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二章 李逸
顾炎突然握住我有些颤抖的指尖,他拍着胸口对我:“李叔叔,你放心就算全世界的人都背叛你,我也会守在你的身旁,霍尔雅会离开你,但顾炎永远不会。”
我反握住他温暖的手,笑着答道:“你真是个傻子,我又不需要你这样做,顾炎你听叔叔一句劝……”
他眨着眼睛冲着我这头笑,我叹气让他正经一点。
我顿了顿,才又继续道:“如果真的有那么倒霉的一天,他们都要离开我,那你也得跟着他们跑......”
跑得越远越好,跑远了才不会受伤,
因为,我不希望你为了我承受太多。
我并不希望顾炎变成像我这样的人,反正我都已经习惯那么多年了,就不该再有什么奢望了,一旦他经历过和我相似的痛苦就会变成一个没有心的怪物。
他不能变成这样冰冷的怪物,他需要继续发光发热,所以应该由我来守护他,顾炎不会明白,我贪恋的是他身上的热度。
他只能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孩子,和他靠近的瞬间,我就会忘却童年时所承受过的痛苦。
顾炎似乎不能理解我的话,他喋喋不休地追问道:“我为什么要跑,你是不想要我了吗,还是怕我成为你的累赘,李叔叔你别怕,我现在已经长大了,真的不会再连累你了。”
我深呼吸了一口气,放开他的手:“够了,你闭嘴吧,我不想再听你废话了,晚上我还有行动,你先回去顾家,或者一会儿我让黑送你回家也行。”
他不肯走,我就背对着他不话,自顾自地拿出了烟来抽却被顾炎抢走了。
孩子抢走了我的烟还揣在了自己的兜里,一副死也不肯还给我的样子。
我怒瞪他,顾炎就可怜巴巴地望着我,用最怂的语气最狠的话。
“不给你抽了,抽烟有害健康,从今天开始你的烟我没收了,我……我没收了不给你了,就算你我也不给你了。”
我皱眉:“大人的事情孩子别管。”
孩子不乖,他不肯把烟还给我还顶嘴。
“我早就成年了,只有你永远把我当作孩。”
顾炎现在长大了,越来越不听话了,他时候哪里是这样的啊,现在我什么他都好像不会听我的了,发自内心的疲惫感,只能用烟酒来麻痹。
我把黑叫了过来,顾炎再不愿意还是被人拖了出去,我又把他揣兜里的烟拿了回来,用手指头敲了一下他的脑门。
“你这孩子是翅膀硬了想飞了是不是,居然敢和你叔叔顶嘴还敢拿我的烟,你是不知道我没了它就会特别难受吗。”
孩子一副快哭出来的样子,让我不好再责骂他,我知道顾炎也是为了我好,但我不在乎香烟是毒药,因为有了它我才可以麻痹自己久一些。
他走了以后突然特别安静反倒有些不习惯,我闭上眼睛坐着睡了一会儿。
晚上十一点,我在黑夜中睁开眼睛,整理了一下头发,又用冷水洗了一把脸,让自己的精神了不少。
我走向了安宸的坟,今天是他的头七,按照民间习俗他今晚会回来,我这个做他哥哥的应该买好酒好肉等他,吃饱喝足再上路不做黄泉饿死鬼。
我吩咐二胖和瘦子他们买来了好酒好菜,我把买来的烤鸭放在他的墓前,拿出两个白色的杯子,他一个我一个,我往两个杯子里倒了满一杯的酒。
盯着碑上的照片,我举起杯自言自语地道:“阿宸,你已经来了吧,二哥知道你喜欢吃烤鸭,那就多吃点吧,都是你的没人和你抢,我再陪你喝两杯,我知道今晚安远他们会在东区活动。”
“我是不会让你白死的,得拉个人给你陪葬不是吗,二哥知道你怕黑,所以我给你带来了蜡烛,我已经把它点上了……”
我又喝了两杯白酒,浑身都在发烫,冷风吹来了阵阵寒意我却浑然不觉。
到时间了,我该出发了。
人多反而不好行动,所以我这次去东区没有告诉任何人,安远他们在东区活动的消息是张扬派人告知我的,他知道我的性格不会善罢甘休。
我去过那地很快就潜入了安远他们所在的那间房间,听到了他们在交谈的声音。
语气间带着调笑和嘲讽是不符合他那个年纪的恶毒。
“你还真重口味,人死了还不放过。”
“那子别有一番滋味,你没试过那是不知道,就这样死了真的有点可惜。”
“你觉得按照李逸的个性,他会放过你吗?”
