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这世界上最好的事,?莫过于你也正在喜欢我。」——方循音日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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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月末。
一场大雨携着秋老虎、袭击江城。
雨过天晴后,气温再次回升,热得人苦不堪言。同时,?也宣告国庆长假即将到来。
提前一周,社里发布调休换班安排。
方循音开邮件。
简单扫了一眼。
事实上,?主编已经关照过他们,?创刊号发布在即,?就算是法定假、整个部门也得全体到公司加班,按照三倍工资补偿。
方循音本就没有出行计划,自然没什么怨言。
忙得昏天黑地时。
她接到了一个意外来电。
居然是来自徐兆。
“徐老师?”
方循音有点惊讶。
徐兆随口“嗯”一声,?还是那副懒洋洋语气,慢条斯理地:“方循音,你那只猫,?被陈伽漠要回去了。”
“……啊?”
“我的有哪里很难理解的地方吗?”
方循音反应过来,?连忙叠声否认:“没有没有。就是、就是……我就是有点惊讶。卡戎被陈伽漠要走了?”
徐兆:“嗯。上周来的。最近太忙,?忘记跟你了。”
方循音都不知道该什么才好。
只能讪讪一笑。
顿了顿,她低声道歉,“抱歉啊,?徐老师,?给你和菲菲姐添麻烦了。菲菲姐有没有生气?你们哪天方便,我来给菲菲姐当面道歉。”
菲菲姐就是徐兆女朋友。
也算是卡戎这几年的正经饲主。
毕竟养了这么些年,?自己又喜欢猫,?卡戎这么突然被带走,她不必问也知道,?菲菲姐肯定很难过。
一时之间,愧疚感将方循音淹没。
电话另一端。
徐兆倒是没品出什么端倪。
他:“没有,没生气。陈伽漠已经跟菲菲道过歉了,?拿了一堆礼物,顺便还送来了几只猫崽子,把人哄得好好的,眉开眼笑。”
一串话里,特地把“哄”这个字加上了重音。
可见其中不满。
这下,方循音彻底愣住了。
不管怎么样,按照菲菲对卡戎的喜爱程度,要让她割爱,可不是一时半会儿能解决的事儿。
陈伽漠跟她什么了?
还能把人哄得眉开眼笑?
……
次日一早。
方循音便得到答案。
菲菲姐难得给她发微信。
【音音,在忙吗?】
方循音立刻回复:【还好,还没有开始忙。菲菲姐,卡戎的事,我已经听徐老师了。真的不好意思!我实在觉得对不起你们。】
菲菲:【没有没有,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不过,卡戎是你和那个男生的定情信物?你之前怎么没跟我呀?】
“……”
这行字从屏幕里跳出来。
方循音瞪大了双眼。
她立刻“噼里啪啦”字:【什么定情信物?】
菲菲:【就是,那个男生,卡戎对他来是很重要的存在,因为一些迫不得已的原因,才没能一直由他来养着,这件事让他特别后悔。卡戎也是你的猫吧?那这……不就是你们俩????】
菲菲:【?????】
菲菲:【不得不,我有被感动到!而且他态度也很好,所以就忍痛割爱啦嘿嘿!物归原主!】
她字速度飞快。
方循音压根插不进话。
只能看着新信息一条一条跳出来,颇有些啼笑皆非。
斟酌好半天。
她颤颤巍巍地回复:【不是什么定情信物。不过确实也是他的猫。总之,菲菲姐,实在是对不起。】
卡戎早就不是冥王星的卫星了。
陈伽漠到底是什么意思?
沉思片刻。
转眼,即将到上班时间。
办公室热闹起来。
“早啊。诶,方方来这么早啊?”
