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章
盛南听完来龙去脉后,面色阴沉得不像话,他许久没话,伸手安抚地摸了摸她的头,然后兀自一人走到阳台的露台上抽烟。
言慈没跟过去,她不想表现得太过柔弱令他担心,自己乖乖回房间抱着笔记本出来开始改画稿,俨然一副“我没事我很好”的样子。
半时过去,他仍旧在露台上,靠着栏杆单脚支着,脚边的烟头在这么短时间内已经丢了一圈。
门铃响起。
言慈把电脑搁到沙发上,起身去开门,是温明顶着满头的大汗地来了,他胸口剧烈地起伏着,目光有些惶恐地往屋里望上一番,然后放低声音颇心地凑过来问:“言姐,我听盛先生回来了?”
言慈点点头,“他在露台上。”
温明脸色一僵,然后忙不迭地越过她,直接往露台的方向冲去。
言慈关上门进屋,看见温明人已到露台,双手放在身前有些不敢看男人的脸色,就那么站着,那样子很像是犯错的学生。
男人目光薄凉,漫越过来看着她,“言慈。”
朝她招招手,“过来。”
言慈也往露台走去,盛南将烟头踩灭在脚底,伸手将她拉到自己的身旁,波澜不惊地问温明:“我去欧洲前,是怎么给你吩咐的。”
“......您让我务必照看好言姐。”
“呵,”他冷嗤一声,漫不经心地,“那你就是这么照看的?”
温明额角冷汗遍布,唇翳动着正准备解释,言慈却抢先一步道:“你别怪温明,温明已经很努力的关照我了,也是我不要他告诉你的,真不怪他。”
盛南睨她一眼,又注视着温明,“行,”他淡淡的吩咐,“那我就再给你一天时间,找不到始作俑者,你最好有能服我的辞。”
“......收到。”
温明是盛南的身边人,性情手段再了解不过,要知道,若是见过盛先生发一次活,那温明可以拿命保证,绝不会想到再见第二次。
......
隔天午后,正值下午两点多的光景,烈阳暴晒着整个莲城,道路两旁的梧桐树像是放哨的士兵,颗颗站得挺拔,树叶间投下的光影斑驳地倒映在地面上。
黑色宾利在一家花店门口停下。
花店门口排着许多人,清一色全是男人,个个忍着炙热汗流浃背地排着长龙,只为一睹借买花为由一睹老板娘的风采。
此花店的老板娘美得传出十里八坊,有着人人见就称道的美貌。
温明拉开后驾驶的门,用手护在上方,笔挺西装裤和昂贵的皮鞋出现在视线里,随后而来的是男人倾身而出的高大身影。
他没有停留,单手插包长腿迈进花店里。
花店倒是不大,装潢得风情又优雅,墙上挂着颜色多彩的抽象壁画,环绕着逼真的纸花,配上花香和轻音乐,在这炎夏里会让人觉得很舒服。
传中的美人老板娘被三五几个男人围在台里,忙着包花,收钱,也忙着陪客户人聊聊天,并未注意到店里来人。
盛南停在一排欲滴的蓝玫瑰面前。
他倒像是个来买花的客人,好看的手指抽出一朵蓝色妖姬放到鼻前轻嗅,又放回去,觉得花香气不够浓,瞥一眼墙上的火红壁画,又转身来到红玫瑰面前。
还是红的好看,
他想。
被围在人中的那女人就是在盛南俯身去闻红玫瑰时,窥见他的,目光跻过重重障碍,落到他矜贵清隽的侧颜上。
递零钱的动作立马就愣了。
她迅速发走店里其余客人,也不管门外排队的男人们怎么嚷嚷,一把就拉上了地弹门挂上了暂停营业的牌子。
男人闲适淡然,对周围一切视若无睹,挑一朵去过刺的玫瑰花拿在手中,单手插兜回身去看那女人,“老板,怎么卖?”
