儿”
“我程欢,让你还这点钱,问心无愧。”
“啪啪啪啪”
程欢的话刚落,就听到乔远神经病一样兴奋的拍着“好,”他冲程欢竖了个大拇指,“程欢是,我乔远这辈子都没有佩服过什么人,不过你这丫头做事很符合我的胃口。”
丫头?
这家伙居然叫她丫头?
程欢如果没有记错,乔远今年应该比她只大一岁?
乔远一脸兴奋的走到程欢身边,“丫头敢爱敢恨,像齐志明这样的渣男你能这么果断的将他踹了,还能自己自食其力在这里卖早点挣钱,光是这份勇气我乔远都佩服你。”
用的着你佩服吗?
程欢无语的翻了个白眼。
乔远就像是没有看到一样,依旧一脸兴奋,“大家都听到了,齐志明简直太无耻了,古人的好,贫贱之知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