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4章 终章(一) 发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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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年后,昆仑山万锋剑派。

    掌门卧房中,一身利落雪衣的年轻剑修坐于蒲团上,对面,是一间隐秘的灵龛,里头摆着一尊灵牌,前方一只的香炉,炉中三根灵香静静燃烧,无风惊扰,烟雾化作笔直的线条,散入空气。

    万锋剑派第九十八代掌门人,师兄云逸之灵位。

    灵牌上严正端方地刻着一列字,挑明了此间祭奠的是何人。

    花辞镜手中攥着一块冷玉,目光一瞬不瞬地注视着那个名字,愁容淡淡。

    去岁年终,轰动天下的明王之乱告一段落,各门各派回归属地,休养生息,百废待兴。

    战火是过去了,但战火带来的伤痛,却迟迟不能愈合。

    花辞镜永远都忘不了,那天走入地牢时,云逸双目赤红、丧心病狂的模样,他被心魔蚕食透了,堕入杀戮道,借着叔父云衍的时间之源一直未死,像个疯子一样,将玄铁铸成的锁链扯得咣啷作响。

    花辞镜呼吸一滞,不敢再往前半步。

    从到大,师兄一直是温文尔雅的,浅浅笑意挂在嘴边,话做事大气得体,让身边每一个人都如沐春风。

    他体谅师尊管理门派不易,帮衬着从上至下理得妥妥帖帖,各种盛会安排主持得有条不紊,更不提逢年过节时,都会给烽火同俦的兄弟门派们送上佳品宝器,礼贤下士,聚拢人心。

    他好像是个不会累的陀螺,一直转啊转啊转,把整个修真界勾连得天衣无缝,一派祥和。

    这样的仙门首座,即使剑术修为并非天下第一,又有谁能他的不是?

    花辞镜深吸口气,鼓起勇气走上前,劈开了玄铁锁链,将那狠命挣扎着的人箍进了怀里。

    “我要杀了你,杀了你,杀了你!”云逸口中嘶吼不断,血一样的双瞳死死地盯着他,即使修为被尽数压制只是个普通凡人,也要茹毛饮血,肆意杀伐。

    他的那点力气,在花辞镜看来微乎其微,只用一只手,就将他按在胸前动弹不得。

    “师兄,就快结束了,你再忍最后一刻,就好了。”

    花辞镜麻木而苍白地着劝慰的话,掌心一下一下轻轻拍着他的后背,心中撕裂一样的疼。

    陷入空间错乱后发生的事,他都想起来了,知道云逸为了保护自己,行调虎离山之计,孤身去与真身刚刚从黄泉海下破出的明王子夜斡旋,被其纳川之后,做成不死傀儡。

    师兄与人为善,光明磊落,言必行行必果,本应是一生顺遂,高寿百龄的命格,中途却被生生断。

    花辞镜自然是恨那巫族妖人的,可相比之下,他其实恨自己更多一些。

    若不是过去十几年,自己一意孤行修炼兵人,强提境界,又怎么会心魔积压,在那么关键的时刻走火入魔,否则,以他们二人的实力,逃出生天绰绰有余。

    可惜没如果。

    半个时辰前,花辞镜与师尊云衍密谈过了,后者承诺,自裁谢罪,为受不死禁术折磨的大弟子搏一个解脱。

    “你是谁?!放开我!我要杀了你,我要——”

    怀中愤怒的吼声戛然而止,挣扎也停下来了,花辞镜僵硬着,眼睁睁看到云逸瞪大着双眼,身上的血肉一寸寸萎靡,消散,不到半盏茶功夫,只剩一把白森森的枯骨。

    骷髅上两个空空的眼洞,好像不甘心似的,直勾勾地盯着他看。

    七年时间,无任何驻颜保鲜的法术,寻常人的尸体确实已烂光了。

    花辞镜跪在地上,抱着那副如洗的白骨,哭得不能自已。

    满目山河空念远,不如怜取眼前人。前半生他致力追寻的终极剑道,现在看来,就和梦幻泡影一般,空虚而无力。

    从今往后,这世上,再也不会有人唤他“阿镜”了。

    灵牌前,已是万锋剑派第九十九代掌门的花辞镜,提着一根银签,挑了挑那金兽炉里的香灰,放轻声音,缓缓道:“师兄,明王之乱已了,黄泉海也空了,再也不用担心那些魔物什么时候出来祸世,经过一年的整顿,万锋剑派挺好的,我也挺好的,你在那边,不必挂怀。”

