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9章 (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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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的情意浓烈又真挚, 仿佛燃烧的火焰,几乎将锦绣所有的疏离通通化作虚无。

    她定定的看着他,他面上全是认真和坚定, 之前所有的忐忑和不安, 在她言语间稍稍表露出一点点松动的时候, 就全都飘然远去了。

    她竟不知道,自己对他的影响竟然早在这个时候, 就已经那么的深刻了。

    也许,上天早就注定了, 自己生生世世都是他命中的劫吧!只希望这辈子,他们能够应劫而生, 不要再让自己成为他的劫难。

    耳旁似乎又想起他前世在自己坟前的许下的来世宣言:“绣儿,来世,你一定要等着我,等着我来找你,追逐你,我定然不会, 不会再一次错过你了。”

    锦绣点点头, 手指回弯,穿过他的指缝紧紧扣住, 手心相印。

    那就,一起试一试吧!

    郅轩面上的笑容顿时晕染开来,凤眸里盛满了喜悦,仿佛要溢出来般。

    那一刻, 她听见自己的心, “扑通扑通”狂跳不止的声音。

    少年的爱情, 最美不过两心相印, 终于得偿所愿的李郅轩几乎想要仰天长嘶,把自己的喜悦分享给天下所有的人。

    然而蔽居云雾山深处,能分享他喜悦的,除了一个面上全是嫌弃之色的弥月之外,就只有郁郁葱葱的树木了。

    几场绵绵的秋雨之后,云雾山林间树木开始渐次的泛起黄意,空气中也渐渐的有些凉意袭来。仿佛一夜之间,深秋季节便已然驾临,那卷带着浓雾的秋风,也总是能给人一种苍凉的感觉。

    也许,是他们离家太久,对家中的亲人太过思念了吧!

    离开空间,伫立于谷口空旷之处,锦绣缩了缩脖子,双手拉住披风的两边,让自己的身体陷入得更深一些,望着灰蒙蒙的天空,嘴带微嘲的笑了笑。

    郅轩见状,走上前替她拢了拢披风,手指又轻轻拨开她脸侧的头发,目光柔柔的看着她的眼睛,轻声道:“弥前辈乃是避世高人,自然有些怪脾气的,她不乐意与我们一同离开也是常情,你不要太难过,也别忧心。待以后有时间,我再陪你一起回来看她,好不好?”

    锦绣抬眸看了他一眼,没有做声。

    如果不是空间正在进行融合中,恐怕空间里的弥月,又会因他此刻的话,忍不住的跳脚讽刺了吧!也不知她为何总是喜欢针对他,任他出什么话,她都有不完的讽刺之语,叫人看着听着,就觉得头疼不已。

    要在她昏迷的两年时间里,他们二人在空间中日夜相处,便是无法产生多深厚的情感,也不至于如此吧!况且,李郅轩是真的将她当成前辈在尊敬,言行举止,无一不恭恭敬敬;饮食生活,也皆都伺候的无微不至;就是她无理取闹的责备讽刺,他都坦然受之,并无丝毫不敬。

    就算换成一位真正的前辈高人,怕是都要被他的这份诚意感动了吧!

    可惜,弥月却始终如此态度。

    见锦绣面色依旧沉静,郅轩不知真相,不知道她是在为自己所受之待遇而不忿。只得呐呐的继续劝道:“走吧,绣儿!弥前辈不肯出谷相见,也不要我们入谷,想是她也舍不得我们,只是……”

    “我明白!”锦绣伸手握住他的手掌,扯开嘴角,安抚的朝他笑了笑。

    空间之事,她答应了弥月暂时先不告诉他,所以,他并不知晓,弥月拒绝他一同离开的提议,丝毫不会影响到她的心情。因为,她将空间彻底认主之后,弥月已经成为了空间的一部分,便是以后她身死魂消,只要空间不曾灰飞烟灭,弥月也就永远都不会消失。经历骇人的空间黑洞都不曾毁灭的空间,这世间,恐怕没有任何人或东西,能够造成它的毁灭了吧!

    因而,从某种意义上来,弥月已经寿与天齐了。便是她那位寿元绵长久远的神君父亲,也不及她来得长生。

    这也许,也是弥补了她出生高贵却不得修炼资质,以求长生的遗憾了。

    只是不知道,在她的心中,是否会因为这样的长生不老而感到快乐满足呢?

