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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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元一觉睡到天亮,还是被食物的香味勾醒的。

    她迷迷糊糊睁开眼,看到明初已经神清气爽站在病床边,不知道摆弄什么东西,总之是可以吃的。

    她揉了揉眼睛,问他:“现在几点了?”

    “唔……九点半。”

    丁元皱眉,撑起身子想坐起来,那边明初一看立马想要帮忙,被丁元出声制止,“不用,我已经没事了。”

    “那你去刷个牙洗个脸吧,然后吃早餐。”

    丁元看了一眼保温壶,因为味道实在诱人,忍不住问道:“这是什么?”

    “冬菇滑鸡粥。”

    丁元发现他的保温壶外观跟之前给她的便当似乎是同个系列,脸上有些意外,“你是昨晚回去的吗?还是早上特意回去煮的?”

    “我怎么可能留你一个人在医院。”明初随口道,弯腰从一旁的购物袋里拿出一套新的洗护用品给丁元,“快去洗把脸吧,我已经看到你的眼屎了。”

    ……

    丁元下意识抹了下眼角,还真的有,她咬了下牙根,想发作,但看到那个敢于指出问题的某人似乎一点嘲笑的意思都没有,又觉得自己题大做,不就是眼屎吗,更隐蔽的都看过了,还怕这个人人都有的东西?

    她假装没听见,接过他手里的东西后独自去了洗手间。

    自从怀孕后,每次刷牙都不可避免会经历一场孕吐,今天也不例外,丁元已经习惯了,但第一次见识到的明初却有些慌张,要不是丁元拉着,恐怕已经把医生给叫过来。

    一个阶段过去,丁元总算缓过劲来。

    看到站在门口一脸紧张兮兮的某人,丁元抬手抹了下嘴角的水珠,淡道:“不用紧张,这是正常现象。”

    明初点头,喃喃道:“原来电视上演的都是真的。”

    丁元冷笑,“现实比电视剧更痛苦。”

    明初皱眉,一脸凝重,“对不起,让你受委屈了。”

    丁元稍顿半晌,才轻声道:“你不必道歉,这是我自己选择的。”

    明初看着她线条柔和的侧脸,凝眉,“是你的选择没错,但我会一起承担这份责任的。”

    丁元用水龙头洗了把脸,听到明初这话,她侧过头来,水珠沿着侧脸滑落到一边,被水浸润的眼眸似乎更清澈,也更冷淡,她就那么看着明初一会,然后又低下头用水拍了拍脸蛋,起身用毛巾擦干水分,什么都没。

    明初不明白她刚刚那个眼神是什么意思,但他向来神经大条,丁元一从洗手间出来,他立马将这事抛在脑后,将盛好的粥摆放在病床的桌子上等着丁元品尝。

    不愧是把她从梦里吸引出来的粥,汤汁熬得浓而不稠,米粒又颗颗分明,南州市许多粥店都喜欢把粥熬得绵软,每颗米都与粥水交融,吃不出米的颗粒感,但丁元一直不太喜欢那样的粥。

    相反,每次去那些潮汕粥店喝的,大多数都是像这般颗颗分明的,看似没有南州市本土的粥熬得火候久,但汤汁却实实在在浓缩着每一份材料的精华,稀稠恰到好处,汁水比想象中还要鲜美入味,连丁元向来不太喜欢的芹菜被切成细碎放在里边,对她来都是锦上添花。

    丁元慢慢地喝着烫口的粥,因为味道合胃口,她整个人看起来都神采奕奕,甚至主动与明初聊起天来,“你真的不是新东方出来的?”

    明初脸一黑,嗤道:“不是。”

    所谓的新东方,是一家经常在一些地方台投放广告的厨师学校,丁元之前被明初的厨艺惊艳到,以为他经历过系统的培训,便一直拿新东方这事趣他。

    “那你这身厨艺哪来的?总不会是天生的吧。”丁元咬着勺子,看他。

    明初又开始嬉皮笑脸的,“就是天生的,神奇吧,没办法,我就是这么优秀。”

    丁元微眯了下眼,低头继续喝粥。

    每次一谈到这个话题明初总是和她马虎眼,丁元一开始还没觉得什么,后来是真的被勾起好奇心。

    他到底在躲什么?

    *

    在明初的强烈要求下,丁元出了院后还是直接回了家没去上班。

    因为这样,明初总算有了光明正大的理由登堂入室,正式踏入丁元的私人领域。

    丁元住的区不在南州的市中心,但因为去哪交通都方便,所以这个地段的房价也不低。

    丁元当初要买这套两居室时,积蓄交了首付也所剩无几,原本算就先这样子,以后每个月做房奴,但被她爷爷知道后,老人家二话不把剩下的房款给她添上。

    刚出来工作的年轻人脾气都犟,丁元死活不肯接受爷爷这份心意,因此差点把老爷子给气出毛病来,后来老爷子放话了,反正他也活不了多少个年头,死后这些钱也带不走,总归是要留给她和丁妍两个人。

