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开庭 庭审程序介绍以及巡……

A+A-

    一大早的, 向阳法庭的这群年轻人又焉了。

    梅子想了一晚上的从前的那些事,一夜无眠。丁筱卿给俩娃盖了一晚上的被子,几乎一夜没合眼。冉妍睡是睡着了但是浅睡眠。骆扬一如既往的失眠, 已成常态。郦励和老公章启铭的分歧越来越大,争吵越来越多, 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睡眠。原先睡眠质量最好的宋天意遭此劫难, 无法入眠, 在车上也没办法像从前那样没心没肺地安然入睡。

    一群人一到单位就嚷嚷着泡咖啡,丁筱卿上个星期才买的咖啡差不多快喝完了。她怂恿骆扬买咖啡:“咖啡快喝完了,富有的驼法官是不是该贡献一点了?”

    骆扬喝了一口咖啡, :“我很穷,不过买几罐咖啡还是买得起的。”

    丁筱卿又:“既然大家都爱喝咖啡,要不这样,驼法官,你出资买个咖啡机吧?”

    “啥?我什么都没听到。再见。”骆扬装聋作哑,捧着咖啡匆忙逃离。

    这话恰好让来找梅子的滕烨听到了,他并没什么,只是喊梅子和宋天意准备开庭。

    庭审改革已经有两年了,一般情况下, 简单的案子全程录音录像加语音翻译,不用书记员再记录了, 但复杂疑难案子还是需要书记员记录的。今天早上滕烨要开庭的那个案子就属于复杂疑难案子,所以需要书记员宋天意记录。

    这是一个买卖合同纠纷, 原告方是金州本地的一家生产棉纺布的企业, 被告是上海的一家企业。被告公司购买了原告公司的产品却没有给付货款,一共三十余万元,原告屡次催讨不得, 一怒之下就把被告公司告上了法庭。原告诉前对被告进行了财产保全,被告的基本账户被冻结住十多万。账户一被冻结被告方的顾问律师就主动来找法院了,并提供了一份答辩状。被告律师在答辩状中对原告提供的证据也就是一堆送货单和一张对账单提出了疑问,表示在送货单收货人处以及在对账单上盖章的那个人“吴国盛”不是他们公司的员工,无权代表公司行使权力,其行为不能构成表见代理,他们公司并不知晓这些业务,因此吴国盛和原告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纯属吴国盛的个人行为,和被告公司无关,被告公司不应承担付款责任。

    法院把被告的答辩状副本发给原告方律师,原告律师看完答辩状后也提出了自己的意见,那就是吴国盛当时就是被告公司的员工,他的行为就是代表了被告公司,如果不是,被告公司怎么会把公章交给他并让他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可是这些口无凭,没办法作为断案的依据。原告律师思来想去,发现这个案子的关键点就是吴国盛这个人,如果能找到这个人出庭作证,那么一切都清楚了。原告方花费了一番工夫寻找吴国盛,最后还真给他们找到了,并成功服吴国盛出庭作证。证人一落实,开庭时间也就能落实了,就是今天。法官助理梅子提前三天以传票的形式通知了原被告方,并且通知证人吴国盛出庭。

    鉴于案情复杂,滕烨要求法官助理和书记员都参与庭审。梅子喝了一口咖啡就来1号大法庭做庭审准备,开机器设备、放牌子什么的。

    原被告方的律师陆续来到法庭,并在各自的位子上入座。两方的财务、业务员坐在旁听席上。滕烨身穿法袍入座审判席,梅子和宋天意坐在审判席下。

    一切准备就绪,九点一到,准时开庭审理。首先是宣读法庭纪律,法庭纪律完了以后滕烨敲法槌,表示着今天的庭审正式开始。

    首先核对原被告双方的身份信息以及代理人信息。接着告知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以及回避制度,双方都没意见后便由原告宣读起诉状,明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被告对此进行答辩。答辩完后就是原告举证和被告质证。原告的证据无非就是那些送货单和最后盖了被告公章的对账单。被告方对这些证据的三性均有异议,即这些送货单不是真实的,和本案没有关联性,也不合法。归根到底就是,签字盖章的“吴国盛”非被告公司员工,其行为不构成表见代理,这些业务和被告无关,被告不是适格主体,并认为本案诉讼系虚假诉讼等质证意见。

    接下来证人吴国盛出庭作证。主审法官责令证人签署保证书并当众宣读保证书内容。

    “我作为本案证人,保证向法庭据实陈述证言。如有虚假陈述,愿意接受罚款、拘留乃至刑事处罚。特此保证。”

    滕烨问:“证人,你是什么时候入职被告公司的?”

