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4章 求婚【两更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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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夜里下了一场暴雨,一直到黎明前夕才停,清日光熹微时地面还是湿漉漉的,别墅门前的盆栽枝叶上还挂着没风干的水珠,几只被驯化的飞行异兽脚踩在院子里的大树上,发出悦耳的啼鸣。

    八九点,叶明笙睁开眼,发现顾则荀已经不在床上了,精神力往外延伸,就看到浅金色的阳光从天际倾洒,将大地都蒙上了一层薄薄的金色。

    毫无疑问,昨天晚上的暴雨,并没有影响今天的晴天。

    叶明笙想了想,发现最近天气越来越趋向于末世前的秋天了,一年四季也慢慢不再混乱,阳光不再奢侈,城市的空气因为异种能量的侵袭,反而比末世前更清新一些,唿吸间都仿佛带着一股清甜。

    现在距离末世来临已经三年多了,自从云城兽潮发生之后,国家的那些领导担心其他城市也会遭受同样的灾祸,不再将所有实力高强的异能者全都聚集在帝都了,而是分散带队,分开守护还存活的城市。

    叶明笙和顾则荀在捣毁了保罗实验室之后,叶明笙需要加入研究所和医药学部的人一起研究,以研究出更好的药剂,也更好的将末世后新产生的药材进行归类和整理,就留在了帝都。

    顾则荀要为国家培养更多的异能者,也留在了帝都,平时负责训练那些通过层层选拔选出来的异能者,让他们尽快提升等级和实战能力,虽然偶尔因为训练需要,野外训练一训练就是好几个星期,但好歹离得近,叶明笙研究药剂之余,还能跟着去训练一下。

    总体来,他们的日子过得还可以。

    “妈,荀哥去哪了?”洗漱完下楼后,叶明笙问正在把早餐摆上桌的颜燕。

    他刚用精神力观察过这栋别墅,发现顾则荀并不在别墅里。

    这种一起来老攻不见了,还找不到人的情况,他还是第一次遇到,不觉有些担心,怕出什么急事需要他去处理。

    这些年来顾则荀帮上头培养了很多异能者,现在那些人之中有不少已经提升到S级了,前段时间还有个提升到2S级了,完全可以独当一面,全国各地的情况也稳定下来,幸存城市上个月已经完全恢复了网络,还给各个城市上空安装了防护罩,一旦遇到危险就可以启动,保护城中的人以及等待救援。

    此外,由于这几年来到手的资源越来越多,制作出的精神力觉醒头盔和训练舱也越来越多,经过几年的努力,现在已经能实现只要体质达标,所有人都能觉醒精神力了。

    这个国家觉醒精神力的人多了起来,就更安全了,起码遇难的时候还能跑得快点。

    前几天,顾则荀跟叶明笙提起过,他想离开特别组。

    比起训练人,他还是更喜欢赚钱和陪家人伴侣。

    叶明笙当然是乐见其成,他们本来对权势其实没有多大野心,倒是对星际很感兴趣,之前是条件不允许,他们也不好意思抛下满目疮痍的国家关起门来过日子,现在一切都好起来了,才终于放下。

    这几年他们一直有协助三皇子研究跟星际通讯的网络和时空机,两者虽然都没有成功,但慢慢已经上手了,他们相信,再过几年,他们就能实现通过时空机前往星际了。

    “不是什么大事,他就是出去买点东西。”潘龄端了锅南瓜粥出来,笑着搭话,“一会儿应该就回来了,他现在都是3S级的强者了,整个地球也没多少人能伤得了他,你就别担心了。”

    叶明笙一想,觉得也有道理,松了口气,又有些好奇,“他要去买什么啊?这么一大早就出去,早餐都没吃。”

    “他也没。”潘龄看了他一眼,眉目温柔,“等他回来,你问他不就知道了?”

    叶明笙也看了她一会,不知怎么,总觉得她在骗自己,不过既然没心虚,那顾则荀就应该没做什么对不起他的事,那他就等顾则荀回来再问吧。

    南瓜是少有的味道很好营养也非常充足,还没有副作用的变异菜蔬,用变异南瓜熬的粥里加了点糖,甜糯清香,一碗粥喝下肚,叶明笙整个人都舒服了。

    吃完早饭,顾则荀还没回来,倒是何倩和徐景深走了进来,对叶明笙道:“叶少,顾总让您过去一趟。”

    “去哪里?”叶明笙有些奇怪地看着他们。

    刚从家人的态度里就觉得有点不对了,现在两个保镖也神神秘秘的,他几乎可以肯定顾则荀今天要搞事了,但他想了想,又想不出来今天是什么日子,毕竟他生日和顾则荀生日都不是这个时间,又不是情人节之类的。

