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朋友 五天认识的人,五十天总可以变成……
仙人掌变得枯黄,好像要死了,闻雪时用手指拨弄过刺,陷入走神。她明明查过怎么养仙人掌,浇水也好,晒太阳也罢,通通按照教程。可是它还是不可避免地衰败下去,从一开始的微微发黄,变成现在的颓势难挽,似乎明天就要死去。
有些事情就是无可拯救吗?即便付出了努力,严格按照教程,也还是无可拯救吗?
程煜已经观察她好一会儿,才犹豫着开口:“我妈妈很会养植物,我可以请她帮你救活它。”他看闻雪时这一连半个月都对这盆仙人掌倾注了很多心血。
闻雪时被刺扎到,疼痛从指尖传来,她抬头,看着程煜的眼睛,话的时候有些迟缓。
“谢谢。”其实脑子里想不用了,死了就死了,两句话在架,所以得很迟钝。
程煜笑起来,很阳光,“不客气,那你放学的时候把它给我,等它养活了,我再还给你。”
“好。”闻雪时答应。
上课铃声铃铃铃地响起,教室里慢慢安静下来,闻雪时机械地从课桌里拿出这一堂课的课本。
已经半个月了,闻怀白走了的时间,已经比他们在一块的时间还要多得多。
那天他把闻雪时的微信拉黑之后,就像切断了风筝的线,再没有过联系。
如果那条红色裙子、那几张一百块钱、那张银行卡还有那盆仙人掌都不存在的话,闻雪时就会相信,她是做了一个梦。
梦里有个人,他是救世主,救苦救难救闻雪时。
如果这是一个普通的梦境,她很快就会忘却。
但是每一次一回到那儿,开衣柜门,她就会知道,她没有做过这场梦。没做过的梦怎么会醒?
老师第三次叫闻雪时,已经很生气,面色铁青,“你来读一遍。”
她全然没听课,茫然低头,看见前座的程煜把课本往下倾斜,划线的部分跃入眼帘。
她照本宣科,完成任务。
如果有下一次,她一定要告诉闻怀白,我他妈不图你的臭钱,我也不需要你可怜。
但没有下一次了。她明白。
姜佳云最近和闻悯吵架的次数越发频繁,姜佳云甚至隐约提到分开的字眼。闻雪时清楚她不会选择分开,但闻悯或许会提前厌倦这样的日子。
所以,像一座摇摇欲坠的危房,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
一旦这座房子倒塌,她和闻怀白之间就再也没有关系。
不喜欢叫他叔叔的。但是在这可能性之下,竟然连叔叔都成为了某种隐约的期盼。
她很烦这样的闻雪时。
只能骂闻怀白了。
谁让他喜欢多管闲事,一脚踩进这潭水里,却又潇洒离去,只剩下水波粼粼,无法停息。
神经病。
下了课,还是和程煜谢谢。
程煜摇头,是举手之劳,但很快借此得寸进尺:“你最近好像不太开心?”
闻雪时脸色沉了一分,反驳得很坚决:“没有。也不关你的事。”
又来了一个菩萨,她已经有过经验,不会再上当受骗。
闻雪时冷峻地转过脸,趴下去,睡觉。
学校广播里响起音乐,军港的夜,放完了,是校长的发言。
“前段时间,有些同学做了一些非常恶劣的行为,在此提出批评,并记大过……”是闻雪时那件事,因为是未成年,她也没有受到实质性的严重伤害,因此只是折腾了许久,把那几个女生弄得心力交瘁,最后记大过,批评警告,并且要她们公开向闻雪时道歉。
她们念着言辞并不诚恳的道歉信,教师节的所有人都看向闻雪时,以各种探究的目光。但当事人毫无触动,甚至都没醒。
总之经此一事,闻雪时在学校里成名。甚至有人慕名而来,溜达到二班的教室附近看她到底什么样子,最后发现是个漂亮姑娘,又传开。
——那个高一二班的闻雪时,家里很有背景,人长得又漂亮。
因此,她收到很多封情书,很多的搭讪……很烦。
*
程煜的妈妈真的把那盆仙人掌重新养活,交还给闻雪时。她看着重新变成绿色的仙人掌,简直觉得不可思议。
“谢谢。”她把仙人掌放在课桌左上角。想了想,又,“真的很谢谢。”
程煜被她郑重的道谢搞得有些无措,摆手:“不客气。不过,我们现在算朋友了吧?”
