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第 14 章
他们总是那么嫌弃我,或许我死了,他们会感到很高兴,举宗欢庆。
当然,也有人可能不会高兴,比如眼前这位殊少宗主,可能恨不得我别死在产房里,而是死在他的折磨之下。
我的孩子七个多月了,进水牢前,药老给我估计过生产的时间,他我正常应该是正常足月生产,也就是两个月后,我的身体虽然不好,也没放开吸取营养和灵力供养肚中的孩子,但孩子自己却很坚强,尽管没有足够的灵力,却一直很顽强的活着。
这个我当然是知道的,没有人比我更知道他有多顽强。在仙云宗山上,我那般抑制着吃食和灵力,让他长得不似同月孩子那般大,但他活着。在仙魔大战时,作为父亲的我快要死了,他却仍旧活着。
药老曾:“这个孩子肯定有个强大的父亲。”
他不孩子的父亲是殊亦谌,他肯定已然猜到我肚子里的这个孩子并不是殊亦谌。其实这也并不难猜,因为如果我肚中的孩子是殊亦谌的,那么即便他很嫌弃我肚中这孩子,也定然不会看着外人取我胎盘,甚至要我的命。
可惜了,药老猜错了,这孩子的父亲并不强大,而是一个普通到尘埃的傻子凡人。
对一百三十斤起心思,是我和他见的第四面,那时我已进入仙云宗三月,或许是因为那紫衣修士的原因,殊亦谌对我的新鲜不似以前,太可笑了,我对殊亦谌的了解真的很泛泛。
水牢的三天前,我才得知他竟是担心我喜欢上他。然后,我便不觉得可笑,只觉得好笑。
因为那时我有喜欢的人,却不是殊亦谌。我一心扑在一百三十斤身上,每次下山,我都必定要给他准备许多吃食,面条馒头包子混沌面饼,全部是混杂着肉的,争取给他的身体补好一点。
傻子真是很喜欢吃肉,尤其是喜欢吃鸡肉,我给他带的灵鸡永远是最后吃的,他:“好吃的都要放在最后吃,喜欢的人也要放在身后保护着,染染,林林好喜欢你呀!”
这傻子,谁对他好,他就喜欢谁。我并未放在心上,每个人都可能得到别人的喜欢,我谢染没有资格,
这傻子喜欢的不过是我给他做的饭罢了。
但卑微如我,却也仍觉得欢喜。
“我见你喜欢吃这鸡肉,那我以后就多给你带点鸡肉过来,但其他肉你也要吃,要营养均衡。”我当凡人时,爹娘就常家里没甚吃的,我没营养长得瘦,那时我不甚懂得爹娘的话,糙米饭也吃得香。现在看到这傻子,我才懂他们的关爱,“知道不?不准挑食!”
一百三十斤傻乎乎的点头,:“林林知道的!染染也吃,染染瘦,也要长肉肉!”
我确实瘦,几次下山,遇见的凡人,但凡是开餐馆的,都会招揽我进去吃饭,觉得有生意。
我有时候还偶尔挺喜欢我这纤瘦的身材,因为看着像仙风道骨的修士,而不是合欢骨。我有时候也不喜欢这纤瘦的身材,因为如果作为凡人男人,这便看着不能撑起一个家。
傻子把包子递给我,我掰开成两半,毫不客气的吃了,好吃!