    想到这里,锦绣笑了笑,右手拇指无意识的抚摸着左手食指上隐藏了身形的碧影戒指,不由回想起昨日认主空间时的情景。

    那时候,山谷里狂风大作,泥石翻滚,谷中新长出来的乔木花草再一次被清剿一空,完全卷至漩涡里,深深的掩埋到泥土里。同时,倾盆的暴雨哗啦啦的一直下个不停,整个山谷,乃至于整座云雾山,都全然被雨幕倾盖。便是努力的睁大了眼睛,也看不清楚任何东西。

    那样的动静,比之两年前的那一场叫她昏迷了两年方才醒过来的地动,更加的惊心动魄。

    两次的地动,她都亲身经历,每一瞬间的变化,都叫她心中骇然不已。相比而言,李郅轩就幸福得多,前一次他昏睡在空间中,这一次,他早早的被弄晕过去,放置在谷中动静波及不到的谷口高处,无知无觉,幸福安然。

    不过,有所得定会有所失。

    想要得到空间,这些,便是她必经的历程。

    坚定的伫立在山谷中央处的漩涡口,以自身的力量,抵制自然之力的吞噬,用臻至三级顶峰的养身功法的气息,将深藏在在地底深处的空间载体引出来,然后滴眉心血认主,炼化。

    这样一个过程,起来不过三两句话,实际做起来,却艰难又漫长。花草树木、杂枝烂叶、泥土碎石……随着漩涡的吸引,疯狂的朝她身上砸来,她却丝毫也不能动弹,坚守原地,双掌朝地,运起功法。足足一整日的光阴,直至天光渐明,狂风暴雨才渐渐的停歇了下去,山谷里,也慢慢的平静的下来。而她,已经浑身浴血,身体里最后一丝力气都被压榨光了,全身上下,几乎没有一处完好的地方。

    迎接着黎明第一束朝霞的光芒,一个碧绿色、带着流光幻影的非玉非石的细戒圈,从她脚下的漩涡处缓缓升起。

    原本还有些怀疑弥月的话的她,在见到这个所谓以天石炼制的载体碧影戒时,彻底的信服了。

    没有丝毫犹豫,她一把抓住戒指,以指甲为刃,刺破眉心,将戒指贴在眉心处,染血为媒,以养生功法灵气强行注入。

    戒指一直强力抵抗,却渐渐不敌,最后,终于被她认主成功,套在手指上。碧影戒与手指接触的瞬间,便自行调整了大,然后牢牢吸住,幻光一闪,隐藏了起来。除了锦绣,世间再无人得见。

    从此以后,空间彻底归属她所有,再不用担心会被弥月施以幻境迷惑心神,更不用担心只取不予时,空间自护功能开启,将她的灵魂抹杀殆尽。

    以后,就算她再一次遭遇前世的劫难,也有了一条退路,再不会重蹈覆辙了。

    回首看了山谷最后一眼,锦绣神色稍有些怅惘,今日他们离开此地之后,有生之年,恐怕再也不会回来了。

    前世今生,她生命的转折,起于此地,于她而言,这片巍峨山川,与别处总是有些不同的。

    只是,路在前方,她,终究不会再轻易的回首了。

    前世的一切,便由此别过。

    牵着李郅轩的手,锦绣再未回首,脚步分外坚定的朝前行去。

    他们的未来和幸福,全在前方等待。

    *******

    秋风送爽意,田间稻谷香。

    又到一年收获之际,云雾山庄里的下人佃户们,却没有半点即将获得丰收,粮食堆满谷仓的喜意。自两年前安平长公主全家因皇命离开成都,迁回长安开始,云雾山庄便早不复往日的盛景了。

    各色风格的园子无人欣赏,景致绮丽的风景孤芳自赏,这满山庄的美丽,在短短两年的时间里,就已经开始逐渐萧索孤寂起来。

    这一切,却在十月初八这天被彻底破了,安宁平静的山庄顿时喧嚣起来。

    清,紧闭不开的后角门被敲响,在云雾山中消失了两年多的皇长孙和余二姐,他们互相搀扶着,回来了。

    这样一个绝好的大消息,顿时将云雾山庄里的平静,彻底的炸开了。

    两年前,余家二姐和皇长孙先后闯入云雾山,杳无音讯。燕王紧急动用半块虎符,调动了川蜀十万守备大军,趁着云雾山山间雾散之期,地毯搜索了整整三日,一直到雾散日期过去,山间的雾气再次渐渐弥漫开来,才不得已的退返回来。

