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7章 穿书者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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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怎样的一个绝代美人啊?
白发倾落如瀑,发间若隐若现露出两只毛绒绒的雪白狐耳,散落的额发之下,狭长的狐狸眼慵懒半睁,眼尾微微上挑出一个勾人心魄的弧度,鼻梁高挺,唇红且薄,令人忍不住在脑中无数次地辗转描摹其中滋味。
分明衬衫的每一颗纽扣都一丝不苟地扣到了最上方,却连露出的一节脖颈、一块锁骨都仿佛在无声诉着诱惑。
那只修长而骨节分明的,哪里是随意地轻点在沙发上?分明是直接点在了她的心头上!
穿书的第一时,虎七夕就那么坐在床上,捂着滴答流血的鼻子,呆呆地看着正对面狐北川的巨幅海报,完全无心思考自己身处何方死了没有之类的哲学难题。
她终于,彻底,完全理解了书中“出生狐族,北极狐种,天赋魅惑,容华倾世”十六个字的含义,并且坚定了留在这个世界的决心。
同一时间,帝星,主城区豹府。
豹路捷盯着星头条上的图片,眼中满是垂涎,还有和虎七夕如出一辙的志在必得。
这可是女主啊女主!
多亏老妹之前死缠烂打要给他安利最近迷上的,还在饭点睡前追剧的时候蹲在他耳边各种碎碎念剧情,否则他怎么能在车祸死亡又重生,了解自己所处的世界之后,第一时间就锁定该抱的大腿呢?
作为一本大女主书的主角,作者给女主的金指简直不要太高级:绝治愈系异能、人鱼之音自带的万人迷属性,还有不是很明显,但关键时刻绝对可以逢凶化吉遇事不死的好运气。
真的,要不是有自带拉好感技能的人鱼女主开口帮男主洗刷身上的负面新闻,用异能净化污染严重的海域让他能够腾出来对付虫族,男主龙澧凭什么在帝国内忧外患的情况下坐稳皇位?
豹路捷觉得,换他他也行,而且还更有天时地利人和呢。
天时:他知道全书的大体剧情。
地利:他所在的豹族本来就对帝国皇室臣心不太纯。
人和:男主龙澧就是个暴君,弑父上位的魔头。
豹路捷一次又一次地放大图片,望着被狐北川抱在怀里的洛洛,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
上天让他死后重生在这个世界,可不就明他必定是天选之子,新一届的男主。
而他走上天选之路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
俘获女主的心!
他已经忍不住快乐地在心里一遍遍念起了女主的名字:
洛洛,洛洛
洛洛在,天下他有。
豹路捷在星上看过龙澧的照片,自己穿书后的这张脸虽然比前世好看了不少,但比起男主来还差了那么一点点,就一点点。
但是,他有内涵啊!
他和洛洛一样都来自另一个世界,知道那种有家回不去,流落异世的孤独艰苦(?),简直不要太有共同语言。
豹路捷相信,认识以后洛洛一定能透过外表看到他有趣的灵魂,然后抛弃男主转投他怀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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