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5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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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孟亦粥从旁边倒了一杯水, 递给阿姨,笑着问:“您儿子也是一番好心,您干嘛不在他那住呢?”

    “他不能照顾我一辈子吧。”阿姨接过水来, 音调突然变高, 又在瞬间之中意识到自己的情绪问题,转为又变化为平淡,“我这个病好不了,会跟我一辈子的。”

    孟亦粥愣了一瞬, 半响, 才木讷地开口:“阿姨, 您这是什么病?”

    阿姨笑了下, 拍了拍床尾,示意孟亦粥坐下。不怎么在意地:“抑郁症加点轻微的狂暴症。”

    “没什么大事。”

    实话,孟亦粥第一次听见一个人能如此淡定而自如地自己是抑郁症。她舔了舔唇,岔开话题:“阿姨,这个房间是你自己搭配的吗?好好看哦。”

    “真的吗?”阿姨像是被孟亦粥夸对了点, 脸上露出那种自己的心机被人发现后得意的笑容。

    孟亦粥随口一提,“阿姨是搞美术的吧?”

    “是, 年轻的时候挺喜欢美术的。”阿姨约莫是想起往事,脸上露出笑意来,不怎么在意地,“以前对这种事热衷的很, 还开了一家画廊,天天费心经营它。”

    “蛮累的”

    “!”孟亦粥没想到面前的阿姨随随便便就是一家画廊, “那盈利了吗?”

    “盈什么利,倒是亏了不少钱。”阿姨笑眯眯地又,“年轻那会, 充满着理想主义。”

    “?”孟亦粥疑惑地抬眼看过去。

    “想着,爱一个人,就要长长久久轰轰烈烈地爱一辈子。做的事,也要是自己喜欢竭尽全力去做的事。”阿姨有点感慨地低下眼来,“可是,哪有那么多好事顺着你的意来。”

    “所谓的浪漫,也不过是你在乌云缭绕之下,偶然抬头,不经意之间发现地一片云彩。你感觉好惊讶,好喜欢。可它是一瞬间的,很快就会消失。”

    “……”

    孟亦粥沉默了一下,消化了一下阿姨的话,“阿姨看来是个有故事的人,懂得好多。”

    “你们还,懂得少正常。”阿姨推了推轮椅,靠近一点孟亦粥,“我当年也是这样,后面慢慢就懂了。”

    “好久没见到你们这样的年轻人了。我儿子也就和你差不多大。”

    “可惜生错了家,年纪轻轻懂得太多,也是负担。”

    孟亦粥好奇地问:“阿姨,你儿子多大?”

    “22。”阿姨随口,“马上大学毕业了,现在都开始创办自己的公司了。”

    孟亦粥惊讶地:“哇,好厉害。”

    “他自己磨出来的。这几年真的是苦了他了。”阿姨又忍不住感叹。

    阿姨连续提了好几遍她儿子,孟亦粥没忍住好奇,眨了一下眼:“阿姨为什么这么啊?”

    “阿姨和你慢慢吧。”

    “我叫霍云兰,他爸叫沈季恭。”

