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贼王传奇【十一】
可以所有事情都挤到了一起来的。
对于李国强的问题,实际不过是走一下程序而已。
也就是市局对这个案子,对于林花分局以及河庄派出所此次的表现,抓住了这个流氓犯是给予肯定的。市局已经认定了这个李国强就是全市范围内流窜作案的变态流氓犯。
所以,所谓审问,就是那么个意思罢了。
这种案子,市局根本不会上,自然让分局处理,是尽快拿下。实际都懂,这个就是市局给你三天到五天的模胡期限。实际就是你,分局三天之内,拿下,形成口供,定案,定性,上交给市局。市局走一下形式,批复一下。这个案子就算过了,结案了。
市局不插,分局更不会派人插。
审问这么一个流氓犯,还要市局的老警察出,未免有点掉价了。
这种偷摸,流氓犯,派出所,过去,哪怕是现在,虽然治安好点了,还是会有的。
也就是,这种性质的案子,基本就是在派出所就给定了。
如果派出所都搞不定这种案子,那不脱警服回家吧那种其实是玩笑话,就是你要想调去分局,或者市局刑警支队,大队,刑侦口子,那就想都不要想了。
在分局,市局的眼里,这种人,这种案子,实际只要一天。
也就是市局给分局三天,分局只给派出所一天的时间。
看似一天呢,对吧?很长的吧?
但是实际很短,如果是初犯,还比较容易。那要是一个惯犯,他,她有几进宫,劳教,监狱的经验的话,那反侦察,反审讯的段也不少的。
对于老警察是没有什么用的。但是对于新,很容易上当,被绕进去的。
哪怕只是一个偷案。
所以,对付偷摸,老警察,或者不成文的内部规矩,都是三下子。z策,开始,不交代?上段。实际就是你自己,要么就是最后你不得不。
而偷摸,流氓犯,风化案等等案子,通常是很容易拿下。
这个拿下,是否是案件的全部?或者由于犯罪分子已经对司法产生抗药性作用,所以,通常,避重就轻。一般都会交代,先承认,承认当中,有所保留。
就是承认的部分,有多少水分在其中?
所以,李国强,吃了点苦头,由于不老实交代,反复强调自己是无辜的。最后,不得不承认了那件事他都不好意思出来,那么恶心的,对女性衣物那种事情。
实际,从一开始,警察就认定这是一件流氓案件,变态,可能还有恋物癖对女性衣物的特殊癖好,或者还有异装癖的变态行为。
所以,在犯罪分子家里,应该可以搜到很多女性衣物。
实际上,因为调出了李国强的档案,自然对他所在单位宿舍,居住地等地方进行突击搜查。
然而,一无所获。
这本来是一个绝好的,可以不能推翻这个案子的切入点,至少是一个最大的疑点。
因为这种案子,跟偷案件是有本质的区别的。
偷偷了东西,还有可能为了不暴露,另外藏在什么地方,以策万全留一。哪怕别的东西被警察拿走了,藏起来的,只要不交代,只要不挨枪子,只要有出来的一天,那么藏起来的东西,日后还可以吃香的喝辣的。
毕竟,不是所有贼,都是笨贼。
贼,很精明。也因为被抓的次数多了,就会想出对策。
而流氓案件,尤其是这种案件。
谁会那些东西,还另外藏在一个地方?又不是钱,贵重物品?对吧?
所以,理论上讲抓到的人,就可以从家里搜出来丢失的女性衣物,才是合理的,才符合变态流氓犯的定义。
李国强,当然没拿,没偷,根本就不是那样的人,或者变态的人,所以,根本就不可能就有那些东西。
所以,李国强越警察的用词是狡辩,抵赖,不老实,想蒙混过关,那么警察就越不爽,越会上段。
本来分局的暗示,或者派出所所长,z委的态度就是你老实承认,这个就是一个三到五年的事情劳改农场。毕竟不是贵重物品,就是一个平民愤的事情,是打击罪犯这样罪犯?
那太给这个人面子了。
一看就是熊样,根本算不上犯罪分子。
这点,其实他们自己是清楚的。
要不是为了所里能咸鱼翻身,这个人,或许就放过去了当然了,是照过去,不是现在。
现在,什么形s?
那就是严打。
没给顶死罪,就算不错了。
你承认,大家都省事。
你不承认,我们就得跟着陪绑。
所以,只能,就剩下了,段,让你承认。
最后,李国强,扛不住,还是承认了。
问那些偷来的东西呢?怎么不在家里?
为了不挨打,少挨打。只能风头太紧,害怕被查出来,所以分批丢掉了。扔在很远的郊外了。那当然就找不到了。
这个回答,就比较靠谱,符合警察定义。
所以,李国强的案子其实,事先早就定好了,就这么形成了口供,笔录,上交分局。分局又上交市局,等待批复后,就可以押送劳改农场了。
而这个期间,李国强是被关押在市里某看守所。
并不是在看守所发生了什么变故,也不是什么人替李国强伸冤来着。
而是,在此期间,发生了几件事。
第一件事,可以是专家组,巡视组下来了,到了云市。自然有一些,比如最近的成果,罪案,肯定得挑大西瓜,大柿子拿出来展示的。所以,自然李国强流氓案,也要作为,而且是一个严打典型要拿出来分享的。
第二件事,就是刚刚立功的河庄派出所出大事了。就是通报来,是袭警。有社会人员,钱和人员,对警察不满的分子,公然挑衅警察,刺杀了几个警员。所长重伤,z委抢救无效死亡因公殉职。
第三件事,本来根本就不上台面。就是几个警察,或者不算警察的联防队员,逮住了一个行为可疑人员。备注:市局,根本就不当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