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狗毛沉默了,他只是单纯为盛意欢抱不平而已。
崔不翠补刀道:“大当家放宽心,狗毛肯定入不了盛姐的眼,顶多是一厢情愿的单相思罢了。”
狗毛一筷子杵在碗里,:“就你话多!”
时迟那时快,崔不翠抓准时机夹走了盘子里的最后一块肉,心满意足地嚼咽下肚后,问道:“大当家你还记得七夕花灯会吗?”
完美诠释了她还可以话更多。
甄春花听到七夕就虎躯一震,不自觉的揉揉了屁股,被猪拱倒在地的痛感过于清晰,仿佛就在昨日。
崔不翠也是个没眼力见的,哪壶不开提哪壶,特意提醒道:“就是你和沈公子留在山上那天。”
行了,不用重要的事情三遍了。
甄春花点点头,示意崔不翠可以往下了,铺垫这么久都没进入正题。
“当时,别人都去河边放花灯去了,狗蛋陪我去程先生摊前排队求字,”崔不翠卖了个关子,道:“你猜我看到了谁?”
甄春花想都没想,直接道:“盛姐。”
崔不翠震惊:“大当家怎么知道?”
甄春花扶额,不然还能有谁,这届八卦网友不太行,讲了半天也没到重点。
“我猜的,排队求字有什么可大惊怪的?”
崔不翠嘿嘿笑了两声,道:“是不稀奇,可盛姐在一旁站着,未曾离去,直到程先生收摊,两人一同去了河边。”
郎才女貌,好生赏心悦目,崔不翠不由得多看了几眼,无意间发现的。
按她这个藏不住话的性子,本该早就与人讲了去,不过当日回到山上就已是深夜,之后又忙的人仰马翻,时间一久,便忘了。
今日话赶话,才又旧事重提,当作茶前饭后的谈资。
甄春花心里一惊,尽管知道此时男女主并无交集,她还是条件反射的看了一眼沈秋和。
心情复杂,颇为同情,这男主也太惨了些,抱得美人归的路途甚多阻碍。
沈秋和话不多,大多时候都是静静听着,被甄春花热切的目光盯得有些不自在,开口道:“怎么了?”
甄春花摆摆手没事,眼里已经自带滤镜将沈秋和头上视作一片青青草原了。
情敌三缺一。
崔不翠不知道个中缘由,八卦之魂彻底激发,兴致勃勃道:“要我,他们二人真是天造地设的一对,盛姐温柔体贴还善解人意,就跟天仙似儿的,旁人都配不上,唯独程先生……”
甄春花:“……”
你听听,这的是人话吗?正主还在旁边坐着呢!
甄春花感觉自己在被队友坑的路上越走越远,还没致富享受人生了,可能就先撒手人寰了。
“翠,我觉得吧,”甄春花断了崔不翠的彩虹屁,竭力挽救,“咱们沈公子也不比程先生差。”
狗毛立马举手附议道:“我赞同,秋和哥哪点比不上程先生了?”
甄春花:“不要吃着碗里瞧着锅里。”
狗毛:“野花哪有家花香!”
崔不翠:“???”
她不就夸了几句程先生,怎得如此上纲上线。
沈秋和吃完饭正喝茶,被这一通变故搞得目瞪口呆,一个气不顺,呛着了,咳嗽不止。
甄春花忙拍背帮他顺气,狗毛煽风点火道:“看你把秋和哥气的!”
沈秋和好不容易止住咳嗽,眼睛红通通的,有点我见犹怜的味道,:“不是,我对程先生也仰慕已久,自知是比不过的,并未生气。”
看把孩子气的,都胡话了。
浮华渡我护崽心切,跳脚道:“春花你快鼓励鼓励我儿子,妈妈不许他妄自菲薄!”
甄春花:“你确定吗?你哪只眼睛看到他自卑了?”
这摆明了就是场面话。
她不过是吓唬吓唬崔不翠,省的姑娘整日口无遮拦不定哪句被人听进了心里,引火烧身。
至于沈秋和与盛意欢的感情线,顺其自然,若是二人最后能够再续前缘,那自然是再好不过了。
就是有些酸,干净纯粹的沈秋和,恰好是她的理想型。
但是总不能鸠占鹊巢,硬是拆了他人的好姻缘,损阴德。
***
再怎么头疼,也只能将钱富贵暂且搁置,毕竟钱家势力在善阳县根深蒂固,不是她铲除就铲除的。
还好甄春花在开店前做了个假身份,撇清了与清风寨的关系,这样一来,就算是她暴露了,也牵扯不到寨里的人。
狗毛贪嘴好凉,夜里不好好盖被子,没到天亮就开始闹肚子,不是在茅房就是在去茅房的路上,脚步虚浮的都走不好路了。
甄春花顶上他的空缺,不知是不是今日这粥不合大众口味,卖了一上午还剩大半,拖得人不能关门烊。
甄春花托着下巴昏昏欲睡,心想要不然让沈秋和或者翠帮她看会儿店面,自己回去补个回笼觉,困得头都要掉了。
完第五十九个哈欠时,甄春花决定起身抓个幸运的朋友替她干活,谁料生意上门了。
铺子前站着一位上了年纪的老汉,肩上扛着一副挑,筐子里装的什么,甄春花没看清,只觉得在太阳的照射下折出刺眼的光,像是刀剑之类的冷兵器。
甄春花一下清醒了不少,光天化日朗朗乾坤,总不会有抢劫的吧?
这算什么?
大水冲了龙王庙,抢到土匪头子身上了?
