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0章 她的书生,爱得隐忍,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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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夕不是周末, 也不放假,所以第二天梁云笺还要去上班。

    早,陆云檀一睁开眼睛, 身边就又没人了, 床铺和枕头皆是一片冰凉……哎,昨晚的缠绵与炽热像是假象,孤单寂寞冷才是人类世界永恒不变的真谛!

    檀女侠的内心略微是有些凄凉的,直到看到了放在床头柜上的那朵纸叠玫瑰, 心情瞬间多云转晴。

    像是看到了肥美白兔肉的猖狂老鹰似的,她立即抓起了玫瑰花,手速极快地拆开了, 隐隐浮现着云纹的红色纸页上,用笔走龙蛇的深蓝色钢笔字写着一句简单的话:

    「力的作用是相互的,爱也是」

    啧, 细思极污!

    不愧是物理学博士!

    但她不得不承认, 这书生情话的水平, 是真的很高,她要是皇帝,就直接封他当状元, 然后再把他变成男宠!哼!

    开开心心地起了床,檀女侠先去厨房觅食,吃饱喝足后,有目的性地去了书房。

    书房内有一面顶天立地的大书架, 上面摆满了各种学科的典籍藏书, 可谓是汗牛充栋,学者的饕餮盛宴。

    但,陆云檀并不是来学习的, 而是来找东西的。

    虽然眼前的书架相当令人眼花缭乱,但她还是毫不费力地在众多藏书中找到了自己想找的东西——她的处女作,《书生你插翅难飞》——之所以这么好找,是因为这本书被放在了最显眼的中间位置,妥妥的C位!

    其实《书生你插翅难飞》这本书字数并不多,才二十万出头,薄薄的一册,封面的设计风格是那种很常见的唯美绚丽的青春的画风,夹在一众严肃类学术类图书中,显得还有点格格不入。

    也亏了臭书生的偏爱,不然她的根本不可能占据C位。

    被偏爱就是好!

    陆云檀扬起了唇角,将这本书从书架上抽了出来,然后惊讶地发现,书的侧面竟然露出了许许多多五颜六色的细长标签。

    这臭书生还仔仔细细地做了标注么?

    一翻开封页,陆云檀就看到了一张贴在扉页上的蓝色便利贴,上书:终于发现了?

    显然,这书生就在等着她自投罗网呢。

    哼!

    狡诈!

    陆云檀又气又笑,继续往后翻,翻到正文,在第三页中间的位置看到了一段手写的字标注: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女侠。

    而这段标注相对应的文章内容是:书生上京赶考,因为时间紧迫,不得不走夜路,连着赶了几天夜路后,在一片茂盛的树林里碰到了身穿红衣、脚踩黑靴、背负细长苗刀的女侠,然后,就被色//欲熏心的女侠盯上了。

    陆云檀忍不住在心里吐槽:什么叫夜路走多了总会遇到女侠?人家又不是红衣女鬼!人还是潇洒女侠!

    哼!

    生气!

    记仇了!

    檀女侠一边暗搓搓地在心里的本本中记仇,一边按照书页侧面贴着的标签的顺序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十五页,正文内容是书生被女侠绑架了,女侠相当猖狂,担心这个貌美如花的书生会考上状元然后被许配给公主当驸马,所以霸道又缺德地挟持了书生,不许他上京赶考,逼着他和自己一起浪迹江湖,还给了一个冠冕堂皇的理由:天子昏庸,朝堂腐败,这破烂仕途,不入也罢!

    旁边用蝇头楷备注:就这么担心书生去当驸马?

    看到此备注后,陆云檀不服气地撅起了嘴巴,心想:书生是女侠的人,必然不能去当驸马!