    几乎搜遍了方圆数百里,他们却根本没有发现二人的踪迹。

    这两个人,竟好像根本从未出现在山中一般,一丝一毫的痕迹都没有留下。

    无奈之下,燕王只得急报回朝,这个消息顿时引得朝堂内外一片震动。

    被帝王和太子两位寄予厚望的皇长孙,竟因一个女子误闯山林而销声匿迹,那个女子,还是长安城里臭名昭著的失贞之女,这简直就是一个天大的笑话,丑闻。好似一个大大的巴掌,狠狠的扇在皇室的脸上。加之此事还是发生在太后病体沉疴,眼见着就要离世的时机。他在离开长安之前,才因为自请赴川寻回安平长公主以安太后之心,被满朝文武誉为孝子贤孙,如今事情一出,他去川蜀的目的,不言自明。太子一脉,名声顿时一落千丈。

    然而,当今素来最喜这个孙儿,为此还旧病复发,在病榻上下旨令太子殿下带着他的亲笔圣旨,亲至川蜀,着燕王领大军驻守川蜀,找机会入山寻人,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又卸了宫宁尧川蜀巡抚之职,传召安平长公主全家回返长安。

    一应安排,彻底乱了川蜀的格局,也在朝堂上掀起一片风云。

    而原本应诏返回长安继任丞相的余定贤,因锦绣之故,再次受到朝堂官员及皇族宗室的抨击,仕途颇有些艰难。好在当今陛下对他的信任一如从前,半点没有因此事而迁怒的表现,他也一改丁忧前万事不出头的行事方法,手腕高超、阴谋诡计成出不穷,倒是渐渐的站稳脚跟,比起以前所谓的红人,更加富有权势和地位。

    只对锦绣这个曾被他寄予厚望,隐隐当做依赖的余家福星,更是厌恶了些,连带着,对死也不肯回长安,坚决的留在川蜀等待锦绣归来的柳氏,也颇有微词,屡次三番致信斥责、威胁。

    两年下来,不管是远在长安的陛下、太子,还是固守川蜀,始终坚持寻找的燕王、柳氏,乃至于整个川蜀的军民百姓,都以为他们两人早已经丧生在山中,不抱任何生还的希望了。

    这个时候,他们却突然回来了。

    吃人的云雾山第一次表达出它的善意,竟然将吞噬进去两年多的人给吐了出来。见到二人的云雾山庄的仆妇下人还以为是见了鬼,连靠近都不敢,只站的远远的将他们引至正房,各方传信之后,便避开了去。

    消息传开,首先赶至云雾山庄,便是驻守在成都,时不时领着人在山边转来转去,试探着想要入山却始终不得法的燕王。

    他听得消息,连手中端着的茶杯都忘了放下,紧紧握在手心儿里,单人快骑,一马当先的冲入了云雾山庄。看到李郅轩好好坐在厅中的时候,手中的茶杯终于哗啦一声化为碎片,落了一地,眼眶微微有一些泛红。

    最初的惊喜激动,却在看到二人完好无缺的瞬间,化作了燃烧的愤怒。

    “情圣啊!”怒极反笑,燕王咬牙切齿的看着李郅轩,道,“我李氏皇族,果然是代代都要出个把情圣,李郅轩,你好啊!好得很!不愧为李家人,啊!”

    李郅轩自知自己所作所为,给燕王带来了多大的压力。他虽从不后悔当日追随锦绣而去,心底却始终有愧于担忧他的亲人们,特别是肩负着他安危的燕王叔祖。未等燕王继续下去,便起身几步上前,撩起袍子跪了下去,愧疚万分的道:“叔祖,郅轩冲动任性,劳您担心忧虑,实在不孝,还请您责罚!”

