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8章 申国的大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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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家的路途,总是觉得不够快。

    眼看着家就在跟前,那种迫切的心情,更无法言喻。

    连老国师都有一点怪异的感动。

    他没有想到,这里,似乎也像是他的家一样了。

    他迫切的想回到他的木屋里。

    在那桌子面前,喝口水。

    睡在那硬木板床上,大概会睡的很踏实吧。

    走到白骨山底,周围已经是热闹的集市,人来人往。

    但是靠近山门,还是很安静肃穆。

    当年陈大人,还是个县令写的招牌,白骨村。

    三个字,经过风霜雨雪日照,很是有古朴豪迈的气质。

    莫名让人觉得亲切起来。

    现在草原上谁再白骨村本来是个盗匪窝的事情,都会被责骂,他乱讲,乱传谣言。

    怎么可能。

    哪里有那样好的土匪窝,要是有,我也愿意上去当土匪了。

    听山上,狗都有馍吃哩。

    当然,现在的蛮荒,人也有馍吃了。

    狗也不至于挨饿,就是这么一,还是让人很感叹的。

    蓝后在队伍里,坐的马车,顺着骨道上行。

    蛮荒一切都发展的迅速,大变样了。

    只是这骨道还是细长危险,马车走在悬崖边一般,摇摇晃晃。

    走近了才发现,山上一层一层的笼罩在云雾里。

    渐渐的,他们自己也走到了云雾当中。

    云雾缭绕中,山峰若隐若现。

    阿鹿记得当年,他背着妹妹,被马拖着上山。

    那时候觉得这段路真长,一辈子走不完一般。

    现在觉得这路也有些长。

    但是他有些雀跃。

    这个一直很沉稳很多心事的少年,走出了蛮荒,走出了草原,看了大半圈的天下,他的初衷依旧没有变。

    终于,走到了山顶。

    最先入眼的是那皑皑白骨堆砌的骨山。

    上头遮盖满了鲜艳的绸布,大风吹的绸布飞扬,露出里面的头骨。

    头骨像是都在微笑,欢迎归家的孩子。

    所有人都对着骨山行礼。

    所有人伸出左手,握着拳头,贴着自己心脏的位置,弓着腰,低着头,叩拜了一下。

    “神佑我们。”

    “神佑我们。”

    “神佑我们。”

