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5章 小狼崽爱上我了(一)
车轱辘在地面有节奏的滚动着,偶尔碰到细碎的石子会稍微乱些节奏,但很快又会恢复平稳。
赶车的马夫经验十足,马车虽有颠簸,但也都是不可避免的情况。乡间的道本就不平,这一路上都未有车轮陷入坑或是撵过大石头的情况,已经十分难得。
叶承易坐在马车上憩,周边的窗户用深色的窗帘盖的严严实实,没让一丝阳光透露进来。他单手支着自己的脑袋,另一只手里握着一根手杖。
伴随着马车停下,那种带着节奏感的声音停下,叶承易也慢慢的睁开了眼睛。
昏暗的空间让人看不清他的脸,但在睁眼的时候,却有一丝猩红划过,在这黑暗之中就显得分外明显。
“大人,地方到了。”马夫恭敬的声音传来,叶承易应了一声,伸手捞过放在一旁的帽子戴上,这才示意外面的人开门。
马夫恭敬的站在门边,心翼翼的目送着车上的人下来。
这位贵族全身都包裹的很严实,哪怕是手上也带着一副白色的手套。高领加帽子的组合把他的容貌依旧藏在阴影之下,让人瞧不清他究竟长的什么样。
马夫也不敢抬头去细看他的脸,虽然这位贵族是一人出行,但身上凌厉的气质让人会有下意识的恭敬,根本不敢升起一些别的心思来。
叶承易抬眼看向面前的建筑,一时没有话。这让马夫感到有些不安,别看眼前这旅店看起来有些破旧的样子,但这已经是这附近最好的旅店了。
他也不清楚为什么这位贵族大人会到这穷乡僻壤的地方来,但是对方给了他很多的金币,让他能够极其富裕的度过两三年,所以他现在需要想的,就是怎么照顾好眼前的人。
直到看到这位贵族踏步走进了这旅店的门,马夫才松了口气,拎上了贵族带来的大箱子跟在他身后。
和外面不同,旅店里显的十分凉快。因为来这镇的人不多,所以这旅店里也是冷冷清清的。
老板坐在吧台前盹,还是马夫上前敲了敲桌子轻咳一声,他才惊觉有客人来了。
瞧着眼前的人穿着的是上好的料子,他就知道这是一单大生意。于是连忙赔笑:“这位大人是要住店吗?”
“嗯,空着的房间带我去选一下吧。”
“好的,您请随我来。”
看的出来是位挑剔的客人,老板招来了工在门口看着,便亲自带着这位贵族上楼去挑选房间。
陆陆续续看了四五间,最后才选中了一间在三楼背阴的房间。
三楼的房间本就是最好的,加上这旅店的住客不多,房间就都是空着的。本来老板极力的向他推荐着向阳的那几件,但偏偏人就喜欢背阴的。
那贵族伸手,递给了他两枚金币。老板一瞧,便什么疑问都没有了。
钱到手就好,别的根本就无需要多想。
顶楼的屋子虽然鲜少有人住,但为了能随时迎接这样的客人每天都有人来扫,所以还算得上挺干净。马夫将箱子放在一旁之后和老板一起退出了屋子,留贵族一人在这屋内。
进屋不远的墙上便有一面圆形的镜子,正好将独自站着的贵族映在其中。
叶承易伸手拿下了头上的帽子,露出了一头金色微卷的头发。他的肤色有一丝不正常的白,却是长的异常的俊美,从中透出一丝妖冶。
眼眸抬起,是宛若天空一般的蔚蓝眸子,刚刚的那一抹猩红就像是错觉一般。
这个世界的背景以西方为主,讲的有关吸血鬼和狼人的故事。
此时站在这的叶承易便是一只吸血鬼,也可以是血族。
其实他到这个世界已经有快一个月的时间了,从一座处处透着黑暗的古堡之中醒来,身下躺着的也是血族标志性的棺材。
那古堡之中黑暗一片,压根就没有谁活动的痕迹。事实上这是一位吸血鬼始祖的安眠之地,周边设了结界,只要他的力量还在,就没有人能够进来。
吸血鬼的始祖安眠多是因为他觉得这世界太过于无趣,而作为始祖他们又拥有无尽的生命,更是难以被毁灭的。
对于一只吸血鬼始祖来,被毁灭出去难免过于难听,于是就让自己进入安眠,一点点的让自己的力量消散而亡。
算是一种自杀的方式。
既然这只吸血鬼始祖已经放弃了自己的生命,这个世界的天道便将这个强大的身体给了叶承易。
这只吸血鬼始祖安眠的时间还不长,也就刚刚睡了两年,他自身强大的力量让这古堡里连只虫子都没有,所以古堡里面的东西都保存的挺完好,放在柜子里的衣服也勉强还能穿,就是褪了些色,沾了些灰。