“不会,他已经来了。”
“……”
安远这时才转过身,视线转到门口的方向,他身旁的妖男妖女立马噤声不语,坐在安远对面方向的是失踪了很久的刘虎。
这家伙我派人去找了他很长都没有他的踪迹,现在看来是安远有心在保护他,不让我们的人找到。
刘虎出了一头冷汗,他握着酒杯的开始不稳了。
他看见我的时候脸色都变了,这人似乎有点怕我,安远一挥手就让他身旁那些吓得脸发白的陪酒先出去了。
我慢慢地走了过去,淡淡地扫过坐在沙发上的二人,安远眯着眼睛量着我。
他的双腿交叉叠在一起,举着红酒杯的手指了指刘虎的方向:“李叔,我已经在这里恭候多时了,你要的人我已经给你准备好了,你是想先斩断他的手指呢,还是他的脖子……”
在场的就我们三人,安远口中的那人所指的自然就是刘虎,东区的人放消息出来安远和他的好朋友来酒吧玩,现在再回头细想,很有可能是安远的安排,他猜到我一定会来,刘虎是他准备给我的礼物。
刘虎早就是一个废人了,当年是我亲自阉了他,安远把刘虎搬出来不过就是希望我把恨意转移,我和刘虎之间的债是一笔,我和安远之间的也是另一笔。
于是我平静地答道:“刘虎早在十年前就该是尸体了。”
刘虎突然脸色大变,他似乎不敢相信安远竟然会拿他来开刀,把他推出去保护自己。
我面无表情地走近刘虎,千钧一发之刻我一个翻转翻到了安远跟前,抬起大腿从腿脖子处的长靴内取出一把锋利的刀,速度之快肉眼难寻踪迹,刀尖之处对准的是安远的喉咙。
安远没有躲避。
他只是低下头望着与他脖子紧紧贴在一起的刀锋问我:“你觉得用我的命换你林哥一条命值不值得,还有你那个可爱的蓝眼天使,李叔你没发现自己的弱点太多了吗,你别总是和我作对,没有好果子吃的。”
安远完全不畏惧我手中的利器,他摸到了放在桌上的遥控,开了面前的大屏幕映象屏,上面有很多个光脖子的男人,他们扭在了一起,被多个人围殴的强壮男人,他的后背上有我熟悉的纹身图案。
我的心突然刺痛了一下,因为那个人是我的大哥。
我一直都想在我大哥回来之前帮他处理掉那些会对他造成伤害的人,铲平了石头路才能走得顺畅,奈何我没有这个本事。
今晚的安远本是我的猎物,刘虎不过就是安远用来保护自己的一个工具,所以我在关键时刻还是选择了安远,但我还是无法对他下手,正如安远所的一样,我不能拿林哥他们做赌注。
我握住刀的那只手在颤抖,下一秒钟我改变了想法转身扑到刘虎的方向,在他还没反应过来之际就切破了他的喉咙,血流了一地。
安远笑着为我鼓掌:“这才是我欣赏的李逸,杀了刘虎你不就为兄弟报仇了吗,南区那边也有了交代。”
现在不能杀安远,那我留在这里也没有用,就当我推开门想要离开的时候,一股俗臭的胭脂粉香扑鼻而来,正要推开她却看见了霍尔雅那张醉得有些不省人事的脸。
“唔……李逸……”
霍尔雅身穿一件高V露背的黑色长裙,裙子半透明她里面什么也没有穿,她胸口那处柔软紧紧地压在我身上,现在是推开她不是,不推开她也不是。
我看见衣着暴露的她,化着浓艳的妆容一股风尘味十足的模样,我真的没办法就这样不管她。
喉咙某一处似乎有什么东西在哽咽着难以下吞,我使劲捉住了霍尔雅的手语气不好地道:“你跟我回去,这里不是你该来的地方。”
她甩开我的手眼睛都红了,语气异常轻佻一嘴酒气熏人:“唔……有什么该不该啊,不过就是男人寻欢作乐的地方,我在这里有什么不好,我跟你回去有什么好处,你陪我睡吗……”
