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斗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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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泷川吉明。”

    她用日语喊着这个名字,声音不大,但屋里的人听见了。

    走出来的,一个不到三十岁的青年,身材高大,穿着黑色衣裳,两把刀装束起来,头发很整齐地扎好,下巴上是新长出的点点胡茬。

    左臂和胸前各有一处伤口。

    隔着白色的面纱,她看见青年的双眼,像燃烧的火焰。

    在最后烧尽前的窜动火苗。

    她抽出软剑,对面的青年也拔出太刀。

    海浪拍岸。

    逡巡,变换架势,互相寻找着破绽。

    真正的交过程却是很快的。

    她敏捷地避开一击,错身,回旋,剑刃扫过对方的脖颈,划开大动脉。

    然后是心地移动,不让血点沾上白衣。

    一切都结束了。

    泷川吉明因为失血过多,现在半跪在地上,捂着伤口,太刀掉落。

    她甩开一块白布,包裹住他的头颅。

    然后一剑割下,顺势再包扎好。

    地面上掉了一本书,她捡起来,没有让它被血沾到,是阴流之目录。

    阴流的剑术,拿着吧,她把书放进兜里,大人会喜欢的。

    那两把刀也是,做工一流,锋利而且坚韧,她打算把刀也带走。

    大人很喜欢这些东西。

    她刚想拿刀,一声尖叫,嘶哑,脆弱,吸引了她的注意力。

    那个孩子跪坐在地上,脸上沾了刚才喷溅的血点。

    孩子什么时候在那的,她都没注意。

    不管了,没有威胁。

    不知道为什么,改变了主意,留下那两把刀。

    算是一个会吧

    夏玉雪醒了,刚才做了一个梦,关于过去的回忆。

    那,意味着什么呢?她想。

    那个孩子真的去拿刀了?真的和书生联系好,要再一次参与围截自己的行动?过去这么久,刀还在,没有锈蚀腐烂?孩子能赶上期限吗?就算一切如愿,孩子的剑术能杀死自己吗?

    拭目以待吧,她想。

    对了,不是个孩子了,已经成长了。

    她下了床,着衣,漱口洗脸。

    衣服是普通的花布衣服,她当然不会在平日里也穿得一身白,被认出来就麻烦了。尤其现在,书生号召了一群人通缉自己,她必须心,不能穿白衣。

    只有杀人时才穿。

    古琴也改用花布包起来,看起来很俗的样子,真是令人不快。她解开包裹,取出古琴架好,打算先练一曲。

    把弦调正,试着拨了几下,好了。

    弹什么呢?她想,此时此景,弹什么最好呢?

    这只是一家普通的客栈,没什么特色,白墙,床,一书架的评话,桌椅衣柜,仅此而已。

    (快捷酒店)

    她笑了起来,真是有趣的法。这家客栈也提供早餐呢。

    好了,弹什么呢?

    一片野草地。

    秋天,野草开始枯黄,随着风摇摆起伏,形成一片金色的波浪海洋,其间点缀着枯死的树木,只剩下黑色的枝丫直指天空。

    秋天的天空很蓝,纯净无瑕的蓝,空中的白云,上半部勾线分明,如同垒起的山峰,下半部则模糊,渐渐与蓝天相融,混为一体。

    一个人,行走在这片草地间,在野草间踏出一道径,伸触摸茎秆。

    他(还是她?)走着走着,好像永远也走不完这片草丛,太阳渐渐西沉,几只麻雀飞过,发出叽叽喳喳的声音。

    看来今晚只能露宿了。

    然而,远处,开始有村庄的轮廓——

    敲门声打断了琴音,夏玉雪把琴放到一边,去开门。

    是客栈二。

    “客官,姑娘,请问刚才是您弹的琴?”

    “是的。”

    “呵,抱歉,刚才有位客人,赶夜路,因此需要休息,还望姑娘方便行事,通顺一下。”

    “好的。”

    “多谢,打扰了。”

    “二哥?”

    “姑娘,还有吩咐?”

    “你听的出我弹的是什么吗?”

    “呃,的不懂音律。”

    “噢,没事。”

    她关上门,没打算再弹琴了,不想扰动别人。

    这首曲子是她自己编的,还未完成,题目也没起。只是一首简单的习作,也许还会再去润色。

    不过,以后再吧。

    现在,要去集市。

    夏玉雪站在马房里,边上是一匹马。

    行过窦王岭后,她在一个村子里买了马,骑着走了三天,来到这个镇。

    马儿别过头,鼻子碰了碰她,她转而抚摸起马的脖子来。

    “你不想被卖走吗?”

    马儿摆动着头,低下来,跺一跺蹄,夏玉雪不懂什么意思,估计是不想吧。

    “会想我吗?”她问。

    马儿发出呼噜的声音,似乎表示赞同。

    “你会想我?”她低下头,对着马道,“很快就会忘的。”

    “我找的人不错,当地财主,是个好人,家里马都过得很好,你在这里也会过得很好。”

    “或者不会,总之,与我无关。”

    有一个马夫牵着一匹白马来了。白马?他们不会怀疑骑白马的人吧,那也太(神经质)了。

    “再见。”她最后用揉一揉马的鬃毛。

    过了一会儿,她牵着白马,继续在集市上走着。

    才相处了三天就会有感情吗?真麻烦。

    她真希望那匹马快点忘了自己。

    “我卖掉你时,你不会记得我的吧。”她回头问白马。

    白马没睬她,不熟。

    “好好保持。”

    夏玉雪反思也许就是因为自己总和它们话,它们才会有感情,可她克制不住自己。

    她看到一个卖斗笠蓑衣的铺子,走过去,拿起一个斗笠。

    这种是锥形的,不是她平时戴的圆盘形。

    “老伯,有没有那种,那种平斗笠啊?”她很不喜欢自己这种腔调。

    “啊?”

    “就是,就是平平的一个圆,中间通洞的那种。”

    “哦,有啊。”

    开铺子的老伯回身进到店里,从架子上取出一个斗笠,是她想要的那种。

    “这种没什么人买。”

    她把斗笠戴到头上比试了一下,很合适。

    “多少钱?”

    夏玉雪买了斗笠,没有戴上,而是放到马背上,今天太阳不大,路上没人带斗笠。

    她经过一家布店,把马拴在树下,走进去,买了一匹白布。

    她抱着捆好的白布走出来,这些白布是用来缝补衣服的,补上那些沾血太深洗不掉的部分。腰带则要重新裁一条,斗笠上的白纱也要自己做。

    回到客栈就动吧。

    她开始规划接下来的行程,她要沿着太行山脉向北,再过半个月就到广昌县了。

    她觉得书生已经安排人前往那里了,多半是那条蛇。

    杀的人是山贼的话,会不会好受些。

    应该不会。

    “我们到广昌县就分别了。”她对着白马。

    “你不会记得我的吧。”

    白马动了动耳朵,好像听懂了。

    广昌县为今天河北省涞源县,太行山间。每次做这种路线规划都要查一番地图+百科+景点介绍,心累。本来找了个白石山,结果被友人战斗场景单一,全是山区,只好重找。

    倒是可以虚构地名,然而我想让故事更真实一些。再,以我的想象力,我绝对想不出类似“窦王岭”这种地名。

    又水一章水水更健康

    补上了夏玉雪和泷川吉明的战斗过程,没什么重要的。

    虽然正文没,但我想的夏玉雪和泷川吉明的年纪相仿。

    修改了一下,连接上下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