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别逞强,你是小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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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习惯了……”江鹊嗫嚅,忙想弯腰自己去擦拭。

    可沈清徽已经单手托起了她的脚踝,然后另一手捏着棉签给她擦拭膝盖的伤口。

    ——确实是习惯了。

    江鹊低着头没动,在她幼年的记忆里,其实没有多少关于父母的记忆。

    只记得在她16岁之前,父母只会在每年的春节时回来,有时候江志杰也会一起跟着回来——江志杰是江鹊的哥哥,比江鹊大4岁,但同样的,江鹊对他的记忆也并不深刻。

    外婆以前告诉过她,她的父母南下去了淮川工,当时淮川这个南方城市已经很发达了,从北方的偏远镇到南方的一线大城市,为此还引得邻里羡慕。

    别人都大城市好,好像在那个年代去了南方的大城市就是遍地捞金。

    外婆,她父母去了淮川也是为了多赚钱,要给江鹊更好的生活条件。

    她的父母只过年的时候回来看看,对于江志杰,江鹊其实心里也是有点怕的,因为每次回来的时候,江志杰都在外婆家的客厅沙发上坐着玩手机,对她也爱答不理。

    至于父母更是,也就只有一年给她买一次新衣服,但回回买的尺寸也不对。

    再后来,江鹊16岁那年,江振达和陈盼又一次回来过年,只不过这年江振达买了一辆皮卡车,还逢人炫耀是当了“包工头”。

    外婆跟她父母在里面话,着着吵了起来,江鹊就坐在院子里拨弄语文书。

    外婆,“江鹊成绩很好的,你们两口子把她带去淮川上学吧,在这个镇子里有什么出路哦?”

    江振达不乐意,,“女孩子读那么多书做什么?以后还不是要结婚嫁人的?”

    外婆一人护着她,“志杰这子还不如江鹊,志杰就上了个技校,你们两口子把他惯的不思进取,以后也就那样了,江鹊在咱们春新镇上回回考第一,让她去上学吧,多个出路。”

    江鹊妈妈陈盼也不话,后来咕哝了几句,大意就江鹊是个丫头,江志杰是儿子。

    天渐渐黑了,江鹊在院子里坐着,后来外婆把她带到屋里,老太太态度强硬,质问江振达,“江鹊怎么不如江志杰了?我就是吃了没文化的亏,我不许江鹊不读书!”

    江鹊是渴望的,总听人淮川很发达,那里有985、211学校,江鹊的梦想就是好好读书,考进去,以后就能赚钱带外婆去大城市住。

    但是对于岱省这个人口大省来,分数线是相当高的,镇的教育资源肯定是不如淮川这个一线大城市。

    后来这场争吵持续了五天,最终陈盼答应把江鹊带到淮川。

    临行那一天,外婆叫住江鹊,这个身材矮并有眼疾的老太太,熬着夜给江鹊做了鞋垫,织了几件毛衣,让江鹊一定要好好学习,要比江志杰更出息。

    江振达在淮川是个包工头,他没什么文化,隔三差五不回家,回家也无话可聊,陈盼就在一个商场工,早八晚九,与江鹊相处的时间更少。

    也算是再普通不过的家庭了,住在一栋老居民楼里,江志杰一周也不见一次。

    江鹊在春新镇上学习很好,回回是第一,但到了淮川三中后,班里四十人,江鹊才考二十多名,她格外的努力,但最好的时候也才考到第十名。

    来淮川的时候,身边一个朋友都没有,班上的女孩子都是大城市女孩,她的吃喝穿戴像个异类,课业压力相当重,镇的老师知识有限,教的东西也有限,江鹊处处吃力却也咬牙撑着,就是外婆的那样——

    读书不是唯一的出路,但读书一定会让出路更容易一些。

    每到这时候,江振达就击她,什么“浪费老子的钱”,“成绩上不去就要认清现实”,“农村出来的就要有自知之明”云云。

    再后来?江振达的工地不顺,有时候会跟陈盼吵架,头一回往江鹊身上扔了一本书,江鹊愣愣站在那没躲,或者根本躲闪不及,后来就江振达把江鹊当作泄|气的工具。

    也许对江振达来,江鹊是他的孩子,所以理所应当不会反抗,理所应当忍受着所有的火气。

    并美其名曰,“棍棒下出孝子”。

    江鹊被江振达的时候,她是恐慌的,可陈盼视而不见,江鹊越哭,江振达越是她。

    她也是开始在这个时候学会了隐忍。

    那些时候遭受过暴|力的孩子,长大后或许依然会相信世界美好,但他们的内心早已变了一副模样,他们会很容易活在自我否定和胆不自信的阴影中。

    江鹊一动不动的,沈清徽给她清理了伤口,而后,“我要给你喷一下云南白药,痛的话,告诉我。”

