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和灵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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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奥特兰迪大陆,人们相信一切都处于完美的平衡。

    当你折断一支花,就有一株草在另一个地方破土而出,土地的分量会在那一微秒减轻,又迅速寻找到新的平衡点。宇宙无时无刻不在改变,却始终维持着动态平衡。

    大陆上几乎所有的宗教,都流传着破平衡的神话,并将这种行为认作是“罪”。过去的千百年来,生灵的举动偶尔会对大自然维持平衡造成较大的压力,但大自然完美的修复能力又会将平衡重新维系。所以,我们使用魔法的时候,就要具备将自己想象成另外一种存在形式的能力,例如,若想驾驭风,就要忘掉重力,将自己当做一缕风,并在此情境下感受气流、驾驭气流。

    总体上来,魔法师有魔法师的思维体系,这种思维可以通过常年学习被培养出来,但也有一部分人不用学习就可与万物共情,我们将这称之为——天赋。

    我恰好得到了这份天赐的礼物;从到大都能够轻松在幼童营、少年营中的大试炼中拔得头筹;我往往无法解释为什么做出选择,却总能根据环境使出最恰当的魔法公式。

    不过,茕孑有一句俚语:“不费吹灰之力得到的东西是神的馈赠,也是与生俱来的诅咒。”同样,天赋的“诅咒”之一就是会使得天神产生人类的感情,甚至于,比普通人更深的感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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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我经常做梦。

    其实,我不确定那是不是梦。闭上眼睛后,很容易就会陷入一种仿若灵魂游离在外的冥想状态,在半清醒的状态下产生一些乱七八糟的思绪,有时候,甚至会听到两个我在争吵。那之后,我对自然的理解又进了一步、灵觉更加灵敏、灵力也显著上升。我并不需要剑主来提供力量,也不需要在某种特定的灵力高纯度的地域,例如托隆沼泽,才能获取力量,我似乎能够随时随地在周遭的自然里准确地找到“灵”的所在,并将之编织进血肉精神之中。

    与我前世的魔法修行不同,修灵并不需要背诵千万字的咒语、亦无需将各类魔法公式和逻辑经过千百次练习直到烂熟于心——而是更追求精神上的磨砺和参悟。这带给我一种前所未有的修行体验,再练下去,保不准哪天就超脱物外,看破红尘。我对此兴趣不大,不想看破红尘,实在是因为我的境界是出了名得低,就喜欢在红尘里滚撒欢。

    我管我这种状态叫做灵力觉醒,但告诉了三丫之后,她管这叫做“失恋综合症”。

    转眼间,我已在龙穴中呆了十五天,眼看明天就是史无前例的荒原舞会。期间我以婀达女王的名义,向中央帝国寄去了一封邀请函,邀请我之前搜集的帝国要员的名字,尤其点明“邀请”那位胖公主。我在信上点明了合作的意图,还有沉默与三架斯摩奇在黑风暴中坠毁的事实。

    当然,对帝国那群人精来,合作和斯摩奇两项砝码可能还不够逼他们来荒山大国。因此,我给出了“生命之树”这个最重的砝码。

    纵然帝国一定会怀疑我在欺骗他们,但是这实在太重要,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可能性是真话,他们也会赴约。

    这时,人形的丽德奥斯推开门。壁炉的火早已熄灭,只剩灰烬,门口的一盏灯心草灯发出芥子般的细弱光芒。

    我放下了捏在手里把玩的那根白骨,瞥了瞥她。起来,最近三丫是陪我最多的那个,而大丫和二丫这两位从来都拿鼻孔看我的龙,这次倒是出奇得“乖巧”,先是听从我的安排将信送到了康涅狄格堡的皇宫,回来后又整日在外搜索黑风暴后还存活的人 。

    “失恋综合症初期,脾气变得暴躁,面色变得阴郁;中期,开始产生臆想;晚期,自闭!”丽德奥斯猛地冲上来盯着我,“万神使徒!你已经闭门不出整整两天了!还呆在这种阴森森的鬼地方!”

    我轻按太阳穴:“丽德奥斯,这不是‘鬼地方’,这是你家。而且,我也是死过一回的人,这里就算有鬼,那个鬼能有我的命硬?”

    丽德奥斯换上了一种怜悯的眼神,“被一个卑微的人类少女拒绝的心情一定糟透了。”

    我:“谁告诉你我被拒了?”

    丽德奥斯:“都写在脸上了。”

    “丽德奥斯,这你就不懂了。女人不要,就是要;你是个好人,就代表她从心灵上已经认同你了。”我言之凿凿,“所以我敢断定,其实她骨子里爱我爱得如痴如醉!”

    丽德奥斯浑身不适应地抖了抖。“我看你还是有病。我给你举个实际的例子吧。”

    只听她双唇一碰,响亮地“么”了一声,然后:“我爱你,请和我一起创建和谐社会吧!”

    我条件反射地:“滚。”

    “看吧,这样的沟通多么简洁明了,你干脆地拒绝了我,我就可以去找别的美男子了,谁也不耽误谁。”丽德奥斯确定,“初步诊断,万神使徒,你陷入了青春期少男常有的幻想。虽然你这青春期来得特别晚……”

    我颇有些恼羞成怒,愤然站起将她轰出去。“闭嘴,你这样动不动就邀请别人一起创建和谐社会的龙又懂什么。”

    她冷哼一声,“男人都是蓝纹奶酪,越臭越香。非要得不到的才是好的。”

    “我得到她后,她只会更好。”

    “是了,你是个例外,我差点忘了你护短的毛病。以前你宁愿得罪河泽精灵的大王,也要和他架把他的宝剑挤下第一名,好让你的’甜甜’和’艾利尔’并列当代神兵排行榜第一名;就连你养一只狗,都要逼别人承认你家狗最最最可爱!”丽德奥斯忽然一拍脑袋,“我知道了!你是不是在紧张?你紧张的时候,都会靠大话来缓解自己的情绪。让我猜猜……这次荒原舞会,你一定也邀请了那个女孩!”

    我点了点头。

    ……

    “天呐,你这是私事公办啊!”丽德奥斯看好戏似地大笑,“劲爆!到时候人家会帮你的!”

    我尴尬地想:其实本来我根本没把握阿昙会来。我是拿伊丽丝做“人质”才有了九十分把握她回来的。

    通过帕拉米宝石,我得知沉默并没有死,可丽德奥斯同样没能在沙漠中找到他。另一方面,丽德奥斯在沙漠中发现了不少幸存者,伊丽丝就是其中之一。他们都被安置在一处,我却一直没有去见那些人。

    事实上,现在除了我最重视的那位受邀者,我几乎提不起兴趣见任何其余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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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是夜,想到总不能老是和一堆白骨呆在一起,我便走出了龙族圣殿。

    我看到远处的荒漠里有一个人影,正在向这个方向走来。

    尽管没有看清那个人影具体的样貌,但我感到,月色好像化为了一股清爽的凉气从我的头顶心一直贯穿到脚底心,使得我格外亢奋。

    我努力想要保持一个骄傲的形象,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嘴角却忍不住上扬,好在天黑,她一定看不到。

    时间不走,丝风不吹,星辰不移。

    作者有话要:  写的时候不觉得,写完了发现设定有点像:魔法是理科,灵力是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