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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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色。

    入目即是满眼的红色,周遭吵吵嚷嚷的,热闹极了。

    甄春花三魂七魄尚未归体,意识还有些模糊,只听到耳旁炸起一位大汉的声音,粗犷激愤。

    “沈公子,你莫要不识好歹!”

    “大当家看得上你是你的福分,拜完堂保证你吃香的喝辣的,享不尽的荣华富贵!”

    被唤作沈公子的男子站在堂屋中间,不卑不亢,面色平静,仿佛被呵斥的对象不是他。

    大汉一拳在棉花上,没有回应,越发愤怒,道:“沈秋和!你不要敬酒不吃吃罚酒!今天这天地你拜定了!”

    沈……沈秋和?

    这不是她刚看完的那本里男主角的名字吗?

    果然是被气昏了头,都梦见了里的剧情。

    《美人如玉》是某江著名作者浮华渡我的新作,她早期曾经过,就是专注狗血一百年,无虐不欢,虐完男主虐女主,最后夫妻携手把家还,恩爱两不疑。

    甄春花偏好这一口,剧情越狗血看得越带劲,按她的话来讲,一个劲儿甜宠有什么意思,人生可比狗血多了。

    所以她是浮华渡我的大粉头,本本赏榜排行第一。

    如今甜宠当道,狗血文的产粮太太越发稀少,得好好保护起来。

    但是,《美人如玉》这本,实在让人一言难尽。

    文案简单粗暴的只有一句话,大家闺秀盛意欢对寒门子弟沈秋和一见钟情,两人历经磨难,终成眷属。

    短短一行,集诸多槽点于一身,鬼才啊。

    尤其是看到配角栏首位和她同名,向来只看完结文的甄春花当即拍板决定,追连载!

    竟然有如此沙雕的名字出现在言情里,不愧是不走寻常路的浮华渡我!

    现实生活活的心翼翼如履薄冰,这下能在虚拟里为非作歹了,岂不美哉!

    前半部分的故事,还是原来的配方,还是熟悉的狗血又苏爽的味道,盛意欢于花灯会偶然识得沈秋和一面,从此便芳心暗许,想尽办法制造机缘与情郎独处,单箭头变为双箭头后,两人眉目含情幽会时被发现,随即各路反派大显神通,开始无情地棒鸳鸯。

    沈秋和满腹才华,朗眉星目,自然也受不得盛家如此羞辱,决意进京赶考,求取功名,光明正大地迎娶娘子。

    后续本该是沈秋和衣锦还乡,扬眉吐气一番,谁知浮华渡我直接将盛意欢写死了,沈秋和伤心欲绝,专注事业线,接着作者又写死了疑似新女主的角色,越往后越崩,人设和剧情像是脱了僵的野马,朝着一发不可收拾的局面发展,评论区铺天遍地全是骂声。

    甄春花看的十分窝火,却也心疼作者码字不易,留言道:浮浮,最近状态不好的话就先停更吧。

    浮华渡我应声停更,是修文。

    一等就是半年,在坑底躺平的甄春花总算等来了结局。

    然后,她直接气的心肌梗塞晕了过去。

    浮华渡我全文大修,好好的一篇狗血言情文,被她改成了寒门子弟考取功名走上人生巅峰的升级流官斗,匆匆贴出二十章万字肥章,点了完结。

    ……

    什么沙比?

    甄春花看到结局两眼一黑,像是被人活生生喂了一口翔。

    不行,她得赶紧醒过来,置身《美人如玉》,仿佛周身都在被翔环绕。

    甄春花揉了揉眼睛,睁开还是红色。

    她晃了晃脑袋,这感觉,是不是上帝在她眼前遮住了帘,忘了掀开?

    上帝老人家记性不好,那她自己掀。

    甄春花拽着眼前的红布,用力一扯,终于迎来了久违的光明。

    她先是定睛端详手中的物什,发现是块绣着金色花纹的红绸盖头,针脚平整,做工精细,两只鸳鸯交颈而眠,栩栩如生。

    ???

