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第14章
那个前来应聘保洁,结果把席克斯吓一跳的年轻人,自然就是阿隆佛斯了。
阿隆佛斯进入分会,也算是陆糜多方考虑后的结果。
即便恶魔没有开口,他也看出来对方是不打算回深渊了。
如此一来,他总不能让恶魔一直藏在他的影子里,那总觉得奇奇怪怪?
况且k分会总共也就这么几个人,日夜相处,难保不会发现什么异常。与其到时候出现什么闹鬼之类离谱的传言,不如让恶魔大方地伪装成人类。
为此,陆糜甚至给了对方一块切割的精炼蓝钢——
这块蓝钢正是来自于他从花园那个男人身上,捡到的那枚幽蓝的石头。
事后经过陆糜研究,得知那块石头其实是无数蓝钢精炼出来的结晶体,在遮断气息上有着惊人的效用。
让陆糜有些在意的是,这种精炼技术,是如今的蓝钢帝国自身也达不到纯度。后来他通过旁敲侧击,倒是从席克斯那里得到了一个叫人意外的答案。
“你精炼矿石?”席克斯惊讶地抬头,似乎奇怪银眸青年怎么会对这种东西感兴趣,不过他还是思考片刻后回答道,“据我所知,能将这类技术做到极致的,还要数总科学院吧。”
陆糜:“总科学院?你是超凡者公会总部的那个吗?”
席克斯点头,感慨似的虚起眸光,“世界科技的巅峰,学者的天堂,求知者梦寐以求的朝圣地那里汇聚着所有全世界的科研精英,让天才寻找到同类。去那里的人要么继续大放异彩,更上一层楼,要么自此泯然众人,只能做个助。”
陆糜:“听起来竞争激烈又残酷。”
“因为那里是总部啊,总科学院,总作战科,总强袭部队,总医疗部,甚至是塔尔塔罗斯大监狱全世界的顶尖超凡者汇入那里,就像水滴汇入大海,只有最强最具天赋的才能在那里溅起水花。”
席克斯着,顿了顿,语重心长地:“如果你对总部有意向的话,最好放平心态。等你积累了足够的资历和履历,我就帮你试着向上面写推荐信你去哪儿?”
话还没完,面前已经不见了人影。
走远的银眸青年懒懒地摆了摆,依旧是那幅从容悠闲的模样,叫留在原地的席克斯恨铁不成钢。
“一个两个的,都这么叫人不省心!”席克斯扶额,重新望向桌面半人高的文件。还以为回到分会能松口气,结果还是有这么多焦头烂额的工作啊。
谁能救救社畜!
陆糜一边走进大厅,一边想着刚才席克斯提到的内容。
还不能完全确定那块精炼蓝钢就是总科学院里出来的,不过也算是有了一个方向。之后再去档案室翻一下资料,如果能找到这种矿石的销路就好了。
“诶,陆糜你在这里啊!我正找你呢。”唐纳德见到出现在视野的青年双眼一亮,迎面而来。
陆糜脚步一顿,不疾不徐地抬眸望去,“你已经安排好阿隆那个新员工的事情了?”
就像当初安排陆糜入职一样,这次带领新人入住的任务还是落在了唐纳德的身上。
“哦,那个已经没问题啦!”唐纳德到这里,拖长了语调一脸无奈地感慨,“这次的新人可是相当省心呢,啊——又是一个跟你当初一样,因为太过靠谱让我完全找不到成就感的家伙,你两该不会是一伙儿的吧!”
陆糜:“”
“哈哈哈哈哈,我开个玩笑啦!”
陆糜望着对方一脸没心没肺的灿烂笑容,不由陷入沉默。
别,他们还真是一伙儿的。
“哦,对了。”唐纳德挠了挠后脑勺,“那个新人想要住在你隔壁,我虽然跟他了这里还有很多空房间,但他似乎很喜欢那块方位的采光”
“没关系,空房间本来就是随便选的。”陆糜不知为何一点也不意外,转而问道,“你来找我是?”
唐纳德连忙回道:“这不是涨工资了嘛,我想起来你当初来的时候,第一顿在这里的饭竟然是自热快餐,一直怪过意不去的,所以想请你去我最喜欢的那家店!我跟那家店的老板娘超级熟,她人特别好做的菜也超好吃的!本来想带新人一起去的,可是他要收拾一下房间,就拒绝了。”
那倒不奇怪。陆糜清楚恶魔虽然能够完美地伪装成人类,但对于真的融入人类社会,恐怕并不热衷。
望着眼前热情地等待他回复的青年,陆糜想起来自己还没有好好逛过周围一带,于是立刻同意了。
*
唐纳德的那家店离分会并不远,穿过分会前的树林,又开了十多分钟的飞行器,到了一条稍有人气的街道。街道最尽头的那家就是。
这是一家安静又质朴的店。
一眼就能望到头的店内,十几张木桌子上都空无一人。
虽然k星区人口确实较少,消费水平也不高,但冷清到这个地步还是有些少见。
尤其唐纳德以往来的时候,店里可从来都是热热闹闹的。想到这,他不由疑惑地朝后厨的方向喊了声,“老板娘你在吗?”