    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五十五页:女侠和书生卷入了一场死亡疑案中,死者的颈部和身上皆有刀痕,伤口与女侠的苗刀完全吻合,更巧合的是,死者在死前还与女侠发生过肢体冲突,因为死者是个为富不仁的商人,做尽了伤天害理的坏事,在某次强占民女的过程中被女侠撞见了,女侠替天行道把他揍了一顿,于是乎,女侠成为了重点嫌疑人,还被当地的县太爷贴了通缉令,无奈之下,女侠只好携书生逃跑,然而屋漏偏遭连夜雨,俩人赶夜路的时候遇到了一场大暴雨,只好躲进破庙中,再然后,就发生了女侠强占书生并在第二天清对他弃置不顾的事情。

    旁边备注:人生若只如初见,何事秋风悲画扇。等闲变却故人心,却道故人心易变。

    陆云檀:“……”

    很好,这酸溜溜的备注,真的很书生!

    紧接着,她发现这段备注下面还有一段字备注:始乱终弃不可取,望檀女侠三思而行,不然后果自负。

    嘿?

    什么意思?

    威胁我是么?

    本女侠的威严不容你挑衅,就算是真的对你始乱终弃了又怎样!

    再了,你怎么不先看看后面的剧情再点评呢?书中的女侠明明是担心书生被自己连累才必不得已地抛弃他呢!

    妄加断言,罪不可恕!

    檀女侠气呼呼地撅起了嘴巴,又在心里的记仇本本上添上了一笔,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九十页:书生帮助女侠洗刷了冤屈,两人重修旧好,但这桩疑案却牵扯出了一桩更大的案件——有乱臣贼子想谋反——为了终止这场叛乱,两人一起去了京城,白天专注正事,晚上没羞没臊,女侠天天骑书生,大有将其榨干之势。

    旁侧备注:女侠如有需求只管开口,书生绝不推脱,必定倾力满足。

    陆云檀:“……”

    羞羞羞!

    哼!

    流氓书生!

    继续往后翻,翻到了第一百五十三页:

    女侠和书生携手击破大案,替圣上铲除了奸佞,圣上要封赏书生,赐他加官晋爵,书生却拒绝了,他已经不想再做官入仕,只想和他的女侠一起浪迹江湖,然而就在一切看似圆满之时,厄运忽然降临,书生患上了一种绝症,命不久矣,全国无人可医,只能远赴外邦医治,还不确定是否能医好。

    因为不想看着女侠为自己伤心难过,更不想以死亡的方式与她别离,他选择了隐瞒真相,借口陪伴父母乔迁外邦与女侠别离,往后余生也不确定何时再见,女侠伤心难过,肝肠寸断。

    旁侧空白处备注:书生的错,是他辜负了女侠的一片深情,求女侠原谅,他愿意用往后余生去弥补,再不分离,至死方休。

    陆云檀忽然想到了当年在机场和梁云笺分别的情景,一下子就红了眼眶,既心疼当时的自己,更心疼当时的他。

    在那时,身患绝症的他是以一种怎样的心情与她告别的呢?他是不是已经做好了和她永别的准备?

    对了,还有那个毛毡娃娃,直到现在他还在用,即便是已经缺胳膊断腿了。

    这个书生造型的毛毡娃娃是他十八岁生日的时候她送给他的生日礼物,那时,他向她承诺,哪怕是死了也会把这个娃娃带进棺材里,当时她还是以为他是在大话哄她玩呢,后来才明白,他是认真的。

    这就是她的书生,爱得隐忍,不露痕迹,却至死方休。

    吸了吸发酸的鼻子,陆云檀继续往后翻,翻到最后一个标签处:

    在故事的结尾,书生病愈,从外邦回归,一心奔赴女侠而去,迫不及待地想要见到她。

    为赶时间,他又走了夜路,又穿过了一片茂盛的树林,然后,又遇到了女侠——一切都很符合开篇时的那个备注:夜路走多了,总会遇见女侠。

    那晚夜黑风高,身穿红衣、脚踩黑靴的女侠从天而降,手中长刀银光闪闪寒气森森,刀刃直抵书生脖颈,看向书生的眼神近乎能吃人:“你还敢回来呢?”

    书生红了眼眶,目不转睛地看着女侠,一字一顿地回答:“有妻子在此,不能不回。”

    女侠也湿了眼,收刀,插销,转身即走:“谁是你的妻?好不要脸!”

    书生追人,挡在女侠身前,不自量力地拦其去路:“你就是我的妻!”