    这么真实的吗?都出现幻觉了?

    甄春花掐了自己一把,以期赶紧从梦境中脱离出来。

    她还没骂浮华渡我呢!垃圾作者!

    嘶,好疼,怎么回事?这梦还醒不了了?

    甄春花心里思忖,可能是下手不够狠,正准备对着胳膊再来一下的时候,袖子被扯住了。

    “大当家,你怎么了?”崔不翠一直伺候在她身旁,见甄春花举动反常,忍不住出声,声提醒。

    屋内其他人的注意力瞬间集中到甄春花身上。

    新娘子略施粉黛,肤如凝脂,身披大红色的喜袍,映的眉目含春。

    寨子里的弟兄鲜少见到如此精心装扮后的大当家,一时间楞在原地,不知该些什么。

    大汉率先反应过来,大当家这怕是被冥顽不灵的沈秋和给气极了。

    “大当家,别动气,我甄二保证,沈秋和插翅也飞不出清风寨。”自称甄二的大汉掏出把刀架在沈秋和脖子上,恶狠狠地威胁,“这个压寨夫人,他当定了!”

    话音落地,弟兄们一呼百应,纷纷道:

    “二当家威武!”

    “这姓沈的还真是不识好歹!”

    “就是,大当家上得厅堂下得厨房,武功高强,长得也甚是好看……”

    沈秋和大有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的风度,眼睛都没眨。

    甄春花:……

    胳膊上的痛感还没完全消失,她抬起手来量了一番,发现手腕处的淡红色胎记不见了。

    越发清晰的真实感使她格外烦躁,又被叽叽喳喳的叫嚷声吵的头疼,挥手断道:“安静!”

    此话一出,众人皆老实地闭上了嘴。

    甄春花脑子还是乱糟糟的,缓缓的扭头,看向四周,细细量——

    正中间的红木雕花长桌上摆放着两只红烛,梁上挂满了红绸和灯笼,中堂上还贴了个大大的囍字,两侧还有副对联。

    上联:“百年佳偶今朝合”

    下联:“一世良缘此世成”

    横批:“百年好合”

    甄春花就是在迟钝,也明白当下的处境了。

    她确定自己是在被浮华渡我的迷之操作气死后,穿到了《美人如玉》这本书里,还特么穿到了与她同名的反派女配身上。

    俗话得好,狗血有三宝:虐恋、女配、带球跑。

    作为集狗血之大成的《美人如玉》,当然也少不了反派女配来烘托男女主的情比金坚。

    这个女配就是清风寨第十八代寨主,女山贼甄春花。

    原主对沈秋和也是一见倾心,可惜沈秋和眼中只有盛意欢一人,再也容不下别人,她气的抓心挠肝,苦于没有机会接近意中人。

    终于等到沈秋和进京赶考,清风寨是必经之路,原主直接把人掳来按头成婚,□□和蒙汗药轮番上阵,总算是破了沈秋和的处子身。

    后来的剧情,不提也罢,从这里就已经脱离了原先的设定,朝着鬼畜的方向疾驰而去。

    反派女配出场时就被读者疯狂吐槽,这名字在言情文里还能成为举足轻重的角色?还强了男主?

    这……这么牛比的吗?

    现在想想,当时就应该果断弃坑,也不至于落到如此悲惨的境地。

    穿书就算了,还穿到了反派女配身上,睁眼就是逼婚……

    她是造了什么孽?

    甄春花心生悲怆,怎么生前也是个吃穿不愁的富婆,刚活了二十年,她还没来得及好好享受人生,就被气死了。

    算了,反正也没人会替她伤心,许家业估计能开心的捧着鼻子笑。

    私生女死了,人生污点消失了。

    甄春花的表情变幻莫测,甄二怕她是被沈秋和拂了面子,脸上挂不住,试探道:“大当家?”