老汉把挑子放下,开了口,语调缓慢声音嘶哑,问:“有……”
甄春花屏住呼吸,盯着老汉一直颤抖的嘴唇,一边等待下文,一边进行自我催眠,不会那么背的,她必不可能被抢劫!
“有……有吃的吗?”
甄春花虚惊一场,听完长舒一口气,连忙回答道:“有的!这位客官想喝甜粥还是咸粥?”
老汉手伸进衣襟摸摸索索,没有答话,像是在找些什么,甄春花放回肚子里的心又提到了嗓子眼,这人行为举止怎么如此可疑?
甄春花脑子里正天人交战,挣扎着要不要三十六计走为上策,老汉终于掏出来一团黑乎乎的东西,倏地伸到她面前,把甄春花吓得直接从椅子上跌了下来,差点崴到脚。
“啊——!这什么啊?”
老汉眨了眨眼,收回手将东西慢慢开,又数了数,道:“没错的,十文钱,不多也不少。”
走街串巷时,总听到有人提起城东的春花粥铺,他想着,这次要去的村子太远了,应该在出发前吃点好的。
这十文钱,他攒了许久。
甄春花看了看老汉手中的铜钱,被布头仔仔细细的包着,躺在中间,干干净净,又光又亮,接过之后放在掌心里,仿佛有千斤重。
无论何时,都有可怜人。
他们仿佛被盛世抛弃,格格不入。
“能给我盛一碗吗?”老汉看甄春花一直没有动作,有些局促的整了整衣服,道:“我想要甜的。”
他被人拒绝惯了,常年孤身一人,走街串巷,明明是个手艺人,却过着乞丐一般的生活,脏兮兮的遭人嫌弃。
老汉姿态放的极低,将手背在身后,哀求道:“我不坐的,站着喝完就走,不会影响你做生意的。”
甄春花鼻子一酸,这是被赶了多少回才能如此卑微?
她攥紧了手中的铜钱,道:“不碍事的,老人家,今日粥铺买一赠一,甜的咸的都有,我帮您端过去。”
反正今日生意惨淡,与其最后倒掉,不如让它物尽其用,甄春花干脆给自己也盛了一碗,在老汉身边坐下了。
从老汉的讲述中,甄春花得知了他的身世,越发心疼。
老汉姓李,年纪已逾六十,具体多少他自己也记不清了。
他出生之时,大梁边境尚不安稳,父亲被抓去充了壮丁,音信全无,母亲带着他讨了几年生活后便病逝了,成了彻彻底底的孤儿,在世上举目无亲。
后来被善阳县的养猪户捡了回去,每日干些杂活,混个温饱日子,时间长了,老爷上了年纪,干不动重活了,便从伙计里挑了两个胆子大的,传了绝门手艺——劁猪,其中便包括他。
劁猪,白了,就是阉割手术,去势后,猪更加容易屯膘长肉,肉质也会更加鲜美,没有腥臊异味。
这在农村,是一门谋生的好手艺,大多农家都要养头猪,留着过年。但凡养猪的都要劁,不大富大贵,怎么也不至于沦落到这般田地。
“我和师兄接管了大部分事宜,日子过得越发潇洒,觉得活了这么多年,总算是要熬出头了。”
老汉无悲无喜,仿佛讲述的是别人的经历。
“老爷是个痴情种,原配去世之后未曾婚娶,膝下无子,临走前将家业留给了我和师兄,让我们二人互相扶持,别败了他半辈子心血。起初,一切都很顺当,真是躺在床上数钱,我心里欢喜,想着我竟然也能过上好日子。”
后来的事,超出了他的预期。
不过想想也是,人心隔肚皮,是他太天真了。
“师兄到了年纪,娶了位夫人,日日夜夜吹枕头风,我大字不识一个,只会劁猪,回回还得分去五成利润,一开始师兄没放在心上,有年恰逢猪瘟,利润少了大半,分完之后更是寥寥无几,这才动了歪心思,寻了个理由将我赶了出来。”
甄春花气愤道:“你师兄如此绝情,没有引起众怒吗?”
老汉摇摇头,道:“没有,师兄读过书,处事圆滑,知道拉拢人心,赶走我后,把我应得的利润,拿出一些分给伙计们,谁还在乎这些无关紧要的事情。”
甄春花无力反驳,人就是这么现实的动物,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所幸有个伙计和我关系不错,他得的那份赏银分给我了,我本不想要,但是没钱寸步难行,就接着了。”
老汉想着,日子总不会越过越苦,好赖有门手艺,不至于饿死在街头,哪曾想日子还真就越过越窝囊了。
“被赶走以后,我就走遍乡野,做个劁猪匠,挣得不多,也累,但是很充实,过的也算快活,谁知有户人家猪崽感染病死了,非得赖在我头上,逢人便,坏了我的名声,生意越发惨淡。”
老汉看过病猪的尸体,针脚平整,绝非是他的过失,他辩解过,澄清过,可惜没人相信。
人总是只愿相信自己相信的东西,不管那到底是不是事实。
日子久了,他便不再解释了,赶到旺季,便走很远的路去谣言传不到的村子里挣点碎银子,勉强度日。
老汉喝着粥,眯起了眼睛,神情有些恍惚,道:“我这人呐,很怕死,太怕死了。”
活着总比死了强。
两眼一闭,才是什么都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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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
我手速好慢ORZ,准备捋捋大纲,数据不好也在硬着头皮写2333铁头娃本娃,我就是春花她爹甄铁头!
定个目标,希望可以100收吧ov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