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恶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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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衣人如幽灵一般,马蹄被包上了布,没有狂奔的震荡,却同样迅猛。

    王富贵恨不得爹妈多生一条腿,在首级要快砍掉的一霎,他身子一矮,掉落脚下的坑中,利剑锋芒擦着头皮而过,他侥幸捡回一条命。

    也顾不得痛楚了,看清这是一道干涸的河沟,不远处有压落的枯木,弓着腰钻了过去,黑衣人的战马也掉了下来,可却无法通过枯木,让王富贵逃得一命。

    “杀了他!”冷酷的命令传出,未曾掉下河沟的黑衣人分出两人追将下去,剩下的则直冲曹昂。

    薛义眸光冷峻,投掷出双枪,当场贯穿四人,而后拍马迎击,在接近的瞬间他身子后仰,避过剑锋,同时臂探出好似灵蛇出洞缠住了敌人腕,顺势夺过利剑反砍杀。

    “别理他,留下五人缠住,其他人随我杀掉曹昂。”

    为首的黑衣人持铁枪,露在外面的眸子冷酷无比,他们的目的从来只是曹昂,至于薛义,无足轻重。

    薛义深感遭到侮辱,利剑刺死一人后终于取回他的双枪,与冲向他的五人杀作一团,他的武艺固然高强,但与抱着纠缠之心的人作战一时也难以脱身。

    黑衣人分出五人,剩下的如旋风刮过,杀掉挡路的盗门门徒,直取曹昂。

    “为我而来,又藏头掩尾,是你们无疑了。”曹昂摸向后腰的伤口,他已经猜出黑衣人的来历,不是张绣的人,而是老曹那里的人,也是一直暗中除掉自己的黑,“看来你们是不将我置于死地决不罢休!”

    他怒火盈胸,自问以前的曹昂没做错了什么,现在的自己更加没做错任何事,可有些人就是阴魂不散,一定要自己死!

    此事婶可忍,爷不能忍!

    “若我不死,血漫许都!”

    曹昂此刻没有畏惧,握紧环首刀在大树旁昂然而立,他眼中只有刀,奋力挥出,雪亮的刀光卷起马血劈入马背上人的腹中。

    肠脏流了一地,可不待喘气,曹昂的瞳孔内便有一个枪尖在迅速放大,他以刀身压落,枪尖却顺势滑到右侧肋下,一股巨力袭来,将他挑飞到半空。

    曹昂无处借力,只能眼睁睁看着枪尖飞旋着奔向自己后心。

    我不能死,决不能死,不能让害自己的人逍遥法外!

    曹昂怀着坚决意志,在千钧一发之际射出了飞刀,刀似寒星,精准迅疾,将必死之局拖成两难之境。

    要么同归于尽,要么放下大枪。

    果然男人之间大枪是没有诱惑的,黑衣人收枪避开,曹昂则狠狠砸落地面。

    他摔得七荤八素,突见枪刺又来,急忙在地上翻滚,顺势又扔出飞刀,三柄飞刀虽被打落,但枪杆也出现了豁口,刀锋之利让持枪黑衣人无比忌惮。

    这时,有黑衣人进了车驾,看清里面的面孔后,竟从车上栽落,惊呼连连:“典韦,这是典韦,他还活着。”

    持枪黑衣人震惊,示意附近的黑衣人前去确认,很快确认了典韦的身份及状况,当得知昏迷不醒时,持枪人暗自松了一口气,随即下令道:“一并杀了。”

    其他黑衣人闻言沉默,却也默默举起了利剑。

    “尔等焉敢!”曹昂疯了一样冲到近前,典韦、安宁、三叔公、平安都是他在意的人,绝不允许死在眼前,飞刀扎死已经探头进去的人,他一个人挡在车驾之前。

    “不用急,你们都得死。”

    持枪黑衣人策马刺到近前,环首刀碎裂,曹昂的本就还未恢复的左臂伤口,血淋淋的崩裂,剧痛侵袭了他的神经,再无一战之力。

    “死!”

    枪尖刺入了胸口,鲜血溅射而出。

    曹昂感受到死亡的召唤,突然,一只抓住了枪杆,掌宽厚,指粗大,就这么随意抓着便让刺穿血肉的枪尖不得寸进。

    一张大脸伸了出来,曹昂终于知道的主人是谁!

    “典韦!”