    徐景深笑了笑,“顾总,先不能。”

    “神神秘秘的。”叶明笙吐槽了一句,但还是很愿意配合的,夫夫生活嘛,总得有点浪漫,才不会无聊。

    “我要换一身衣服吗?”叶明笙低头看了一下自己身上的休闲服,这都是好几年前的了,穿得都有点旧了,倒不是他这几年没买新衣服,而是他觉得这套穿得舒服,就没舍得扔,平时在家就穿。

    徐景深跟何倩都愣了一下,明显顾则荀没提过这个问题。

    正犹豫间,颜燕开口了:“还是换一身吧,这衣服穿出去,人家还以为你要去狩猎呢!”

    老妈也神神秘秘的,看来他家荀哥这次是要搞大事啊!

    难道时空机研究出来了,荀哥想给他一个惊喜?

    叶明笙想了几个可能,最后决定不乱猜了,等到地方就知道了。

    他上楼在衣帽间里从顾则荀前几天给他买回来的几套衣服里选了一套穿上,想着顾则荀这么重视,又对着镜子抓了个很精神的发型,简单定型之后,这才下楼。

    跟坐在客厅的亲人们了声,就跟何倩和徐景深离开了家。

    改装过的车子缓缓驶出别墅区,半个时后,停在了帝都最高的摩天大楼前。

    这地方叶明笙来过几次,都是顾则荀带他过来的,这里顶层的空中花园布置得很好,每次来都能给他不一样的感觉,而在空中花园吃顶层一家西餐厅的牛排和西点,也是种很好的体验。

    现在摩天大楼看起来跟平常没什么区别,都是人来人往的,叶明笙易了容,其他人也就没认出他来。

    以前他只是明星,都得易容,现在他都算是全民偶像了,哪怕是刚懂事的孩子和上百岁的老人,都知道他和顾则荀的名字,整个华国,几乎人人都在电视或者网络上看到过他们,就更加需要伪装了,要不然真的是举步维艰。

    太容易被人围堵要签名拍照了。

    为了满足自家伴侣的神秘欲,他没有将精神力延伸出去,只是给自己设置了一层防护罩,免得被人冲撞了,或者有人火眼金星认出他来。

    刚想着火眼金星,就有个火眼金星来了。

    叶明笙站在电梯里,看着边看手机边走进来的何飞,嘴角抽了抽,下意识地侧过脸去,不想被他看见,侧过脸后才想起来,他其实用精神力挡住自己的脸。

    何飞的异能是能看出所有的伪装,但如果他用精神力遮住脸,以他3S级的实力,这人是看不穿的。

    然而何倩和徐景深实力跟何飞相当,还是被看穿了,何飞还狐疑地看了叶明笙好几眼,估计已经猜出他是谁了。

    好在,这人没有拆他的台。

    叶明笙轻轻哼了一声,决定无视这个讨人厌的家伙。

    虽然事情都过去好几年了,但何飞跟顾衡川有一腿,还带人来围堵他和顾则荀的事,他还是耿耿于怀,偏偏这家伙很受三皇子的重用,想多揍一顿都得看一下三皇子的面子,也是很憋屈了。

    不过有一天可以去星际,就又觉得还可以忍。

    何飞听到了这声低低的不满,不由得苦笑。

    早知道三皇子的药剂都需要仰仗叶明笙和溟玄,他当时肯定不会那么嚣张,可惜世上没有后悔药,自己做的事,也只能自己认了,好在他没有对他们造成实质性的伤害,要不然三皇子也保不住他。

    知道叶明笙讨厌自己,何飞也不去烦他,一直安静地站在电梯里,然后发现两人都是要来顶层。

    这都是什么孽缘啊!

    叶明笙也有点无语,但他也不能拦着人家不让人家去顶层不是,只能闭上眼睛,眼不见为净了。

    结果到了顶层,他发现何飞走的还是跟他一个方向,终于忍不住了,撤去了精神力的遮挡,但面容还是调整过的很平凡,只有一双眼睛带着毫不加掩饰的不耐:“你跟着我们干嘛?”

    顶层是有不少餐厅的,但空中花园和那家西餐厅加起来占据了几乎一半的面积,他现在要走的这个方向,前边就只有那家西餐厅,西餐厅再往前走就是空中花园。

    何倩和徐景深带他往那里走,就明顾则荀在那里了,何飞这家伙去那里干嘛?

    总不可能顾则荀还请他来了吧?