将后厨和店隔开的蓝色布帘晃了晃,几秒后,一个穿着淡青色布衣的三十多岁女性从布帘后走了出来。
她先是惊讶于唐纳德的到来,随后赶忙招呼道:“大忙人啊,要见你一次可不容易。这回是带朋友来了吗,快随便坐,要吃什么尽管。”
唐纳德在询问陆糜的意见后,熟练地点了几个招牌菜。坐下后,他顺口道:“今天怎么人这么少?”
“谁知道是怎么回事。”老板娘叹了口气,“昨天夜里起了场大雾,许是老人们觉得兆头不好,今天都不愿意出门了。”
大雾?
唐纳德跟陆糜对视一眼,他们怎么没看见。
安静了一会儿,店里只有老板娘炒菜的颠勺声。
随后,唐纳德左右望了望,没看见往日那个的身影,不由问:“你女儿今天怎么不在?”
因为来这里的次数多,基本每次唐纳德都能够看见一个五六岁的女孩。
几次后他才知道,那个女孩是老板娘的女儿。老板娘的丈夫死得早,又没有别的亲人。在独自一个人带着女儿到这个镇落户后,老板娘平常就让女孩呆在店里,方便她照看孩子。
“女儿?”老板娘炒菜的动作一顿,不由笑道,“你记岔了吧,我哪里有什么女儿?”
“”唐纳德听到对方的话,忽的感到了一阵密密麻麻的鸡皮疙瘩从身上冒起。
他似乎想要露出惊诧的表情,然而脸颊却僵住了。
没有女儿?怎么可能呢?明明——!
这时,老板娘已经炒好了第一盘菜。是家常的青椒炒肉丝,但卖相极好,远远闻着就引人食欲大动。
唐纳德下意识盯住这盘菜,而陆糜已经拿起了筷子。
“等一等”他根本来不及什么。
然后,唐纳德就见陆糜把菜送进口中,微微一顿,又将筷子放回了桌上。
“你没事吧?”唐纳德紧张地盯着他。
陆糜淡淡地瞥了他一眼,评价道:“很难吃。”
“什么?”唐纳德顺着看过去,犹豫了一下也尝了一口,下一秒,他立即跳起来疯狂找水,“呸呸呸!好咸,怎么这么咸!不会是把整个盐袋都倒进去了吧!”
等到唐纳德狼狈地灌了一整杯水回来,不由羡慕陆糜八风不动的淡定。
而他刚坐下,还未话,就见陆糜忽然望向窗外,语气不明地:“起雾了。”
!
唐纳德一怔,不由随之望去。
白色的雾气不知从何而起,缭绕蔓延。
有一缕轻飘飘地从门外飘到他身侧,唐纳德不由出神,恍惚间好似有什么从他体内被缓缓抽离,然后
等唐纳德再度回过神来的时候,他正坐在餐桌前,而老板娘正在面前焦急地叫着他。
“你终于醒啦,刚刚一直在发呆,我还以为你魇住了!”老板娘松了口气。
唐纳德眨了眨眼,飞快清醒过来,四下张望了一下,发现整个店内只剩下他们两个人了,并且门窗全部被关死,就连门缝也被用木板堵住。
“陆糜呢?”
“谁?”
“就是那个跟我一起来的同伴!”
“哦,是那个银色眼睛的人他刚刚叫不醒你,就让我在这里守着你,交代我把门窗堵死不要让雾飘进来。然后他就一个人冲进雾里去啦!”
“什么!?”
唐纳德瞳孔骤缩,迅速起身,扒住一旁透明的窗户,却只能看见外面海一样聚拢的迷雾,将一切悉数遮掩。
急促呼吸了几下,他忙脚乱地拿出终端,立马拨通:“喂,席克斯吗!这里是唐纳德!在分会外的镇上,疑似出现了不明深渊生物!”