    众人齐声的喊道。

    以前是没有这口号的,不知道何时大家给加上了。

    而山上真正的首领,就是神佑。

    这是众所周知的。

    当年蛮荒大战,她的身影始终都在。

    当年大当家死前指定的继承人。

    而现在也是众人认可的继承人。

    就是神佑。

    蓝后看着虔诚的众人,不仅拜了骨山,还对着女儿神佑也朝拜了下去。

    心跳的极快。

    很是高兴。

    一路不管如何,蓝后其实在心中,还是觉得对女儿有亏欠的。

    亏欠她作为一个公主的身份和生活。

    可是眼下,她发现,她的女儿,神佑,天生就是一个公主,此刻她是一个真正的公主。

    蓝后很高兴,有母亲的喜悦。

    熙国的太后瑰,对了一句话,她实际没有疯。

    这一路,她陆陆续续的想起来当年的事情。

    她从来不愿意。

    冷宫里吃冷饭的事情,不值一提。

    父兄都死去的事情,也不想再提。

    死去的人那么多,活着的人背负的更多。

    她没有给她荣光,也不想给她责任。

    她希望神佑这一生,平安喜乐,这才是最重要的,所以她毫不犹豫的拒绝了熙国太后的提议。

    可是这一刻,她又很是欣慰。

    她愿她的孩子平安一生,更愿意看到她大放异彩,走出属于她的道路。

    一直以来,蓝后都以为女儿是个乖巧懂事的女孩,很粘自己,还有点懒懒的感觉,像自己姑娘的时候一样。

    到了蛮荒,发现女儿居然也有很暴力的一面。

    很亲近猛兽,甚至把一条狼的满头蹿。

    让她很惊讶。

    可是真正惊讶的还是这一刻。

    看着女儿接受众人的朝拜,连一路上照顾女儿的少年阿鹿,也都朝拜了。

    可是她女儿很理所当然的接受这一切,如同本该如此一样。

    这一刻,蓝后都有想跪拜的冲动,觉得她不像是自己的女儿,而是真的神女。

    她站在雪山顶,站在白骨前,她衣裙飘扬,容貌端庄。

    她一身胆气,无敌于天下。

    神女下凡,就是如此了吧。

    这一刻,蓝后想到了那个熙国新登基的胖子。

    内心中甚至生出一种奇怪的想法,自己当时坚定的拒绝了熙国太后,不仅仅是不想女儿入皇宫生活,实际还是觉得没有人能配的上她的孩子吧。

    神佑回到了白骨山。

    蛮荒的人如蚂蚁一般涌向了白骨山,见了神佑之后,又如潮水一般,散落回草原。

    而此刻,一支装备整齐的军队,终于,走到了蛮荒边缘。

    他们是奉命来,“恭送”鹿寻去荆国的。

    的是恭送,实际也可能是押送。

    毕竟来叫一个人,没有必要这样装备整齐,简直是一支大军了。

    一路威风凛凛。

    反正不是让他们去荆军,只是让他们去抓一个书生,这样的事情,还是很容易的。

    当然队伍里,也有憋屈的人。

    倒霉的吴江,又被从御林军里踢出来,因为他熟悉蛮荒,让他当指导,当副将领,干这件事。

    吴江一路都很郁闷,很悲愤。

    没有想到他再出京城,居然是干这样的事情。

    哪怕让他战死沙场也好过去绑自己国家的读书人送给敌国。

    那什么狗屁的制敌国疏,他是没什么文化,听不懂读书人的弯弯绕绕。

    可是他们用膝盖想都知道,要真是厉害的人,留在自己国家,帮忙建设自己的国家不是更好吗?

    送给敌国,帮忙强大敌国,还以强制弱,狗屁的强了,这样下去,哪里能强的起来,如果厉害的人都送走了,那留下的草包能干嘛?

    反正只要的好听就行。

    数千人的军队,步兵骑兵加后勤,浩浩荡荡。

    可是这样的军队,不是来和荆军作战的,却是来绑自己人的,吴江只觉得没脸见人。

    但是这个队伍的将领,是一个来镀金的文官余大人,倒是很激动。

    一路带着大军,所过之处,吃喝拿要,这一趟,回去,他肯定富的流油了,可以至少盖三个别院。

    听蛮荒这几年发展的极好,冥河州上缴的税费都快赶上了江南了,自然是可以拿的孝敬更多了。

    反正只要不仗,把那个姓鹿的送走,就功德圆满,他还是很开心。至于另外一条送装备和人给威武将军,他已经选择性的遗忘了。

    他带着这一个军队,装备的极好,人人盔甲武器。

    精神面貌也是不错的,毕竟是京城来的军队。

    想到冥河州,这样弱鸡的地方,大概什么都不用做,只要驻扎在那,自然会有人把鹿姓少年乖乖送上来的。

    于是出入蛮荒的两条陆路,一端是申国大军,一端是荆国大军。

    少年鹿寻在白骨山上的木屋里,很认真的看书,这几日他看书看的尤其认真,像是怕时间来不及一样。

    大军来了,神佑他们自然是第一时间知道的。

    木屋里,只有阿寻还能安静看书。

    阿鹿咬着一根草,都有点烦躁。

    五很沉默。

    而神佑在门口转圈圈,转了好几圈,终于一脚踹进门问道:“寻哥,你怎么想?”

    阿寻看到神佑,放下了书,道:“用脚踹门不疼吗?以后别这样。门都要被你踹坏了,过来给你揉揉脚。”

    神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