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不参与办案
“否则,谁都帮不了你!”,柯其润对董浩,仍然不太放心。
把他认为重要的内容,又叮嘱了一遍。
“嗯,我记住了!”
“放心吧!”
“过一会儿,赔偿价格的事情,还得麻烦你多多帮忙”,董浩不停地点头称是。
也不知他是真的听进去了,柯其润的建议。
还是单纯的希望后者,待会帮他多好话。
柯其润轻轻“嗯”了一下,便不再吭声。
把目光转向胡建二人,等待着他们的沟通结束。
这般等待,持续了约莫三分多钟。
他看到,胡建嘴巴微动,不停地在着什么。
莱士汉堡店的那个女副店长,也在不断点头。
似是非常认可,胡建的辞。
柯其润就站在那里,默默地等待着。
一直等到他们,得差不多了。
才在副大队长,眼神的授意下。
带领着董浩,走到了胡建的身边。
报告道:“胡大队”
“刚才我已经对当事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他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
“并且愿意为自己的错误,承担相应的责任。”
“后续的事情,依我看”
“咱们就尽量走调解程序吧?”
“各退一步,以和为贵”
“毕竟,当事人双方,一个在这里生活,一个在这里工作。”
“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的”
“有什么事情,还是开来好”
听得出来,柯其润的话中,满是偏向董浩的意思。
莱士汉堡店的女副店长闻言,眼睛眨了几下,脸色不太好看。
不过,她很智地没有话。
因为她知道,最终的话语权,不在柯其润这边,而在胡建这边。
“对的。”
“冤家宜解不宜结。”
“我也认为这件事,更适合以调解的方式解决。”,胡建听完柯其润的话,微微颔首。
对他的提议,表示赞同。
但他的话语,也仅限于表示赞同。
“那”
“赔偿的额度这块?”,柯其润试探性地问道。
“赔偿的额度,让他们过一会儿,去派出所慢慢谈!”
“这不是我们该操心的事情!”,胡建仿佛预料到了,柯其润想些什么。
不待后者把话完,就挥挥,打断了对方。
严厉地道:“我们特警过来,是制止暴力违法行为发生的!”
“像先前那样,派出所警察拉都拉不住的情况,坚决不允许再次出现!”
“不然的话,就别怪我们,不给你会了!”
胡建在出这番话时候,眼睛一直若有若无地瞟向,董浩所在的方向。
像是在警告对方,不要以为喝了点酒,就可以为所欲为。
“放心,我们一定好好配合!”
“之前是我不对!”
“我已经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了!”
“保证以后不会再犯!”,董浩冲胡建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拍着胸脯保证道。
胡建瞥了一眼董浩,神情格外淡漠。
他对于后者的第一印象,似乎不是很好。
挥了挥,把派出所的那名中年辅警,从不远处叫来。
嘱咐道:“现场的情况,基本上已经控制住了。”
“后面的事情,就看你们的了!”
“双方目前态度良好,愿意接受调解处理。”
“你和你们领导,赶紧把他们,带回所里调解吧!”
胡建完,拉着柯其润,便往特警车停靠的方向走去。
柯其润还没明白过来,现场究竟发生了什么。
就被胡建拉拽着,走出了数十米。
直到走近特警车,柯其润才后知后觉地发现。
胡建好像准备带着自己返回了?
“呃”
“胡大队,咱们的警情,还没有处置完毕呢”
“就返回了吗?”,柯其润有些看不懂,副大队长的这个做法。
一边拉开副驾驶的车门,一边提出了疑问。
“谁咱们的警情,还没有处置完毕?”
胡建熟练地坐进车里,发动特警车辆,点亮了警灯。
同时道:
“柯,你可不要弄混了,咱们特警的职能啊!”
“在日常的接处警这一块,咱们只需要做好,暴力警情的前期处置,就可以了。”
“至于后面剩下的调解、受案等环节,是他们派出所的事情。”
“我们可没有权力,干涉这些内容”
“否则,可就构成‘越权’了啊”
“哦”,柯其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没有多问。
不该的不,不该问的不问。
这是他在警校学习时期,就养成的良好习惯。
坐进副驾驶位,随关好车门,再给自己系上安全带。
柯其润的动作,一气呵成。
在来到五松市特警支队后,他就一直听别人,这边的特警,只处置、不办案。
通过这次事件,柯其润才真正明白了,这句话的含义。
“呵呵”
“柯,不让你办案,是不是感觉少了几分,警察该有的味道呀?”
“其实啊”
“等你在公安这一行,待久了,就会发现”
“不办案,反倒是一种幸福”
“一来,不用办案,能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和当事人的接触。”
“我们只要做好头的事情,把前期现场处理好。”
“就没有了后续的顾虑,业务相对单纯。”
“这是我们特警,和其他警种相比较,最大的优势所在。”
“二来,不用办案,也能从某种程度上,帮我们拒绝掉很多,来自社会上的不良诱惑。”
“你想一想,警察之所以令人敬畏,其根本原因是什么?”
“归根结底,还不是因为警察,里的权力大?”
“不办案,就减少了权力的使用率。”
“里的权了,犯错的概率也就低了。”
“像你这种,刚到警队没多久的新人,权力还是收着点好。”
“只有见得多了,你才知道该怎么样,行使中的公权力。”
“另外,相信你也知道。”
“现在的警察办案,基本都实行执法责任终身制了。”
“所谓的执法责任终身制,就是参与办案的民警,要对自己承办的每一起案件,担负一辈子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