我想,我对傻子肯定是很喜欢的,我爹娘表达喜欢就是不断的投喂我,我此时不断投喂傻子的行为,肯定也会喜欢他。
好在我灵丹不少,灵石也有,而灵鸡极为便宜,因繁衍快长的迅速,一次繁殖能有几十只,仙云宗上出售灵鸡的价格非常低廉,甚至赶上好时候还会买一只送一只,再不卖,仙云宗养殖场就要被灵鸡淹没了。
之后,我就比较多的给他带灵鸡,有我灵鸡妖兽肉等带灵力的食物喂养,傻子的身体真的好了很多。除了吃的,我还给他带了许多衣服,他身量和殊亦谌差不多,我就比对着殊亦谌的身材给他做衣裳。
我已经知道了,他是个被人救起来的傻子,身上有伤。我猜他应该是凡间落魄的王公贵族,不会是修士,因为他体内没灵力,可能被山匪抢劫或者对家陷害攻击而沦落到此。
他没衣裳换,也没有吃的,带着点肉馅的馒头是他能吃到的最好吃的食物。他也没住的地方,只有一个茅草屋,他也没朋友,唯一一个喜欢他的对他好的便是我,他最爱待的地方就是桃林,因为那里有我,那是我们约定好的地方。
这么一个傻子,我能允许他过这么差的日子?
那时,殊亦谌对我差不多是不见了。和
一百三十斤第四次见面时,我就拿出了请炼器师炼制的房子,不算太大,只是凡间的普通院,一个房间,一个大堂,一间厨房和厕所,还有一个杂物间以及一块巴掌大的院子。
我是合欢骨,肯接我单子的只有刚练的炼器师,好在我的要求不高,只追求住,并不追求防御,否则可能还炼制不下来。
房子拿出来的那瞬间,一百三十斤直接瞪大了眼睛,嘴巴张得圆圆的,“哇!染染,好大的房子!你真的是仙人呀!”
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给自己塑造的形象就是仙人。我好虚荣啊,或许是在一百三十斤面前,我能找到一点存在感,像个男人那样被人依靠,所以我极不愿意被他知道我是合欢骨。
也有可能,是我不想从他的眼中看见对我的鄙夷。因为他再傻,应当也知道合欢骨和妓子没甚差别。
傻子很喜欢这栋房子,忙里忙外忙上忙下的收拾,我没帮他,只看着他像只勤劳的蜜蜂转来转去,心里觉得很满足。
多像我想象中的生活啊。
后来傻子实在太累了,也什么都不会,我方用了灵力帮他,收拾规整。
和傻子在一起时,是我最开心的时刻。只是,天道对我实在太不公平,我越想在傻子面前显摆什么,它便揭我的短,我越是想在傻子面前掩饰什么,它便越是要扯下我的面皮。
那炼器师炼制的厨房,竟塌了一半,我想用灵力恢复,却感到丹田干涸。更严重的是,我发现我身体渐渐发热,从腹下三寸开始,一直蔓延到我的胸膛。
有火在烧!
有欲望在攀升!
我浑身发痒,恨不得有人摸摸我抱抱我,我合欢骨体制发作了,我痒得热得身子发颤。
这段日子太过开心,我竟是忘了合欢骨多少时日不交合就会欲火焚身。仔细算算,我大约有半月未和殊亦谌发生关系了。
我好想死啊,这般狼狈的模样出现在了傻子的面前。他定然会嘲笑我,会鄙视我,肯定会傻乎乎却刺我心脏的:“你好像城里玉春楼里的姐呀~”
我双腿也打着颤,只一瞬间就决定离开这里,悲哀的我知道我必须找个男人,否则我就会死。可在我起身的那一刻,傻子却抓
住了我的臂。
滚烫的温度立刻引爆了我的理智,我双腿一软,便倒在了傻子身上。
“染染,你好香呀。”那是合欢骨的香,有迷惑人的功效,他双眼迷茫,却抓着我的胳膊不放,他掌心的温度也越来越高,“染染,我好难受,林林好难受呀~”
你难受抓着我作甚!
我想到,但却不争气的抓住了他的要害,诱惑着:“那要我帮你吗?”