    何飞摊手,无奈道:“我也不知道,世子叫我来的。”

    “孟宵,他怎么在这儿?”叶明笙皱眉,他对这个眼高于顶,整天瞧不起这个看不起那个的星际皇家世子也没好感,自从孟宵为了药剂缠上他之后,就更烦了。

    有时候他都怀疑自己是不是平时显得太平易近人了,所以导致都没什么人怕他?

    何飞叹了口气,“叶少,我真不知道。”

    叶明笙盯着他看了一会儿,见他的确不像是撒谎,也就不为难他了,看向了徐景深和何倩。

    徐景深摆了摆手,“顾总包下了这一层的,但确定没请孟宵,也不知道他怎么会在这儿,可能是正好想在这儿吃东西,恰好见到顾总了?”

    徐景深还不至于在这种事上撒谎,叶明笙没怀疑,平复了一下心情,就任由两个保镖带他去见顾则荀了。

    徐景深推开空中花园的门时,孟宵正好从花园里出来,见到叶明笙,讨好地笑了笑,“叶少啊,祝你跟顾总百年好合!”

    没等叶明笙回答,就又,“别忘了我上次定制的那些药剂啊!”

    叶明笙翻了个白眼,“药剂昨天就送到三皇子那里了。”

    认识孟宵之后,他可算是知道古代那些纨绔荒唐的皇室子弟到底怎么个荒唐了,叶明笙都不想靠近这个人。

    每次见面都能味道一股香水味,远远就能闻到,更别靠近了。

    孟宵一听高兴不已,道了谢,正想再什么,就听到顾则荀冷冰冰的声音响起,“孟宵世子,你是想再被教训一顿?要不我跟三皇子,你在外的混乱生活?”

    孟宵顿时挺直嵴背,“我这就走!”

    着立马拽着一脸茫然的何飞跑了。

    叶明笙看着站在花园门口的顾则荀,见他一身裁剪得体的黑色燕尾服,发型是新做的,很加分,让本来已经三十多的人看起来好像才不到三十,一双眼睛专注地看着他,再没有对待孟宵时的清冷淡漠,慢慢都是温柔和深情。

    叶明笙被他看得腿有点发软,再回想了一下,前段时间他得到了一批新药,花了不少时间弄清药性和用那些药配制药剂,他们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过夫夫生活了。

    不过现在明显场合不对,他也就轻咳了一声,眼睛仍然直勾勾地盯着顾则荀,问:“你扮成这样干嘛?”

    顾则荀含笑看着他,“不喜欢吗?”

    叶明笙直接扑上去搂住他的脖子,笑着亲他的唇,“喜欢,非常喜欢,很勾人!”

    他精神力已经察觉到徐景深和何倩也离开了,就没顾忌起来,在外头不方便做少儿不宜的事,总能亲个够吧?

    顾则荀扣住他的脖子,跟他接了个法式热吻。

    良久,两人放开,花了不少力气才让自己的唿吸平息下来。

    叶明笙问:“一大早的,你让人带我来这儿,就是为了让我看这么帅气的你吗?”

    都把门关上了,还用精神力给空中花园隔开,他精神力都延伸不进去,一看就是有猫腻。

    顾则荀在他唇上又亲了亲,才牵上他的手,温柔道:“跟我来吧。”

    着,推开了空中花园的门。

    叶明笙正想两句吐槽一下他故作神秘,就惊住了,瞪大了眼睛,一时不出话来。

    空中花园这会儿已经不再是空中花园了,花虽然还有,但都已经被边沿花了,只做盆景装饰用,而这个面积足有上千平的空中花园,已经被改造成了一个游乐园。

    海盗船、旋转木马、过山车、跳楼机、鬼屋……

    虽然那些场地没有真正的游乐场那么大,项目肯定也因为楼层太高而不像游乐园那么刺激,但很齐全,关键的是,跟叶明笙曾跟顾则荀描述过的一模一样,就连花盆摆设的位置,都不差分毫。

    叶明笙记得之前顾则荀问过他,最喜欢的地方是哪里。

    他当时闭着眼睛想,然后喜欢游乐园,前世他是过了十岁的才被带到研究所的,他早熟早慧,还提前进入了叛逆期,用自己的标准将很多东西分门别类。

    游乐园这样的地方研究所的人不是不带他去,而是他觉得太幼稚,等长大了就后悔了,觉得那时候应该趁还多玩,等长大了,是真的不好意思再玩了,也没什么时间去玩了。

    时候去玩那叫劳逸结合,长大了去玩就叫不务正业了。

    到底是孤儿院长大的孩子,虽然叶明笙所在的那个孤儿院比起其他孤儿院来好很多,起码伙食很不错,而且不会有人抢食,每个孩子都能吃饱,但也不能太突兀,所以孤儿院里的工作人员很少,只有院长和两个负责扫和做饭的阿姨,三个人管这么多孩子,当然是顾不过来的。