闻雪时看着他的眼睛,这还是得寸进尺,但是她受人恩惠,所以没计较,“嗯。”
程煜又笑,“这样,那太好了。”
和她做朋友可真难,一而三再而三地被拒绝。程煜松了口气,花了……一个月的时间,才成为她的朋友。
他抬头,看向窗外的树,“那下个星期,学校篮球赛,你可以给我当啦啦队吗?”程煜试探开口。
“啦啦队?”她反问,“要做什么?”
程煜想了想,“也不用吧,就递递水,喊喊加油就好了。”
“哦。”听起来挺简单,闻雪时点头答应。
“真的吗?”程煜似乎很高兴。
他是校篮球队的人,这一次比赛自然是以学校为单位,和别的学校比,十几所学校,抽签决定对手,一中的对手是三中。因为也算为校争光,因此体育课的时间他们可以自由活动,去球场练球。
大概是考虑到上一次的事,程煜竟然以闻雪时是啦啦队为由,向体育老师请了假,将她带走。闻雪时甚至还愣着,已经被程煜拉着走。
上午才口头答应的啦啦队,下午就吃到了福利……未免太过好。
程煜和她坐在观众席上,等着剩下两个人过来。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闻雪时:“我也不一定能去。”
程煜啊了声,好像很失望。
先将可能出现的另一种结局告知,至少到时候真的发生,也不会太过突然。闻雪时想。
“但我会尽力的。”她拿着矿泉水瓶,看向整个球场。
剩下两个队员姗姗来迟,看见闻雪时的时候,和程煜开玩笑:“煜哥,你女朋友啊?”
程煜一个球砸过去,叫人闭嘴,又和闻雪时道歉。闻雪时摇头,反倒起正事来:“啦啦队的话,我一个人不够吧,你们是不是还得找几个人?”
队员们听见她的话,这才反应过来,原来是啦啦队。年轻的男孩子喜欢靠近女孩子,无法掩饰,笑容直白地挂在脸上,“煜哥,你可以啊。”
程煜啧了声,把人拽去球场上,剩下闻雪时一个人在那儿坐着,看他们球……其实没什么意思。学生时代看篮球,要么真是为了篮球,要么是为了球的人,可惜闻雪时哪边都不是。百无聊赖之中,只好开了2048。
一节课的时间,她合成了2048,也不算毫无成就。
听见下课铃声的时候,闻雪时伸了个懒腰,看见程煜喘着大气过来喝水。
她把水递给他,又问:“你们的比赛是什么时候?”
程煜回答:“下周六。”
闻雪时点头,点开手机日历,下周六,六月初一,正好是儿童节。她没什么事,应该可以去。
*
放学的时候,程煜便借机要送她回家。
“你可不能拒绝我,闻雪时,我们是朋友了。”
闻雪时看着他的脸,撑手一跳,跳上他的自行车后座,“那走吧,朋友。”
朋友,她在棠城的第一个朋友。
好像也不是很糟,反正太阳每天都会升起,地球缺了谁,也都会转。
五天认识的人,五十天总可以变成无所谓的人,再不行,五百天总可以忘掉那些耿耿于怀。
程煜车头一歪,有些受宠若惊,但很快稳住,被她调侃:“朋友,你可别把我摔了,要赔钱的。”
程煜哈哈大笑,载着她经过沿江大道。棠江的风吹过来,把闻雪时的头发吹乱。
还有程煜的歌声,“吹啊吹啊,我的骄傲放纵……”
闻雪时啧了声,吐槽他:“朋友,你五音不全啊。”
程煜又笑,还是把歌唱完,经过棠城大酒店的时候,闻雪时偏头看了眼,看着那个招牌越来越远,很快被淹没在楼宇之间。
程煜把自行车停在她家附近的街口,和她道别,“明天见,朋友。”
闻雪时纠正他:“明天周末。”
程煜恍然,“那周一见。”
她目送程煜离开,收回视线的时候,依稀看见闻悯的背影。在车里,还有另一个女人。
她转过头,往姜佳云家的楼栋去。开门,看见姜佳云从阳台进来,:“回来了。”
闻雪时点头,进门之前,从姜佳云看过的方向看出去,好像什么也看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