嗓音低冽如泉涌。
女人着烈焰红裙,裙摆层层叠叠地散开如他手中红玫瑰,妆容是复古港妆,画细细的眉和眼线,每一处都是恰到好处,果然是口口相传的美人老板。
“盛南——”
女人声音幽幽,融进周在各类的香味里。
盛南转着手里的红玫瑰,漫不经心极了,视线凉凉地扫过女人的脸,笑了,“你是觉得我找不到你,还是觉得言慈她拿你没办法,顾纯薇?”
女人垂在身侧的手缓缓收紧。
被判入狱七年的她在一年前因表现良好获减刑提前出狱,六年的牢狱生活,模样倒是没多大变化,她依旧美,走在街上仍有无数男人为她侧目回头,但是她已经与这个飞速发展的社会脱轨了,有点跟不上节奏。
后来,她得知当初那个又丑又胖的言慈居然摇身一变,成为人人口中的女神神级别的漫画家,她非常惊讶,不嫉妒是假的,能释怀也是假的。再后来,听盛先生的心上人是漫画家阿言......
到头来,她还是输了?
顾纯薇顺着耳边的头发,唇角挽着笑意,一如当年般对他微笑:“好久不见,盛南,你看上去很不错。”
HK的首席执行官,能差么?
男人低垂着眉眼,没有看她,喉间始终有凉凉笑意,他专心地剥开红玫瑰,一瓣又一瓣,全部落在黑色皮鞋边。
一瓣不剩,他抬眼的同时直接一把伸出手,钳住女人纤细的脖颈,掐得她眼珠开始暴睁,额角青色血管根根浮起来。
“顾纯薇——”他掐着她,手臂发力,直接把人重重地顶上冰凉壁画上,“你要是再敢用这么无聊的手段扰言慈生活,我就把你丢进监狱里再活六年,让你好好学学什么叫做知趣。”
“咳——”
除开艰难地挤出一声咳嗽,和呜呜咽咽的难受声,顾纯薇再发不出别的声音,这是他第一次对她这么多话,可字里行间尽是威胁肃杀。
也不是想就这么杀她,盛南略松几分力道,继续道:“如果你不想全家人都亲自下跪求我,你就收手,好好地做你的生意,我不会计较。”
完,直接撒手,女人像泄气的气球似的坠到地上,闷响一声,双手撑在火红的裙摆上,看上去很狼狈。
眼泪都被掐出来,她却抬头满脸孤执地看着居高临下的男人,“盛南,你到底喜欢她什么?”
他是她心底久久不能释怀的执念。
“重要么?”他冷笑,“就算不喜欢她,也不会喜欢你。”
很现实,也很实际的回答。
顾纯薇用手抚上自己脖颈,有几道清晰可见的红痕,她:“当年我根本就不是因为优越感想要和你在一起,当年我是因为——”
“我不关心。”
他是一如当年的冷淡,抬脚跨出去时从红裙上踩过,留下一道灰痕后拉开花店的门离开。
顾纯薇流着泪,美丽脸蛋上尽是落寞,看着裙摆上的灰痕,良久良久......
......
七月中旬,盛南带言慈见盛印,算是正式的第一次见面,那天温琳也抽空到场了,温琳与盛印没离成婚,之前因为孩子教育问题老吵架,后来盛南出国了,日子倒也凑凑活活地过下去。
那场家宴,气氛算好,一开始,言慈有些顾忌盛印显得还有些拘谨,但是温琳显得很喜欢言慈,夹菜话家常,对言慈非常友好,言慈也逐渐放松下来。
饭后喝茶时间,温琳瞥一眼脸色不算好也不算坏的盛印,“你不接受言也可以,等以后生了孙子,就准我这个奶奶一人抱,你碰都不许碰!”
几秒后,盛印反应过来,立马正色地反驳温琳的话,“流我盛家的血,就是盛家的孙子,哪儿有你一个人占的道理?!”
温琳端着茶杯,和言慈意味深长地对视一下。
看来,没有很愉快地接受她,但是也没有之前那么反感了,没有什么事情能一蹴而就,慢慢来。
离开时,盛印沉着脸色让盛南把祖上传下来的玉镯子交给言慈,言慈吓一跳,这就算是定下了?