    吴国盛回答:“应该是2014年前后。”

    滕烨:“你在被告公司做什么工作,职务是什么?”

    吴国盛:“我是业务经理。”

    滕烨:“你现在还在被告公司上班吗?”

    吴国盛:“不在了。”

    滕烨:“你什么时候离开被告公司的?”

    吴国盛:“2018年9月。”

    滕烨:“2019年3月份的对账单是你盖章确认的吗?”

    吴国盛:“是的。”

    滕烨:“既然你于2018年9月就离开被告公司了,为什么之后还会和原告发生三笔业务并且在对账单上盖章确认?”

    吴国盛:“是这样的法官,我本来是鑫景源的业务经理,鑫景源和被告公司做的是相同的业务,而且两家的老板是丈人和女婿的关系。2014年的时候被告公司老板让我去给被告做业务,因为被告公司刚刚起步,需要我去帮他组建一个业务部。这个事鑫景源的老板也是知道的并且认可的,所以我从那时候开始就在被告那上班了。后来听两个老板吵架不合,鑫景源的老板叫我回鑫景源,可是被告公司老板不肯让我走,虽然定了2018年9月走的但实际上我一直在被告公司,因为被告老板叫我把手头上的活交代清楚了再走。还有,两家公司其实就在一个地方办公,公司里很多员工到现在都搞不清楚他们到底是给哪个公司干活,可能同时在给两个公司干活也不定。我是两个老板清楚了所以才知道的。”

    滕烨问原告律师:“原告,你方是否知情证人吴国盛自2018年9月起就不再是被告公司员工了?”

    原告律师:“这个我们不知道的。我们一直和吴国盛联系的,后来对账也是吴国盛出面,我们以为他还是被告公司的业务经理所以找他对账的。”

    滕烨问被告律师:“被告,你方是否有告知原告吴国盛不再是被告公司的员工?”

    被告律师想了想,回答:“这个我不清楚。”

    滕烨继续问证人:“你在被告公司上班期间被告的公章是存放在你那的吗?”

    吴国盛:“是的,被告老板相信我就把公章放我这让我保管。”

    滕烨问被告律师:“被告,这个情况你认可吗?公章是被告老板交给证人保管的吗?”

    被告律师想了想,回答:“这个我不清楚。”

    证人环节结束、证人退庭后滕烨敲法槌休庭十分钟,并对被告律师:“被告律师,你是被告的代理人,在庭上却什么都不知道,你觉得应该吗?休庭十分钟,你马上核实清楚。”

    被告律师也是老江湖了,但今天却不敢在滕烨跟前耍油条,这个法官看上去刚正不阿、不苟言笑的,如果今天不问出来估计不会善罢甘休的。

    “好好,我这就去核实。”被告律师笑嘻嘻地跑到外面电话去了。

    十分钟后恢复开庭,滕烨问及被告那两个问题,被告律师回答:“老板自己也记不清楚了,印象中好像没给过吴国盛公章。而且,吴国盛根本不是被告公司的员工,被告老板也根本没有要他帮忙组建什么业务部。刚才吴国盛自己也了,他本来就是鑫景源的员工,和被告公司无关。”

    原告律师马上:“吴国盛就是被告公司的员工,我们老板和他还有微信聊天记录,聊天记录中他就自称是被告公司的业务经理。还有一份吴国盛的社保证明,证明吴国盛确实在两家公司都上过班,从而证明他是被告的员工,他的行为对被告形成表见代理。现在向法庭提交这两份证据。”

    滕烨:“原告,为什么不在举证期限内提交?”

    原告律师:“原告老板的手机之前在手机店修,这些聊天记录是好不容易恢复的。社保证明也是花了很多工夫才调到的,一开始他们当地不给调,跑了好几趟才给调的。”

    滕烨:“被告是否需要对这两份证据发表质证意见?”

    梅子将原告提供的原告老板的手机以及盖有社保中心红章的社保证明一同交给被告律师,被告律师看了看后:“超过举证期限,不予质证,也请法庭不予采纳。”

    滕烨:“原告,你逾期举证,本庭现在对你进行训诫,举证必须在举证期限内完成,举证有困难可以申请延期,听明白了吗?”

