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他现在做事,都学会找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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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是晚上, 山上的温度本来就很低,再加上暴雨来袭,慕晓晓只穿了件休闲短T的慕晓晓冷的直缩身子。

    雨很大, 雨声也很大,看不清彼此的面容, 隔着淅淅沥沥的雨帘,薄景琛恍然想起,除了昨晚的匆匆一瞥,两人已经有二十一天没见面了。

    他手指扣上车窗,有规律地敲了三下。

    慕晓晓反应过来的时候,他已经开了门,上了副驾驶。

    “我...我听叶姝, 你的车子坏了, 我正好在附近办事, 就过来了。”薄景琛看她缩成一团, 忍了又忍,才抑制住把外衣脱下来给她包上的冲动。

    慕晓晓有些怔然, 无声的沉默在车子里蔓延,过了许久, 她点了点头,“哦。”

    薄景琛低着头看他,语气里带着点连他都没察觉到的心翼翼:“你要坐我的车回去吗?”

    慕晓晓听着他柔软的语气,心脏忽地悸了下, 她透过昏暗的光线看他, 怔怔浅浅的失神了。

    薄景琛以为她不愿意坐他的车,神色暗淡了下去,伸手推开了车门, “雨很大,在车上待着,别动。”

    外面的雨大的离谱,隔着车窗,能看到男人高大的身形,掀开前面的引擎盖。

    慕晓晓拿起他放在前面的伞,撑伞下车。

    冷冷的冰雨被风吹到身上,动的她直哆嗦。

    她虽然不矮,可站在薄景琛这种一米八六的大个子面前,踮起脚尖给他撑伞都很困难。

    薄景琛见她下车,浓眉立刻皱起,把她手里的伞夺过来重新罩在她的头顶,“不是叫你在车里带着么,下来干什么?”

    她抹了把脸上的雨水,轻声道:“你会修车吗?”

    “嗯。”

    “那你还挺全能。”

    薄景琛:“……”

    他当然会修车,以前玩车的时候,难免碰到车子抛锚的情况,经常自己动手。

    车灯开了,慕晓晓看着被雨淋的湿透了的男人,暖光下,他的发梢,眉毛,睫毛上都沾着水珠,无端地散发了一股冷清。

    “你能修好吗?”

    薄景琛浅浅挑眉:“你有工具吗?”

    慕晓晓:“……”

    这话的意思是,他能修好,但需要在有工具的前提下。

    两人最终还是回到了他的车上,慕晓晓瞥了眼浑身湿透的男人,忍不住问:“我记得你车上都有备用的衣服,你要换一下么,你这样很可能明天会感冒。”

    薄景琛深黑寂静的眼眸无声无息的看着她。

    车内安静的只剩下了雨声。

    过了好一会儿,他低低道:“不用了。”

    完了个电话叫人来拖车,重新发动引擎,驱车离开。

    *

    车子一路驶入她住的区,熄火后,薄景琛按下车锁,把伞递给她,“你自己上去吧,回家记得泡个热水澡,给自己煮完姜汤。”

    慕晓晓没什么,颔首致谢后,推开了车门。

    刚进家门,她立刻把鞋子湿了的鞋子脱在玄关处,赤脚跑进浴室里。

    拧开花洒,温热的水从头顶淋到她的脚趾。

    洗完澡披着浴袍从里面出来,手上用干毛巾擦着自己的头发,把刚充上电的手机开了机。

    无数个未接来电,微信信息涌在屏幕上。

    电话则是薄景琛的——因为她只把他的电话从黑名单里拉了出来,微信并没有加回来。

    微信则是岑溪发的。

    她粗略地浏览了一遍,然后拨了个电话给岑溪,挑起眉梢:“你还好意思给我发短信?”

    “我又不是故意的,”岑溪无辜道:“我刚才听叶姝给江屿阔分享她做的光荣事迹,是你又进了薄景琛的车,怎么,你们俩又和好了?”

    慕晓晓拿着手机去柜子找她的睡裙,蹙了下眉,淡声笑道:“没啊,我车子坏了,不坐他的车还能一个人在马路上待着么,而且他自从那天被我和花阳气到之后就没主动出现过了,今天他也是顺路才过来的。”

    岑溪手里翻着文件,轻轻懒懒地笑着:“市中心和山上哪门子的顺路,他现在做事,都学会找借口了。”

    *

    晚上九点多,某高级会所的包厢里。

    薄景琛回十月名邸冲了个澡换了身衣服后,接着回去处理工作。

    跟一个生意场上的合作伙伴聊着公事,边喝酒边聊天,他神色淡淡,唇瓣弥漫着浅浅的笑弧。

    不远处,江屿阔取下唇间的烟,淡淡地瞥了眼无聊的快要睡着的叶姝:“你不是要当神助攻的么,怎么我看他现在的心情更差了,都把自己灌醉了。”

    叶姝闻言看了过去。

    薄景琛坐在椅子上,没抽烟,手旁搁着酒杯,整个人除去眉眼间显得懒散许多,丝毫看不出醉意。

    “他话的比我还溜,怎么醉了?”