    抓住枪杆的人正是典韦,这位躺了数月的植物人竟在这一刻苏醒,还救下自己的性命,正是干柴遇烈火,狗男女见面刚刚好。

    典韦单折断枪杆,大步从车驾内走下,他先看了一眼曹昂,目光温柔,沉声道:“先休息一下,接下来交给我。”

    “典叔”曹昂不放心,很想这可不是一般的土匪山贼,而你才刚醒,别逞强

    只是话还没完,他就瞠目结舌了,只见典韦一拳打倒了战马,将持枪的黑衣人跟擒鸡崽一样抓在中,而后举过头顶,两用力一扯,生生撕成了两半,那感觉家就好像白兔遇到了大老虎,被撕碎就是唯一的宿命。

    其他黑衣人见状全都吓破了胆,人的名树的影,典韦之威在曹军中人尽皆知,之前只见到就吓得掉下车,现在见他神威无匹,哪还有搏命的心。

    典韦懒得理会弱者之心,一声虎吼,又抓住两人,提在中冲入了人群。

    他如过涧猛虎,怒啸雄狮,两具人身在他中成了最可怕的武器,砸倒了战马,砸死了骑,原本气势汹汹的黑衣人在这一刻胆寒,最后倔强一下的心思也散了,拨转马头各自逃命。

    典韦狂追不舍,竟追上了战马,再次砸杀三人,可惜他终归是刚醒来,没有余力再追赶其他人,只能任由逃掉。

    他扔掉中死透气的黑衣人,来到曹昂身前,满脸遗憾道:“未竟全功,恕罪。”

    未竟全功?

    曹昂脑海全是这四个字,您都大杀四方了还未竟全功呢,你这么话,让我这样的战五渣还怎么活。

    典韦像是猜到他的心思,咧嘴一笑:“杀这么几个人还没全灭,的确是未竟全功,至于大公子你,从来都不属于杀场。”

    什么意思?被鄙视了?

    曹昂捂脸不话了,却一动扯开了伤口,整个人都差点痛晕过去。

    “丫头,以前都是你帮他的,你快给他看看吧。”典韦探头进去,喊出安宁。

    曹昂虽然快晕过去,但还能听到他的话,这才知道原来作为植物人的他是能感知到外界的,于是他产生了痛并快乐着的感觉。

    有感知就会知道我对他的好,自己不舍得吃的人参给他当零食,这是多么大的恩情,老典,你是要懂感恩滴,不然我就给你唱感恩的心。

    安宁跟着曹昂也学会了不少东西,紧紧按住伤口,拉过车里的箱子,取出白布给重新包扎。

    典韦见帮不上,转头去打扫战场,没死的摘掉脑袋,死的扔到远远的,他突然看向坐在马背上发呆的薛义,唤道:“子,发什么呆,去挖个坑。”

    薛义终于被他的声音唤醒,怔怔看着他,方才就是他吓得缠住自己的五个黑衣人拨马就逃,这让战斗许久的自己久久无法接受,他自问武艺高强,吓跑喽啰是正常的,但黑衣人

    他落寞的承认自己做不到,于是心底的傲气让他生出挑战典韦的勇气。

    本来虚弱要晕的曹昂听到这话立刻又精神振奋,刚才典韦的神威他是见过的,薛义也不简单,他们打绝对是龙争虎斗。

    典韦瞥了一眼薛义,勾动指道:“正好筋骨还没活动开,放马过来。”

    薛义要下马,典韦阻止道:“不用下马,骑着过来吧,免得挨了揍不服。”

    薛义又觉遭到羞辱,这是第二次有这样的感觉,顿时大怒,也不顾忌了,直接骑马冲来,可还未到近前,战马竟为典韦逐虎的杀气所摄,有腿发软的迹象。

    “没用的畜生。”薛义破口大骂,但短枪还是借助冲势刺了下来。

    典韦大笑一声,一巴掌拍在马头上,短枪还未刺到人就被掀翻了,薛义落地后噔噔后退,好不容易站稳又见典韦到了近前,一巴掌劈风风抽下。

    短枪刺去,明明应该刺穿心,却惊恐的发现,短枪折了,他也倒在了地上。

    他挥拳还要挣扎一下,又是一巴掌抽下来,脸麻痹了,人抽搐了

    原本还期盼着上演龙争虎斗大戏的曹昂连鼓掌喝彩还没用上,就只能尴尬的放下,当薛义在抽搐中绝望看向自己的时候,他果断一歪头晕过去。

    在顶着古之恶来大名的典韦面前找存在感,薛义错了,曹昂也错了,只能还是太年轻太单纯,装晕应该是最好渡过尴尬的段了。

    等曹昂再次醒来,先前跑掉的家眷都回来了,得赖典韦的苏醒,那些刚要腾出的黑衣人就嗝屁了,他们自然没有遭殃,曹昂安抚了一番,随后便见可怜的薛义已经挖完了大坑,正将黑衣人的尸体埋进去,他暗暗同情,肯定是演技太差,装晕被典韦识破,可怜的孩子。

    他检查了一下左臂伤口,安宁包扎得很好,暂无大碍,见车里没人,他也下了车,看到所有人都在忙。

    典韦正给野兔剥皮,安宁正捡回他的术刀并擦拭干净放回黑箱子,三叔公捡木柴,平安引火,王富贵则收敛盗门同伴的尸体。

    做完事,他们围坐一团,在给死去兄弟默哀后,全都看向了曹昂,何去何从,该拿主意了。

    曹昂脑海闪过一张张面孔,需要安全感的安宁、薛义老母,需要养老的三叔公,需要读书的平安,以及需要重启的买卖,这一切都要建立在和平之上。

    天下哪里有这样的地方,或者哪里有适合他扎根的地方?

    所有的所有,一切的一切,都指向一个地方——许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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