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1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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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况曼心底阴霾一扫而空,扬眉展笑,没有任何推诿地接过孟九重递过来的钱袋。

    “九哥去忙,我逛完了,就在镇口等你。”

    目前生活现状,她很满意,至于孟九重先搭伙着过吧,等以后麻烦上门了,再。

    孟九重背上背篓,叮嘱道:“注意安全。”

    况曼回眸,笑着应下。

    二人在富安酒楼下分开,孟九重要去卖熊皮,然而,却在走过几家铺子后,进了一家医馆。

    医馆里,大夫正在为病人号脉。

    孟九重踏进医馆,眸光在大夫身上淡淡看了一下,举步,径直去了药柜后方。

    三层高的药柜后方,有一道门,孟九重将身上的背篓放到角落,打帘入内,内里是一个待客室,陈设简单,一眼望去,只有一面山水屏风,与两张太师椅。

    孟九重没坐多久,医馆的药徒就沏好茶,端了进来。

    将茶心放到桌上,药徒抬头看了一眼孟九重,便退了出去。

    两人未有任何交流,连视线都未曾有接触过。

    待药徒离去,孟九重神情淡淡地端起茶杯,浅酌了一下,热茶雾气袅袅在他脸庞飘散,一双眸子清冷犹如夜下冷星,挟着寒意。

    茶去半盏,青色门帘被人从外掀开,刚才在大堂内,为人看病的大夫,健步从外走了进来。

    大夫年约六十出头,身材精瘦,蓄有两撇八字胡须。

    “主人药用完了?”大夫走到屏风后,净了净,然后坐到太师椅上。

    孟九重颔首,随即眸底透出隐忧:“师父目前已越来越压抑不住,每隔三日,便会毒发一次,郁老,就没有更好的药,可以控制他体内的毒吗?”

    郁方摇摇头,深叹道:“没有,我寻了十五年,都未寻到能解主人所中之毒的解药,世间只有寒魄可化主人之毒,但,能铸寒魄者唯有你父亲,可你父亲”

    提到孟九重的父亲,郁方眼中闪过愧疚与惋惜。

    一代铸宗师,就此没落,如今八年已过,江湖上,再无名器现世,可悲,可叹!

    “父亲已去,世间无人能再铸寒魄,要是他还在”提到已逝的父亲,孟九重狭长凤眸中,仇恨沸腾

    。

    那恨意,仿佛地狱血海,噬人心魂。

    郁方看着眼前青年瞳底恨意,心知又勾起了他过往旧事,他轻叹一声,如慈爱的长者,轻轻拍了拍孟九重挺拔的肩。

    “是我连累了你父亲。”郁方双眸布起愧色:“九重,你父在世时,只愿你平安,你师父与你义父也同样,只愿你一生平安,你”

    郁方到里,眼中愧色更盛,他是最没资格让他放下仇恨的人。

    如果当初,不是他违背主人命令,一查出主人所中之毒唯有寒魄针可以解,就立即寻他父孟泽相助,孟泽也不出山,更不会丧命。

    是他打扰了孟家一家三口安宁,制造了这孩子的不幸,所以,他没资格阻止他报仇,只能将毕身所学传于他,希望他在踏上那条路时,能多一份保命的本事。

    “不怨你,师父与父亲,还有义父情同足,师父出事后,父亲就在四处打探他的消息,就算你不寻他,他也会不这些,我这里新得一味熊胆,郁老你给师父配药吧。”孟九重不愿深谈以前的事。

    事已发生,再谈也是枉然。

    血债早晚是要讨的

    孟九重将一个瓶子放到桌上:“入秋后,我便会离开阿凤村。”

    郁方神情一顿,随即长叹,叹声透着无奈:“也罢,为人子,若不能为父报仇,你心里的坎怕是过不去,在外一切心,离开时,将郁战带去吧,有他在,我也能放心一些。”

    孟九重:“到时候再吧,郁老,我离开后,你就搬回苍山吧,师父需要人照顾。”

