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01章 坑闺女的陆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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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元最北有安州,安州城外山脉连绵,山高林深,野物众多,自然也是猎户聚集,几乎大元每年所用毛皮,大半出自这里。

    安州府城不大,每年也只在秋日热闹那么三个月,如今还有一月多就要过年,商队尽皆南归,免不得城里城外都冷清下来。

    距离府城之北三十里有个村寨叫老熊岭,据很久之前最得黑熊的喜爱,常有出没,后来有英雄好汉出手,几年间灭了十几头黑熊,岭上得了安宁,也招了很多猎户定居落脚。

    岁月静好,如同河一般慢悠悠流过,村寨渐渐壮大,凑足了十八户人家。

    人多了,自然矛盾也多,但老话的好,仗义每多屠狗辈,最是负心读书人。

    猎户们都没读过什么书,结伴猎时候也互相照料。所以,即便姓氏不同,祖籍也是天南海北,但平日相处倒是如同一家人一般。

    老熊岭的十八座院子,大半都是木屋,取材容易又便宜,远远望去倒是淳朴粗犷。

    但是岭上最高的一座院子却是砖瓦结构,前后两进,院墙砌的坚实,灰瓦也看着干净,很是有些鹤立鸡群的傲然。

    陆米苦着脸折断手里的枯枝塞进灶堂,末了第一百次探头望向院子门口。

    今日,陆家老大第二次拉了家里的粮食进城去粮油铺子换钱。日头不等出山就走了,这会儿太阳已经过午还没回来,实在让她担心。

    正房屋子里,年过中旬的陆老爹正一手旧书一手支着下巴,望着天空发呆,许是又想起了过世没多久的发妻白氏,也就是陆米的亲娘。

    陆米原本想喊老爹给炭盆里加点儿炭,眼见他这样也就把话咽了回去,低头把树枝当了莫名的敌人奋力折断再折断。

    “我不郁闷,我要知足,知足!”

    起来,她来到陆家也有两月了,不,准确,应该是“借住”在陆家两个月了。

    前世里,她是个被扔在孤儿院门前的弃婴,好不容易长大成人读完大学,刚刚工作得了第一个月的工资。正兴冲冲赶回孤儿院,买了老院长的药,弟弟妹妹们的文具,鞋袜,没想到一场车祸,睁开眼睛就到了这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成了陆家最的女儿。

    好吧,她自没有亲人,如今多了记忆,多了一个爹三个哥,有人疼爱也不算坏事。

    但是,这爹和三个哥哥真是拥有随时随地让她火冒三丈的本事!

    陆家老太爷,就是那位让黑熊闻风丧胆的英雄,几乎是踩着黑熊的血泪建起了这座大院,山下也开了三十亩肥田,只要陆老爹不是傻子,就能保证一辈子吃穿不愁。

    可是,偏偏如今陆家就是硬是过得差点儿喝西北风了。

    陆米初初醒来时候,甚至都没来得及多梳理几日原主的记忆,就开始接手了陆家大院的日常。

    原因无它,她既然幸运获得了再活一次的机会,总不能没几日就饿死啊。

    雇人抢回了田里的可怜巴巴的一堆苞谷棒子,两垛高粱,十几袋子麦,冬日就已经来临了。

    陆老爹自告奋勇去交税粮,顺便卖点儿钱回来居家度日,没想到最后只带回一本古籍。

    陆米气得半月没跟不靠谱的爹话,今日又分了全家三分之一的口粮,让大哥进城了。

    事关家里整个冬日的油盐酱醋,棉袄棉鞋,她怎么可能不惦记?

    许是老天爷到底愧疚把陆米扔到了陆家,大发慈悲早早让陆家门外想起了马蹄声。

    陆米立刻扔了“热情”的灶火,奔去了院门口。

    “大哥,你回来了!怎么样,卖了几两银子?”

    陆老大天生一副红脸膛,浓眉大眼,身形魁梧,典型的庄稼院憨厚后生,是那种农家妇人一见就要拉回家做女婿的好形象。

    可是,这会儿眼见妹妹一脸期盼的看着他,他却缩了头,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的模样。

    “那个,米啊,我那个…”

    陆米极力维持着脸上的笑,咬牙问道,“大哥,你别一整车粮食,连一文铜钱都没卖回来?”

    “没有!没有!有八百文呢!”

    陆老大赶紧从怀里把带着体温的铜钱串子扯了出来,讨好的塞到妹妹手里。

    可惜,陆米脸色却更难看了。

    “一车粮食,高粱谷子对半分,按照如今的粮价,最少也有二两银子。大哥,你怎么会是八百文?”

    “呃,米啊…”陆老大眼里满满都是愧疚,大手下意识搓了搓,“那个进城的时候,看见那些流民太可怜了,我就…嗯,送了他们半车。”

    “可怜?”陆米再也忍耐不住,恼的跳脚喊起来,“陆老大,你知不知道这是家里的口粮!咱们家里冬天都要饿肚子了,你还有心情可怜人家!你是不是要把整个陆家大院也换粮食救济流民啊!娘的忌日,让流民整治祭品?三哥的束脩也让流民出?一家五口的棉衣,要让流民去缝?是不是!”