    当日他自请随燕王前来川蜀拜谒恳请姑祖母,便是事先求了叔祖,得他亲自在皇祖父面前项,保证了自己的安危,才得以成行。

    结果,他却没有做到自己许下会照顾好自己,不让自己陷入险境的诺言,入了云雾山,差点就丧了性命,好不容易因锦绣而活下来,却足足在山中耽误了两年多的时光。

    初初醒来之时,他想过要带着绣儿一同出山,寻高明的大夫诊治,却被弥前辈阻止,不能移动她。他也想过要出山带了人进去,可他跟山外的所有人一样,都没有修炼过弥前辈独创,不但能够抵御云雾山中雾气的吞噬,反而能将雾气化作功力吸收的功法,无法来去自如。便只得作罢,呆在山里,一边照顾昏迷中的绣儿,一边跟着弥前辈练功。

    两年时间,因为有绣儿在身边,于他而言,倒也不算太难熬,甚至有些乐不思蜀。

    可就算努力让自己不去想,他也深深地知道,在这对他而言不算漫长的两年时光里,他的亲人们,会有多么的担心。或者,他们会以为他早已丧生,或者,他们还在痴痴的盼望他回家……

    他也知晓,负责他安全的燕王叔祖的日子,肯定很不好过。

    看不过才二十余岁的年纪,两年前还溜光水滑,如今却已是开始泛起斑白银发的他,就可以想见一二了。

    “呵……”燕王嘴角牵起讽刺的角度,根本不理会他是否真的后悔愧疚,反而转眼看向锦绣,眉目间皆是嘲弄之意,上下的量着她,字字狠辣的问道,“你还知道自己冲动任性?你还知道有人为你担忧?你的心里,除了这个女人,还有你的亲人,有你的国家吗?你倒是跟我,她有什么好,值得你连命都不顾?云雾山这种地方,便是经年的老猎人都不敢闯,你倒是胆子大啊!你,这样一个要姿色没姿色,要名节没名节的祸水女人,值得你如此吗?”

    锦绣默默垂下眼眸,没有开口,也没看那祖孙二人,只嘴角牵起一丝淡淡的苦笑。

    她就知道,一旦离开云雾山,她所要面对的,便是如燕王此刻所为的一般,绵延不绝的指责和逼迫。

    早在听闻弥月所言已过两年之时,她就已经明白,经此一事,“祸水”这个名头,恐怕终她一生,都没有办法摆脱得了了。

    若她有些理智,在这个时候,就应该离李郅轩远远的,指不定还有人会觉得此事不过是皇长孙自己情之所牵,与她并无太大干系。可她到底没有忍住,在了解一切之后,给了自己也给了他一个机会。

    若他真能够一如既往,便是做他一辈子的“祸水”,又如何呢?

    她余锦绣早就污泥裹身,难道还怕旁人的指责么?

    “值得!”李郅轩昂起头,斩钉截铁的回道。

    他回眸看向锦绣,目光里全是柔柔的暖意。

    “对我来,她比我的命更重要。不要只是一座的云雾山,便是刀山火海,又有何惧呢?叔祖你没有爱过,你不知道,那种为了心爱之人付出一切的心情,是多么的让人满足。况且,若非走上这一趟,我永远都不会明白,原来不单单是我在付出,在爱恋着她,她亦从未停止过。”

    他起身示意厅堂内的仆从离开,走到锦绣身边站定,好似要挡住燕王阴霾的眼神诛杀,接着道:“我听庄中仆人所言,叔祖呆在川蜀两年未离,也多次带人试探入山,想必知道这山中的雾气的霸道之处吧!那种可以将人生生吞噬,一点一点将身体里的东西吸出去的感觉,我亲身尝试过,只差一点点,我可能就已经尸骨无存了。是绣儿,她在川蜀遇上了她的师傅,那个女子住在山中,自创了抵御雾气的功法,传授给了她,并嘱咐了她在突破之后,便入山寻她。我不知晓情况,以为她是误闯,跟了进去,结果却连累了她。她拼尽了一切救了我,自己却耗尽功力,足足昏迷了两年,直到前几日,才终于清醒过来。她为了我可以付出性命相救,我亦然。”

    他的一字一句,充满了浓浓的深情,那仿佛化不开的浓蜜般的情谊,甜腻得叫在愤怒中的燕王,都不由一窒,不知该如何话了。

    爱情,在他知晓自家父王的过往之后,就开始嗤之以鼻。他从未想过要拥有,更看不起那些沉迷于所谓男女情感中的人。可是此刻,看着那一双不过十来岁的儿女交织在一起的眼神,自来桀骜别扭,以击他人,踩着别人的痛苦而欢乐的他,竟是连一句讽刺的话都不出来了。

    许久之后,他才平静的却吐出一句看似责难的话:“那你有没有想过,皇室容不容得下她,你的祖父父母容不容得下她?这个天下容不容得下她?”