    原告律师:“明白明白,我们知道错了。”

    滕烨又对被告律师:“虽然原告逾期举证,但本庭认为该份证据与本案基本事实有关。”

    被告律师无奈地皱了皱眉头,:“那好吧,我现在就对这些证据当庭质证。对原告提供的手机微信聊天记录,因为微信聊天记录可以删除、增加,所以形式上不予认定,三性也不予认可。对于社保证明,被告对此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予以认定,但对关联性不予认定。吴国盛的行为不能代表被告公司,被告公司对他的行为一概不知,他是背着公司和原告做的业务,应该由他个人承担,和被告无关。”

    补充证据和质证后,进入法庭提问环节。滕烨翻来覆去地就问那几个问题,吴国盛离职后被告有无告知原告以及公章的相关事宜。

    被告律师被问得满头大汗,回答也是前后自相矛盾。先是被告老板也记不清有没有通知原告,有没有把公章给吴国盛,后来又被告老板没有把公章给过吴国盛,吴国盛用来和原告对账的公章是吴国盛私刻的,当庭申请鉴定。

    庭审结束后,滕烨敦促被告律师赶紧把鉴定申请书提交上来。被告律师信誓旦旦地表示三天内提交申请书,然后收拾东西走了。

    被告律师离开后,原告律师对滕烨:“滕庭长,其实真实情况是这样的,两家公司的老板,也就是丈人和女婿之间有矛盾。听被告老板在外面有外遇,老婆闹得很凶还自杀过两次。当初被告公司是那个鑫景源的老板也就是被告老板的老丈人出资成立的,出了那种事老丈人当然不肯善罢甘休了,不但抽光了女婿的人,架空了女婿,听还找人了女婿一顿。我们原告呢实话就是个冤大头,夹在他们中间两头受气。”

    对于这种没有证据的辞,滕烨都是当笑话一听了之。

    从1号大法庭里出来,在回办公室的路上,滕烨问梅子:“这个案子你怎么看?”

    梅子:“其实这个案子的争议焦点就是吴国盛这个人的行为对被告构不构成表见代理。通过庭审,我个人更偏向于原告的法,被告律师的回答前后矛盾,一会这么一会那么,明显就是在隐瞒真相。最后提出要对对账单上的盖章进行鉴定,我觉得也不过是为了拖延时间而不得已出的对策。”

    滕烨:“吴国盛的表见代理其实要分成两部分。首先,吴国盛曾经是被告公司的员工,原告也提供了吴国盛的社保证明,那么在那段时间内他的行为就是代表了被告公司。至于被告律师在庭上接连否认吴国盛是被告公司员工的行为,我在考虑事后要不要追究他的责任。再看吧。其次,吴国盛离职后继续和原告发生业务并对账。这里就要注意了,被告公司到底有没有将吴国盛离职的事宜告知原告,很显然,被告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模棱两可的,如果被告无法举证,那么就要做出不利于被告的判定。最后就是公章问题,如果吴国盛真的私刻了公章,那么整个案子的最终判决又不一样了。反正我们等吧,等被告把鉴定申请书交上来。”

    梅子:“滕庭,凭直觉你更相信谁?”

    滕烨:“我只看证据,不凭直觉。”

    俩人刚跨进办公室,桌上的电话就响了。是丁筱卿上来的,是冯生海在大厅里等了很久了,一定要见滕烨。滕烨脱了法袍,马不停蹄地下楼去了。

    冯生海一看见滕烨就迎上去握住了滕烨的手,滕烨挣扎许久才把自己的手抽出来。

    滕烨问:“冯生海,你来找我什么事?”

    冯生海:“滕庭长,我和我妹商量好了,我们把妈送到那个养生源去,每个月的费用我们兄妹平摊。”

    滕烨:“养生源?就是那个天诚集团开设的私人养老院?”

    冯生海:“没错!这个养老院是目前金州地区最高档的养老院了,我们去实地参观过,里面设施齐全,环境优美,服务水平也好的不得了,那的护工都是大学生,当然价钱方面肯定是不低的,一年二十万,我和我妹一人一半。”

    滕烨想了想,:“这个想法你们和老太太过没有?老太太什么意见?”