完了她就哈哈大笑,看似是磕了粉,整个人都处于兴奋状态,我握紧拳头一言不发地走向她,把人横着扛起在肩膀上扬长离去。
安远没有让人拦住我,这里是东区的地盘,就算他想拦其实也拦不住,因为东区从来不是他安远了算。
但我一走出去没两步就被人挡住了去路,放大的傻脸看着就像自家养的狗。
顾炎这个子不知道是什么时候跟着我过来的,他似乎是一直在等我,他看见我背上的霍尔雅就温声对我:“李叔叔,我是来接你回家的。”
“你把霍尔雅交给我吧,我们开了车过来东区这边,就为了等你。”
作者有话:
除夕快乐~
零点的祝福,不知道你们过年有什么习俗,我是土生土长的广东人,广东并不是所有人都会粤语,我是广州这边的,能一嘴流利的粤语,普通话就得很尴尬,以前上学就经常有把杜甫读成豆腐的经历。
我们在除夕夜这一晚会用菖蒲水洗澡,洗完之后就聚在一起吃年夜饭,饭桌上有鸡有鹅,这都是自己养的家禽,吃完饭就会出门去到处逛。
年三十晚的街道异常安静,家家户户都在吃年夜饭,路两旁的店铺都关了门,我兜里揣着三五盒黑蜘蛛右手牵着弟弟。
我们两个人就直奔学的方向,家离学校隔着很远的一段路,走路要走一个时,路上会遇到很多像我一样的孩,我们都是吃完饭出来逛街的。
我那个年代没有手机网络也不发达,最大的乐趣就是玩鞭炮,对于大人来,我是那种很皮的孩子,以前那些房子都没有建起来,一大片都是空地。
我就在沙堆里挖了个坑把黑蜘蛛扔了进去,立马又用沙子覆盖,捂住耳朵拼命地跑。
弟弟拉着我的衣摆一直哭,他腿短手短拉不住我摔了一跤就直接趴在原地不起来了。
他比我五岁生得白净漂亮像个姑娘,时候的他是个哭包,动不动就流眼泪还是哄不好的那种,喜欢玩鞭炮却又怕得不敢碰,他倒是不像我,大人们都我皮硬骂都不怕,奈何这孩子又喜欢黏我,我去哪里他都会跟着我去。
我是很怕我弟弟哭的,毕竟我做大的一旦出事就得背锅,弟弟哭了回去告状那我就得被我爹拿棍子追着,男女混合双也是经常有的事情,所以我得想办法讨弟弟欢心,希望他一时高兴就把我惹哭他的事情给忘了。
以前还有一种很好玩的叫砂炮的东西,杀伤力几乎为零纯白色像个缩版的蒜头,一扔在地面上就会响,我们一路走就一路扔,偶尔遇到同村的同学,我们就会互相追赶对方,交换自己拥有的东西,笑声不断鞭炮声响彻整个夜晚。
我那个年代一碗糯米饭只卖五毛钱,大人的工资大概一个月六百块,为了买得起黑蜘蛛我就得靠自己的劳动换钱,我们买烟花的钱都是放学捡瓶子换来的。
废品收费站离我大约有两公里,周末的时候我就和同学拖着自己做的手推车去卖废品,卖了废品就拥有属于自己的钱,不像压岁钱一样要收回去还给父母。
我和弟弟大概是截然不同的两类人吧,因为他受宠每天都有一块钱的零花钱,他喜欢把钱存起来花我的钱,我赚来的钱大多都被我吃了玩没了。
那时候的衣服也很贵我们一年只买一件新衣服,于是乎像我这种爱疯爱玩的人,身上全是不同颜色的补丁。
上学的时候,我就有个梦想希望有一天可以把自己写的故事发布在更多人看见的地方。
在网络日渐发达的今天,我大概是实现了童年时的梦想了吧。
我觉得自己很幸运,因为你愿意安静下来聆听我讲自己的故事,感谢你为我留步。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