谁也不知道这片迷雾后,正在发生着什么。
另一边,陆糜缓缓地走在雾中。
能够看见,有不少“雾”都想飘到他身上来,然而那些施加在他身上的加护让它不得寸进,将青年牢牢护佑。
甚至,一些无形的力量从他身侧扩散,直接将雾气打散开去。
久而久之,那些雾气在陆糜周围形成了一片真空地带,只敢委顿于数米开外。
陆糜望着它,或者它们,感慨道:“还真是老熟人了。”
没错,陆糜知道这些生物是什么。比起先前陌生的蛇首翼龙之流,这次倒碰巧遇上了个深渊里遇见过的。
——遗忘虫。
尽管外形会给人雾气的错觉,然而实际上,这些雾的真身是无数像棉花一样细的虫子。
遗忘虫并不会给人带来身体上的伤害,因为它们是吞噬记忆的虫。处在这片“雾”中越久,记忆失去的就越多,越重要。
从忘记怎么做一道菜开始,忘记身边重要的人,重要的事。最后甚至会忘记自己是谁,忘记自己需要吃东西
陆糜第一次在深渊遇见的时候,防不胜防之下,还吃过亏。不过后来弄清楚了这种生物的能力,处理起来也就简单了。
——遗忘虫畏惧高温。
“知识,炎。”指令从脑海中一闪而过。
蓝银色的长/枪出现在他中,甚至不需要附魔。
金色的火焰从他周身轰然腾起。
银眸青年便静立于浓雾之中,火焰缭绕在他身侧,变换涌动,眨眼翻搅成一片烈日熔金般的火海。
这一刻,他像在火中诞生的神明,高举着金色的旗帜,自流动的火焰中步步走来。
但凡陆糜走过的地方,浓雾悉数焚烧,悉数褪去。
空气中传来虫类难以听闻的哀嚎,化作独特的声波,尖利地扩散向远方。
浓雾开始飞快收缩,化作云一样,向着高空蒸腾飞去。
“想逃吗。”轻轻的话语响起,金色的炎光呼啸而去。
这时,在浓雾一面倒的溃散中,陆糜听见另一侧传来孩子隐约的啼哭声。
声音传来那方的白雾还未完全驱散,陆糜微微侧过头,便走了过去。
而在此刻的白雾中,一个五六岁的女孩正紧紧揪着一个棕发男人的衣摆。
棕发男人上戴着个金色的表,表盘上有一个沙漏模样的象徽。
他正将女孩护在怀里,同时警觉地打量着四周。
耳边女孩惊慌失措的哭声,让他头疼欲裂。
“呜呜呜妈妈,我要妈妈——哇!”
烦人烦人烦人!为什么孩子都这么麻烦!!男人漆黑的眼睛里,隐隐浮现出凶狠的红光,恨不得直接将女孩扔在这里甩走人!
谁tm想要管别人的死活!!
但是——不行!
棕发男人的额角绷出一根根青筋。
他的脑海里此刻一片混沌,连自己的名字都想了好一会儿才想起来。
是了,他叫高迪。
他里紧紧攥着一张纸,那是他从自己身上好不容易摸出来的东西:超凡者k分会招聘。
流失的记忆在脑海中艰难拼凑。
高迪终于想起两件事——
第一,他是为了一位誓死效忠的大人,要去那个分会潜伏卧底。
第二,他要将自己的恶意掩藏,努力去做一个好人。(实际是为了取信别人。)
所以他才会来到这个接近k分会的镇,所以他才会选择帮助这个站在路中哭泣的女孩。
可是他还来不及帮对方找到家,这古怪又莫名的雾就来了。
“可恶,头好痛”高迪努力去回想自己效忠的那位大人的模样,但是,不知为什么就是想不起来。
似乎,是金发?不,是金,金色的
正当他冥思苦想,痛苦不堪的时候——
金色出现了。
那一刹,就像日轮降落,黎明升起。
那从雾中破出,携着满天金炎走来的青年,一瞬间照亮了天地。
汹涌的火焰环绕在他周围,将温驯与暴戾完美统一。
他行走在翻飞的火海,便如同高天的太阳降临无垠的大地。
那高高在上的神明垂眸,明明未置一词,然而那双剔透沉静的眼眸却有着奇异安抚的力量。
一直大哭的女孩突然安静了。她在尚且不懂得敬畏、崇敬的年纪,率先见到了这世间最盛大的光明,最无暇的美丽。
金色的火焰映亮了孩童仓皇的眼眸,驱散了其中的无助,像在她的眼睛里升起了一抹璀璨的日轮。
“你是故事书里写的,会在危时刻来救我们的神明大人嘛?”孩童稚气又天真的话语,回荡在空气里。
高迪完全愣在了原地。
自浓雾出现开始,身体内一直被抽离、灵魂不断被拉扯的感觉猛地消失。在雾中不断高速跳动到快要窒息的心脏,也忽然一松。
他像是陷入了短暂撼天动地的空茫,随后,他的脸上突然浮现出似悲似喜的神情,因突如其来的恍然而微微扭曲。
——这就是他效忠的大人!
脑海中那个模糊不清的形象,被眼前的人完全取代。
那一刹,头痛欲裂的脑袋立即得到了解放,他整个人瞬间放松下来,似乎本就应该这样,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是了,一定是为了照耀在这样史无前例的光辉下,他才会弃暗投明,选择压抑本性也要去做个好人!!
“大人!”高迪脚并用地奔过去,扑通一声跪下,涕泗横流道,“属下不负所托,终于来到这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