    三根灵香烧至末尾,烟雾淡了许多,让那灵牌上的刻字变得清晰坦荡。

    花辞镜继续:“去年论剑大会,都是些辈们在角逐,曾经我们这些人,都继任掌门、宗主、谷主之类的,不再参与年轻人的盛会了,折梅山凌寒峰主秦箫,折了第一名的桂枝,与同样是一峰之主的舒岑舒姑娘结为连理,不知不觉,时间就这么过去了。”

    真正挂念一个人时,就会慢慢活成他的样子。

    花辞镜像日常闲聊一样着那些琐碎事,不厌其烦,絮絮叨叨,根本看不出是曾经修真界难相处排名前三的冰冷剑魔。

    屋外,忽有弟子叩响了门扉:“掌门真人,折梅山叶真人送来了喜帖,请您参加他与折梅山温真人的合契大典,日子定在下个月二十三,望您务必赏光前往。”

    花辞镜默了一瞬,温声道:“好,我知道了,拿进来放桌上吧,之后我写个回复的拜帖,你帮我送还回去。”

    “遵命。”那弟子进屋来,规规矩矩地把喜帖放下,又行了一礼,规规矩矩地退出去。

    花辞镜望着案上那大红色的信笺,失神了好久,然后将手中一直攥着的、早已失去了灵气的连心玉挂在颈间,心翼翼地放入衣襟下,让它贴着心口,柔和抚平。

    他站起来,过去拿了那张喜帖,一开,入目的便是良辰好景,人美如璧。

    ·

    天上笑看星伴月,人间喜见凤求凰。

    一行喜气洋洋的墨字映入眼帘,马车上的陆苒苒端着那帖子看了好一阵,几乎入迷。

    与凡尘中男女成亲一样,修真界也有着广发喜帖,大宴亲朋的习惯,只不过,这礼尚往来的帖子,却比普通人家的精致多了。

    扉页上,一个青衣人伴着白衣人,俱是芝兰玉树的风姿,含情带笑的容颜只是看着,就让人心旷神怡。

    陆苒苒低下头,左手几根手指,在那青衣人的脸上轻轻拂过,若内心真的平静似水,那是不可能的。

    叶长青。

    她这辈子唯一认真喜欢过的一个人,每每想起来,就仿佛回到了那年绍兴府兵荒马乱的学宫中,年轻仙君翩若惊鸿,引着一把玄色灵剑现身,几个心跳的功夫就将她从魔物那里夺了下来,纷乱中,他给她的第一句话,十几年过去了,依然意犹未尽——

    “折梅山叶长青,见过陆少谷主。”

    当时,陆苒苒一门心思都挂在遗落的十方棍上,后来很久很久,却再也没从叶仙君身上离开。

    起初她以为,凭自己的家世样貌,不会不引起对方的注意,只要稍稍主动一些,好事不会不成。

    未曾想,世事就是这么光怪陆离,那个冷静沉着的白衣少年,竟然是个情敌?

    不久之前,陆苒苒从好闺蜜阮凌霜的口中,得知了叶、温二人之间的所有事情,谶书梦蝶、前世纠葛、百年面壁、上界盗火……这一桩桩一件件,任她是个见过大世面的名门谷主,也不由得对其叹为观止。

    温辰做出的那些牺牲,若换成是她,能办到吗?

    虽不愿承认,但陆苒苒心里明白,大抵是不能的。

    或许,那两个人原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任何一个第三者都插不进来。

    陆苒苒幽幽一叹,对着喜帖上青衣公子笑盈盈望过来的视线,心思微苦。

    女子的一生中,全心全意钟爱的人能有几个?愿意为他生儿育女,卸下红妆洗手作羹汤的,恐怕再也难寻觅。

    十年光阴,终是没有了结果。

    啪嗒一声,大红色的喜帖被轻轻合上,她撩开马车的帘幕,正看到临安府街头上几个追逐着玩耍的孩。

    “迟鸢妖女,站住,不许逃!”头上戴着一副硬纸板所绘人像的孩子,跑得虎虎生风,手中挥舞着一根树枝子全做灵剑,高声道,“折梅山叶真人在此,妖女还不快快束手就擒?!”