    郁方颔首。

    照顾穆元德,本就是他的职责。

    在镇上开医馆,只是为了方便收集一些讯息和药草,既然九重要离开,那他自然是要回到苍山。

    主人那里不能缺人。

    孟九重和郁方谈了一会儿,将熊皮留给郁方,让他处理一下,然后拿去成衣店,找人裁制成女款冬装。

    并道,下次来取药时,一起取衣服。

    郁方一听孟九重的要求,便知,这是要给杨御收养的那个女孩做冬衣,顺嘴问了一下:“你离开,你义妹如何安置,如果没地方安置,就让我带她回苍山吧。”

    那女孩也是一个可怜人,杨御过世,九重虽娶了她,但九重实则也只

    是想让杨御走得安心罢了,且,九重也在等她清醒。

    只要她清醒,他爹孟泽之死的谜团就能解开,可是等了七八年,他与杨御费尽心思,也没能让她清醒。

    提到况曼,孟九重眸子微微一沉:“阿曼神智已经恢复,到我离开时,再决定送不送她去苍山吧。”

    对于况曼的安排,孟九重至今未曾想好

    “恢复了,那她可,伤她之人是谁?”郁方神情一顿,立即问。

    孟九重:“她未有过往记忆,并不知道这些。”

    郁方沉默了一会儿,失望道:“可惜了。还以为她恢复记忆,便能解开你父母身死之谜,毕竟,当初她身上所受之伤,是你父亲被夺之剑造成。”

    当初杨御也就是因这伤,才多留意了一下崖边满身是血的女童,并救回她的性命。

    因为,女童身上的伤,非普通兵器造成,而是孟泽所铸的凝血剑所造成。

    凝血剑,剑血其名,凡是受此剑重创者,体肉血液都会极快凝固,直达心脏,在一定时间内,不运功驱除剑气,人就会因血液不通而死亡。

    此剑独特,天下独此一柄,同时,也是孟泽扬名天下的武器。

    它是孟泽在十八年前所铸。

    当时此剑一出,引无数英雄追捧,这把剑也让孟泽陷入了是非之中,那时还是武林盟主的主人出面,力保孟泽,方让那些想要杀人越货的宵之辈,收了心思。

    孟泽也因此看淡了江湖,带着妻儿隐退深山,后来后来便是他为解主人所中之毒,去寻孟泽开炉,炼制寒魄针,可,却在针成前夕,孟泽剑炉遇袭,夫妻二人齐齐葬身在剑炉里,寒魄针未成,凝血剑不知所踪。

    那时,孟九重才十二岁。

    杨御所学,乃是奇门遁甲,会一些星相之术,在孟泽出事前夕,他便通过星相,算出孟泽将有一大难,于是连夜出发赶去剑炉,想助孟泽渡过此难。

    但他去晚了。等他赶到时,孟泽与他妻子已丧生剑炉,尸骨无存,而被孟泽送去私塾进学的孟九重则逃过一劫。

    杨御,孟泽,还有他的主人穆元德,乃是结义兄弟,孟泽被害,杨御悲痛之余,带着孟九重回转阿凤村,却在经过陇西一带时,在悬崖边,发现了受伤严重

    ,奄奄一息的况曼。

    杨御一见况曼伤情,便知,她是被凝血剑所伤。

    凝血剑才被歹人夺去几日,现在却有人受了此剑剑伤,这无凝证明伤况曼的人,和杀孟泽夫妻的是同一人。

    义弟身死,杨御恨意难消,带回并救治况曼,想从况曼嘴里问出蛛丝马迹,但可惜,人是救回来了,却痴痴傻傻,除了一个名字与阿娘,一问三不知。

    人救回来了,总不可能将之丢弃,杨御干脆便收了况曼做义女。

    没两年,杨御身体出现病状,紧接着药石难医,于是,便彻底隐在阿凤村,再不问世事。

    人在江湖,见多了尔虞我诈,回归平淡的杨御反倒有些羡慕起了不知疾苦的痴傻义女,慢慢的也养出了感情,死前,这义女反倒成了他的牵挂。

    为了让义女往后有人照顾,甚至请求孟九重娶她。

    而孟九重为了让他走的安心,竟毫不犹豫答应了。

    郁方的话,不知让孟九重想到了什么,他垂眸,幽幽道了句:“没有记忆,也好”

