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看见早的太阳的时候,林痕已经累的连脏话都骂不出来了,五个多时的煎熬,他浑身上下让人拿大锤抡了一遍似的,又酸又疼。
贺景躺在他身后,胳膊紧紧箍在他腰上,肌肉硬邦邦的胸口紧贴着他后背,睡梦中也无意识地用鼻尖轻蹭着他后颈,仿佛雄兽护食。
林痕伸手轻轻搭在了他手背上,指腹在上面挠了挠,困倦地闭了闭眼。
后颈的呼吸灼热潮湿,林痕觉得有些痒,但从很久之前两个人还没发生关系时,偶尔躺在一起单纯睡觉,贺景睡着后就总蹭他脖子,从一开始的痒到哆嗦,到现在林痕已经习惯了。
这次也一样没放在心上。
林痕是Beta,没有上过AO生理课,对很多Alpha的特征都不了解。
比如因为在很久很久以前,原始社会非常危险,Omega经常会被夺走伤害,所以Alpha们养成了睡眠状态下也要呵护住自己伴侣的习惯——具体表现为睡眠时紧紧抱住Omega,鼻尖、嘴唇停留在Omega的后颈感受信息素的存在……
贺景刚睡着的时候不容易被吵醒,林痕索性咬牙翻了个身,忍着身上零件散架似的痛呼,换成了面对面的姿势。
魂牵梦萦的人就睡在眼前,毫无防备地闭着眼睛,这一认知让林痕忍不住傻呵呵地闷声笑了半天,满足又幸福地看着贺景重新把胳膊搭在他腰上,用力搂住。
虽然知道还有别人和他享受同样的待遇,甚至可能感受过更温柔更体贴的贺景,林痕还是忍不住一阵心热。
也只有这种时候,他才可以无所顾忌地欣赏这张脸,不用担心收到任何冷嘲热讽。
林痕见过贺景的父亲,所以确定贺景的容貌更像他妈妈,精致贵气的脸,融合着天生上位者的气场,眼角眉梢、薄唇长睫,无一不透着让人轻易沦陷的魅力……
梦里的画面应该很美,贺景嘴角微微翘着,睡颜意外的柔和乖顺。
林痕着迷地盯着这张脸,看了很久,才依依不舍地拿开他的手,放轻动作去浴室收拾自己。
微烫的水浇在身上,让林痕被折腾的一片混沌的大脑从刚才的温柔乡里清醒过来。
身上的不舒服一遍又一遍地提醒他:别太得意了,你得到的只是他随手发给所有人的,你恰好在这群人里而已。
林痕看着镜子里遍布痕迹的纯男性的身体,自嘲地笑了笑。
这是他和贺景的第不知道多少次,一开始他还美滋滋地数着,后来发现就算有了肉|体关系,他对贺景来依旧什么也不是——他真该庆幸贺景不把他跟俱乐部的那些Omega、Beta相提并论,让他的自尊还有一处容身之地。
虽然也不剩下什么了。
两个人的第一次是贺景18岁生日的第二天,林痕因为事情耽误了,错过了生日宴,第二天赶过去的时候,正撞见喝了通宵烂醉的贺景,他道歉到一半,就被气头上的贺景按在墙上吻住了。
那是他的初吻,嘴唇被咬破了两个口子,伴随着疼痛和酒精的,还有另一层禁忌的突破。
两个人各自把第一次交给了对方。
事后林痕天真地以为他终于熬出头了,可以拥有贺景了,可以和贺景在一起了,完全顾不上身体的强烈不适,兴奋的不知道怎么办才好,一边高兴地恨不得昭告全世界他和贺景谈恋爱了,一边又心地想把贺景藏起来不给他们看……
少年的心单纯又炙热,被“喜欢”这种情绪填的满满的,再三考虑、仔细思量,最后拿出自己工攒下的全部金库,给贺景买了条项链。
情侣项链,只买了一条,因为他没钱给自己买了。
然后在某个晴天,他兴冲冲地带着项链推开酒店的客房门,看见了贺景和一个漂亮的Omega在床上……
时间过去了这么久,林痕已经记不清当时是用什么表情、什么心情冲过去,一把拽起Omega,举起拳头狠狠砸在他脸上的了,只记得贺景最后穿起衣服时,若无其事地对他的话。“林痕,他没你舒服,不过,叫的比你好听多了。”
比起眼前的Omega,那一刻,林痕更想揍的人是贺景。
可拳头刚举起来就被贺景攥住了,像他停滞在胸腔,痛得没力气跳动的心脏一样,动弹不得。
