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接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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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一晚,温与怜再次来到湖边,脱光了衣服钻到了水里面。

    水漫过头顶,在粼粼月光下,吞噬了他的身体。

    湖水柔软的拂过他的脸颊,水面下的颜色把他捧成了透着碧色的水晶;气泡在他睫毛出凝结,想遥远大海中的女儿吐出的泡沫。

    ——

    温与怜在水下睁开了眼睛,猛地站了起来,正好撞上了扑过来救他的周寻卿。

    周寻卿因为刹车不及,又没应对过来突出状况,将刚出浴的温与怜重新“塞”回了水里。

    “咳咳”

    两个人在水下抓棉花抓了一阵,才相互搀扶从浅水滩起身,扑棱着回到了湖边岸上。

    他们两个大眼瞪眼,还是周寻卿率先反应过来,抓过衣服给温与怜披上。

    “你怎么找来?”温与怜拽了拽衣服,遮住自己还在滴水的胸膛。

    周寻卿伸给他扑棱湿透的头发,:“我梦见了,在梦里,听见了你的声音。”

    “哦。”温与怜身上湿了,不好穿衣服,拽着袖子套了好久才穿上。“我回来看一眼,明天就走了。”

    “去哪?”

    “西南,地偏,还没定好地方。”

    周寻卿沉默,温与怜起身,丝毫不羞在有旁人在场穿好了衣服。

    穿好衣服,他回头对周寻卿:“咱们之间还是算了吧,可能是我想多了,我觉得你来是为了我,但就算不是也别告诉我,我喜欢自作多情。”

    “周寻卿,我直到现在都非常虔诚地爱你,但是我不希望这种爱让你夹在中间为难,我当然不希望是我后退,但往往还是大局比较重要。”

    他完准备走,却被周寻卿温热的拉住。

    他再次回头,看着他眼里、不会话的神色,笑了笑。

    “你是不是以为我要跳湖?其实没有,我没有那么脆,也没你想象中一蹶不振,抱着被逼的委屈阴惨惨度过余生。你见过谁跳湖之前脱光衣服的?我只是想洗个澡而已。”

    周寻卿还是没话,像月光下的雕塑,一动不动。

    良久,温与怜道:“没事的话我先走了,我定了凌晨的车票。”

    “带我一起走行么。”

    周寻卿终于有了声音,语气里满是恳求。

    “什么?”

    “我想跟你一起走,带着我,到哪里都带着我,别离开我。”

    来找温与怜之前,他拿下了周氏集团流放在外的百分之十的股份,彻底地堵住了周嘉和那帮老头子的嘴。

    周嘉尝试劝阻他,但没用,周寻卿这个人根本不在乎外界的胡八道,他只做自己认为的对的事情。以前,他不是没被现实扎的鲜血淋漓,哪一次不是挺了过来,他继承了他妈妈的性子,认死理,认对了,雷打不动,让他渡个百年大劫都可以。

    “你不能因为别人的话就放弃我,我好的很,没有你才会不好。”

    “我们中间空白了十年,你又有多了解我,或者你自己?也许你早就变了,而你一直以为自己没有变。”

    “我没有变,一直都特别特别喜欢你。”

    周寻卿站在树影交错落下的空白,像偷偷从月亮上跑下来的神。

    他又似一只被抛弃的兔子,乞求着主人的怀抱。

    “有什么意思呢。”温与怜声低,自己不也喜欢着他么,可有什么用呢。

    周寻卿:“我晚上睡觉身边的空位是留给你的,我一直在等你回来,你不相信我吗?”

    “别了别在折磨我了。”周寻卿再下去,温与怜想要离开的心思一点点被折磨完了。

    他狠心地转身,沿着来时的路向上走,到了水泥路,消失成一个黑点,直至不见。

    温与怜认为自己是残缺的,尤其那十年里挥之不去的囚禁噩梦,让他无论如何都治不了心理的疾病,他在找解药,没有的话,毒|药也行。

    整个人生像一根被虫子啃得稀巴烂的木头,没一块好地,自己看着都恶心,谁来当宝也都是假的。

    周寻卿是好玉,温与怜不想玷污他。

    他尽力让自己这块烂木头离人家的上好璞玉远一点,可谁知这人像个偷心贼阴魂不散地追了上来。

    ——

    温与怜在西南一个名为末水市的城住了下来,忙完了壮壮的转学续,重新找了份工作,工资不怎么高,但幸好这地方物价也不是很高。

    能养得活自己,养的活壮壮。

    末水市名字里带了个水,现实中却是个水源缺乏的地方,离市最近的水源地是边界线高山上的雪湖

    。

    雪湖是由高山上积雪化了形成的湖,风景独好,空气清凉。

    当地民族有雪湖祈福的习俗,因此湖周边全是红绳红丝带拴着的木棍,代表美好。

    温与怜接到周寻卿的电话,那边在雪湖等他,若等不到人的话,他就跳下去。

    温与怜不知道周寻卿怎么跟来的,现在也无暇顾及去想这个问题,要是去迟了,人从湖里跳下去,出了人命就不得了了。

    地方外来人死于非命,尸体多半是要扔到山顶上喂鹰吃。

    好歹谈过恋爱,总不能这么绝情。

    温与怜下午三点收到他的消息,到了雪湖已经七点了。

    后来天黑,出租车不愿意往山上跑,把他丢山脚下就走了。

    就这样温与怜一步步走上来,走了几千米的路,终于找到了周寻卿。

    这家伙里拿着绑着红丝带的木棍,朝他挥挥。

    高山之上的月光冰蓝之气更浓,空气弥散着玄秘格调的冷意,有种看一眼会觉得夜晚是幽会的好时。

    温与怜走过去,周寻卿有些高兴:“你好,我叫周周,第一次来到高山,拜了山神为父,土地为母,如今尘缘已清,来此地见尔心中欢喜,势必求以为伴,不知你可愿意。”

    温与怜听到这话,心里不免狂跳了下——这是他当年送给周寻卿情书中的话,部分句子被改,本意却不变,他竟然用来

    温与怜有些尴尬和恼怒:“人话。”

    周寻卿立刻道:“我想娶你。”

    天涯海角我都追来了,身无分文,带着穷死他乡的准备,扛着爱来接你。

    “你忘了件东西。”周寻卿,他从口袋里掏出攥在中,伸到他面前,缓缓展开。

    那上面躺着一个褪色了的、微微变形的戒指。

    温与怜母亲留给他唯一的纪念。

    “这是你给我的,它在我上待了十年,你若不要我,索性连它也不要了。”

    他着作势要将戒指扔进雪湖里。

    温与怜制止了他。

    张嘴时喉咙有些酸涩。“你为什么”

    要我怎么离开你?

    “再一次,对着我表白好吗?”周寻卿轻道出口,眼里满是期盼。

    曾经,温与怜欢乐场的表白,缠了两人的十年;如今周寻卿想继续续

    这往后余生。

    “我”温与怜哑涩出口。

    “我爱你。”周寻卿补充道。冲着他笑开了。

    雪湖的水被风吹起,粼粼像欢奏声。

    温与怜捧着他的脸,吻了上去。

    风过留痕,始终有羞。

    ——

    回忆

    “你记不记得咱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你咬了我一口。”

    “原来是你。”

    ——

    “温哥。”

    “周周。”

    作者有话要:正文完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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