    江屿阔凉凉道:“没醉的时候他不会一直喝,他现在这样,一不心来个胃穿孔,酒精中毒什么的,咱们还得去医院看他。”

    叶姝:“……”

    “不过我今天给他制造了和慕晓晓单独相处的机会,他不是快一个月没去见她了吗?“叶姝疑惑道:”他就算不乐得活蹦乱跳的,也不至于阴郁的喝闷酒吧。”

    江屿阔冷睨着她,语气鄙夷:“你这样的,是怎么能勾搭到顾泽的?”

    叶姝:“……”

    她懒得和他计较,“快!”

    江屿阔淡淡道:“他前段时间脑子抽了主动的进派出所待了三天,出来了也没再去扰过慕晓晓,这明他不算再缠着她了。”

    叶姝:“可是我看景琛还是很喜欢她的呀。”

    “他喜欢那又怎样?”江屿阔不咸不淡道:“他前段时间的死缠烂结果换来的只是更招慕晓晓烦,他不去就是害怕再招人烦,不然你以为,他这段时间拼命地给自己找事做,整天加班到凌是为什么。”

    叶姝歪着脑袋,问:“可是这样的话,慕晓晓万一喜欢上别人怎么办?”

    “那他就受着呗,”江屿阔似笑非笑,“不过你确定,爱过薄景琛的人,还能有喜欢人其他人的可能性?”

    叶姝看了眼散漫慵懒的男人,唔...她这个发,还真有这种魅力。

    *

    慕晓晓醒来的时候,已经十点多了,身心舒畅,连昨晚的轻微感冒都痊愈了。

    因为这两天集中拍摄顾泽的戏份,她这个女主角的戏份被往后推了推,这几天处于无业状态。

    习惯性地拿起床头的手机,刷了会儿微博,杨素的电话了进来。

    “晓晓,我刚帮你临时接了个活儿,沈导的那个电影之前一个客串的女演员拍综艺的时候把腿给摔断了,没法拍,是想请你去。”

    “虽然只是个客串,但是个挺重要的角色,只有今天下午一场,我寻思你这两天也没事儿干,就自作主张地帮你接了,你看行吗?”

    慕晓晓不假思索地开口:“当然可以。”

    沈导的电影一般都是正剧,且挑演员只看演技和角色的适配度,既不歧视流量,也不过分追捧,在业界的口碑一向很好。

    慕晓晓一直挺想出演沈导的电影,但迫于各种原因,到现在还没能实现,友情客串一下,在沈导面前露个脸,不定以后还能再有合作的机会。

    挂断电话后,慕晓晓换完衣服化了妆,就让路数送她去片场。

    片场在江城的郊外,开了一个多时,终于到达了目的地。

    她一到,跟导演了个招呼,沈导直接让人带她去换衣服化妆。

    这个电影是古装剧,主线讲的是争权夺势的权谋剧,剧本她化妆的时候看过了,她客串的角色是男主角没发家的时候的青梅初恋。

    是一个在山沟里长大的农家少女,扎着两根粗粗的麻花辫,穿着粗糙却干净的蓝布裙子,手里总是拎着个篮子上山挖野菜。

    这个角色和慕晓晓一贯的形象不是很相符,因为她的长相是精致明艳型的,也因为本身就是名媛出身,所以演的多是千金姐,或者气质淑女一类的角色。

    所以即使纪准有意想和她再次合作,但沈导提议的时候还是有些不赞同,他是出了名的敬业,但沈导坚持要用,他也没多什么。

    慕晓晓刚到的时候他坐在车子里翻着剧本,等导演喊人的时候,这才从剧本里抬头,一张言笑晏晏的脸就这么毫无预兆的闯入他的视线。

    慕晓晓已经换好了戏服,也换好了妆容造型。

    和他刚刚看剧本脑补出来的这个农家女的角色,重合了起来。

    不谙世事的清纯,淳朴娇俏。

    纪准看着她,眼底变得晦暗。

    慕晓晓见到他的时候,并没什么异样,杨素早就告诉她是跟纪准的对手戏,她也没什么。

    言则,她拍戏这么多年,遇到喜欢她的,向她献殷勤的男人,摄影师,演员,导演,或者其他的工作人员,还能就不合作了?

    慕晓晓仍然维持着刚刚和沈导交流时的轻快的声调,笑道:“前辈好,刚刚沈导叫我和你聊聊剧本,有空吗?”

    “嗯。”

    一般安希负责随身照顾她,路数负责开车。

    安希主动的去搬了把椅子过来让她坐下。

    下午的拍摄很顺利。

    慕晓晓虽然演技背受好评,但她并不是科班出身,也不是老天爷追着赏饭吃的类型,很多时候还是看导演和搭戏的演员。

    跟纪准之前有过合作的默契,他演技足够好,很快把她带入剧情的氛围。

    拍的很顺利,收工结束后,扬手跟导演告别,正准备离开的时候,纪准走了过来,温润地笑道:“方便搭个便车吗?”

    慕晓晓侧首,对上他的眼睛,过了几秒,诚恳道:“前辈,我们俩个的家不太顺路。”

    “不顺路又怎样?”纪准一怔,语气里带着几分急迫:“只要你愿意,就可以顺路。”

    慕晓晓闻言,抿了抿唇,笑道:“抱歉,我不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