    另一个猜拳输了,不得已扮做南君迟鸢的,头戴一顶丑陋粗糙的红发魔女画像,一边跑一边哭:“呜呜呜,狗娃你欺负人,好的只扮天疏宗凌真人的,凭什么临到开始就变卦?”

    追人的孩子哈哈大笑:“春花,你当我傻呀,叶真人和凌真人哪个厉害,谁不知道?我爹跟我,天下再没有个比叶真人更厉害的了,就连烽火令主,见了他都得让着三分!”

    “不对!”这时候,旁边又一个“见多识广”的毛豆芽跑过来,急急地插了一嘴,“我爹爹,叶真人不一定是天下最厉害的,折梅山温真人才是,一年前明王子夜布下的七杀绝阵,就是被温真人破去的,要不是他,当时连城阵枢关不上,估计会死很多很多人。”

    “啊,这个……”狗娃一听这个,立时没招儿了,讪讪地摸着后脑,“那,那他俩也没过,谁知道真起来了哪个会赢,再了,温真人是叶真人徒弟,徒弟怎么会比师父更厉害?”

    “你不信?那我当温真人,咱俩一架,看谁赢……”

    街头孩子们还在玩闹,就温真人和叶真人到底哪个厉害的问题,吵得不可开交,陆苒苒路过时,特意看了看那群家伙,而后放下马车帘,实在绷不住笑了。

    “傻孩子,光知道他是他的徒弟,怎么就不想想人家还是道侣呢?你们纠结的这个问题呀,恐怕永远都不会有定论了。”

    ·

    喜帖发出去的同一天,凌寒峰上就来人了。

    天高云淡,梅飘若雪,一车车的珍奇灵宝,功法典籍,从山头排到了山尾,蜿蜒如长龙,看得地方人一愣一愣,纷纷在不远处聚成一簇一簇,交头接耳,时不时发出一阵拜服的惊叹。

    温辰从折雪殿一出来,就看着穿着一袭贵气常服的凌大宗主,站在刻山石前头,双手负背,一脸雍容。

    “叔叔?”他惊愕道。

    “太好了,你可终于出来了,害我一阵好等!”

    凌韬双掌一拍,见着他就跟鸡崽子见了老母鸡似的,亲得不要不要,衣带当风地走上来,拍拍他胳膊,上下量一番,见没被叶长青给克扣瘦了,才满意道:“辰儿,你的合契喜帖我收到了,连忙从宗门库房里收拾了些礼物,用芥子舟先给你带过来了!”着,一指那一眼望不到头的车马,神色傲然,“你看,这排面还行吧?”

    温辰哭笑不得:“可是,人家都是大典当天送贺礼来,你这提前了快一个月,不合理吧?”

    凌韬闻言,大摇其头:“辰儿,这就是你想错了,今天我带的这些,只是定金而已,大典当天自然还有尾款要付,柳掌门为他师弟大操大办,我也不能落于其后,你是我唯一的侄儿,嫁妆必须得多,要不然,不得被有些寒酸之徒给看扁了?日后在山上欺负你怎么办。”

    “放心吧,咱们家还是有点底子的,这三瓜俩枣,出得起。”

    他话的声音不,周遭一群围观有钱人的“寒酸之徒”都听到了,个个瞪起眼睛来,不服的同时,也反思着自己确实过分乡下人的举动。

    温辰无奈地笑了,不道是被这“定金尾款论”逗得,还是天疏宗出嫁妆云云,好像全天下都觉得他和那人合契,一定会是他嫁过去似的。

    “叔叔,我自幼在折梅山长大,和这里的人熟悉得很,他们不会欺负我。”

    “那也不成。”凌韬一口否决,细长的狐狸眼一挑,那副挑三拣四的刻薄样又来了,“这不是欺负不欺负的问题,这是面子,面子懂吗?我们天疏宗嫁少主,定然是风风光光,比谁的阵仗都要大,辰儿,你不用了,我意已决,嫁妆的事我全权负责,你就乖乖等着,到时候出个人就行了。”

    论胡搅蛮缠,温辰实在不是他对手,只好苦笑着点了点头,由着他折腾。

    凌韬挑着眼睛巡视了一圈,好像非常急于找出这个地方的破落之处,好劝自己侄儿回家去住,目光一扫,忽然对上了眼前青年俊雅和煦的脸庞。

    温辰五官不浓,除了一双墨染的眉毛,其余眼睛鼻子嘴,都透着股清寒的味道,与他那一眼望见就俊俏得过分的道侣相比,并不算是特别惹眼的长相。

    但这并不妨碍,他是个美人的事实。

    “怎么了?”见对方一眨不眨地盯着自己看,温辰怪纳罕的,抬手摸了摸脸,有些莫名,“我脸上有东西吗?”