    女侠一脚就把文弱的书生给踹翻了,怒不可遏:“走就走,回就回,把我当成什么了?”

    书生捂着肋巴骨,艰难地从地上爬起,根本顾不及去拍拂满身黄土,不怕死地攥住了女侠的手腕:“把你当成我的妻,一直是我的妻!”

    女侠还是不解气,一把推翻了书生,转头走人,却又实在是气不过,走了两步之后又回来了,拎着书生的后衣领把他从地上扯了起来,然后故技重施,往他嘴里塞麻核,在他手上捆麻绳,又把他绑去了附近的破庙,蹂/躏一整晚。

    或许是因为男欢女爱总是令人心情愉悦,又或许是因为书生在某方面着实有些过人之处,女侠最终还是原谅了他,成为了他的妻。

    结局,夫妻二人一同行走江湖、行侠仗义,执子之手白头到老,皆大欢喜。

    旁侧空白处备注:女侠成为了书生的妻,檀女侠算什么时候成为我的妻?

    看到这条备注后,陆云檀傲娇地翘起了唇角,心想:哼,故事而已,本女侠才不会像故事里的女侠那么好话呢,虽然你也有些过人之处吧,但本女侠也是很难伺候的!

    ……

    合上书后,陆云檀看了眼时间,竟然已经快十二点了,但她一点也不饿,早上包子吃多了。

    梁云笺中午不回家,只有她自己。

    把自己的大作重新放回书架的C位上后,陆云檀离开了书房,从自己的行李箱中拿出了笔记本电脑,盘着腿坐在了客厅的地毯上,开始工作。

    新文的人设大纲早就写完了,现在是存稿阶段,码字的心态和状态都比较悠闲,时间一晃而过,转眼就到了下午四点。

    饿不行了,于是又去厨房热了两个牛肉包子吃,吃完继续工作。

    到了五点半,她扣上了电脑,洗脸梳头换衣服,拿着梁云笺的车钥匙出了门——科研所距离他住的地方比较近,所以他每天都是步行上下班,偶尔会做地铁,基本不开车。

    车停在地下车库,陆云檀拉车门的时候,感知到有什么东西掉在了脚步,低头一看,是那个布满了针脚的、一看就觉得马上就要散了架的毛毡娃娃。

    感觉还怪可怜的。

    从地上把娃娃捡起后,陆云檀叹了口气,心想:以后有时间了一定要重新给他做一个,绝不能让梁博士继续这么可怜下去。

    把车停在科研所门口的时候,时间才刚过六点,陆云檀直接下了车,站在路边等梁云笺。

    他一出现,陆云檀就朝他跑了过去,双手掐腰跳到了他的面前,十分嚣张:“劫!但是我今天不劫财也不劫色!”

    梁云笺笑着问:“檀女侠算劫什么?”

    陆云檀:“劫你的时间,晚上陪我出去玩!”

    梁云笺有求必应:“好,想去哪里完?”

    陆云檀歪着脑袋想了想:“我想去逛街,我好久都没逛街了。”

    梁云笺点头:“可以。”

    陆云檀开开心心地挽住了他的手臂,一边朝着停在路边的汽车走一边:“我还想去吃吃,喝奶茶,吃炸酥肉,吃烤鱿鱼烤鸭肠。”

    梁云笺:“中午吃得什么?”

    陆云檀实话实:“包子。”

    梁云笺:“早上呢?”

    陆云檀:“包子。”

    梁云笺:“……”

    看来是家里有什么就吃什么。

    没有的话是不是就不吃了?

    他轻叹口气:“下次把午饭也给你做好。”

    陆云檀:“你不用管我,我可以订外卖。”

    梁云笺:“外卖比家里做得饭好吃?”

    陆云檀:“……”

    啧,又开始酸溜溜了。

    你这个书生真的很容易吃醋,各方各面!

    她无奈地:“人家是不想麻烦你。”

    梁云笺蹙眉,很是郑重其事地询问了一句:“为什么不想麻烦我?我是你男朋友。”又一字一顿地补充,“在不久的将来就会成为你的丈夫。”

    陆云檀:“……”

    年级第一的那股较真儿的劲头又上来了。

    哎,搞科研的人,果然不能随便惹,对待什么都是认真严肃的!