    孟九重和郁方谈了一会儿,定好取药时间,便离开了医馆。

    *

    另一边,况曼咬着糖葫芦,慢悠悠地在街上闲逛着,上,还提了不少东西。

    这是她给自己添置的东西。

    除了一块洗澡洗头用的胰子,其它的,几乎都是吃的,枣糕,桂花糕杂七杂八,全是吃的。

    逛完大街,况曼估算着时间,去了先前看到的一家成衣店里,给自己添了两件衣服。

    况曼对穿戴没多大需求,好坏都行,两套衣服都是方便行动的窄袖罗衫,一件石榴红,一件是藕荷色,衣服用料普通,统共花了两百二十纹钱,因为是成衣,价格上,要比买布回去自己做稍贵一些。

    布便宜是便宜可况曼不会做衣服,所以,只能买现成的。

    出了成衣店,况曼提着东西往镇口走去。

    刚抵达镇口,就见镇口处,几个兵卫拿着长矛,一脸严肃地伫立在镇口的公告牌下。

    在公告牌前面,有个卫兵将一张画像贴到了公告牌子上。

    看画像人物的发饰,这画的应该是女人,可是这女人,却有半张脸被浓墨涂染,黑漆漆的一团,只余半张脸较为清晰,根本就啥都看不出来。

    “——哐哐!”

    两声锣鼓声响起。

    贴画像的士兵敲打了两声锣鼓,然后扯着大嗓门喊话:

    “走过路过的过来看看,最新通缉令出来了,通缉令上的人,是个心狠辣的毒妇,如果有人能捉到这罪妇,赏银千两。另,包庇者,一旦发现同罪处理。”

    士兵扯着嗓门喊了两次,赶集的民众就围了上去。

    况曼也随波逐流,挤到了公告牌下。

    “兵爷,这是谁啊,她犯了什么事?”有民众问。

    “她叫伦山蛊后,真实名字没人知道,但这人很好认。”士兵着,回身指着画像上那半张黑脸:“她半边脸毁容,特征很明显,这女人凶残至极,杀害兴远府督师的二公子,不但如此,还杀了易阳镖局的总镖头,你们看到此人,一定要第一时间通知官府。”

    “这么凶,一个女人,怎么杀得了那么多人,连督师的二公子也被她害了。”

    “没听过最毒妇人心吗,她擅使毒,杀起人来无声无息,要谁命就取谁命。”

    “难怪赏银会这么高,原来是杀了督师家的二公子啊,不过,咱们东义县离兴远府那么远,她会出现在咱们这边吗?”

    公告牌下,众人被这官兵的,又是唏嘘,又是害怕。

    况曼瞅着画像上的女人看了一会儿,然后目光落到了通缉令上面写的赏银千两上。

    “阿曼。”

    就在况曼盯着“赏银千两”四个字入神时,人群外,传来了熟悉的声音。

    况曼回眸看去,视线穿过人墙,看到了熟悉的身影。

    她眼角一扬,脸上带起笑意,挤过人群,来到孟九重身边:“九哥,你回来了,怎么样,那皮卖掉了吗?”

    孟九重哂然一笑,从腰间扯下钱袋,递给况曼:“卖掉了,还卖得不错。”

    况曼拿着钱袋颠了颠钱袋的重量,眼晴顿时发亮。

    这重量,可比先前卖熊掌那个钱袋要重的多,那熊皮卖了多少钱啊?

    况曼打开钱袋瞅了瞅,见里面放着两个银锭子,顿了惊异了:“三个熊掌都没卖到这么多,熊皮有这么贵吗?”

    “运气好,刚好遇上一个府城来的大管家,他恰巧需要,就多给了些。”孟九重眼眸微垂,话题一转,道:“走吧,中午了,我们去吃馄饨,那家馄饨是老家号,特别好吃。”

    况曼一听可以去吃馄饨了,把钱袋往怀里一揣,赶忙点头。

    孟九重好笑地摇了摇头,带着况曼往馄饨铺子走去,离开前,他眸光微抬,往公告牌上看了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