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 刘路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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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陈仲陶醉在自己的颜值中的时候,田野的电话突然打了进来。

    “喂,老陈,下楼了。”电话那头田野的声音十分得意,很是开心。

    陈仲挑了挑眉,这子专门要了这段时间,不晓得搞什么鬼去了,听他那得意的语气,等会肯定少不了一波炫耀。

    陈仲已经在开始思考要不要配合表演一下了。

    偏僻的巷,田野穿着一身黑色的潮服,里拿着一个头盔。

    一脸骚气地靠在一辆黑色的大摩托车上。

    陈仲下楼看到的就是这一幕。

    “呃你这么久就去换了身衣服?”陈仲一脸疑惑。

    “还有这个啊!”田野兴奋的拍了拍身后的那俩黑色大摩托。

    “怎么样?帅吧?虎崎hr-2,最新款,000四缸水冷发动,械增压,酷不酷?就问你酷不酷?”

    “看看这线条,看看这设计,看看这座椅,啧啧。”田野越越兴奋,一副爱不释的样子。

    而不懂车的陈仲只能茫然地点了点头,表示附和。

    “好看,好看,不过这跟我们去见那个人有什么关系?”

    “哈哈,那你就不懂了吧,我要带你去见的是刘路明那子,他天天窝在家里研究,其中就有这车,我就是带过去让他眼馋,刺激刺激他。嘿嘿。”田野坏坏的笑了笑。

    “什么仇什么怨,他不是你表弟吗?而且上次听你妈妈他身体不是很好。别刺激过头了啊。”

    田野挥了挥,“不至于不至于,我妈那个人看谁都觉得虚弱,更何况是他的亲侄子。刘路明那家伙哪里有那么脆弱啊。”

    “走吧,你见到他就知道了。那子懂得可多了,青铜鼎这事,你问他比问我爸都靠谱。”田野一边话一边递过一个头盔给陈仲,示意陈仲戴上。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陈仲毫不犹豫地戴上头盔,坐上了田野的后座。

    轰!!!

    一阵强烈的轰鸣声。

    摩托车启动,出发。

    一路上引来了好多人注视的目光,实在是太拉风了。

    田野心里得意得不得了。

    要不是老头子不允许他玩这个,他早就买了。

    不过还好自己朋友广

    ,借也能借到,过过瘾也行。

    一路风驰电掣,十分拉风。

    不得不,这车确实挺快!

    仅仅半个多时,就到了本来距离很远的目的地。

    这是一栋巨大的中式宅院,门上甚至还挂着大大的牌匾,上面写着两个古色古香的大字:“刘府”

    看着眼前大气十足的门头,陈仲惊了。

    这场面感觉比上次的云鼎庄园有过之而无不及啊。

    要唯一区别,

    那就是云鼎庄园是欧式风格,而这“刘府”是完完全全的中式风格。

    田野取下头盔,上前去跟门口的人打了个招呼。

    只见立马来了个年轻人,接过田野里的头盔和钥匙,并十分友好的跟田野打招呼。

    “表少爷,您今天怎么来了。请问是来找老爷还是找少爷?”

    “找刘路明。”田野随把陈仲里的头盔接过,也扔给了那个年轻人。

    年轻人立马接住,十分有礼貌,“好的表少爷,老爷交代过,如果是您来找少爷,可以直接过去,不用请示。”

    “呵看来那子又让舅舅头疼了啊。”田野笑了笑,领着陈仲进了大门。

    大门里面,装修更为豪华。

    假山流水,亭台楼阁,简直一个迷你大观园啊。

    饶是陈仲见识过云鼎庄园的气派,还是觉得自己如刘姥姥一般。

    田野带着陈仲绕来绕去,十分熟练。“对了老陈,跟紧一点啊,这院子跟我们家那院子一样,你要是走散了,一个人可是走不出去的啊。”

    陈仲点点头,上次在田野家已经见识过了。

    当时那个的那个院子自己都走不出去,更何况现在这么大的院子呢。

    走散都还好,就怕再触碰到什么关,受个伤什么的就麻烦了。

    跟着左绕右绕,很快来到了一个独立的院里。

    这个院子不同于外面古色古香的中式装修,而是多了许多现代的简约元素。

    院中有一个大大的透明玻璃房子。里面放置着许多电子设备。

    仅仅电脑看过去就是好几台。

    一个穿着黑色宽松毛衣的病弱少年,此时正坐在电脑前不断地敲打着键盘。

    咚咚咚

    田野象征性的敲了敲门,就推门走了进去。

    屋内的少年抬起头看了田野和陈

    仲一眼,随后又转过头继续对着电脑操作。

    只是淡淡的了一句话,就算打了个招呼

    “来了啊。“

    “昂,可不是,你妈天天跟我妈哭诉,我能不来?听你都快与世隔绝了啊,自闭少年。”

    田野熟练的走到一边拉了两个凳子,让陈仲坐下。

    然后又去房间里的冰箱里拿了两瓶饮料,一瓶递给陈仲,一瓶自己拧开喝了起来。

    “恩你这的饮料是真的不错,什么新口味都有。”田野一边品尝一边发出感叹。

    陈仲也尝了口,确实甘甜。

    屋内的空调温度调的刚刚好,再加上冰冰凉凉的饮料,十分舒适。

    黑衣少年看了田野一眼,拿起放在桌上的耳,径直听起音乐来,似乎并不想被打扰。

    阳光透过玻璃照射进来,洒在黑衣少年的身上,衬得他那本就雪白的皮肤更加苍白,颇有一种病态少年的美感。

    “喂,刘路明,你怎么不理人呢。”田野拧紧瓶盖,径直走过去拔下刘路明的耳,不满地道。

    “我又没叫你来。”刘路明淡淡的回应,脸上的表情没有一丝变化,似乎什么都提不起兴趣。

    只是指仍旧在键盘上敲击。

    陈仲走过来仔细看了看,原来是在写。

    “你这是写的吗?好像还挺有趣的。”陈仲出声问道。

    刘路明转过头看了陈仲一眼,“恩,感兴趣?”

    “还行,偶尔看看。”

    “哦?”刘路明眼光一闪,来了兴趣,“你都看什么?悬疑吗?”

    “呃”陈仲尴尬的摸了摸鼻子,他刚才也就是随口一,为了吸引注意,哪知道见效这么快啊。

    于是只能硬着头皮继续道:“呃,对,悬疑,我就喜欢悬疑。”

    “嘶有品位,你都看哪些大佬的书?”

    “呃大佬?我可能看的书比较冷门吧,喜欢选些众题材来看的,可能你都没听过。”

    “不会吧?还有我没听过的?”刘路明一下子来了兴趣,没想到今天还能遇到个悬疑读者啊。

    要知道这年头一个活生生的读者有多难求啊,自己今天竟然见到活的了诶。

    “你来,我听听,看看有没有这么一个作者。”

    “呃白日幽,你听过吗?”陈仲随口胡诌了一个名字,虽然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想到这个名字。

    大概是冥冥中自有注定吧。

    “白日幽?这什么犄角旮旯的作者,没听过诶。”刘路明抠破了头皮也没想起来。

    看着刘路明一副认真的样子,陈仲赶紧转移了话题。

    “那你的笔名是什么?我去看看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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