    而且没爹没妈的孩子,表现得再怎么不在乎,也不可能真的不想要爸妈的喜欢和照顾。

    所有孤儿院的孩子都知道,他们是被父母抛弃的孩子,这是他们自卑的根源,也是一生都无法抹去的印记。

    叶明笙也不例外,他可以服自己不在乎外界的想法,却会不由自主地担心身边的人会不会觉得他对不起研究所对他的培养,也怕他做得不够好会让导师失望,所以会一直努力地做研究,落到他头上的任务,也都尽全力做得漂亮。

    他怕被抛弃,怕有一天没那么好了,研究所也不要他了。

    诚然,他在医药学的天赋在当时无人能及,但其实一开始他学习医学和制药并不是因为喜欢,而是想要留在研究所,想要留在那个充满善意的地方。

    后来慢慢的,医药学就刻在了他的骨子里,成了他的另一个依靠。

    前世直到死,他都没再提过想去一次游乐场,因为研究所里,没有人会像他那么大了还去游乐场,连那个他带了一年多准备收为徒弟的孩子,都对游乐场没兴趣。

    好在上天一直待他不薄,死后还能在另一个世界以另外一种方式活着,还遇到了一个心意相通的人。

    在顾则荀面前,他什么都可以,他表现过自己的无数种样子,帅气也好扮丑也罢,也不管是热情还是冷淡,懂事还是任性,顾则荀从来没有表现出过任何不满和厌弃。

    这个人看似冷到了骨子里,很多人甚至都不敢跟他多话,但实际上却是有无限的包容和温柔。

    叶明笙想起那天跟顾则荀自己喜欢游乐园时,想到白天正好来空中花园吃了一次午饭,开玩笑要是游乐园在空中花园就好了,那肯定很特别。

    他其实也只是,顾则荀当时也没多什么,还取笑了他两句。

    没想到这人竟然还当真了,直接在空中花园里给他弄了个游乐场。

    叶明笙长长地唿了口气,眨了眨眼,努力让眼睛不泛红,用调侃的语气道:“顾先生,你就这么刨了人家的花儿,人家老板没有骂你吗?”

    “那倒没有。”顾则荀笑着亲了亲他的眼睛,“老板知道我要千金博美人一笑,还帮忙出谋划策了很久呢,甚至还算以后把这里当成一个特殊的景点,不叫空中花园了,叫空中游乐场。”

    叶明笙:“……粉丝多就是好。”

    顾则荀笑而不语,其实就算不是粉丝,老板也会同意的,等他做完今天的事,这地方的价值绝对会飙升,无数人会想来这里参观,老板一点都不亏。

    不过今天是个特殊的日子,还是不要其他的话题了。

    “笙笙想先玩哪一个啊?”顾则荀故意用哄孩子的声音问。

    叶明笙嗔了他一眼,“是不是还想我喊你叔叔啊?”

    顾则荀牵他走到旋转木马前,“也不是不可以啊,笙笙乖,叔叔带你骑旋转木马好不好?”

    叶明笙:“……”

    这人都什么恶趣味!

    叶明笙有点无语,但还是跟他一块骑了旋转木马,大概很久没玩,想念了太久,又有爱人在旁陪伴,他竟然玩得有点不想从木马上下来。

    顾则荀见他不想挪地方,就陪他转了一圈又一圈。

    叶明笙开始很安静,后来玩心大起,幼稚到不行,但却能从中感受到不一样的乐趣。

    旋转木马骑腻了,就去玩海盗船,海盗船玩腻了,就去玩过山车……

    过山车跟叶明笙预想的一样,跟真正的游乐场相差很远,这个速度,对精神力已经是3S级的他们来,简直跟走路没什么区别,还是慢慢走的那种。

    “要是游乐园里的过山车是这样,就有很多人不会吐了。”叶明笙吐槽,但脸上的笑容却一直都没下去过。

    顾则荀握紧他的手,“就算不是,以前的过山车对现在的人来,也已经没那么令人害怕了。”

    叶明笙道:“要不,我们假装害怕,叫一下?”

    顾则荀:“……你高兴就好。”

    叶明笙:“算了,太幼稚了。”

    这种地方,两个大男人偷偷来玩就算了,还叫,那不得笑死人。

    顾则荀转头,含笑看着他:“那我们玩个不那么幼稚的?”

    叶明笙来了兴致,“什么?”

    话音刚落,他左手中指上就多了一枚戒指。

    纯银色的戒指,没什么花纹,做工却很精致,明显准备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