    江鹊没话,沈清徽一抬头,姑娘眼眶有点发红,一言不发的,好像受了莫大的委屈——应当是回忆起了什么不好的事情。

    沈清徽给她喷了云南白药,冰冰凉凉的,他托着她的脚踝,她的腿太细了,肌肤又白,那些伤疤在上面触目惊心。

    他有意转移她的注意,便也随意地,“你刚才看的花是龙沙宝石,喜欢的话,摘几朵放在你的床头。”

    这花都是他精心照顾的,平日里连浇水施肥都格外的精细,但也可以随意地送给她——只想在这一刻,哄一哄这个姑娘开心而已。

    “好……”

    江鹊是突然不知道可以些什么,是头一次被人这样关切,原本一直在坚持的坚强,也好像在这一刻开始一点点溃散。

    腿上的伤口有些胀痛,冰冰凉凉的,沈清徽托着她的脚踝,他的手指温润干燥,他也并不希望江鹊一定要点什么。

    在这样片刻的安静中,沈清徽开了红花油,涂了一点在指尖,然后轻轻地圈儿涂抹在她的膝盖的淤紫上,动作是万分的轻柔。

    很难想象,像沈先生这样身份的人,会在这样一个寂寂的夜晚,在这方萦着馥郁花香的院中,半蹲在她的面前,只为她涂着药油,他的目光专注,像是在做什么重要的事情。

    江鹊眼眶酸楚更甚,脸眼睛都不敢眨,生怕这样一幕,眼睛眨一下就消失了。

    “痛不痛?”

    这么大一块伤,他看着都痛,姑娘安安静静的不发一言,沈清徽笑,“别逞强,你是朋友,要是痛得厉害,告诉我,我明早带你去医院看看。”

    这语气与声音,是过分的温柔,江鹊很久很久都不曾听过有人用这样的口吻跟她话,让她有一种自己也被人捧在心尖的错觉。

    是夜风太温柔,是他的声音太好听,像一片花瓣被风拥着落入一片无人区的湖泊,泛起的涟漪漾满整片湖面,那是少女私藏的敏感心动,浩大却沉寂。

    沈清徽没听到她话,一抬头,却看到江鹊低垂着视线,极快地眨了下眼睛,一颗滚烫的泪滴在他的虎口。

    沈清徽有一瞬间的愕然,江鹊很快地抬手擦了擦眼泪,也就在这一秒,沈清徽突然觉得,这还是个稚嫩的女孩子。

    江鹊的世界,还是一片未经开发过的净土,他不能知道她过去过的是怎样的生活,但就是在这一刻,沈清徽寂寥已久的生活里,好像多了那么一点点动容。

    “不痛了,谢谢沈先生。”江鹊的声音有一点点发颤,她坐在椅子上,摇了摇头,有些话哽咽在喉间,犹豫该不该。

    直到她的视线抬起来,撞上沈清徽的视线,他就这样半蹲在她的面前,一双眸子平视着她,是在耐心地等待着她点什么。

    “沈先生……您不用对我这么好的,我只不过……”

    姑娘又一次低下了视线,她吸了吸鼻子,那句“是个佣人”,就这样哽咽在喉间,突然有点难以出口——是因为下午的时候,沈先生才鼓励了她。

    要是又出这样的话,会不会让沈先生失望?

    “江鹊。”沈清徽叫她的名字,她抬起视线,是有想与他对视的,他的那双眼睛那么好看。

    江鹊跟着沈明懿那波人这么久,也算是见过了不少好看的皮囊,可是没有人像沈先生这样,不仅仅是外表的好看,他身上这种矜雅的风骨,是独一无二的,又或者是因为沈先生会温柔地教导她,所以他在她的心中,更是有了不一般的位置。

    “你是独一无二的江鹊,永远都不要对别人低姿态,”沈清徽笑了笑,像是宽慰,“我不要求你立刻改变,可至少在我的面前,自信一些,挺直腰板跟我话。”

    “那……如果我错了话……”江鹊眼眶酸酸,嗫嚅地问。

    “错了又能怎样?”沈清徽站起来,他活动了下手腕,在她身旁的藤椅坐下,“就算错了话,你也是独一无二的江鹊,依然要堂堂正正地生活。”

    江鹊似懂非懂,默然了片刻,撞上沈清徽的视线,她点了点头。

    沈清徽笑一笑,抬起手从茶壶里倒了杯茶水,另一杯推给了江鹊。

    姑娘谨慎微的,是有点亏欠感的,好像自己什么都没给他做,反倒受了他这么多好。

    “沈先生,您睡不着,要不然我今晚给您唱首歌吧?”

    江鹊捧着茶杯,声地问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