    钱放着就只有被贬值的份,她要么现在把这笔钱当成他对她的投资,要么等以后他死了作为他给自己的遗产,让她自个儿挑。

    话都到这个份儿上,丁元还能拒绝吗,自然是拿了这笔钱后全款买下这房子。

    钱交出去的时候虽然心疼,但往后的日子没必要背上房贷丁元自然还是有些欢喜,不,大欢喜的。

    就这样,丁元在这个房产证上写着自己名字的窝住了两年多,这个房子除了她爷爷和丁妍外,今日总算正式迎来它的第一个客人。

    丁元从鞋柜里拿出一双她给老爷子备用的拖鞋,放在明初的脚边。

    明初看着眼前这双男式拖鞋,心情有些不爽,但还是什么都没,穿了进去。

    有点,看来这双鞋的主人没他高。

    这是明初穿上鞋后的第一个想法。

    *

    明初穿着那双不合脚的鞋像去参观博物馆一般,让丁元陪着他在屋里转悠了一圈,明初参观完后屋子后,心里有了计较,但他什么都没,而是不动声色地又进了厨房,认真量起来。

    回过身见丁元靠着流理台盯着他,他粲然一笑,“你这厨房装修得不错,就是东西不齐。”

    这房子当初的设计是丁妍在把关,她大学时学的是服装设计,本来和室内装帧搭不上边,但因为她向来是交际能手,圈子广,朋友五花八门的,认识的里边就有一个是从事的就是装帧设计,两人还是校友,知道丁元需要装修房子,对方二话不立马拍拍胸脯这事儿包在他身上。

    丁元知道对方醉翁之意不在酒,只是想在丁妍那投其所好,本来也不对他的能力抱有很大希望,没想后来看到他的设计稿图后,丁元才知道自己狗眼看人低。

    这人不仅专业能力强,在行业里恐怕还是佼佼者,后来丁元向丁妍听了下,还真是,在他们那个领域里的确获奖无数。

    丁元家的厨房为了适应年轻人的喜好,被他设计成开放式厨房,和客厅之前只有一个弧形的流理台做隔断,为了改善油烟问题,厨房里的电器设备都采用进口高端品牌,虽然住到现在,有一些设备丁元从来没碰过,但她的厨房,逼格很高就是了。

    当然,换句话,也是徒有其表,毕竟对于丁元这个不会做饭的人来,这个厨房除了供她观赏,没有其它意义,里边除了最基本的油盐酱醋,大概就只剩下冰箱里一些水果饮料吧。

    听到明初的评价,丁元赞同地点点头,“够了,我又不做饭……”她放在流理台上的手指轻轻敲着,“看得差不多了吧,你可以走了。”

    明初一只手环胸,另一只手抵在上方支着下巴,凝视着丁元,不满地摇头,“丁元,你这样可不好,我才刚进来多久,你连杯水都没给我倒就要赶我走,太不厚道了吧。”

    丁元才不吃他这套,“你看我现在这里像是有水给你喝的地方吗?还是要我现在帮你煮,但你刚刚不是让我回来好好休息吗?”

    她完,微鼓了下腮帮,眉梢微挑,模样有些俏皮,明初只觉得可爱死了。

    不过他会因此见好就收吗?

    自然不会,那就不是明初了。

    “没关系,不用你煮,你去床上躺着,我自己来。”明初笑得人畜无害。

    丁元的表情差点没绷住,她就知道,让明初进来准没好事,俗话请佛容易送佛难,她刚刚肯定是脑子被驴踢了才让他进来的。

    “这不好,这是我家,我不能撇下客人不管一个人去休息的。”丁元努力维持自己的好脾气。

    “你不用帮我当外人,我会把这里当成我的家一样看待。”

    ……

    为什么这个人总能面不改色地出这么厚颜无耻的话?

    丁元咬着牙根,皮笑肉不笑,“明初,别得寸进尺好吗?”

    明初一脸无辜,走上前来扶住丁元的身子,用力将她往卧室推,“丁元,我这不是得寸进尺,你现在是孕妇,而且尚在危险期,作为你肚子里孩子的父亲,我有责任照顾你们两个,这是我的义务,所以请你看在孩子的面子上,不要剥夺我这个义务,让我好好照顾你们俩,好吗?”

    丁元被她推上床躺下,还未挣扎,又被明初盖上被子。

    他一脸宠溺地揉了揉丁元的脑袋,道:“好好休息,我去外边把缺的东西买来,然后给你做午餐,你有什么特别想吃的吗?”

    丁元闭上眼别开头不想理他,她在心里想:等他出去再回来,不管他怎么按门铃我都不会去开门的!

    似乎明白她心中所想,明初魔鬼般的声音从头上传来,“丁元,你忘了刚刚进来时你是用密码锁开门的吗?”

    丁元蓦地睁开眼转过头来,床边的明初笑出一口白牙,朝她眨眨眼,“我的记忆力有时候好到连自己都觉得可怕。”

    作者有话要:

    再一次不要脸地求收藏!

    你们的评论我都有看,感觉多了一些新面孔,开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