傻子难受是因为我,与其我在外面找陌生男人,不如找他。
傻子呆呆的也不会拒绝我,就好。
初时我很有负罪感,觉得这是在欺骗一个傻子,我与那些欺辱我的人有何区别,可到了后面我才发现,别看傻子傻,他在这方面简直天赋异禀。
最后竟是我浑身酸软眼前发黑,直接晕厥过去,而傻子还未停。此后几次,更是折磨得我苦不堪言。
第四次见面,我和他胡天胡地,合欢骨体质发作的消了也没停,最后还是我叫住了贪欢的他,我们才消停。
那时我还不明白我已对他起了心思,直到傻子傻呵呵的捧着我的脸,很认真很认真的对我:“染染,林林喜欢你。”
他对我有男人原始的欲望,有对心爱之人的喜欢。
我也知他不是着玩的,因为我和他在一起时,体质发作,他从我这里得到了不少好处,神智似是恢复了些。
至于他的身体,早在我锲而不舍的投喂下,康健了许多。肌肉轮廓隐隐出现,不再面色苍白而是红润。
所以,他有可能在恢复了,而在恢复中的他应当有几分清醒。所以他喜欢我也该是真的,不是因为食物而喜欢。
我太缺爱了,太缺别人对我好。在那一刻,我眼睁睁看见自己沦陷,第一次主动亲吻人,不从生理而从感情上来,我献出了我的初吻。
我爱上了他。
回来后没多久,我便发现了自己有孕,肚子里多出了一个新的生命。我虽疑惑为何我会怀孕,但对这个孩子,我却无比的看重和欢喜。
也因着这个孩子,即便不双修,我合欢骨的体质也再未发作。只是从那以后我便没在下山,直到仙魔大战开始,因为我怕,怕我孩子的父亲被发现被杀死。
那是我爱的人,我
愿他长命百岁,永远安康。
丹药太苦,我想喝水,可是没有。忽的,我身上的铁链被打开,殊亦谌将我带了起来。
咦?这次他除了给我送药,还要放我离开水牢?
我不解,只踉踉跄跄的跟着他出去,可恨!岳博贺竟在外面。
三日未见外面的太阳,我却像过了许久。日光太刺眼了,我抬起掌放在眉毛上,挡了挡光,也顺便挡挡一边的岳博贺。
“岳博贺,你给我仔细看着谢染,发现他和哪个男人不清不楚,就派人来告诉我!”纸鹤传信不太安全,人比较安全。
原来殊亦谌要走了啊。
岳博贺颔首应下,冷冷的看着我,“放心,你回去修炼便是。入魔之后需得好好调养,否则对日后修行不利。”
哦,原来殊亦谌入魔的事情被仙云宗知晓了,仙云宗便唤他回去。
“那我就走了。”殊亦谌,临走前,他用力的指着我的鼻子,:“谢染,你最好是给我老实点,别勾三搭四,不要脸!”
咦~我前主人就在你面前呢,你就不怕我和他旧情复燃?只是我不蠢,没出口,我好不容易从那水牢出来,又何苦再次得罪殊亦谌进去。
之后,殊亦谌就气鼓鼓的走了。只留我和岳博贺干干的站着。
岳博贺是个闷葫芦,几竿子打不出一个屁,最后还是我先开口,“岳真人,可否劳烦你带我回去?在水牢待久了,着实有些撑不住了。”
“你自找的,怨不得谁。”他冷冷笑。
“是是是,我下贱,我不要脸,我自作自受,可你能带我回去吗?”我腆着脸。
我真的有点撑不住了,体内灵力几近枯竭。水牢距离弟子居有几十公里,若是双腿走回去,我怕是会死,且走到天黑也回不去。
左右他们都知道我脸皮厚不要脸,那求一求岳博贺,我也不损失甚。
岳博贺鄙夷的盯着我,估计是想起了殊亦谌的嘱托以及我这肚子里珍贵的胎盘,便使了一招袖里乾坤,凌空腾云,将我带走。
我有点困,迎面而来的风吹得我很是舒爽,让我昏昏欲睡。可岳博贺不让我睡,还要我命的嘲讽我。
“听殊亦谌你给他做了面吃,谢染,你就算是想讨好殊亦谌,怎么还是学如霜做过的事?”
“你没有脑子吗?啊,但凡你别下面,而是做馄饨,我也不会如此厌恶你。”
“我都已经过了,最厌恶的就是你学如霜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