    “没,没有。”凌韬叹了口气,微微摇头,不知怎么的,刚才看着侄儿那双黑白通透的眼,就又想起了当年在山阳城外竹林里,自己与自己对弈的年轻人。

    “其实我当年……”他张了张嘴,不知该怎么。

    温辰好奇地看着他,等待下文。

    凌韬却皱了皱眉,有点后悔自己起了这么个话头——

    元安七年年初,当他得知天河山被魔道所毁,雪月夫妇葬身火海之时,曾和父亲凌风陌大吵了一架,什么也要把二人的尸首带回来,好好地葬在宗祠中,然而凌风陌却觉得,叛徒就是叛徒,死在外面干净。

    他一气之下离家出走,亲自到山上去,收敛了温月明和嬴槐雪的焦尸,就近选了一处山清水秀的场所,好好安葬了。

    凌韬听闻他们有个十三岁的儿子,天生没有灵根,修道资质极差,经天河山一夜后就失去了踪迹,想找回来抚养,却四处没有寻着,无法只得作罢。

    后来,温辰入了折梅山门下的事不胫而走,而且,师父还是那个他最不喜欢的骚包纨绔叶长青,凌韬知道这个消息,心里就很是不得劲。

    一年后,叔侄两个头一次在南明谷撞上面了,凌韬初时还没注意到他,听他和叶长青话,才认出来的,本来不想那么咄咄逼人,可一见师徒俩那亲厚腻歪的样子,火气就蹭蹭往上窜,更不提一扯到这件事,叶长青那一番差点就要吃人的言语。

    天知道,凌韬其实就是嫉妒,嫉妒侄儿和姓叶的纨绔关系那么好,对他这个同出一门的叔叔,却如避虎狼。

    于是,三言两语没过,仇就结下了。

    至于醉梦楼出的乱子,完全是谢易自作主张,回去就被他成个筛子,三天没下床。

    凌韬有心为自己辩解两句,可看着侄儿那温和的笑颜,又觉得出来矫情,不也罢。

    “唉算了算了,不是什么大事,我一下想别的又给忘了。”

    凌韬欲盖弥彰,尴尬地甩了甩手,又挑鼻子挑眼地指了一堆凌寒峰的破落,最终的目的,就只一个——

    “辰儿,就算你以后要入这里的宗谱,也不能忘了本家,离下月二十三还有差不多不少时间,记得多回宗里住住,弟子们都很崇拜你,天天盼着你下一次凡,再了,你就不想回去看看,你爹当年长大的地方吗?”

    温辰性格偏柔,对他人的热情最难抵抗,尤其是听着自己的父亲,心里就更加向往了,便与凌韬在合契大典之前约了个日子,权当是去天疏宗讲学传道了。

    ·

    一个月后,元安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三。

    凌寒峰后山盛放的梅林中,一个明红色的人影若隐若现。

    “义父,明王之祸终了了,现在天下太平,百姓安居乐业,四方魔君尽数伏诛,恐怕数百年之内,再不会有大的祸患发生。”

    “您当年的遗愿,已经完成了。”

    一个时辰后,合契大典就要开始,叶长青此时穿戴着一身新郎官的大红吉服,不在殿前迎接宾客,反而跑到这清静的梅林里,与义父叶岚话。

    他手中提着一杯桂花酒,往那写着墓志铭的衣冠冢前倾洒,香味浓郁,醇中带甜,一没入脚下的土壤,就急不可耐地渗了进去。

    “义父,没想到你那么清冷的一个人,竟然也是个酒鬼,如此贪杯。”叶长青笑着趣一句,行动上却是个孝子贤孙,见老人家爱喝,赶紧再给满上第二杯。

    “义父,再过一会儿,我就要和辰举行合契大典,正式结为道侣了,吉日定在正月二十三,梦蝶开始的那一天。”

    “我们俩吧,虽然很早就在一起了,也没遮着掩着,但去年掌门师兄撺掇着,硬要给张罗一出,我不用了,老夫老妻什么没做过,不差这点,他非不,是不弄个正经典礼,总是差个名分……”

    起这事儿来,叶长青其实有点无奈,毕竟过去几个月柳明岸那采买喜货事无巨细的忙活样儿,哪像个一派掌门?山下给儿子娶媳妇的大娘还差不多!