刚成年的顶级Alpha眼神玩味地看着他,笑容晃眼:“干什么?你不会以为我们睡了,你就是我的什么人了吧?男朋友?未婚妻?还是炮友?林痕,你真有意思。”
真有意思。
掏心掏肺地追了贺景三年,恨不得把这个人揉碎了塞进自己心里地喜欢了贺景三年,一个只会茬架工的混混收起爪牙变成狗的三年,只换回了四个字——“真有意思”。
林痕捂着心脏,嘴唇颤抖,张了张嘴,却发不出一个完整的音节,高大的身体这一刻像片沾了水的纸,稍稍一点击,就碎得不像话。
贺景完松开他,伸出手,眼神高傲地看过来,那张好看到让人失神的脸上全是对这段关系、对林痕离不开也不敢离开的自信,连唇角的弧度都写满了讽刺,像在笑他的徒劳挣扎、不自量力。
那眼神,就像在看一条可笑的丧家犬。
林痕恍惚间感觉他被架在火堆上,要么咬舌自尽——转身就走,要么纵身跳入火海——抓住这只手。
他进退两难。
眼前逐渐模糊,林痕神志恍惚,仿佛回到了八岁那年,还是个屁孩儿的自己第一次见到贺景。
精致的像个王子的贺景从他不认识的漂亮汽车里走出来,看见路边还在擦鼻涕的他,殷红的嘴弯了弯,清脆的笑声传到他耳朵里:“你羞不羞啊?”
屁孩站在电线杆下面,嚣张地扬起衣袖擦了擦鼻子,大放厥词:“你真好看!我以后要娶你!”
王子闻言不仅没反感,还制止了要收拾林痕的保镖,扬了扬眉毛,俯视着他:“是吗,那你可要努力了。”
再次见面已经是七年后,林痕十五岁,上初二。
他们学校和贺景的学校有一场篮球联赛,林痕作为主力队员上场,尽管过去了这么久,他还是一眼认出了站在人群里一身球衣的贺景。
那么耀眼,那么鲜明,像秋日的花,和四季为敌,盛放得不顾一切又理所当然。
只一眼,林痕就陷了进去,再也没能逃开。
那时候是深秋,花坛里的花儿都败了,林痕急了一脑门汗,最后从学校卖店的盆栽里拽了朵花跑到贺景面前,全校上下公认的冷酷无情扛把子,当着那么多师生的面,扬着笑脸喊:“你还记得我吗?我喜欢你!”
贺景愣了愣,但即便被他这么突然地表白也没有惊慌,气质依旧自信出众,很快笑了出来,上下量了他一会儿,忽然想起什么,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是你啊。”
他边边抬起一边胳膊在鼻子前面晃了一下——他在学自己擦鼻涕,他居然真的记得!
那一刻林痕的心猛地回到了春天,万物复苏,百花盛开,一切都和正午的阳光一样,暖呼呼的,他笑的像个傻子。
……
后来呢,后来他死皮赖脸地一直跟着贺景,上学逃课去贺景的学校给他送水送饭,缠着他篮球,每天送花写纸条表白……
再后来……
林痕用力眨了眨眼睛,从回忆里抽离,看清了酒店的布置。
凌乱暧昧的大床,缩在一边赤身裸体的Omega,以及……眼前这个完全不喜欢他,却依旧对他伸出手的贺景。
过了一个世纪那么长,又像只有一秒钟,林痕认输了,第无数次输给了他最喜欢的人。
他紧紧地攥住了那只手,放弃所有尊严地攥住了这棵追逐了三年的救命稻草,换回了一个可以留下的身份——床伴。
在遇见贺景之前,林痕的生活过于简单平凡,像一块只有黑白色的画布,枯燥又干瘪。
他知道怎么赚钱替老妈分担压力,他更能吃苦,生活教会他一分辛劳一分收获的道理,所以遇见贺景后,他坚信只要他足够爱足够付出,就一定会动喜欢的人。
八岁那年,老爸留下一屁股债和情人跑了,老妈一个人扛起了这个家,倔强又坚强地用单薄的身体挡住了所有嘲笑和危险,把林痕带大。
林痕的性格像老妈,认定一件事就去努力,努力得不到就拼命努力,黎明前的黑暗是最难熬的,但男子汉大丈夫不会怕也不能怕,想得到最好的,就要付出比所有人多——
少年人什么都缺,唯独不缺一身叛逆的反骨,最不怕的事情就是撞南墙。
可惜有个道理,林痕头破血流却依旧一无所有时才明白——感情这种东西,和努力没关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