    陆米是真生气了,自从做了陆家女儿,她是禅精竭虑算计过日子,可是这陆家父子四个半点儿帮不上忙,还就知道拖后腿。不得骂不得,只能气得她要跳楼!

    陆老大眼见妹扯了旧袄的袖子抹眼睛,立刻慌了神。原本家里日子还好,但是先前娘亲和妹妹都生病,花光了家里积蓄,娘亲过世之后,老爹又执意大半丧事,更是雪上加霜。

    否则也不必妹妹如此操心过日子,原本他也想帮忙,盘算着卖了粮食给妹妹扯几尺好料子做个新袄,可是那城外的流民实在太可怜,他一心软…

    “米,你别哭,哥错了,哥下次再也不敢了…”

    陆老大急的团团转,恨不得给自己两个嘴巴,只要妹子能止住眼泪。

    屋子里的陆老爹这会儿终于收回了不知道云游到哪个世界的心神,扔了书本刚跑出来,就听见院门外又传来了脚步声。

    “爹啊,大哥二哥啊,快来帮忙啊!”

    声音不等落地,门外就窜进来一个身穿蓝色棉袍,头扎方巾的年轻秀才。同样的浓眉大眼,但身形却是瘦弱,比之陆老大却多了几分书卷气,但也让人一见就知道是陆家的种。

    陆老大欢喜的拉了年轻秀才,嚷道,“三弟,你回来了,我还想着明日去路上迎一迎你呢。”

    不错,年轻秀才正是陆家在外地书院读书的老三,陆谦。

    陆谦这会儿也顾不上跟大哥叙旧,赶紧求助,“大哥,我回来路上遇到山贼了,多亏冯大哥救命。但是冯大哥受伤了,我带他们一起回来了。”

    “啊,人在哪里,快把人请进来啊。”

    陆家几口都涌到了院门外,就见门口停了一辆青布马车。马是老马,车是破车,甚至窗帘上都开了几张“大口”在欢快喝着北风。

    但车门旁却站了个红衣童,七八岁模样,白白胖胖,头顶扎着朝天辫,若是忽略他脸上的桀骜不耐,倒是个可爱的孩子。

    车里一个穿了灰袄的老仆,正扶了年轻的主子下车。

    年轻的主子约莫二十岁左右,身穿靛蓝色锦缎袍子,木簪束发,斜斜伸出的右腿上,大片干涸的血迹很是惹眼。

    许是下车碰到了伤口,他微微皱起了剑眉,黝黑的眼眸里闪过痛色,双唇紧抿,但依旧能看出他眉宇间残存的一丝痛色。

    陆家人许是没想到陆谦带回的救命恩人居然是如此人物,一时都有些愣神。

    倒是陆米仔细看了看年轻公子腿上胡乱绑着的布条字,赶紧推了陆老大一把,“大哥,你快去请毕三叔,他最擅长接骨。记得告诉他带上最好的伤药,若是他喝酒不肯来,你就以后我卤了鸡脚再也不送他下酒了。”

    罢,她又撵了陆老三,“三哥去把你住的东厢开,被褥铺上,预备让这位公子歇息。炕是早烧的,你再把堂屋火盆挪过去。我去烧水,一会儿毕三叔来了要用。”

    “好,我这就去。”

    陆老大应声就跑去了岭下,陆谦也是赶紧转身进院子。

    一番分派,利落又干净,比厉害的当家主妇也不差什么了,倒是完全让人想不到是出自一个姑娘之口。

    别那灰袄老伯,就是疼得皱眉的年轻公子都有些好奇抬头。

    可惜,陆米已经甩着两根辫子匆匆跑去了灶间,只留给众人一个细瘦灵巧的背影。

    陆老爹上前给年轻公子行礼,谢他救了自家儿子,末了帮忙把这主仆三个让进了东厢房。

    这几日备着陆老三随时休冬假回来,陆米提早烧了大炕,早起塞几块木绊子,这会儿大炕正是热的滚烫。

    依靠在宣软带着皂角气味的被褥上,身下热力传来,冯简苍白的脸色很快就缓过来几分。

    灰袄老伯也是侧身坐到了炕沿儿,至于红衣童早就不客气的上了炕。

    陆米端了热水,夹了一卷白棉布进屋的时候,陆老大正背了半醉的毕三叔赶到了。

    待得剪开染血的棉裤,翻卷的皮肉,还有隐隐露着白茬的骨头就露了出来。

    陆家几人都是吓得倒吸一口冷气,虽然村里人猎总有损伤,陆家老二也是个习武的,但是这么重的伤,还真是第一次见到。

    这么年轻的公子,看穿戴也是个富贵人家出身,到底是多坚韧的心性,居然能忍了这么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