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何家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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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祝南疆沿着鸿兴路一路飞奔,直到过了北火车站才慢慢放缓脚步。

    脚踝处传来的刺痛逐渐清晰起来。他的确是扭伤了腿,方才在翻院墙的时候又加重了伤势,但这点痛对他来算不上什么。

    离租界区还剩半公里的时候他已经恢复了力气,快速沿着捕房哨点又走了一段,他悄无声息形同鬼魅一般摸进了自家院门。

    这栋位于公共租界北端的西班牙式三层洋房,是淞沪护军使何励人的私人住宅。

    此时刚过七点,何老爷吃饭吃得早,已然喝完茶水进了书房。何家的两位少爷还在客厅里边看报纸边消食,看见祝南疆一瘸一拐地从门里进来也不见怪。

    下人端着茶盘从玄关前走过,对他略一点头:“三少爷,厨房里给您留了饭菜。“

    祝南疆像是没听到似的低头一路往里走,正要绕过沙发上楼,大少爷何庭毓突然放下手中的报纸。

    “去哪里了?“

    “……“

    “回答我。“

    “江边。“

    “为什么不回来?“

    “……想走走。“

    对方没再问话。祝南疆扭头逃也似地上了楼梯,片刻过后二少爷何庭珖发出一声嗤笑。

    “哥,你管他做什么?”

    “你他了?“

    “这两天输了一万多块,看见他就晦气。“

    “是他害你输的?“

    “不是又怎么样?不得?“

    何庭毓低下头去,面无表情地又拿起报纸:“丢人。“

    .

    祝南疆名义上是何励人的养子,实际地位不比何家姨太太养的狮子狗好多少。

    狗吃得饱穿得暖,只要听话就不会挨训。他虽然也吃得饱穿得暖,但时常毫无由头地就要挨训,不但挨训还挨。

    脏话听多了他逐渐听出一些端倪,知道自己是“野种“,是“叛徒的儿子“,亏得何老爷心软给他口饭吃,要是心肠硬些,大可以眼看他饿死冻死在路边。

    何励人还真就只是“给他口饭吃“。

    祝南疆从没有过属于自己的衣服,穿的都是两位哥哥穿剩下的旧物,不是肩太宽就是袖子太长。

    饭桌上常给他备有一份碗筷,但到了饭点没人会特地去叫他上桌。久而久之他养成习惯,等一家子人全吃完之后自己去厨房解决。

    何家的孩子不能是文盲。老大老二念书,老三也得念书,只不过上的不是国民学校是老式私塾,整整一年才刚能识字。

    春去冬来,祝南疆在无人问津中一点点熬日子,熬了好多年才熬到十一岁,而两位哥哥却早已成年。

    大少爷何庭毓跟随何励人从军,深受大督统的青睐,年前刚上任上海镇守使。

    二少爷何庭珖颇有些经商头脑,中学校毕业就跟着叔父学做生意,只不过二十岁的年纪挥霍成性,挣得不如花得快,因而时常受到父亲的责骂。

    祝南疆身上的伤几乎全是拜这位二哥所赐。

    何庭珖嗜赌,但凡在赌桌上触了霉头回家必拿弟弟撒气。他手气好,祝南疆就能安安稳稳地过两天好日子,他手气差,祝南疆就得跟着遭殃。

    何励人眼看着老二把老三得楼上楼下抱头鼠窜,从不曾出言阻拦。

    他自己倒不怎么对这个孽障动手,一旦动手就是往死里整。

    祝南疆六岁那年被何老爷拦腰提着从二楼扔到一楼,差点没把脖子摔断。

    事情的缘由他记不清了,也可能根本就没有缘由。何励人发癫似地摔了手杖将他拖到楼梯边往下推,他吓得抱住扶栏不肯撒手,于是被拦腰拎起凌空抛了下去。

    祝南疆跟个破布口袋一样砸在木头地板上,奇迹般的居然没有当场摔死。

    头破血流地被人抱起来,他听见何庭毓一字一顿地对他父亲:“你怎么不一开始就让他死呢?“

    是啊……为什么不一开始,就让我死呢?

    .

    祝南疆很怕他哥哥,这个哥哥指的就是何庭毓。

    何庭毓是这个家里唯一没有对他动过手的人,也是唯一一个会拿正眼看他的人,尽管那眼里多的是厌恶和鄙夷,像人看着一条蛆虫。

    很的时候,有天夜里,祝南疆梦见一个穿黑色斗篷的男人递给自己一把刀。正待伸手去接梦却醒了,何庭毓立在床头目眦欲裂地摁着他的喉咙。

    “你就跟你那下贱的爹一样恶心,你为什么不跟着他死?为什么要留下来祸害我们!?”

    祝南疆在窒息中失去意识,又在仆人的拍门声中醒来。昨夜的一切就像是个梦中梦,何庭毓没能摁死他,却在他心中埋下了绝望和恐惧的种子。

    年复一年,他习惯了流言蜚语,习惯了谩骂殴,却始终没有勇气直视那双眼睛。那眼里有过他无法理解的癫狂和仇恨,可纵使无法理解,也足够刻入骨髓。

    .

    祝南疆依旧每天傍晚去三德里见温长岭。

    天凉了,他拉长袖子把身上的伤严严实实地遮住,生怕对方瞧见了又追根追底问起来。

    他不想对温长岭太多家里的事,实在被问得紧了就抽搭两声,扮可怜糊弄过去。

    祝南疆满满算也还没满12岁,看上去却比实际年龄大上一些,因为缺乏孩子应有的娇憨。

    他早就被何庭珖的皮带抽出了一身硬骨头,揍到鼻青脸肿也不觉得很疼,却能在温长岭这儿因为手腕上露出的一截伤疤受到轻声细语的一顿安慰。

    他不贪嘴,不嗜甜,习惯在家中没人的时候才去茶几底下的罐子里掏些碎饼干吃,却能在温长岭这儿大口嚼进口奶糖和新鲜的萨其马。

    怕痛是假的,没东西吃也是假的。

    不想回家,是真的。

    他不想回家,不想回那金碧辉煌却冷如冰窖的何公馆。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做一条野狗蹲守在这偏僻的弄堂里,每天等“哥哥“放学回来跟自己两句话。

    可惜他并不能真的做一条野狗。他是何家老三,哪怕再不受待见,对外也是淞沪护军使何励人的养子。

    他没想到自己的这份执念会给对方带来灾祸。

    作者有话:

    突然发现两篇文的主角都是老三,都跟我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