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章 阿春的记忆 我约莫记得一些事情,关乎……
我叫阿春, 春是春天的春。
听奶妈讲,我是在一个女子监狱的地方出生的,因为阿娘杀了人, 她生下我后,就奔赴了刑场。
所以长这么大, 我就没见过阿娘。
倒是一直和十二个姐姐生活, 姐姐们长得都特别漂亮, 是那种臭男人见了会流口水的漂亮。
最漂亮的一个姐姐,叫白挽瓷。我时常会盯着她发呆,因为太漂亮了嘛。
我唤她叫挽姐姐。
听以前有个叫白知墨的哥哥, 也是这么叫她的。
我每每叫她挽姐姐,总会在她那双漂亮至极的眸子里,看到悲伤。
可能是姐姐在想念白知墨哥哥吧。
我生活的地方,叫做金枝玉苑,是别人嘴里的出戏子出妓|女的地方。
听起来,好像不是什么好话。
可我在这里生活的很快乐。
快乐的日子总不是长久的,在我年幼的时候,快乐就被一个叫做“战争”的东西给毁掉了。
我也死了,死在了一个叫做步江礼的坏蛋手下。
死的那天, 没下雨,天气晴朗, 好像是春分。
十一个姐姐也死了,最漂亮的挽姐姐没死, 她用一双好看的手, 捏出了一个人。
然后,我就寄生在那个人里。
权当还活着吧。
我究竟是人还是鬼,好像各占一半。
反正别人叫我们……鬼陶。
战争毁了我们住的金枝玉苑, 后来我们就搬到一个叫做洗沙城的地方。
姐姐用美貌……啊不武力,征服了洗沙城的一个叫做魏来言的少年将军。
姐姐还丢给了一个坛子,里头装着的臭烘烘的舌头,是杀死我的那个混蛋步江礼。
于是,我找个银叉,每日跟这个烂舌头对骂,偶尔用叉子戳得他撕心裂肺的乱叫。
在洗沙城的日子,就是这么简单,但我挺满足的。
只是我就不明白,快乐的日子,为什么总是那么短暂呢?
那一日,姐姐站在沙漠的脊背上跳舞。
当然,跳的很难看。
邀裙姐姐就过,挽姐姐空长的漂亮,一点舞蹈天赋都没得。
据她跳的那个叫惊鸿舞,但我看着,更像是惊魂舞。
身边的鬼萤与我的看法空前一致,只不过她们觉得,更像是跳大神。
挽姐姐,这个舞蹈,是给一个叫做顾少卿的男人准备的。
我心想,这个叫做顾少卿的男人,真可怜,做了什么孽,要看这么一段舞蹈辣眼睛。
可姐姐还没跳完,就被一支箭,贯穿了脖颈,在夕阳下,倒在沙漠里。
那个黑脸少年将军,扑过去,抱住了挽姐姐。
后来也是他带着我逃跑。
我们一直在洗沙城的地下甬道里,东躲西藏,直到某一日。
一个宛如天神般的男人,白衣飘飘,乘着一只红头白身的仙鹤,落在了我和魏来言面前。
来人要讨回步江礼和挽姐姐。
魏来言喊出他的名字,我着实惊讶。
那个我有生以来见过的最俊美的男人,就是顾少卿。
魏来言不肯交出挽姐姐的尸身,我当然就更不肯交出臭烘烘舌头啦。
顾少卿脾气还不错,也没有上前抢。
只是他身后突然出现了一堆人,气势汹汹的,为首的是个手握金核桃的长胡子老头儿,一言不合,就跟魏来言起来了。
那些人,很过分哦。
连我一个孩子都不想放过。
我眼睁睁的看着老头子一掌拍飞了魏来言,然后就直奔我。
不,应该是直奔我手里的酒坛子,以及身后的挽姐姐。
然后,那个叫顾少卿的,就挡在了我面前。
他了一些什么,反正我忘记了。
我倒是没死成,那老头子可能看在顾少卿的面子上,放了我一马。
只不过,一码归一码,挽姐姐的尸身和臭烘烘舌头,都让他们给抢了去。
我只记得那一日,风很大。
顾少卿与我并肩坐在沙丘上,他的表情,显得……怎么呢,和挽姐姐眼中的有些相像。
就是很悲伤。
后来顾少卿就带我去了天上。
我就住在一个叫做挽卿宫的地方。
然后,我就不太能够见到顾少卿了。
他好像很忙,具体在忙什么,我只是一个孩子,当然不知道啦。
挽卿宫也很少有人来。
除却一个叫清雅的姐姐,她身上真的很香很香。
每次来手里都带着好吃的糕点,因此,我对她的印象尤为深刻。
她来的时候,我很是高兴。
偶尔她会和顾少卿在书房里一些事,大白天的还关着门。
我是一个孩子,当然好奇啦。
就时常偷偷爬到屋顶上,掀开一块瓦片,听他们俩话。
我虽然听不懂他们在什么,但是清雅姐姐的表情很激动。
她在冲顾少卿吼:“那一只落鲸翎是由封魂木做成的,白挽瓷没死,对吗?”