    叶长青一向不避讳谈自己的家室,甚至还十分骄傲,但只要对象是叶岚,他就忍不住觉得羞赧,脸上泛了丝薄红,悻悻道:“这下好了,搞得不止是修真界,全天下都知道了,都知道我为师不尊,舔着脸勾搭徒弟。”

    “咦,竟然是这样吗?我还一直以为,是我这个做徒弟的死缠烂着你呢。”

    不知何时,温辰悄没声儿地走了过来,调笑完他,端正地在坟前跪下,提壶倒了一杯酒,双手捧好。

    群芳掩映下的衣冠冢一尘不染,多年前插上的那根梅枝已然抽条发芽,开出了花,娉娉袅袅,纯白无瑕。

    温辰敛了颜色,沉声道:“师祖,我这一生共有三条命,第一条是父母给的,第二条是您给的,第三条是师尊给的。”

    “今日这三杯酒,我是无论如何都要敬的。”

    “第一杯,敬爹娘,感念二老生身养育之恩,天河山拼死庇护,冥河摆渡相候,舐犊情深,血浓于水,儿子无以为报。”温辰完,仰头干了一杯。

    叶长青在一旁看着,只觉心惊肉跳,想探手去阻止,却又适时地收了回来。

    温辰平时一杯就倒,谁料今日竟是能耐,灌了一大口,脸色一点没变,趁着清醒,他又斟满了一杯:“第二杯,敬师祖,感念前世逆天改命,救我于水火,今生数次指点传授,徒孙受益匪浅。”

    着,第二杯也下去了。

    叶长青一双漂亮的桃花眼,越瞪越大。

    温辰转过身来,端着他最后一杯要敬的酒,绷着神情:“第三杯,敬师尊,感念你为我做的一切,在我失去希望,困顿穷途的时候,一路相守相扶,不离不弃,能得你为良人,徒儿三生有幸。”

    许是吉时快到了,他表现得格外温存,饮酒时盈盈一水的眸色,要人几乎醉在其中。

    三杯饮尽,温辰镇定自若地站起来。

    叶长青巴巴仰头望着他,像见了天方夜谭一样。

    “辰,你真不晕?”

    “不晕。”温辰淡然摇头。

    “厉害了,今天太阳从西边出来,我辰都会喝酒了。”叶长青笑眯眯地起身来,啧啧称奇。

    温辰解释:“长青,是这样的,一会儿喜宴定然会有宾客敬酒,我不防着些不行,从掌门师伯那要了几颗方寸醒神丹,千杯不醉,解酒有奇效。”

    他这话时,脸色白皙若雪,与身上明艳的吉服相衬,恍若天人。

    叶长青心旌撩动,喜爱得紧,揽着他往出走了一截,到看不见衣冠冢的地方,推到一株梅花树上,极尽缠绵。

    初时,两人还一来一往,迎合得默契,后来不知怎么的,温辰忽然就不动了,探入他衣襟一半的手滑了出来,软软地垂落在身侧。

    “唔,再往右边来点,别停。”叶长青习惯了被人伺候,正享受着,懒得动弹,就阖着眼睛,沙哑地问。

    没声。

    “辰,你怎么了?”他捺不住又问了一遍。

    还是没声。

    忽然,一种不好的预感涌上心头,叶长青睁开眼,果不其然看到已经醉得睡过去的道侣,他惊得一个激灵,抱着人的手松开,温辰华丽丽地就倒下去了。

    咚!梅花树下死,做鬼也风流。

    叶长青一手捂着脸,无语问天——这他娘的就是千杯不醉,逗谁呢?!

    以后,可再不能让他在亲热的时候喝酒了,绝对不能!!!

    *

    作者有话要:

    辰:我就真帅不过三秒。

    以及,有一种婚礼,叫家长逼着你办,不办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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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错,我是个废物,好的今天完结,结果发现越写越多,想把计划好的剧情全写完,恐怕要一万好几千,捂脸,所以,还是拆成两章了,明天再日六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