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小人物小故事【六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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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表面看似都是盗窃案件,或者因为盗窃案件追查下去,牵扯出来别的案件之类。

    实际,为什么盗窃案件能惊动到公安部里?

    当然,案件频发,无论大都要追查到底,必须严打。这是很正常的。

    但是,还有一些是不能公开透露的秘密。

    当然,当然,最初都是盗窃案,失窃案件。而且都是普通人家,或者有点钱,或者家里有点祖上留下的宝贝之类的人家失窃了居多。

    查案,也是以盗窃,失窃去查相关的嫌疑人,排查线索,追查有前科的人,有活动的可疑人员等等。

    并不是盗窃案件,失窃案件不会引起公安部的注意,而是毕竟这种案件,下面的市局,或者派出所都可能一抓一大把。逮住一个两个,就能找到同伙,然后同伙供出同伙,除非是跑单帮的。

    以文人,商人,以有点祖产的普通人居多。

    理论上讲,除非金额较大,或者可能由于失窃物件本身来路不正,或者交代不清,或者可能和挖掘古墓,盗窃古墓有关的文物案。

    一般,就以盗窃案,失窃案立案,查案,破案了。

    不过,众多的案件当中,可能数量并不多,占的比例也不大。

    但是,其中,有某些案件是很奇特的。

    就是比如,某某人家里,明明可能有一定的现金,还有古董,玉器,宝石,金银喊制品类。但是呢,这些都没有丢,而是丢了不值钱的东西,甚至不能叫东西。也或许,那些也丢了,另外了丢了不值钱的什么东西。

    比如,一个日记本,或者一个账簿。

    有人或许奇怪了,日记本也需要大惊怪的吗?

    毕竟,那个年代的人,不像现在,或者后来录像厅,盗碟疯狂的年代,什么都有的年代。

    所以,那个年代写的笔记本,不可能有某些人猎奇心理想看到的内容。

    不能叫没有内容,或许有人可能会理解成记黑账。比如什么领导跟女下属的事情,或者领带违反规定,z策做出来的事情?

    如果单纯是这样,同样到不了公安部,自然会有相关部门的同志出面,处置的。

    问题并不在这里,也不是没有。

    重点不在这里,比如违法出售,以次充好次品,等外品冒充正品出售,或者倒卖国家资源,中饱私囊等等。

    这同样会有部门同志出面处置的。

    问题不在这里,也不是没有追查到日记本,而是抓住了偷,或者拿到了日记本,而是里面的内容之外的内容。

    这个内容,可能是一串特殊的数字,或者是密语。

    但是所有已知的密码,破译方式,都无法破译其中的奥秘。

    难道是又出新的密码了吗?

    其实,不是。

    而是,没有用对方法。

    最后破译的结果,用地理来,就是维度,经度。对,地理坐标。地理坐标,又往往是城市,或者对应什么地方。

    如果,仅仅只有一个日记本提到了这种奇怪的数字,密语的话,也就算了。

    但是恰恰,最后的结果,或者抓了很多人之后,发现了,在地图上标注出来了,竟然是全部都是重要的城市,而且很多又是保密单位,地区。

    而且,曾经这些点附近,都有神秘的电波信号出现。

    所以,这就不得不引起公安部的注意。

    这分明是要刺探情报和搞破坏啊。

    要不是盗窃案,失窃案,还牵扯不出来数字,密语等等,更加不会指向特务,间谍,或者有人被收买了,要搞破坏,或者要出卖情报。

    然而,这后面一堆,又似乎指向了一个叫贼王的。

    那么这个贼王,究竟是贼?盗窃犯?还是隐藏特务?或者被收买的贼呢?

    一无所知。

    唯一知道的是,很多失窃案,明明思路都对。不是抓了很多人,最后对不上。就是追着追着,全部断了线索人死了,人失踪了等等。或者查着查着,线索越来越多,查出来很多问题。但是所有的线索,问题,却倒向了别的地方,跟原来的方向,案子越来越远,以至于查不下去了。

    当然这些,是不能跟下面讲的,保密原则。

    毕竟,贼王到底是谁?到底隐藏在哪里?谁也不知道。

    也不知道贼王以什么身份作掩护,跟内部同志是否有牵连,来往?

    谁都不知道。

    鉴于案子的敏感性,保密性,那可比谷黔的那个案件保密程度还要高。

    所以,既要查案,还不能泄密,还有尽快查出贼王,或者挖出所有的潜伏,隐藏特务,或者被收买的人。

    毕竟抓住的没有几个人。

    那些人鬼得很,已经处于无线电静默当中了。

    其它两路思路不能叫不对,就是查案追线索,以案件查案的老方法。不过最后的结果却是失望。因为多数,即使抓了人,不能不是坏人,或者抓错了人。贼?没错,都是贼。可是不是公安部要抓的贼,真正的贼。能危害国家安全的贼。

    而沈老当时有一种感觉,就是要找某种作案的特殊性。

    就是如果只是偷东西,拿走东西,不过就是戴套,掩盖痕迹的套路,不能不是贼王的风格。而是还少了点东西。

    那就是合理性加上不合理性。

    比如,某一个丢了东西,有一个逃跑。那这个人是贼吧?没错,是贼。但是贼跑了,或者被抓了。贼赃却不在贼的身上。

    是不是觉得有点题大做了?

    这不是偷摸通常的模式吗?

    要是换做是平时,或许直接忽略了。

    还真就有这么一个案子。

    某一个人在公交车上,有一个人拍拍他他掉东西了钱被偷了。正好一个人飞快下车了。那丢了钱的人肯定要喊抓偷啊,他偷了我东西之类,对吧?

    是不是还要追上去?

    然而,就是在这个时候,一辆车把那个贼撞倒了,还流血了。

    然后旁边冒出来一辆救护车把贼给送医院急救去了。

    然后有便衣出现,或者穿制服警服的人,中证件一晃,调查原委。因为你追那个人导致他被策划撞了,你是怎么一回事?

    那这个人就要自己的钱被偷了,就是那个被撞的人偷的。

    穿制服的就详细记录一些东西,然后叫丢钱的人,明天?什么时候?去某某路派出所处理,反正会给一个交代的之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