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 讨厌的地主婆!
鹿山村除了杨家和叶家以外,其余村民都种植的不多,顶多两三亩,所以和外村的村民加起来一共只送来了二十万斤红薯。
另外大家又卖了一部分红薯,差不多五万斤。卖红薯的人比较少,大家尝到了甜头,都想明年多种一些红薯。
另外叶家种植得比较多,一共种了三十亩红薯,但陆早没有要他们签协议,所以他们便将产出的三分之二全部卖给了陆早,剩下的三分之一拿来吃,明年再开荒做种一些地。
叶家人多,开荒种地是很简单的事情。
另外大伯一家今年把开荒的荒地全部种了红薯,足有一百零五亩红薯,加之侍弄得还行,亩产足有四千斤,一共便产出了四十万斤红薯。
大伯和大伯娘知道陆早要拿红薯去制作淀粉和粉条,所以便拿了三十五万斤红薯给陆早,剩下的则拿来留种。
本来大伯他们陆早救了陆虎,不要钱的,但陆早怎么可能占他们的便宜,还是按照一文钱两斤的价格买了红薯,“大伯娘,谢谢你们。”
“谢啥,是我们沾了你的光。”张翠花突然想到了马三娘,“早丫头,你可知道马三娘她已经”
陆早抬了抬眼,语气冷淡:“死了吗?”
张翠花愣了一下,摇头:“没有,她已经被放出来了。”
“放出来了?”陆早下意识的皱眉,对于马三娘惯有的印象,她觉得以后的日子有得闹腾,“什么时候的事情?”
“有一个月了,是表现好的,提前放出来了。”张翠花道:“我是听马莲花的。”
“马莲花八月中秋回娘家的时候听娘家人的,据马三娘一出来便去娘家找陆金宝了,得知当初马家人拿了养陆金宝的银子,却薄待了陆金宝,大闹了一场。”
“马家人不满,想把人撵走,但马三娘撒泼打滚,让马家还银子,不还的话就在马家卖”张翠花实在不出那个词,觉得脏耳朵,“马家嫌丢不起人,所以卖了两亩地赔了五两银子,然后马三娘就带着陆金宝离开了村子。”
“现在不知道哪里去了。”张翠花其实是怕马三娘跑来村子闹,毕竟现在几个女儿都有出息了,她怎么可能放过。
陆早道:“我知道了大伯娘,我会心的。”
“那就好。”张翠花不想再这些令人不高兴的事情了,看着出落得越发出众的陆早,这个侄女是越来越有本事了,以后必定还有大出息,想到月婆家那些亲戚,还想托她亲,哼,谁都配不上自家侄女。
“早丫头,有些话我本不想,但如今你也出孝了大半年了,来年也十八了,这该考虑的事情也该考虑起来了。”
张翠花顿了顿,“上次你去边城,可看到那个军爷了?也不知他们营里可有有前途有本身的青年,让他给你相看几个。”
“我知你看不上村里这些个人,那军营里的校尉啊将军啥的总该看得上吧?”
陆早听张翠花这么,脸颊微微泛红,霍昀本忙完了便过来,但最近被事情耽搁了,不知什么时候才抽的空出来。
张翠花见陆早还在走神,有些着急,“早丫头,你可得上点心啊。”
陆早回过神,点点头,“大伯娘你放心吧,我心底有数。”
张翠花见陆早又是这句话,“你哎”
“以前你一棍子一个屁都打不出的人,现在倒是知道敷衍我了。”张翠花顿了顿,“三丫也是。”
陆早有些日没看到陆三丫了:“三丫怎么了?”
“她日日打扮成个男子模样往外跑,晒得黑漆漆的,一点儿姑娘样儿都没有。”张翠花叹了口气,“最近又把香给拐了去卖皮蛋,也不知道跑去哪里了,整日见不到影。”
陆早诧异,“香也一起去了?”
“是啊,你两个丫头咋胆子这么大。”张翠花很担心,“两个姑娘家若是遇到个事儿可咋办啊?”
陆早道:“等她回来我她。”
张翠花道:“是得好好,她胆子也特大了,还买了个骡车,仗着有车,天天到处跑。”
等晚些时候,陆早将陆三丫叫了过来,“听大伯娘你带着香出去卖皮蛋了?”
陆三丫近来经常在外跑,晒得黝黑,又穿着少年衣裳,看着就像个假子似的,“大伯娘和你告状了?”
陆早皱了皱眉,“她是大伯娘。”
陆三丫吐了吐舌头,“不是我要带着香去,是香非要跟我去。”
陆早不信她的话:“她为什么非要和你一起去?在外面风吹日晒的,待在家里不更舒服?”
“是真的。”陆三丫道:“大伯娘在给香相看人家,但香不喜欢,她想像你一样有本事,把生意做得很远很大,她觉得这样就没有人管她了。”
陆早被噎了一下,没有人管听着很自由,可夜深人静之时才觉得凄凉,“胡什么,没人管就是孤儿了。”
“我知道呀,就像我们这样,没人管。”陆三丫耸了耸肩,“我和她了,可她不听。”
陆早又道:“你们两个女孩子在外面行走,总归是不安全。”
陆三丫:“我知道,所以我叫上顾峰和我们一道去推销皮蛋。”
陆早啧了一声:哦,还有同伙。
陆三丫道:“再过不久我们就能将附近的十几个县城拿下,到时候我们就可以在家坐着数钱了。”
陆早听着陆三丫的豪言壮志,失笑,“那你现在拿下几个县城了?”
“三个。”陆三丫比了个三,“现在我们每月固定送货过去,现在只要你这里的皮蛋一直不缺,我们的生意也不会缺的。”
陆早点点头,还挺厉害的,有本事。
“那你们怎么分账?”
陆三丫警惕的看着陆早:“你瞎打听干啥?”
陆早失笑,“我不给你供货,你到时候哭都来不及。”
陆三丫急道:“诶,咱们在商言商,做生意可不能这么没信誉。”
陆早冷笑一声,“是应该在商言商,你跑我家蹭饭,是不是应该交点伙食费?”
陆三丫开始装聋,什么呀?她没听到。
陆早早喜欢了陆三丫的厚脸皮,“你可想好了,以后都要经商?”
陆三丫想了想,回答道:“经商比种地有意思多了。”
陆早得到这个答案,没有诧异,“经商也比种地难了许多,女子经商也会更难。”
陆三丫看向陆早,反问道:“你不是女子吗?”
陆早笑了笑,自己和陆三丫又如何能一样呢?她有金指,她做出来的东西都是特别的存在,有了这个做基础,客人会自己找上门的,“我中有帮我打理生意的人。”
陆三丫皱了皱眉,“买一个人多少钱?”
陆早道:“买一个懂做生意的要四五十两银子,买一个忠心耿耿的更是难上加难。”
“这么贵?”陆三丫想想觉得还是算了,大业未成,容不得她享乐,还是自己去打下一片基业吧。
陆三丫又看了眼陆早,哼,讨厌的地主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