    李郅轩面色不改,眼神更显坚定,“叔祖是否忘了我李氏一族的族规?又是否还记得太宗皇帝曾过的话?”

    燕王面色一僵,瞪大的着眼睛死死的盯住他,眸光中全是不敢置信。

    李氏族规?为了这个女子,他竟是将族规的搬出来了?不过是一双十来岁的孩子,他们怕是连什么是生活,什么是现实都分不清楚吧!竟有如此深厚不移的情谊么?

    可是,他却不得不承认,他深深的羡慕嫉妒恨了。

    人生在世,能有一个值得自己执着的人,其实是一种难得的幸福。他寻寻觅觅了二十几年,桀骜不驯、肆意妄为掩盖下的一颗真心,始终无人能懂。这子不过十五六岁的年纪,竟是寻到了一个叫他连放弃天下至尊都乐意的人。

    李氏族人中,他确实是幸运的。

    “什么族规?”锦绣见他们二人语含机锋,相互着哑谜却始终不肯明言,便上前拽了拽郅轩的衣袖,轻声问道。

    但凡她问,郅轩自然是无所不能言的,当即开口解释道:“太宗皇帝立下的族规……”

    未等他继续下去,燕王狠狠瞪了他一眼,开口朝锦绣道:“待你嫁进李家,自然知晓我李氏有些什么族规了。”这话,表面上听似他赞同锦绣嫁入李家,可话音中,怎么听怎么觉得有些隐晦的含义。

    锦绣自然听出了他的意思,面上一阵红一阵白,呐呐的不知该什么才好。

    当着别人家长辈的面,毫不避讳的询问人家家族的族规,这种看起来就已经是迫不及待想要嫁进别人家的女子,真的是她么?

    郅轩却不以为意,坦然的反驳道:“绣儿想知道,什么时候都可以的。”

    燕王也不再他什么,只似笑非笑的看着锦绣,锦绣心中的困窘,却因郅轩坚定的话语和态度,瞬间消散无踪。

    虽然在定下念头要给他回应,由他相伴共度此生之前,她就早已经预料到会经历些什么,可她的坚定,到底还是有些不安稳。因为他们的将来会如何,最重要还是看他的态度,他若不能坚持,自己即便有再多的方法,到头来也只会以悲剧收场。

    其实她一直在等,等着出来以后,等着天下人铺天盖地的指责,等着他们的亲人千方百计的刁难……

    最重要的是,等着看他面临这一切的态度。

    燕王不过是他的叔祖而已,他的刁难,于她而言算不得什么,也影响不到什么。可如今,因为他的这一点点刁难,她看到了他的决心。

    他没有改变,一如既往,依然坚定着他的信念,那她,又有何惧呢?

    锦绣彻底的无视了心中暴跳如雷,表面上却一直强作平静淡漠的燕王,起身直视郅轩,冲着他忐忑不安的眼神,眯起了圆圆的大眼睛,笑得很是开怀。

    郅轩见状,嘴角也开始慢慢的挑起,一颗悬吊得老高的心,总算是落回了原处。

    他最怕的,不是亲人父母的为难不允,更不是这俗世之人的看法议论。

    唯一在意的,不过是她不能全然信任,始终心怀芥蒂。

    当然,他最怕的,莫过于当他们面对人生艰难前途的时候,她会将答应过他的事情全然忘却,重新缩回到她自己的世界里,再也不肯出来。

    如今见她一改从前的犹豫,倾付信任,坚定陪他走下去的信念,他还有什么好忧虑害怕的呢?

    看着这二人完全忘记了还有一个他存在,只顾着深情对视,燕王嘴角忍不住的剧烈抽搐,抬手捂着眼睛,愤愤的走出了厅堂,怒气冲冲的命亲卫安排快马,往长安宫中传讯去。

    然而,待众人退去,留他独自立在屋檐下之后,他面上的愤怒却完全散去,只余下嘴角一抹微讽的笑意,望向长安城的眸光里,全然是等着看好戏的期待和幸灾乐祸。

    长安城的天,在经历了两年多前的那场异变之后,怕是又要再变上一变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