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3章 暴发户的欢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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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实,之前她还对沈懿这个大反派抱有戒备的心理。

    毕竟书中沈懿的性格,她是不喜欢的,而且这人冷血无情,处事毒辣。

    觉得这人只能当个合作伙伴,不适宜深交。

    但是经过最近这么一段时间的相处,越是接触,倒是觉得沈懿与书中的有所不一。

    与沈懿的相处,暂且还挺融洽的。

    能抱上大反派的大粗腿,对于目前来,只有好处没有坏处。

    “你暂且不必管你的叔子的事情了。如今快要科举了,科举考试三天,科举后三天放榜。你只需要准备好你的兔子耳便行了。”

    着,面具下的薄唇带着淡笑,“毕竟赌输者,是要戴着兔子耳在狮城最繁华的街道逛上一圈的。”

    “我有跟你赌过么?”宋锦瑟觉得,这个赌注肯定是不能认。

    索性也装作当时喝醉了酒不记得自己过这种话。

    谁认谁傻。

    要是之前,宋锦瑟与沈懿赌,是有百分百的把握,最后戴着兔子耳游街的肯定是沈懿。

    但是现在她却是不敢保证了。

    毕竟沈懿在京城安插的人那么多。

    想到自己若是输了要戴着兔子耳游街,惹得满城人发笑的傻样,宋锦瑟就觉得无法接受。

    她可是高贵冷艳的大美女,有才又有貌,怎么能坏了自己的人设。

    戴个兔耳,跟个猴子一样,被人观赏。

    这怎么能忍。

    沈懿没有反驳她的话,倒是一本正经地起了其他。

    “最近那个册子的买卖做得挺大的,分红也应该挺多的,若是话算话的人,这分红的银子也应该拿到手了。”

    完,又意味深长地看了她一眼,道:“不过,话不算话的人,可是一分钱都拿不到哟。”

    “!!!”无耻!这不是赤果果地用她该得的钱来威胁她呀。

    啊!这该死的沈懿!她能锤死他么?!

    刚才还觉得两人相处融洽,现在看来,融洽个鬼的融洽。她的脑子是被浆糊糊满了才会觉得沈懿是个好人,而且,跟他相处融洽。

    这种狗直男,留在世界上也是祸害姑娘。

    不锤死他的话,她迟早有一天会被他气哭,不,气死!

    “不不不,我想起来了。我们确实是有过这个赌。而且,赌注我也记得清清楚楚,可是一点也没敢忘。”

    宋锦瑟一边,一边还露出八颗牙齿的标准笑容。

    理智告诉她,她是锤死不了沈懿的。

    毕竟沈懿会武功。

    要是因此惹恼了这个大反派,反而得不偿失。毕竟他们两人之间的合作项目那么多。

    关系还是不能闹崩呀。

    思来想去,还是将自己想要锤死沈懿的心思给压了下去。

    嘴里一直叨念着,莫生气,莫生气,莫生气。

    重要的事情三遍。

    书上,生气会月经失调,增长皱纹,而且还会容易加速衰老。

    书上还,人生最大的要事就是赚钱,哪有功夫生闲气。

    为了钱!

    而且,还不一定是她输呢。

    昭阳郡主为了能嫁给冯彦,肯定会不留余力地买通关系,让冯彦当上状元郎的。

    现在,科举的结果,只能看是谁的后台比较硬了。

    是沈懿,还是那个昭阳郡主。

    这样一想,宋锦瑟终于是平静下来了。

    这时候,沈懿挥挥手,店里的掌柜就捧着一个用布遮住得盘子上来了。

    将盘子上的布掀开后,盘子里满满当当的都是金元宝。

    之前看到的都是银票,还是第一次看到那么多金元宝。

    黄黄的一片,看得宋锦瑟精神为之一振。

    分红居然有那么多,满满一个托盘,那是有多少两黄金呀。

    心里已经迫不及待在盘点着。

    刚才对沈懿的怨气已经彻底平息了下来,前一秒眼中的怒火都似是要喷出来一般,这一刻,眼睛里面亮晶晶的,脸上也掩盖不住的,都是喜悦。

    “这多不好呀。”

    宋锦瑟客气地推却着。

    旁边的掌柜是没有注意到宋锦瑟那亮晶晶的眼睛的。

    听到她的话之后,向她投过去敬佩肃穆的目光——之前听文人都是讨厌这种黄白之物的,现在看来,确实如此。

    在黄金万两之前,也面不改色,实在是让人钦佩。

    要是他的话,见到这黄金万两,都得高兴疯了。

    想着,对宋锦瑟的敬仰之意如同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可下一刻。

    宋锦瑟却是堂而皇之地从掌柜的手中接过托盘。

    掌柜的:“??”

    沈懿:“?!”

    宋锦瑟:“沈老板你放心,这兔耳的事情我一定着手去准备。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也就是话算话。”

    宋锦瑟没瞧见两人的眼神,完,又顺带问了一句,

    “有没有麻布口袋?”

    “要麻布口袋做什么?”

    听到这话沈懿不话,铺子的掌柜倒是一头雾水的。

    “装黄金呀,钱财不可露人眼,这些黄金用麻布口袋装着,我背上,既不起眼,又安全。”

    想着身上,自然是装不下那么多的银两的,最好是找一个麻布口袋来装着。

    宋锦瑟很是理所当然地道。

    沉吟了片刻,又道:“不不不,这麻布口袋装着那么多黄金实在是太沉了,我背不动。沈懿,你找些人帮我把这些都搬回我的私宅去吧。”

    闻言,掌柜的面色彻彻底底地僵住,眼神也一时之间有些复杂得无可交加。

    这好的文人讨厌黄白之物的呢?

    看来,真的是他多虑了。

    宋锦瑟根本没看见,心里对沈懿的怨恨早就已经忘光光了,此时她满心都沉浸在得到黄金万两的分红这件大喜事的喜悦中。

    这么多的黄金,真的是看着都让人觉得开心呀。

    根本像是看不见身边还有两个人,宋锦瑟只自顾自地将托盘里面的金元宝拿出来,一个个地数着数。

    数到最后,笑得见眉不见眼。

    发财了发财了。

    她从富婆成功晋级为大富婆,而且是腰缠万贯的那种。

    终于体会到,暴发户是有多欢乐了。

    暴发户的欢乐简直是一般人想象不到的。

    宋锦瑟的心情无限好。

    看着这些黄灿灿的金元宝,简直是所有的烦恼都被吹散,整个人都感觉快乐得要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