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不高兴,不伺候
这个男人名字叫温瑾,是梁照凛从到大最好的朋友,温氏集团的长公子,内定的继承人,和梁照凛一样,一出生就站在金字塔顶端的男人。
可就是这个男人,做了一件非常非常让人不能忍的事情。
梁照凛遇到沈唯一之后,一开始还会用原身来刺激沈唯一,一再表明沈唯一也不过是他诸多女人中的一个,后来心境渐渐转变,心里眼里都只装得下沈唯一一个人,其他的女人,在他看来,不管是欺负过沈唯一的还是没欺负过沈唯一的,都面目可憎起来,所以,梁照凛就准备让原身拿上一笔钱离开。
白了就是金主遇到真爱,发了暖床的情人。
这本来无可厚非。
可不知道当时的梁照凛抽什么风,竟然给原身下了药,并且让自己的好朋友强女干了她。
然后才让许曳离开,美其名曰是对许曳的教训。
当时看到这一段的时候,许曳就觉得槽多无口。
作为全书里唯一一个那个酷炫狂霸拽的男人,梁照凛你连一个分手都谈不妥,你要报复,要击,只要让爱你入骨的原身许曳离开,就已经是对她最大的报复了,还有,你,温瑾,作为温氏的继承人,你居然真的帮着梁照凛做出这么下三滥的事情来,你又是哪根神经搭错了?
许曳一开始还以为温瑾和女主或者原身她们中间的一个另有故事,可是,看到后面,也没看到温瑾和女主有什么瓜葛,和原身,更没有什么感情戏。
不是替女主报仇,也不是对原身有什么图谋。
所以,到底图什么?
这是许曳觉得全文最莫名其妙的地方,逻辑根本不通顺,因为这个,才让许曳一直有一种梁照凛智商不太高的感觉。
当然,温瑾智商也没高到哪里去,不过温瑾结局也没有好到哪去就是了。
书到三分之二他就死了,死的不明不白,梁照凛查了很久也没查到幕后真凶是温瑾的堂弟,可是,在许曳看来,证据根本不充分,完全证明不了温瑾就是他那个堂弟害死的。
“你好,温瑾。”
对方微笑着作自我介绍。
许曳扶着床努力站稳:“你好,温少,我是许曳!”
“知道,水涨船高的当红明星,本人可是比电视上还要漂亮。”
温瑾很和气,言谈举止间没有一丝轻视,所有的夸奖都好像是发自内心的,真诚到让人一眼就能确认。
按理许曳听到别人夸奖自己应该会很高兴,没想到她直接了一声“抱歉”就跑洗手间去了。
温瑾转过头和梁照凛面面相觑:“怎么回事?”
“我哪知道,吃坏了肚子吧。”
梁照凛没好气的回答:“你怎么来了?”
“来看看热闹,嗯不是,听你受伤了,特地来探病的,真心实意的。”
手上的花插进花瓶里,梁照凛脸色不善的瞪着他:“看什么看,明天就出院了。”
“不是做了手术。”
“只缝了三针,也能叫手术吗?”
“额……也是,要是真的严重,就没有精力在医院里风花雪月了。”
许曳躲在洗手间里,根本不想出去,冰凉的水泼在脸上,她才能保证自己不会一时冲动去买点老鼠药喂外面那两只禽兽吃下去。
坐在马桶上默念忍字诀,恶念却一阵接着一阵的冒出来,根本做不到冷静下来,脑海中针扎一样的疼痛也一次又一次的袭击着她,两种力量不断抗争,让许曳痛不欲生,忍无可忍之下,后脑一不心撞到墙上。
“咚”的一声,脑海中的疼痛停止了,洗手间的门也被开了。
“怎么了?”
梁照凛站在门口,看到她衣衫完整,才给温瑾让出一个位置来。
“生理期,我去买卫生巾。”
许曳看也不看两个人一眼,急匆匆的就走出了病房。和之前谨慎微的谄媚样子完全不同。
梁照凛被她的语气和眼神惊愕到,一时间忘记了反应,眼睁睁的看着人离开。
病房的门被关上,同样惊愕之中的温瑾看着梁照凛,缓慢的作出解释:“恼羞成怒,毕竟是女孩子,比较害羞吗!”
“嘁——”梁照凛神色不明。
许曳走出医院,终于不用再和那两个人在同一片天空下呼吸了,可心情却没有好多少。
在门口被两个粉丝认了出来,给她们签了名,转身就去对面的超市买了一副大大的口罩戴上,电视上正在播着原身主演的电视剧,她看了一会,对比了一下,觉得原身的演技和那两个人渣真是各有各的糟心。
等她走出超市,老板才想起来,刚才买口罩的人和这部偶像剧里的女主角竟然长得一模一样。
追出去的时候,人已经不见了影子,摇着头回到店里,正在玩电脑的老板娘问怎么了,老板了实情:“刚才那个女孩和电视剧里的女主角好像。”
“谁,她,许曳,你别开玩笑了,许曳最爱的耍大牌的,您知道吗,每次出门,身边都要跟着保镖助理的伺候着,这是粉黑皆知的事情,论坛上早就刷爆了的话题。”
“可我看着那个女孩就是和她很像啊。”
老板只认脸不认明星。
“那也是你看错了。不过长得像她也挺好的,虽然黑料多吧,可是长得好看,身材也好啊。我要是也像她就好了,我肯定去做明星,有黑粉我也不在乎。”
老板娘一脸羡慕。
“还是好好开你的超市吧,可别做白日梦了。”
老板将钱放进收银台里,又看了一眼外面,再也没有看到那个女孩的身影。
许曳已经走远了,漫无目的的闲逛,心不在焉的想了许多,却抓不住一丝头绪。
也不知到过了多久,梁照凛了电话过来,习惯性的命令的语气:“我饿了,回来。”
“没心情,不伺候,你直接弄死我吧,梁照凛!”许曳很干脆的挂断电话,靠着墙站着,等着那阵针扎似的疼痛过去。
系统:“日常任务:去男主最喜欢的餐厅买男主最喜欢吃的东西10(已发布)。”
我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