盛南噙着笑,替她把镯子带在腕上,“你和盛家缔结契约了,你现在想跑也跑不掉了。”
言慈低头看那镯,鼻头一酸,有些想哭,还是忍住了......这一天,有多么不容易只有他和她才能清楚。
他觉察到她的情绪,在出门后就俯身去吻她的眼角,温热蔓延在脸部肌肤上,“我们结婚吧,然后生个儿子。”
——
关于那些陈年旧事,包括许漾,包括李冰,包括牧年年,包括许多许多那晚在场对言慈进行过□□的人。
或多或少,都收到了惩罚。
人为呢,还是天谴。
言慈总会在不经意间听到那些人的消息,许漾在送外卖时频频被用户投诉,持续几个月挣不到钱还倒贴,加上家庭情况目前不太好,让他很是恼火拮据,不巧又在一个下雨天出门被人撞断了手。
许漾是个典型,其余的都在遭受着不幸。
言慈端一杯现磨咖啡到书房里,放在男人手边时,不经意地问一句,“你听了么,高中同学好多出事儿的?”
他笑笑,不语,端起咖啡慢条斯理地喝着。
言慈就知道,一看他那个样子,就知道是他让人做的,她问:“看不出你这么记仇呢?”
盛南放下鼠标,含笑将她一把拉到怀里,让她面对着自己,双手在她细腰上不轻不重地掐了一把,“你这个白眼狼,我是替谁记仇?”
......好像是她。
姑娘低头在他脸上啄一下,笑眯眯地脆生道:“盛南,谢谢你呀。”
他们两个都热衷于叫彼此的名字,叫出来却又不生疏淡漠,有的是一种不浓烈却长久的温情感。
不经意间,言慈瞥到电脑屏幕上有大段文字,还是在微博上面,可真是太阳从西边出来了。
她被他圈在怀里,被他一掌掰过脸,她嚷着:“等等,让我看看呀——”
他低笑着,圈着她吻她,细腻温沉诱惑得很,最后咬了咬她的软唇,道:“我马上发,自己手机上去看。”
“为什么呀?”
“你确定要在我腿上看?”
“......”
言慈从他腿上滑下来,跑到客厅去拿手机,点开微博,看到了热搜上的:#HK盛先生官宣恋情
!!!
他几乎从不发微博,一年到头可能只转发几次官博,这是第一条原创微博,阅读量转发量皆已经破万。
文字间,都能读出寡淡。
@盛南——
“我忠于自己的内心,忠于自己的选择,认定是她就是她,不管外界以何种声音抨击声讨,都不会影响我对她的选择,因为我不活在评论里。
我比任何人一个人都了解她,所以我不会从别人口中去了解她,如果实在有意见也只有请诸位保留,毕竟真想到我头上来指手画脚,也实在是有些难度,还有,留言我不看,私信也不回,去留随意不必告知。
嚼人舌根这种事少做,就算非要做,也尽量别传到我的耳朵里,我会非常不爽,是的,可能还会迁怒许多人。
还有,不是她追我,是我一直在追她。
目前,已经见过双方家长,成功订婚,婚礼也会如期举行,不会分手以后也不会离婚,谢谢大家关心。
——HK盛南。”
言慈看到最后,又拿着手机重新跑到书房里面,到书桌前一把合上男人的电脑,愤愤地,“我什么时候和你订婚了?”
某人佯装惊讶,睨着她,“订婚还需要通知你吗?”
言慈:“......”
她倒也不气,弯着眉眼反问一句,“那请问结婚我需要到场吗?”
书房壁灯暖黄,映在男人清俊脸庞上平添几分柔和,他挽着唇角笑笑,然后拉开书桌第二格抽屉,取出一个黑丝绒的四方盒子。
言慈微怔。
只见男人起身,绕过书桌走到她面前,就那么单膝以求婚的姿势跪下,眼底蕴着微光,声线温凉,
“言慈,嫁给我。”
他开盒子,里面落着枚设计精巧惹目的钻戒。
一般步骤,都是男人替女人深情戴上,言慈倒好,直接把戒指取出来就往指上套,套好后还咦一声,“你怎么知道我的尺寸的?真的刚刚好。”
盛南单膝跪在那里,仰面看她,“你戴戒指的速度快得我都没看清,还嘴硬不想嫁给我呢?”