顾少卿坐在书桌后,提着笔,正在描摹一幅画,头也不抬道。
“我听不懂你在什么。”
实话,我在屋顶上也没听懂。
什么叫做挽姐姐没死?
清雅姐姐激动的脸都红了:“你可以偏过凡人,也可以骗得了神界,但你骗不了我,我前日回了一趟木霖国,母后宫里唯一的一棵封魂树,被人连夜挖走了。封魂树的功效,你以为我不知道?”
“封魂木,中术者的七魂,会封存在这根木头里。”顾少卿淡淡答道。
“是你挖走了封魂树,用封魂木造了落鲸翎,对吧?我就知道,天赋第一的修客,神界赫赫有名的水神,一箭射不中心脏,却射的是喉咙,当初我就觉得奇怪,现在想想,总算明白了,你根本就没杀白挽瓷,你舍不得杀她……”
顾少卿落笔的动作一顿:“她已经不在这个世界,你何须多言?”
清雅愣住了:“不在这个世界,你什么意思?”
顾少卿放下笔,面色如常的抬头:“我把封魂木交给了她的师母鬼鸳鸯,把她的三魂送入了另外一个时空,剩下带有怨念的四魂,封印在了我拂生剑的刀鞘里。”
清雅哑然。
顾少卿面若冰霜:“她会在另外一个时空,永远不会回来。”
清雅怔怔道:“所以你演了一场让所有人都以为白挽瓷死了的戏。”
“所有人都盼着她死,”顾少卿垂下眼睑,嗓音如尘,“只有我希望她能活着,哪怕一辈子见不到,能安稳的在另外一个时空活着,也挺好。”
清雅默然片刻,叹息道:“苍生与卿,你如何能两相顾?”
罢,她转身走了。
徒留顾少卿一人,伫立在书房,望着后山的几陇菜地,沉默了半日。
我在屋顶上听的似懂非懂。
好像是挽姐姐没死,但却在这个世界见不到。
应该是这个意思吧。
不过,知道挽姐姐没死的消息,我还是很开心的。
啊,好想她。
兴许是顾少卿知道我在挽卿宫里呆的太过无聊,便也带着我一起下界。
人间,大抵是比神界,略微多一些意思的。
顾少卿带我来到了一处叫做不死海的地方,在茫茫大海上,禁锢了一头蓝鲸。
听蓝鲸是海里最大的动物。
顾少卿带着我,骑着这头蓝鲸,开启了海陆空循环的日子。
这位蓝鲸兄,起初是不大情愿跟着我们的。
它在海里呆的好好的,每天喷喷水,吃吃鱼,逗一逗来往过路的船只,别提日子有多悠哉了。
可现在,居然要为一个神官卖命。
我心情愉悦的坐在蓝鲸兄的头上,告诉它:“我们在做一件非常伟大的事情。”
蓝鲸兄的大脑,并没有他身躯那样庞大:“在沙漠里喷水,就叫做伟大?”
我伸手拍了拍蓝鲸兄的头,语重心长的与他讲明白。
世界上,不是所有地方,都和水极国一样,不缺水的。
有一个地方,叫做土淄国,那里的人们,生活在大漠里,水很稀少,富贵人家,大概三日,才能洗上一回澡。
普通老百姓,一月洗一回,甚至一年不洗澡的都有呢。
所以去沙漠喷水,就是为了让沙漠变成绿洲,让那里的百姓的生活,变得幸福起来。
蓝鲸兄听了,甚为惊奇,含着一大口淡水的它,忽然觉得这种行为变得伟大崇高了许多。
顾少卿以神力,驱动水流,进入蓝鲸的身体,然后再驱动蓝鲸,从空中飞往大漠,将淡水喷洒在大漠。
一来一去的功夫,是极其消耗神力的。
我本以为顾少卿和那些天上动嘴不动手的神官一样,南水北调,不过是一句面子工程,做给神界看看而已。
没想到,这一运水,顾少卿就雷动不动的坚持了几十年。
由于我是鬼陶,几十年来,仍旧是一个女孩的模样,但心态,大抵成熟了一些。
因此,蓝鲸兄开始唤我为“童姥”。
姑且看在我和他多年运水作战的情分上,就不计较这些细节了。
只是,这一日一日的运水,顾少卿越来越虚弱了,毕竟耗损的神力太过巨大。
而且,运水这事儿吧,不讨神界的喜欢,也不讨人界的喜欢。
毕竟土淄国是我挽姐姐的故乡,太多人恨姐姐,因此顾少卿运水过去,另外四国的百姓,把顾少卿骂了个狗血淋头。
天上的神界也讨厌顾少卿,原因很简单,因为顾少卿能力出众,治水达到了效果,如此一来,显得其他神官,懒散又愚蠢。
平庸的人,大多是讨厌聪明的天才的。当然啦,神官也是。
于是,我们的日子开始不好过了。
天上的神官总是排挤我们挽卿宫,地上的凡人,见到我们,还会扔石子臭鸡蛋。
更可怕的是,有一个黑衣少年,看起来很不好惹的家伙,给顾少卿送来了一封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