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十一章 小人物小故事【三十五】

A+A-

    那是一个什么样的案子?

    到这个案子,得先提下那个丢枪案。

    为什么提丢枪案?

    因为枪套上的指纹。

    指纹怎么啦?

    那指纹,只有游爷自己的,没有其他人的。

    那你,作为即使没有任何经验的你,只要看过相关,那种老公安破案等等,是不是得首先产生一个怀疑?

    首先,可能是监守自盗,贼喊捉贼?

    其次,比如特务,或者反侦察经验的人。

    或者还有第三点,就是本来把抢交给了谁,谁拿走了,对吧?

    但是基于游爷的情况,他怎么可能自己拿出抢交给谁呢?那是不是有人戴上了套,拿走了抢,所以没有留下指纹?

    那么就经验来看,谁的嫌疑最大?

    是不是他老婆不太可能,一个那么的孩子不太可能,一个襁褓里的婴儿更加不可能。

    是不是只剩下保姆,或者保姆和她丈夫两个人了呢?

    对吧?

    加上保姆夫妻有经济矛盾,所以是不是疑点更加加重?

    谁会想到那么的孩子做出来的?

    事实还就是,那个孩子,可能曾经听到老爸讲抓坏人,或者孩子,那个时候,都玩官兵抓强盗,或者警察叔叔抓坏人,对吧?

    案件是发生在快天亮的时候。

    或者是枪套扣没有扣死,就是游爷着急穿衣服裤子,然后枪套皮带上身,没太注意,抢掉在了地上,床上。

    或者是孩子本来打算跟老爸来一个互动,但是老爸正睡的香,就没打扰。但是看到了老爸的裤子,以及没有解下来的枪套皮带。然后出于好奇,想摸一下抢。

    但是突然想到了老爸的白套,就戴上了,拔出来了抢、

    最后,他,因为听到了老妈的声音,别的声音,下了一跳,就没有把抢放回去,而是藏了起来。

    然后老爸急匆匆上班去了。

    他,也忘记了这件事?

    而,你想,警察,公安,怎么可能会问这么的孩子,你拿了你爸的枪吗?

    毕竟太了,也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情来,对吧?

    所以案件陷入僵局,石沉大海,成了一个死局。

    接着来这个案子,这个案子,就跟后来,为什么谷黔省为什么非要请林贵生去一样。因为已经请了好多专家,那思路都差不多。那丁未?就他办的丁四案件的水平,一看,就没戏。就是去了,也是一个路子,查线索,查指纹,问有没有目击证人,走访群众等等吧。

    这些都是公安警察最基本的功夫,这还需要别的警察帮忙吗,对吧?

    正是因为听了林贵生的很多事情,第一当然是拿下丁四,干的漂亮。第二,就是曾经破获的案子法,很相似。

    这个案子,很简单。

    丢东西了,家里进贼了,东西值钱的东西全没了。

    是不是报案,警察,公安,技侦其实严格来法医,不是死了人,有了命案才出现场的。有一些案子,法医,就是技侦:提取指纹,搜集毛发,拓印脚印,纸团,烟头,烟蒂,水杯酒杯器皿上的唇印,灰烬等等都是技侦的活。都得来勘查现场,对吧?

    还要根据,现在来,叫涉案金额。以前叫案值来分等级,标准,化为特级,一级,二级,普通,等等。

    报案人丢失的是古画,古董瓷瓶等等吧,就算是当时来,价值不菲。

    但是,这都不是重点。

    重点是这个报案人报案之后,又出来新的报案人。

    而戏剧性一幕出现了。

    原报案人自己是这家的主人,而新报案人才是真正的主人有户口本,房产证明等等、

    房子里确实丢了东西。

    但是原报案人,第一,那个时候,才清楚过来,这不是他的房子。第二,他竟然有这里的钥匙。据他自己这里有阿姨保洁,雇佣的人。可是这一家有事出去旅游,或者别的什么。佣人都放假了。家里没人。

    而房屋是托远方亲戚,或者熟人,朋友照看的。当时还没有房屋中介这个法。因为几乎没有什么人流动到别的城市,地方常住,租房子住、

    原报案人的身份很快就清查了,还不是什么坏人。竟然是一个很名气的书画家,赏评家,鉴定家之类。巧合的事情是真正的主人和他是同行。

    不过两人从来就没有见过。

    而且原报案人所居住的城市,离开这里至少几百公里以外呢。

    他自己都稀里糊涂,怎么跑到了这里来了?

    他一直以为自己是呆在自己的那个城市里呢。

    而且这还不算完。

    你知道发生了什么吗?

    就是丢失的那些东西,竟然在原报案人的家里好好地放着。

    那到这里,肯定会有很多人想到,这就是第一个报案人其实是被第二个报案人发现了抓住了,所以故意捏造了丢东西的假案子。或者企图蒙混过关,对吧?也可以理解为装疯卖傻,假装失忆,对吧?

    这个案子,也不是林贵生上的。

    至于是谁,就不重要了。

    然后,你能想象,就是通常的那种,段,怎么都得让第一个报案人开口。

    要不然,总不可能是第二个报案人自己把东西偷偷放进第一个报案人家里吧?

    那就会有四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第一个报案人,怎么跑到几百公里以外?他的钥匙哪来的?

    第二个问题,他的那些人去哪里了?

    第三个问题,他,自己不清楚自己在干什么吗?连不在原来的城市,都不知道?

    第四个问题,总不会是两个人,或者其中一个人,耍公安,警察玩,对吧?

    当然不可能。

    谁也不可能拿公安,警察开玩笑。

    谁也不敢。

    当时的情况,不像现在,报假案,拘留。当时,可是有可能关押好几年劳改的。

    所以,多数人倾向于第一个人伙同他人盗窃了第二个人的东西。由于没来得及撤离,或者第二个人突然返回了,所以这个情况下,他先报警,声称丢东西了。

    或者是第二个人还没到家,第一个人离开了,但是先报案。那样以为可以逃脱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