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1章 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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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便到了下山的日子,陆季棠简单收拾了几件衣裳,背着包袱跟在涯无颜身后。

    他醒过来这几个月,成天在神医谷里转悠,却从未出来过,外头的集市新鲜的很,让陆季棠目不暇接,看完这个摊子,头还没来得及转回来,又去看下个摊子。

    “来时教你怎么用碎银,你可记住了?”涯无颜看着这样的陆季棠心里觉得有些好笑,从自己腰封里扣了一包碎银子递到他手里。

    “我们先去找个落脚的地儿,再跟你出来。”

    陆季棠十分克制,把自己眼睛从琳琅满目的面人那里收回来,心里还惦记着最重要的事。

    “不,先去看看孩子。”

    涯无颜感叹了一句父子情深,在马车上给他贴好了面具,陆季棠摇身一变,成了相貌无奇的陌生人。

    突然当空一声鹰啸,马车顶“扑”的颤了一下,一只鹰睁着圆溜溜的眼睛探进来左右张望,看见涯无颜,翅膀一收想钻进来,却被卡在半道动弹不得。

    陆季棠头一回见这么大的猛禽,吓得朝后一仰,大鹰见这个陌生的人类在躲自己,伸长了脖子凑到陆季棠跟前,鹰目紧紧盯着他量。

    “巴特,是朋友。”涯无颜伸手拍了一下大鹰的脑袋,把它救下来。

    “这是阿木的鹰,你还记得吗?”

    陆季棠摇摇头,还是有些怕,躲得远远的。

    涯无颜把巴特腿上的纸条取下来展开,入目是阿木练了五年还没练好的狗爬字。

    “你去哪了?我昨天到神医谷,那个老家伙你不在,把我赶了出来。”

    老家伙指的是涯无颜的师傅,涯不知。

    涯无颜同阿木古郎纠缠了多久,涯不知就骂了多久,骂的话也五年没变过,无非是他这么大的乖徒儿,却跟个蛮人好在一起,让他难以接受。

    涯无颜提笔写了回信,又绑到巴特爪子上,给它喂了些吃食,将它放回天空。

    “等会你同我进宫,一定不要乱走,跟着我知道吗?我会给你指一下孩子。”涯无颜嘱咐道,陆季棠点点头,临下马车还有些紧张,紧张到同手同脚走出几米远才倒腾过来。

    他不知道皇宫是什么地方,也不知道尊卑等级是什么,他只紧张等会儿要见到自己的孩子。

    来接涯无颜的是喜子,见涯无颜身后跟了一个随侍,连忙问道。

    “涯神医,这位是?”

    涯无颜解释道:“这是我同门师弟,随我下山历练的。”

    喜子又问:“那这位神医可要单独安排住处?”涯无颜信中没有别人跟着,于是这次只给涯无颜准备了住处,没准备其他的。

    “不必费心准备旁的,他同我住一起就成。”

    喜子答应着,引着两个人去了涯无颜从前住的地方,这里近宫墙边,离李云谏的紫宸殿最远,陆季棠住这边,被李云谏碰到的几率也最。

    听涯无颜到了,李云谏搁下手里的奏折,朝一旁的冯公公招了招手。

    “中午在御花园设宴,叫上太子一起。”完怕冯子忘了,又叮嘱道:“记得给皇后留位置。”

    “是,奴才都记得。”冯公公应下,连忙下去准备。

    宫里头不知道何时有了这个规矩,每每设宴时,李云谏总要在自己身边留个空位,大臣们问起来,李云谏便解释是给皇后留的。

    若只是留个空位也就罢了,偏偏碗筷酒杯需得一一摆上,正常人瞧见指定要出一身白毛汗。

    涯无颜中午要去赴宴,却不放心陆季棠一个人待在宫里,便把他带上,又不敢直接把他带到李云谏跟前,于是走到御花园旁边,就给他指了个偏殿。

    “你去这里头休息,我一会儿就出来了,想喝水吃什么,便跟你身边人要即可。”

    陆季棠点点头,老老实实的去偏殿里坐着,一会儿摸摸旁边的花瓶,一会儿又盯着自己脚尖发呆,无聊的很。

    太子李乐安今年八岁,性子却越发歪着长,跟在李云谏身边好的没学会,偏偏把李云谏暴躁的性格学了个十成十。

    这下听要自己去御花园同别人吃饭,一脸不耐,“又是谁?父皇设宴,为什么总是叫孤过去?孤不去!孤中午同旁人约好了,有别的事。”

    前来喊人的喜子回道:“回殿下,是神医谷的涯神医来了。”

    听来人是涯无颜,李乐安紧皱的眉毛慢慢松开,刚迈出去的一只脚又收回来。

    李乐安到御花园时,李云谏跟涯无颜已经喝过一轮酒,他上前去行礼。

    “父皇。”

    然后转头看了一眼涯无颜,开口喊人。

    “涯叔。”

    完眼帘又垂下去,盯着桌子上的果盘看。

    他对涯无颜的感情有些特殊,陆季棠死时他才三岁,当时的事情因为太过久远已经记不清,但他隐约知道,是涯无颜跟阿木把先生带走了,自那之后先生再也没回来过。

    他有怨恨过两个人,为什么把先生带走了没有送回来?为什么不把自己也一起带走?

    但每年见到涯无颜时,这种怨恨又被他压在最底下。

    涯无颜笑着站起身来,把手边早已准备好的东西递给李乐安。

    “一年未见,殿下又长高了。”

    李乐安接过去,那是一把雕花的匕首,还未开刃,只能做个观赏,但看花纹的样式,应当是元胡的特色。

    李云谏冷哼一声,吓得李乐安久久没敢话,李云谏不悦的瞪他一眼,“你该什么?”

    李乐安怕他父皇,赶紧回话:“谢谢涯叔。”

    “坐吧。”李云谏完,李乐安才敢找座位坐,通常李云谏右手边的位置是留给陆季棠的,他只好转了个圈,绕到涯无颜右边去坐。

    坐下后还心惊胆战,他父皇同阿木一直不对付,若这刀是阿木做的,他还真不敢明目张胆摆在东宫里。

    涯无颜也知道李云谏心里还记恨阿木古郎,多解释了一句,“这刀虽是用的元胡花纹,但并不是阿木做的,等殿下再大些才敢开刃。”

    李云谏仰头灌下一杯酒,火腾地从胃部一路烧到喉咙。

    他记恨阿木古郎并不为别的,只为阿木把陆季棠丢到了草原上去,曝尸荒野,到现在都没能找回来有个善终。

    他师兄这么爱干净的一个人,怎么能忍受身体在一个脏兮兮的地方腐烂风化。

    “药你带了吗?上次的朕已经吃完了。”

    涯无颜不敢置信:“我上次走时给皇上留的是三年的药,怎么一年就没了?”

    李云谏没话,又闷了一口酒。

    “皇上若是再这样服药,也不用再找我了,等明年就能同皇后娘娘团聚,还浪费时间吃什么药?”

    一场午宴就这么不欢而散,刚出御花园,涯无颜就看见陆季棠站在那里揪树叶子,他走过去,同陆季棠面对面站定,微微倾身贴着他耳朵道:

    “你往前瞧,那亭子里的,便是你的孩子。”

    陆季棠抬眼望去,看着亭中站着的李云谏,一时间眼圈通红,动容不已。

    他的孩子,居然都这么大了。

    作者有话:

    五年后初见——

    鹿:孩子,爹回来了!

    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