    “这……”冯生海面露难色,“问题就出在这,我妈怎么都不同意去养老院。我们那天带她去看过的,看的时候她还那里不错,出来问她高不高兴住那,她就不高兴了,什么都不乐意,一定要回来和我住。庭长你也知道我家的情况,我老婆和她不对付的嘛,真要住一起肯定鸡犬不宁了。”

    滕烨:“那你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冯生海笑嘻嘻地:“我就是想请滕庭长帮忙做做我妈的思想工作。我这些天思来想去,我妈去住养老院是最好的解决办法。我家也太平了,我妹家也能把那套房子卖了还债,一举两得。”

    滕烨不由地皱起了眉头:“你们兄妹都有房子,经济条件也不错,你们却要你们的亲妈去住养老院,你觉得这合适吗?你们把自己的亲妈往那养老院这么一扔,每个月出点钱就算完事了?子女赡养老人不仅是给老人提供物质、经济方面的条件,还要关心老人的精神需求。老太太她之所以一定要和你一块住,一方面是传统思想根深蒂固,另一方面也是精神上的需求和安慰。谁不想老了和子女孙子甚至元孙住在一块,享天伦之乐?况且老太太她根本不同意你们这么做,你们怎么能强迫她去住养老院?”

    冯生海:“我知道,可是这已经是最好的办法了。滕庭长,我请你出面做做我妈的工作吧,可能她就听你们法院的呢。”

    滕烨也是无语了:“我可以帮忙问一句,但是一切要以老太太的意愿为准。”

    “谢谢庭长,谢谢庭长。”冯生海达成目的,开开心心地回家去了。

    滕烨看着他的背影,眉头拧得跟个麻花似的。他回办公室和梅子起冯生海要把老太太送养老院的事,梅子反而觉得这是个解决问题的办法。

    梅子:“我自己肯定不会做出把亲妈扔养老院的事情,但是对他们这一家来,这未尝不是一个解决问题的办法。其实我觉得老太太她自己也有问题,做人不大聪明,非要把儿子一家搞得谁都不开心,尤其是和儿媳妇。她和儿媳妇的关系这么差,真的回去住了估计也没好日子过的。与其每天和儿媳妇置气动怒吵架,还不如去住养老院,反正钱不用自己出,住得开心就行了。”

    “都像你这么想的话,我们法院可以关门大吉了。”滕烨一边听着她的话,一边拨通了老太太女儿冯丹的电话。老太太自己没有手机,现在又是和女儿一块住,所以只能她女儿电话。

    电话接通了,滕烨要求冯丹把电话交给老太太。老太太接过了电话,滕烨问她知不知道子女要把她送养老院的事,老太太知道,着就在电话那头哭了起来。好了,别的问题也不用问了,他也不会安慰人,只叫老太太把电话还给冯丹,他想和冯丹两句。

    “冯丹,老太太她根本不想去养老院。”

    冯丹:“这不是我的主意,是冯生海想出来的。我也不同意把妈送养老院,好端端的干嘛送养老院去?可那冯生海不乐意啊,那天和我吵了很久,我没办法才同意的。既然妈不同意那这个方案就作罢吧。”

    挂了电话,滕烨马上给冯生海了电话,告诉他老太太不愿意去养老院,还是想回他家住。冯生海才高兴没多久就接到这个噩耗,心内五味杂陈,不是滋味。

    冯生海央求:“滕庭长,你再帮忙做做工作吧。”

    滕烨:“我过了一切以老人的意愿为准。如果她自己愿意住养老院,那也是可以的。如果她不愿意,我们也不能强迫。”

    冯生海愤然掐断了滕烨的电话。

    滕烨被挂了电话后对梅子:“这个案子我想搞一个巡回法庭,去村里开庭。一方面方便老太太参加庭审,另一方面也想在村里加大宣传力度。我相信赡养问题绝不是一家两家的问题,正好可以借这个机会教育旁听的村民尊敬老人,善待老人。”

    梅子一口答应:“我举双手赞成。生而为人孝顺自己的父母是第一位。我负责联系院里的技术部门,离开庭还有十来天,应该来得及。”

    滕烨:“好,这个事就交给你了。我去和何书记联系一下。”

    注:1、该案例虽为民法典正式实施之前判的,但对表见代理的理解和最终的处理都和民法典的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是一致的。即“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有效。”

    2、证据三性: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3、证人证言:八大证据类型中的一类。其余七类分别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电子数据、鉴定意见、当事人陈述和勘验笔录。证人出庭需签保证书和宣读保证书。

    4、实践中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的其实挺多的,视情况而定,也不是所有的逾期举证法庭都不采纳。

    5、巡回法庭:为方便老百姓参加诉讼而设立的流动制审判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