在0519的带领下,叶承易从古堡里面翻出了无数的财宝。要最实用的,还是金币了。
他最先做的事,就是带着金币去购买了新的衣物和一些出行要用的东西。
好在现在的时代并不需要身份的证明,就像根本没有人会关注流浪汉的身份一样,只要你有钱,就什么事都可以办到。
慕怀晓在这个世界与叶承易的种族不同,他身上流有的是狼人的血统。
与喜欢征服和权利的吸血鬼不同,狼人喜好和平,且大多生活在丛林之中,算是与世隔绝。
所以叶承易要去找慕怀晓,还得从古堡到繁闹的城市,再跨过几个镇来到偏远的森林之中。
中途也有些波折,叶承易就碰到过不少看到他能拿出这么多金币买东西,就想要来劫他的强盗混混。这些人被他带到偏僻的角落,用尖锐的指甲划破了喉咙。
可能大多数人以为血族食血是一定要咬脖子咬动脉的,但实际上像他这样的始祖或是高等的血族,只要划开这些人的动脉,就能将对方的血引出,流入自己的身体当中。
这身体的力量让叶承易并不需要汲取过多的血液,但偶尔也还是要补充一下的,这些人先来找他的麻烦,就不算是他滥杀无辜了。
他一人出行,现在总算是落在距离慕怀晓所在不远的镇当中了。
现在外面正是临近傍晚,太阳开始下山的时候,空气之中还有些闷热的感觉。想叶承易过来的时候,还穿着高领带着帽子。
血族是讨厌阳光的,但并非是见到太阳就会化为灰烬。
血脉不纯正的血族在日光下确实会变的衰弱,但像叶承易这样的就只会感到淡淡的灼热感、有些不舒服,并不会带来什么阻碍。
穿这么多衣服确实是为了挡住太阳,血族的体温本就偏冷,他穿的再多也不会觉得热。
比较麻烦的反而是他现在对人类的食物并不感兴趣,老板送上来的东西在人类看来可能很香,但落到叶承易这,就反而觉得很臭。
但他也不能拒绝,就由着他们将东西放在屋子的桌子上。
他将东西丢掉了一些,过了一会又让人上来将剩余的食物和盘子收走。再开窗户通风,屋子里这种难闻的味道才散去了不少。
此时天已经完全的暗下来了,血族本就是夜晚行动的生物,在马车上还困倦的叶承易到现在就觉得精神特别的充足。
他听到了楼下传来了有些喧闹的声音,似乎是有新的住客到来,他们是直冲三楼而来的,很快落住在了那几间向阳的屋子里。
“是猎人?”叶承易问。
【嗯】
既然有吸血鬼和狼人,那这个世界当然也是有猎人的存在的,的最凶的也是喜欢权势吸血鬼和“守护人类”的猎人。与世隔绝的狼人不喜争斗,就很少出现在人类的视线当中。
但对人类来,不管是吸血鬼还是狼人都是异类,他们都要消除。
血族是希望和狼人合作的,但是狼人族拒绝了,他们带着为数不多的族人迁徙至丛林,远离了战争的中心。
对此血族倒没有不满,一个是他们的力量的足够强大,还不到惧怕人类的地步,和狼人合作不过也是欣赏对方的力量。
另一个就是因为他们深知人类的本性,知道哪怕狼人将自己藏起来也会被猎人追杀,所以他们坚信,终有一天狼人会来求着他们合作。
毕竟人类信奉的是正义,发现狼人的痕迹后,不管他们有没有为恶都会来清除,因为他们是异类,还是野兽。
“他们是来猎杀狼人的那一批猎人吧?”
【没错,气运之子应该也在其中。】
应该,是0519并不能准确的察觉气运之子的位置,除非叶承易走出去看一看,和气运之子个照面。
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代表的是正义,他的身份自然就是猎人。但这个世界的走向倒并不是要猎人战胜所有的血族和狼人,而是想要让这三者能够和平的生存下去。
所以这个世界的气运之子,他更多代表的是“善”。
出生于猎人世家的他从被灌输的思想就是血族是吃人的恶魔,会残忍的咬开人类的血脉,吸干人类的血液。
而狼人是异类,他们平常是人类的样子,融入人群迷惑人类,却会在月圆之夜变回狼身发疯袭击人类。
他们作为人类一方的代表,职责就是要消灭这些不该存在的存在。
现在的气运之子还,才十五岁。正是别人教他什么他就学什么的年纪,自然对此深信不疑。
直到一次随族人外出猎杀狼人的时候,他才第一次发现,族人的话并不一定全是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