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八十一章 杀了那个骑白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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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礼的流程枯燥乏味,曹昂全程以麻木状态混过。

    他不知道自己到底是怎么撑过来的,只知道他在专人的带领下完成了繁琐无趣的过程。

    唯一的乐趣恐怕就是看老曹吃瘪的样子了,因为甄宓是以公府为家出嫁,所以到场送嫁的人数不胜数,虽然于礼不合,却是给河北旧臣展示了隆重以示老曹真诚之心。

    虽然都投降了,但到底他们都曾是袁门旧臣,如今老曹在给他们吃定心丸,袁门的遗孀成了曹门的平妻,而且公府是娘家,往后大家都放下心吧,同为一家人,翻篇了。

    河北旧臣自然也要给出回应,只要在京城的全部到场,为这对新人送上祝福,当然最主要还是跟老曹表达忠诚。

    纳头便拜的戏码在今日不合适,于是大聪明的他们想到了更隐晦的方式。

    “恭喜主公,此乃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同喜同喜。”老曹很满意,做戏不错,不枉费一片心意。

    “贺喜主公,能看到二夫人嫁入曹门,是她的福气。”

    什么玩意?老曹以为听错了,这不对呀,跟我的本意有偏差呀。

    “哎呀呀魏公,教出一个好儿子呀,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听听,真乃圣人之言。”

    老曹黑脸,他是知晓内情的,狗屁圣人之言呐。

    在铺天盖地的恭维中,他彻底确认今日的婚礼跟预想的出了偏差,政治同盟成了高攀,虽目的达到了,但也把河北旧臣推到了曹昂那边,平衡要被打破了。

    他面如锅底,对一切的恭维都只是僵硬的应对。

    贾诩笑得很开怀,也不知是因为是曹昂的好日子还是因为老曹的吃瘪,不过从他时常隐晦瞥目的举动可以确定,肯定是后者。

    “文和好眼力,于文圣人落魄之际追随,将来定能成书院七贤之一。”同年好友突然冒出,还满眼羡慕。

    贾诩嘴角抽搐,现世报呀。

    当年他被忽悠成了热血少年,想不到这一回又被忽悠成了老愤青,最羞耻的是那横渠四句他是最早听过的人,怎么还会被骗,他举书掩面而走。

    好友目送,无尽感叹:“华夏书院真不愧是圣人书院,这举书遮面充满了谦逊的学问,知先后行,他们竟已循着圣人学问身体力行了”

    在乐趣中,曹昂接上了甄宓回曹家庄。

    虽然在京城有他的天策府,但有娘的地方才是家,所以他一直把曹家庄当成真正的家,娶老婆这样的大事自然还是要回家操办的。

    这样的执念让本就黑脸的老曹又想踹他,还在被贾爸爸拦住,曹昂热泪盈眶,果然不负爸爸之称,他是好人。

    “大庭广众下不适合踹他,等过了今日,喊齐人一并揍他。”

    “然也。”

    “”曹昂想收回刚才的话,亲爹后爸都不是好玩意。

    迎亲的队伍浩浩荡荡行进,曹家庄隐隐在望,曹昂回头看了一眼,老曹他们都还没跟来,应该会晚些再到,不过也好,人身安危有保障。

    “通知下去,加快行程,骑白马虽然够拉风,但始终没有赤兔舒服,而且屁股有点疼”

    听到最后一句,典满咧嘴大笑,被曹昂抽了一巴掌,然后骑马传令了,还还不待他喊出声,突然一支利箭射向他。

    典满连反应都没做出就被射落马下了,而走在前面的迎亲队伍更是遭到惨痛打击,一片片倒下,鲜血弥漫开来。

    “满弟。”

    曹昂从腰间抓出飞刀就要冲过去,突然有狂呼声传入耳中。

    “杀那个骑白马的!”

    无数的利箭指向了曹昂,还有无数黑衣人持兵刃悍勇奔袭,目标全是白马。

    “不好,骑白马的都该死。”他想到这梗,下意识就要跳马,可惜也不行,因为下了马会被人追上。

    “靠,怎么样都不行,这是要我的命。”

    他将外衫解下,以武夫的内劲灌注,疯狂旋转着,挡着箭矢狂奔。

    嗖

    嘭

    地面钉出一个大洞,马躯被定在了地上,曹昂被掀翻出去,他通体冰寒,炮弩,这是自己研究出来,刚换给军中的,想不到率先用在自己身上了。

    “特么的,都是疯子。”

    他钻入马车,抱住甄宓躲在车厢的角落,又是一声巨响,马车被铁枪射中了,出现了凹痕,这可是跟贾诩座驾同级别的特制马车,防御力惊人,但此刻有些顶不住。

    轰

    十数根铁枪射在马车上,直接令车厢翻转过来,曹昂紧紧抱着甄宓,一脚踹出,将砸落的车厢踹回地上,成为最佳的防护地。

    刚刚有了藏身之地,死士又杀到了。

    曹昂站在车厢后,直面杀到近前的死士,他瞥了一眼四周,上百死士挡住了外面的援兵,远处还有炮弩支援,近前的则是要自己命的。

    幕后人特意选了成亲的日子,因为这一天没人带兵刃,就算有带刀的队伍也在后方很远,怕煞气冲了喜气。

    无人来救自己!

    呵,老子也不是软柿子。

    他定了定神,而后将飞刀握于掌心,充当匕首,他猛地窜入死士群中,匕首划出一道道血浪,这是搏命,谁都不会留。

    因为留就是死!

    血花翻转不停,短短一炷香,曹昂已经精疲力尽,每一击都是全力的搏命就算武夫也扛不住,倒下的死士已经不知多少,他中的匕首已没入掌心,其他的飞刀也全部射出,他再无一战之力。

    他靠着车厢喘气,他则撕下布条缠住双,这时候外面的薛义等人才刚刚突破黑衣人的防线,可惜来不及了。

    为首的黑衣人走到曹昂的近前,举起了长刀,声音如腊九寒天般冷酷:“主子让我给你带句话,再见。”

    再见!这时代只有自己会这么,所以知道的人不多,动的还是那几个人无疑了。

    铛

    落下的刀锋被荡开了,几数名黑衣人挡在了曹昂的面前。

    决裂了?这什么骚操作?

    “我家主子了,贱人随你们杀,但不能害大公子性命。”

    之前为首的黑衣人淡漠问道:“让还是不让?”

    “主子的命令不可违,你们若再敢对大公子拔刀,休怪我等翻脸无情。”

    剑光一闪,反叛的黑衣人全数毙命,人头飞入长空,在寒光剑下不留活口。

    “本想以普通人的身份跟你们相处,可惜呀,不识抬举。”

    黑衣人端剑指向曹昂,道:“这回送你上路。”

    “史阿。”

    曹昂忽然道破了身份,史阿身形一滞,他扛起甄宓就跑。

    史阿大怒,剑光罩下,曹昂只觉通体冰寒,他侧身避过后心夺命剑,可后背还是被划出一道火辣辣的剑痕,而且剑光如影随形,笼罩着周身要害,随时都可能要了自己的命。

    他跃入田地,发足狂奔,这时候他也瞥见了纵马狂追的黄忠、魏延,他们终于杀透了黑衣人的防线,正拼命支援。

    他好想转身迎向援兵,可他不敢,因为史阿太致命。

    他只能跑,榨干潜力的奔跑。

    忽然,他感觉胸口一凉,步子不由停了下来,他看到了透胸而出的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