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父亲走的那个晚上
猪佩奇看到了第40集,两个孩子困了,在沙发上上眼皮打了下眼皮。
被秦正赶去了楼上睡觉。
下来的时候,他微微一笑很倾城的样子。
“美女,如此良辰美景,干女儿都收留了,干女儿的爹一并收留了怎么样?”
“滚。”
“滚也行,这酒还没喝够,喝两杯再滚总可以吧!”
酒是一个好玩意儿,可浅尝,也可豪饮。
欢喜时可以整两杯,悲伤时也可以整两杯,有下酒菜的时候整两杯,没下酒菜时也想整两杯。
总而言之,是一个动静皆宜的东西。
酒过三巡,话就多了起来。
“老秦,想起我妈走的那个夏天,那天天也像今天晚上一样,月亮虽然不圆,但特别亮。”
“嗯,我也记得很清楚,那天晚上,我们几个要好的同学约了一起去看了一场电影。
几个同学都住在市区,就你住在郊区,晚上还是我偷骑了我爸的摩托将你给送回去的。
那天晚上,我要不上你家沙发上将就一晚上,就不回去了。
你坚决不肯,让我哪儿来滚回哪儿去。”
“其实不是我不肯,是我妈管得严。她要知道我是跟男生看电影,铁定要打断我的腿。更不要将男生带回家,简直会要了我的命。我没想到的是,那天晚上,也许你送我到家门口的时候,我妈她早就去了”
“是啊,现在想来,那天晚上也太安静了,你们家一整栋楼安静得出奇,除了院门口有灯光之外,整栋楼立在黑暗中,看起来挺吓人的。”
“其实这么多年,我一直不能原谅自己,如果那天晚上,我回家去我妈房间看一看。道个晚安,也许我妈还有救。
还记得我爸走的那个冬天,我和朋友跑去泡温泉,回来感冒了,然后一直拖着不去看,以为拖一拖就能好了,谁知道会转为肺炎。
司正北当时出差在外,给他打电话又一直打不通。我一个人在医院难受,医生让我通知家人,我只得给我爸打电话。
要是早知道我爸那天晚上会出事,打死我也不会给他打那个电话的。
老秦,有时候想起来,我真的是一个罪人。
我妈走的那个晚上,我要不是贪玩,偷跑出去看电影,我妈也不会出事。
还有我爸”
月的海城,夜凉如水。
秦正的声音带着温暖的气息。
“不能怪你,阿姨出事的那个晚上,假如你不去看电影,阿姨就不会出事了吗?
她是一个抑郁症患者,早就失去生的念头,就不是你所能决定的。如果不是那个晚上,也有可能是其它的时间。”
“可我爸呢?难道不是因为我吗?”
“人啊,总逃不过命运的安排,你也不能太责怪自己。”
“更让我不能原谅自己的是,那天,我没能见到他最后一面。”
“其实你不用自责的,活得开心就是对叔叔最好的报答。
我一直没有告诉你,那天晚上,叔叔出事之后送到医院,弥留之即让我一定要替他好好地照顾你。
他,你从被保护得很好,不知道人心的险恶,心地善良,特别容易相信人。
其实那个时候,他已经知道司正北在外头有人了,为了你的幸福,他让我不要告诉你,不要让你对婚姻,对爱情失望。
他的有一句话,让我记忆犹新。
他,在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难得天真浪漫,保持天真浪漫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你是,我爸早就知道司正北出轨了?”
“是的。”
“唉,他这是何苦呢?其实”
“我是一个父亲,我能体会到叔叔的心情。他只是想让自己的女儿过得开心幸福,不要有烦恼而已。哪怕那一种幸福只是假像。”
“所以,你们都站在同一战线,以为隐瞒就是我想要的幸福?”
“至少,你快乐地过了五年的婚姻生活。也让我有足够的时间来安排,最后给司正北致命的一击,让他付出爱的代价。”
海棠没话,秦正迟疑了片刻,又道。
“其实,叔叔出事的那天晚上,司正北就在海城,他没有出差。”
“你怎么知道?”
“你忘了,那时候,我一直让老九全天候地跟着他。”
“那他去是找潘朵朵了吗?”
“不是,那天天冷,老九喝了点酒,半道上跟丢了。他以为司正北是去找潘朵朵了,但去潘朵朵家的时候,并没有看到司正北。”
“那他去哪儿啦?”
“不知道。”
“起来,好久没有司正北的消息了,海正在他的里还好吧?”
“我是不是可以这么解读,你是想知道海正好不好呢,还是想知道司正北好不好?”
“随你怎么解读,不重要。”
“其实,司正北不好,你应该高兴才对。至少对于我来,司正北越不好,我越高兴,这正是我想要的结果。”
“你的意思是,他现在相当不好咯?”
“可以这么。”
“我特别好奇,以司正北的性子,潘朵朵在他头上戴了那么绿的一顶帽子,他为什么还没有所行动?要在以往,他铁定会乍毛。”
“他不是不想乍毛,而是他现在正焦头烂额,顾不上来而已。”
“他出了什么事?”
“他被某投资公司给骗了,借了高利贷,是投了一个一本万利的项目。
结果,那个公司跑路了,他投的钱血本无归,现在成天被高利贷追着要钱。”
“唉他到底不是当商人料。那,他该不会拿房子和公司去抵债吧?”
“放心,有我在,没那个可能。所有你们婚姻期内的财产,我都申请了财产保全。在保全期内,他对你们有争议的财产所作的行为在法律范围内,都是无效的。”
“可以啊,老秦,真有你的。我想知道,什么叫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