    甄春花暗自消化着“我是甄春花,美人如玉里的甄春花”这个事实,语气平和地应道:“什么事?”

    弟兄们心中大惊,不好了,大当家是真的动怒了,这反应,典型的风雨欲来之势。

    上次这么话的时候,大当家放火烧了村里李胜的茅草屋;上上次,大当家捅了集市摆摊的算命先生一刀,在家里硬是躺了半年;上上上……

    那么,沈秋和会是什么死法呢?

    甄二是清风寨的二当家,未婚娶,和甄春花的父亲甄铁头情同手足,对甄春花视如己出,教她习武。

    在甄铁头过世后,帮甄春花分担寨子里的大大的琐碎事务,手握清风寨的实权,话很有分量。

    众人都不敢开腔,他却直爽道:“大当家,再拖下去就误了吉时,不如将他捆住,赶紧行了礼就入洞房罢!”

    甄春花看向话的大汉,身材魁梧,长相老实,四十左右的年纪,左额有块月牙似的疤痕,心里大概对他的身份有所了解。

    这就是清风寨的核心人物,甄二,从头到尾真心实意的对甄春花好,不惜替她挡刀,死无全尸。

    甄春花虽然对甄春花厌恶至极,但甄二的如山父爱让她有些许动容,那是她从来没有得到过的东西。

    反过来又厌恶甄春花,这么垃圾的角色也配?烧杀掳掠,无恶不作,强哔——男主,对,男主呢?

    甄春花终于望向一身婚服的新郎官,对方真是祸国殃民之姿,笑眼如春,剑眉星目,顾盼生辉,怪不得甄春花鬼迷心窍,非要得到他不可。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今日一见,果真名不虚传。

    沈秋和看着她,道:“甄女侠,强扭的瓜不甜。”青年声音清朗,嘴角弯了弯,笑意未达眼底,面色微红,像是强撑着誓死抵抗。

    甄春花还未开口,甄二将架在他脖子上的刀又挪近了几分,堪堪要划破沈秋和白皙的脖颈。

    甄二怒喝:“轮得到你话?”

    甄春花眼皮一跳,好好的成亲拜堂,再这么下去非得变凶杀现场,忙阻止道:“二叔,你先把刀放下,弄伤沈公子就不好了。”

    甄二愣了,前几日,侄女还千叮咛万嘱咐,务必保证今日成亲之事万无一失。

    弟兄们傻了,大当家的何时在意他人死活了?不是放话,要让沈秋和生是清风寨的人,就算是死,也必须是清风寨的死鬼吗?

    就连沈秋和也大吃一惊,难道甄春花良心发现了?

    甄春花顾不上他人异样的目光,催促道:“二叔,你快放下刀,吉时已过,成亲这事,我们改日再议,大家伙吃完饭就散了吧,早些休息。”

    再议是不可能再议的,原书中的清风寨被衣锦还乡的沈秋和当作封侯拜相的跳板,整窝端掉,全寨一百五十二人,无一活口,包括甄春花为他生下的孩子。

    甄春花一脚迈进了修罗场,不得不接受现实,当务之急是赶紧送走这尊大佛,不求日后飞黄腾达拉一把,只求不要赶尽杀绝。

    甄二认定甄春花伤了心,不太情愿地收了刀,吩咐道:“狗毛,把沈公子带下去好生看着。”

    一个十五六岁的娃娃脸少年站了出来,脆生生的应声:“好嘞。”

    狗毛又喊了几个人,名字分别是狗蛋、铁根、鸡毛……

    甄春花越听越不对劲,虽清风寨只是沈秋和成功路上微不足道的副本,也不至于名字这么敷衍吧?

    清樽对酒,风泉客留。

    寨名倒是附庸风雅,人名一个赛一个的不正常,还不如随机生成的。

    该死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