    *

    霍云兰和沈季恭是大学同学。

    霍云兰家里有钱长得也漂亮,在学校里有一堆追求者。沈季恭不过是众多之一,霍云兰之所以会选择沈季恭,不过是因为沈季恭和她是两个完全不一样的人。

    一个是富贵姐,一个是清贫男学生。

    起初不过是抱着玩玩的心态,却在男人的温柔窝里,一倒不起。

    于是就决定结婚。

    反对的声音很大,可霍云兰是个对未来充满极大幻想的理想主义者。不相信任何人的话,在她看来,只有往前走,才知道结尾是什么。

    开头起初很美好。

    沈季恭是个潜力股,借着霍云兰家的势力,很快升起,成为商界的一颗新星。沈家的生意越做越大,不在局限于长宁,开始遍及全国,乃至海外。

    沈季恭出差越来越频繁。

    霍云兰一开始不甚在意,她也开了自己的画廊,在慢慢经营。基本赚不到钱,很多时候都是大笔大笔地贴钱。

    一定程度上,兴趣是用金钱培养这句话还挺对的。

    霍云兰自从沈季恭的生意慢慢起来后,就很少用霍家的钱。基本都在用沈家的流动资金。

    当了那么多年的富家姐,节俭和省钱这几个词汇从来没有出现在霍女士的字典里。

    两个人的理念很快产生了分歧。

    霍云兰的大手笔开销,和沈家蒸蒸日上的生意,让沈季恭有了和霍云兰对峙的资本。他最初还只是偶尔像是不经意之间和霍云兰提起开销的事。后来,就逐渐演变成,长时间的出差和冻结霍云兰的副卡。

    霍云兰受不了这种冷暴力,开始声嘶揭底地和沈季恭争吵,家里常有的就是各种摔东西的声音。同时又因为画廊资金短缺,即将倒闭关门的事实,受到极大的刺激。

    霍云兰不喜欢沈季恭是假的,看到昔日温柔的男人变成这副模样,无法接受。终于在沈单高三的某一天,所有的怨念汇聚在一起,霍云兰恍惚地在阳台站在,心里就突然冒出一个念头。

    一切都结束吧。

    庆幸地是下面是一片草地,楼层不高,霍云兰保住了性命,可却丢失一双腿。以后的日子里就只能依靠轮椅行走。

    沈季恭也很绝情,霍云兰整个治疗过程,没有回来看过一眼。

    霍云兰也患上了重度抑郁症,很难接受旁人的照顾,会心生抗拒。只想自己窝在一个房间,躲避所有人。唯独只能接受沈单的照顾。

    为此,在高三最重要的环节,沈单时常从学校奔赴到家里。

    大学四年,霍云兰的病情好转得很慢。大一时,沈单都是从学校上完课,就急忙赶到医院。到后期,才逐渐的没那么依靠沈单了,正常的护工也能近身。

    沈单不放心霍云兰,也是经常性地去照顾霍云兰。

    *

    “他这孩子脾气倔,从那以后讨厌他爸讨厌得跟个陌生人似的。”霍云兰,“可是这是我和他爸的问题,不是他和他爸的问题。亲缘关系哪有那么容易断就断的。”

    “他是讨厌怨他爸。可是他和他爸在某些方面还是很像。”霍云兰的语气一下子就变得温柔起来,目光也柔和下来。

    “有的时候血缘真的是很奇妙的东西。”孟亦粥安抚地。

    “是的。他和他爸像得很。干事情很有毅力,咬下牙关来,都要坚持下去。他开那个公司也是,没要他爸一分钱资金,自己找资金链,自己找人脉,一点点开起来。”

    “和他爸一样,死要面子活受罪。尤其在自己喜欢人的面前。他爸当年和我谈恋爱的时候,自己没钱,也要尽自己最大努力跑去工,也要给我买我喜欢的。”

    “我儿子也是。高中好像有个挺喜欢的女孩。喜欢得很。后来也没有听他提起过。估计也是不想让女孩看到自己狼狈的样子,希望以自己最完美的样子,去喜欢一个人。”

    “不想自己喜欢的那个人吃一点苦。”

    到这儿,孟亦粥心中有点异样的情绪,她压下疑惑,“你儿子还挺好的。”

    “是啊,他和他爸却有一个很大的不一样。喜欢一个人,就像是坚定了不放弃。”霍云兰的口气有点无奈,“他以为他藏的很好,实际在我面前,不过是漏洞百出。”

    “为什么。”孟亦粥顿了下,下意识地低下眼睫来,掩盖住眼下的情绪。

    “他大学四年,身边人都有催过他找个女朋友。他每次都是一个表情,直接拒绝。眼底却又是藏不住的落寞。”霍云兰低声,“哪有人会如此不得意呢。”

    “喜欢是藏不住的。”

    “……”

    孟亦粥忽然之间就不话了。

    春日的风吹起窗帘,吹开女孩的碎发。

    孟亦粥抬起眼来,声音很慢。

    “您儿子是——沈单吗?”

    作者有话要:  下本不知道开那本,大家更喜欢那本呢?

    是《今朝醉》还是《春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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