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晨晨在崇拜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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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余野尽量控制自己上扬的嘴角,“术业有专攻,你努努力,肯定会比我厉害。”

    陈没再接话,笑了笑就转身去“听讲”了。

    他不认为自己可以,余总是留学归来的管理学精英人士,自己这个连研究生都不算考的人怎么会比的上呢?

    发布会开的挺好,戈明杰在台上西装革履,意气风发,吸引了包括陈在内的全场人的目光。

    看着陈沉浸其中那认真的模样,余野决定戈明杰一个见自己的机会。

    他那个兄弟是个天才,有些恃才傲物,最会凡尔赛,偏偏他确实不懂物理化学的那些个弯弯绕绕,每次都被对方的直迷糊。

    所以戈明杰盛情邀约很多次了,余野也拒绝了很多次。

    但这次,为了陈,他决定给戈明杰一个机会。

    余野以为这样会让陈感谢自己,但是他错了,他后悔了。

    之前走路一直微微落后于自己的陈,在后台一见到戈明杰,就跟个粉丝似的窜了上去,“戈明杰先生,刚刚的发布会您讲的真棒!!新颖又详细,连我都听懂了!那个……您能给我签个名吗?”

    跟个鸡崽儿似的叽叽喳喳。

    戈明杰炫耀似的看了眼余野,收到对方一个不屑的挑眉,他心觉好笑,从西装口袋里拿出笔,“可以啊,签到哪里?”

    “那……就签我衣服上吧!”

    陈着走上前脱外套,然后就被余野揪住了命运的后脖领,拽的往他身边退了退,“你不是有纸吗?签什么衣服?”

    这个陈真不会给他找面子。

    “啊是啊,我忘了,哈哈,一般粉丝追星不都是这么追的嘛。”

    签完字,戈明杰还有事情,好中午一起吃饭,然后就转身离开了。

    余野带着陈回会场等待,路上他收到了戈明杰的微信:陈挺可爱的,不错哦。

    余野:我谢谢你。

    戈杰明:能听懂我的,成绩肯定不错,我都有点儿喜欢了呢,还能有共同话题。

    余野:滚!

    戈杰明:喂至于吗,都快三十的人了。

    余野:(怒)

    戈杰明跟沈亮有交集,所以他知道余野喜欢上一个男生非常有可能。

    这次看到余野领了一个帅气的职员,他就可以推断出这就是那个男生了。

    没想到,自己成了余野朋友圈里第一个见到陈的人。

    虽然忙碌,他也不会忘记跟朋友圈里别的人去炫耀一番。

    他先是给沈亮发消息:我见到余野的那个男生了,亮亮,余野是遇到宝儿了,漂亮又听话。

    沈亮手机不离手,看到消息后立马回复:嗷嗷!

    给沈亮发完消息戈杰明会心一笑,沈亮那个大嘴巴肯定比他还会,有意思了。

    回到了座位上,余野忍不住的道:“戈杰明是你的偶像?”

    陈脸上还带着笑呢,“我很崇拜他。”

    “那就在总裁的面前疯狂崇拜他的员工?”

    新科技家电发布会,也是天海科技的产品发布会,之后是要在天海出售的。

    “啊?”

    余野又气又笑,用手指敲了敲陈的脑袋:“你啊什么啊?”

    之前不是在崇拜我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