    不过吧,他身上这股无论是对待学术还是对待感情都一丝不苟的态度,还真的令人喜欢呢,感觉很可靠,很有安全感!

    陆云檀敲起了唇角,:“这可是你得啊,我以后就不客气了!”

    梁云笺神色认真:“听之任之,任由你处置。”

    陆云檀心头一喜,抬眸瞧着他,心想:

    啧,真会情话!

    喜欢!

    晚上继续临幸你!

    随后,梁云笺开车,按照檀女侠的要求,带着她去了东辅市最繁华的一片商业街。

    最好吃的吃一条街一般都坐落在大商场后方的某条巷子里,街道两边的店铺虽然没多大排场,但却物美价廉好吃好喝。

    他们先把车停在了商场的地下停车场里,然后步行去了吃街。

    街上人的行人熙熙攘攘、来往不断,两侧食摊子各种各样,看的人眼花缭乱。

    陆云檀想吃烤鸭肠又想吃烤年糕,但两个摊子前都排了好长的队,所以她只好和梁云笺分头行动,自己排烤鸭肠的队,让梁云笺去排烤年糕的队伍。

    鸭肠烤得比年糕快,结了帐后,她握着一把串着鸭肠的签子去找梁云笺,即将走到他身边的时候,耳畔忽有疾风闪动——

    有人搞偷袭!

    她的反应极其迅速,把手中的鸭肠当扇子挥,在暗器飞至梁云笺面颊的前一面将其拍掉了,继而环顾四望,怒不可地喊了声:“谁呀!”

    梁云笺一愣,全然不知发生了什么:“怎么了?”

    陆云檀:“有刺客!”

    梁云笺:“……”

    刺客?

    陆云檀没找到目标,低头看了一眼地面,确认了那枚暗器是一颗圆润玲珑的油炸花生米。

    然而就在她抬起脑袋的那一刻,又有一道疾风袭来,她神色一凛,再次挥动鸭肠扇,只听“碰”的一声,有什么东西被拍在了地上碎成了渣渣。

    梁云笺和陆云檀同时低头,看到了一片碎了满地的白色瓷片,通过其“尸首”判断,这些瓷片生前应该属于一个茶杯。

    梁云笺懵了,陆云檀越发的怒不可遏:竟然有人敢在黄天化日之下偷袭她男人!

    就在她咬牙切齿地在心里发誓一定要把这个人揪出来并将其大卸八块的时候——

    “陆云檀。”

    她哥的声音骤起。

    陆云檀浑身一僵:他什么时候从缅甸回来的?

    循声望去之后,僵得更狠了,脸都吓白了。

    梁云笺和她一起看了过去,同时僵住了。

    街对面餐馆的二楼窗口前,站着三位面色不善的人——

    中间的那位,是陆云檀她爸,陆林;左边那位,只陆云檀她妈,纪雪杉;右边那位,是陆云檀她哥,陆云枫。

    陆林的脸色铁青,居高临下地盯着自己闺女,气沉丹田,开口如洪钟:“你不是在西辅么?!”

    陆云檀:“……”

    差点就被吓哭了。

    救命!

    她瑟瑟发抖,一下子就抓住了梁云笺的手,颤声道:“我会被死的!”

    梁云笺反握住了她的手,深吸一口气:“没关系,有我呢。”

    陆云檀看了他一眼,犹豫片刻:“有句话不知当讲不当讲。”

    一般这么得,都没有好话。

    梁云笺轻叹口气:“吧。”

    陆云檀:“我刚才得那句话可能夸张了,但他们不定真的会死你。”

    梁云笺:“……”

    陆云檀:“你快跑吧!”

    “不跑。”梁云笺攥紧了她的手,与她十指相扣,“现在就去见他们。”

    陆云檀:“?”

    这么突然么?

    还没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呢,梁云笺已经牵着她朝着对面馆子走了过去。

    陆云檀:“你真想好了?”

    梁云笺面不改色,语气笃定:“想好了。”

    陆云檀:“不害怕?”

    梁云笺:“没什么好怕的,反正迟早都要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