言慈浅白他一眼。
她取下戒指,然后放回盒中,收起一副迫不及待地样子,佯装镇定地,“你重新求一次,重来重来,刚才不算。”
“我不呢?”
“那我真不同意了。”她委屈巴巴的。
盛南被她败,摇头失笑拿出戒指,戒指在他骨节分明的指中格外好看,伴着暖黄光晕,被一寸一寸套上她的指。
定终生。
心心悦悦,长长久久。
到底有多不容易呢?
一路走来那些艰辛,可以拆散无数对情侣,到底是老天有眼,还是两人心中久存着彼此。
他是她少女时期唯一的救赎;
她是他心中久久不能释怀的懦弱。
愿从今往后,永沐爱河。
你好,岁月。
我们相爱了。
————全文完————
作者有话要:正文全文结束,写到这里,还是有些不舍的,也是第一本完整写完的文
非常感谢一路支持到现在的天使,谢谢你们支撑着我,有非常多不足和缺点我都明白,下本《掌中宠》如果你们还在我就更开心了,感恩感恩(双手合十
正式标完结,交代得差不多,没有番外,至于沈妮和江渡算是个开放式结局。
【掌中宠】文案:
【一】
所有人都——
她不过是沈知南富养的一只母狗,被宠得连尾巴都舍不得摇的牲口。
沈知南在雪夜里捡到她,他在烟雾中抬起一张英俊的脸,低垂眉眼看着跪在地上正慌乱无措抓骨灰的她。
须臾,他俯身拍去她身上的污雪骨灰,湛深黑眸凝望着她:“跟我回家?”
月色与雪色间,他是第三种绝色。
【二】
坊间传言,沈知南是个不近女色的斯文败类,却悄悄捡个野生美人回家养着,还是个天生美人骨、明媚娇艳,可惜却被惯得无法无天,简直不讲道理。
-她拿沈公子的武夷山大红袍煮茶叶蛋
-还拿沈公子珍藏的清乾蟠螭耳盖炉来焚香
-她碎的物件能照着唐宋元明清依次排序
某天,她摘掉他买的东西,甚至脱得精光把衣服扔到沈知南脚边,“东西都还你,我要离开你。”
沈知南长腿交叠,指间烟雾拢住他英俊眉眼,却拢不住从喉间滚出的含笑低嘲,“离开我怎么生活,凭你这具还算不错的身体?”
盛星晚烟视媚行朝他笑,“沈总能看上的女人,不会差到哪里去是不是?”
他捻住眸光,起身逼近,抬手拍着盛星晚娇嫩白皙的脸蛋儿,“翅膀硬想飞?那你试试。”
盛星晚淡淡拨开他覆在脸上的温热手掌,丢下一句“谢沈总成全。”
离开的时候连头都没回。
沈公子的世界仿佛从没出现过这人,照旧风生水起,处处笙歌。
看来得尽恩宠的盛姐,在凉薄寡淡的沈公子心上也不过尔尔。
【三】
再次发现二人同框,那是在新晋名导盛星晚的订婚宴上——
人人敬畏的沈公子,竟在众目睽睽被人用酒瓶砸得头破血流,半边俊脸上都是红的。
盛星晚丢掉酒柄,一席白纱明艳美丽,她抚上额角温柔地笑着:“沈总,你如果冷静下来的话,就可以离开了。”
沈知南摸了摸脸,一手的红,他却站着没动跟着她笑:“你是我一手惯出来的,别人怎么会受得了?乖,别闹了。”
盛星晚冷笑不止,看他的眼神中早已没有爱意。
有人上来规劝,沈总算了吧,她都要嫁给别人了,您不是一向不稀罕她么,要是宝贝的话应该早就娶回家了呀。
沈知南听后半晌不语,他只是伸手去握她的手,话时有些声线发着微颤:“晚晚,你嫁给我,好不好?”
#没人能以她想要的方式爱她,只有沈知南可以。
#双c
#斯文败类雅痞总裁VS冷白皮美艳女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