“早上好。”
听到自己名字,方循音惊醒过来,抬起脸,有些手忙脚乱地应声。
继而,她将手机屏幕按灭,放到一边。
再戴上蓝牙耳机,随机播放音乐,开始一天忙碌。
耳机里,旋律缓缓流淌开来。好似一杯温茶,气息袅袅飘散。
是周杰伦的歌。
陈伽漠喜欢。
很多年前,陈伽漠将耳机塞到她耳中,声对她、那是周杰伦的《七里香》。
从那一刻起。
周杰伦也变成了方循音喜欢的歌手。
这么看来,人到底还是口是心非。
好将回忆尘封埋葬,但总是会剩下点什么、以供留恋。
方循音垂下眼。
长长叹口气。
抛开脑中杂念,只剩男声还在耳边低吟浅唱:“穿梭时间的画面的钟/从反方向开始移动/回到当初爱你的时空/停格内容……[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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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边。
趁着天气不赖,常哲屿独自驱车、赶往光科大。
光科也是他母校,自然熟门熟路、顺利找到陈伽漠位置。
临近假期,此刻,实验室里没有其他人在。
陈伽漠正低着头,记录实验数据,表情十分认真,颇有点凛然气质。
常哲屿倚在门框上。
抬手敲敲门。
陈伽漠抬起头来,见到他,勾勾唇,随意摆了下手,“稍等。”
常哲屿笑起来,开玩笑道:“Of?course!一个慈父,没事等等儿子是应该的!你慢慢来哈!不着急不着急。”
两人并不是很久没见。
常哲屿家有钱,逢年过节、放暑假,到处旅游是常事。
中间和陈伽漠也碰过好几回。
没有分隔太久,话态度自是依旧熟稔、不会有距离感。
陈伽漠:“……滚。”
笑闹几句。
陈伽漠换了衣服,再关灯、锁上实验室。
两人一同离开。
光科大和江大地处偏远,但有两所顶尖名校校区所在、再加上周围其他院校,共同组成了大学城。
这些年,大学城周边设施开发愈发完备。
如美食街、桌游馆等,多为大学生群体提供。
自然,也会有楼盘面向学生出租。
在异国数年,陈伽漠习惯一个人住,报道之前,已经在光科大对面区租好了房子。
两室两厅,房租不便宜。
和陈家市中心那套大别墅没法比。
但在学生中,也算得上奢侈。
事实上,无论是陈父、还是嘉赫,包括老爷子,在金钱方面、从没有亏待过他。
陈伽漠领着常哲屿过去。
推开门。
常哲屿夸张地感叹一声:“操,真是个金屋藏娇的好地方啊。”
话音未落。
卡戎“蹬蹬蹬”从里间跑出来,倚到陈伽漠脚边,轻轻“喵”了一声。
陈伽漠将它抱起来,轻柔地摸了几下。
眼中不自觉漾出笑意。
常哲屿愣了一下,张张口,语气有点诡异,“……你又养猫了?还是,这是卡戎?”
陈伽漠轻描淡写地瞟了他一眼。
“卡戎,不认得了?”
“……”
实话,对常哲屿来,记忆确实已经有些模糊。
自从陈伽漠立刻江城之后,卡戎就被方循音带走。他倒是听渠意枝过,方循音把猫给她一个朋友了。具体是哪个朋友,却也没有过多关注。
常哲屿家和徐兆家私交甚笃。
但两人毕竟差了年纪,朋友圈子也少有交集。
更不会没事聊起一只猫来。
所以,常哲屿只当陈伽漠是去找了方循音、将卡戎讨回。
并且,他还成功了。
这其中深意,自是无需多言。
思及此。
常哲屿在心底苦笑了一声,不自觉叹息。
陈伽漠:“……你怎么了?”
“没什么。陈伽漠,你已经跟兔子联系过了?”
“嗯。”
陈伽漠垂下眼,平静点头。
此情此景,倒像是多年之前,两人在他家客厅聊起方循音那样。
画面宛如复刻。
常哲屿正想开口再些什么。
倏地,眼神微微一定,不心落到陈伽漠手腕上。
顷刻间,他好像失了语言能力一般,彻底败下阵来。
没有人比常哲屿更清楚那是什么。
一个圆,外头绕一圈光圈,和土星模样一样。
完全是姑娘戴的东西。
这根项链,他替陈伽漠保存了两年。
但许是因为材质一般,时间一长,金属坠子失了光泽,泛出些微陈旧劣质气息,也没有原先那么好看精致了。
陈伽漠把原配链子拆掉。
只留吊坠,穿到手链上,时时戴着。
气氛蓦地沉默下来。
良久。
常哲屿收拾好心情,又笑起来,开口问:“都入学了,这次应该不会再走了吧?”
“当然。”
“阿姨怎么?没意见?”
陈伽漠抿了抿唇,平静地答道:“她当然没意见。毕竟,老外公还在江城。”
常哲屿点点头。
表示理解。
“……那边的事也都处理好啦?儿子,老实告诉爸爸,在国外,有女朋友没有?金发碧眼的美女应该不少吧?”
陈伽漠将卡戎放下,随手从沙发上捡了个靠枕。
一扬手。
精准砸到常哲屿身上。
常哲屿假装呼痛,“噢”了一声,嘴里念念叨叨:“弑父、弑父啊!”
陈伽漠:“没兴趣。”
接着,他一字一顿、郑重地:“我一直喜欢兔子。”
“……”
“常哲屿,我们俩的关系,没必要藏着掖着。公平竞争。不管结果如何,永远是兄弟。”
常哲屿迟迟没有话。
半响。
他终于低低出声道:“有什么好竞争的。她一直喜欢你,所有人都知道。再这种话就虚伪了哈。”
这是一场没有任何悬念的竞争。
常哲屿一直都很清楚。
甚至,无需渠意枝多什么,他早就心如明镜。
但凡方循音有一点点变心的迹象,他也不会蹉跎四年,一直和她保持好友关系。
她只是在嘴硬而已。
大家都明白。
如果,陈伽漠不再回来、或者对她没有丝毫感情,或许时间久了,还有把石头捂热的可能性。
但现在。
绝无可能。
常哲屿从地上抱起卡戎,有一下没一下地轻抚着。
他声音有点闷:“……陈伽漠,我不是输给你,我是输给了方循音。所以,你别觉得我放弃了你就赢了。你要赢的不是我,是兔子心里煎熬的七年时间。”
作者有话要: [注1]出自歌词《反方向的钟》
计划永远赶不上变化T?T
我再也不预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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