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一章 贼王传奇【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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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庄的案子,是袭警案。

    案件定性没有问题。

    不过,案件,凶,成谜。

    汪美萍是凶吗?

    这里,就有几个问题。

    第一,那把在王美萍里的刀?匕首?水果刀?跟刺死指导员,刺伤重伤所长,或者划伤警员等等,凶器,伤口吻合。

    第二,凶器上的血,却不是人血。

    第三,王美萍身上的血也不是人血,指导员,所长,警员们都不吻合。

    第四,经法医检测,凶器上的,王美萍上,身上都貌似符合刺引发的喷溅血迹,不过,结果却是猪血,鸡鸭血。而且河庄派出所附近就有农贸市场,有宰杀活禽,宰杀猪羊等等。

    第五,这起案件可不是李国强干的。他还在看守所里羁押呢。

    第六,那个眼镜男,苏平?更加不是。他只是犯了很多流氓案。流氓案件的受害对象并不是人,而是女人的衣物,内衣裤,特殊用品等等。

    这起案件,最后怎么,不能叫定性吧?性质是袭警案件,主要是抓凶和善后,处罚的事情。

    如果不是有巡查组在,这个事情,可真不好了。

    汪美萍未必会被判死刑,毕竟,这个女人刚刚立功,跟警察无仇。而且她没有这个能力,在,或者即使在混l状态下,能那么熟练杀人,而且动作之快,绝对是一个老干的。

    这个老,有可能是报复,有可能是被收买了,就是别人要报复警察,而且针对性很强。显然就是针对河庄派出所动的。

    河庄派出所,或者整个地区,林花分局不是不清楚。

    本身,那里就属于地段复杂,人员复杂,两牢分子,失足女子,偷,宗族矛盾,帮派矛盾,还牵涉到跨省交界的问题等等。

    不过,的确,分局也听到过一些传闻,就是对河庄派出所警务人员不l的传闻。意思就是他们收了什么人的钱,然后没摆平。或者帮了某些人,引起了别的人的不满。

    分局曾经暗示,或者明着戒勉过他们,问他们有没有收h钱,有没有违纪的事情?

    他们绝对没有,吃过饭,喝过酒是有的。这收钱的事情,绝对没有。

    这群众上访,那不是针对派出所一家,也包括群众有那种h社会,把头霸头之类,还有杂七杂八的很多事情。

    这有些事情,也不是派出所,分局能处理得了的。

    所以不仅河庄派出所被动,林花分局也被动。

    市局都被省厅点过名的。

    派出所那点警力哪够啊,就是分局全部出动也不行。后来市局,还请了武警,清理过一次,几次。算是抓了一些人。就一些有前科的吧。

    就算是把那些人给抓了,赶走了。

    实际问题,根本性矛盾,并没有解决。

    过了一阶段,又死灰复燃了。

    所以,就变成了,冒头了,打一次。缓缓,又出来了。

    最后,当场抓住的一些人,当然肯定有,有前科的,或者嫌疑对象的,被判了好几年,凶还在继续追踪当中。他们要是死死咬住不松口,没看见,不知道。我们打群架,我们有错,我们有罪。

    那毕竟打架和伤人,死亡是两码事。

    就这么直接把打群架的人全部列为死刑,似乎不太合适。只要有其中一人动,刺伤了谁,哪怕是警员的话,那给定性为凶,或许可以成立。

    不过,毕竟有巡视组在呢。

    王美萍,当然,即使没有参与打架,当然不是因为里有凶器,最后她也被判了几年,劳教。

    这些当然是不公开的。

    因为巡查组,里,或者接到了匿名举报。

    举报内容:

    第一,河庄派出所警务人员受贿,跟h社会人员勾结,欺压百姓。

    第二,汪美萍,有工作。不过长期混病假,并和社会人员来往,关系混l。

    第三,汪美萍曾经被河庄派出所处理。后来不知道怎么犯了一马。据汪美萍跟所有警员都有过不可描述的事情。

    第四,汪美萍诬陷他人,就是帮河庄派出所洗白,也是帮她自己洗白。

    当然,还列举了很多很多。

    虽然,这件事很混l。

    最后,还是厘清当时现场发生的故事。

    案件并不是发生在河庄派出所外面,而是靠近农贸市场。

    据群众反映,或者那些被抓的人交代。

    事发时,就是因为看到一对夫妻,或者两对?吵架,然后,不知道怎么地,就吵架的没怎么地呢,有人往看热闹的人堆里扔东西,石子?臭鸡蛋?西红柿?土豆?

    总之是扔东西吧。

    最后,就变成了互相猜忌,然后就变成了打群架了。

    然后不知道是谁去叫了警察,派出所的。

    至于是谁捅人的?真不知道。

    这次的匿名举报,也查清楚了。来自汪美萍的丈夫,李广明。经核实,里面内容部分不实。比如,汪美萍跟所有警员都有过不可描述的事情。汪美萍诬陷他人,就是帮河庄派出所洗白,也是帮她自己洗白。这些是猜测。比如河庄派出所警务人员受贿,跟h社会人员勾结,欺压百姓。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又有流言蜚语的成分在里面。

    李广民,是不是凶?是不是有嫌疑?

    他跟汪美萍吵了几句,不过有人证明,这个男的,太逊了。连个娘们都干不过。还被那娘们扇了几巴掌,还是踹了一脚,然后就气鼓鼓地像走了。

    被抓的也好像没看到那个男的在。

    也就是部里,专案组有一个共识,那就是这是一次,有组织,有预谋的袭警案。其目的当然是报复。

    毕竟警察进行了几次清理行动,抓了很多人。

    当然了,警员们在某些事情上处理是有问题的。

    所以,最后是肯定大于否定。勉大于诫。

    所长,指导员是因公受伤,熏制,不过不予公开表彰,冷处理。

    在袭警案件之后,还是同时,苏平又动了。

    这次,他被逮个正着。

    苏平,很警惕,进出家附近,都仔细观察过现场。他好像是无目的地骑着自行车,一会儿到这里,一会儿又到那里。又不像二流子那样。

    不过,最后,还是选定了目标。

    注意,他,不是伸去拿人家衣服,而是掉在了地上,他去捡起来。不过,不是捡起来,而是又给扔到了别的地方,别人的家里,院子里,楼上阳台上?

    扔完之后,快速离开。

    这是耍流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