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这个房客……勇敢!
(伍)
李雷带着律师赶到哥谭警局的时候, 琼斯队长居然正在大厅里喝着咖啡等着自己。
看到琼斯队长这般模样,李雷心头暗暗地不爽。
哥谭警局总部大楼是一栋地面建筑五层再加地下建筑的主楼和一个充当拘留所的二层副楼所组建而成。
别看哥谭警局总是被诟病是黑帮的帮手,但是哥谭警局每天都是非常忙碌的。
毕竟哥谭市是全美犯罪率最高的城市,哪怕某些人是有背后势力支撑的, 但是没有背后势力支撑的混混也是不少的。
故而哥谭警局总部的一楼和二楼都是非常忙碌的, 而琼斯队长的办公室则在三楼。
如今让他不在三楼享受暖风机和干燥剂所带来的办公环境, 而跑到这个湿漉漉且混着无数味道的大厅等自己,看来他手上应该是抓了非常重要的把柄。
不过李雷也不怵他, 反正荆轲不是本时空存在的人物, 他的所有身份都是系统弄出来的, 等他回归他的次元之后,本时空有关他的一切记录就会被抹掉。
李雷只要将荆轲保释出去, 按照美国的司法程序,这官司起码要个三年到五年,到时候谁还记得荆轲这档子事儿?
至于荆轲的保释程序, 李雷才不担心,且不管荆轲还是初次犯案,单单自己带来的这些律师就足以让警方妥协了。
因此李雷看到琼斯队长的时候,心头的火气早就消散了,脸上也露出颇为真诚的微笑。
他伸出手,对琼斯队长道:“今天真是麻烦您了。”
“麻烦?”
琼斯队长以为李雷上来就要跟自己兴师问罪,毕竟自己也算得罪李雷了。
不过琼斯队长并不在乎李雷的愤怒, 因为他知道李雷这个人是不会耍阴谋诡计的,所以他不用背后捅刀子的事情。
至于李雷通过官面上的关系来给自己施加压力,这里可是哥谭警局,哥谭政府内最特别的存在。
在哥谭要当好市长,最重要的不是取得哥谭市议会的支持, 而是要取得哥谭市警局的支持。
哥谭市市长由哥谭市警局局长接替的例子不是一件两件了,现任哥谭市长就曾是哥谭警局局长;而现任哥谭警局局长也被认为是下届市长竞选中的强力候选人。
而警局这种地方毕竟是实力为尊的地方,琼斯队长的破案率和破案数已经是哥谭市历史最强了,连现在负责重案部的副局长戈登对略逊于他。
因此就算有人真的要给琼斯队长穿鞋,那么也不敢太明显,否则得罪的就是整个警局在前线做事的基层干警。
“我们今天接到有人报案,发生了一起斗殴事件。
等我们赶到的时候,我们就看到一名亚裔男子将某个黑帮的混混全部击倒在地。
根据现在医院那边反馈来的消息,三个重伤,其余则是轻伤或轻微伤。
我们现在按照‘故意伤人’等罪名逮捕了那名亚裔男子。
在我们的审讯过程中,亚裔男子称是你的朋友,所以我们才联系你。
李先生,如果方便的话,可否告之你们的关系。”
“哦,他是我远房一个表姨的孩子,这次来纽约是度假的。”
李雷解释道。
他不能将自己和荆轲彻底切割,否则自己担保荆轲需要付出更高的代价。
“据我阿姨,我的这位远房表兄有点抑郁症,同时还有一些轻微的暴力倾向。
但是她向我保证过,除非是有人故意挑衅我的这位远房表兄,否则他是不会出手人的。”
李雷身为律师自然晓得这些警察的问话最后都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因此李雷在字里行间都在为荆轲开脱。
抑郁症自然是为荆轲上心理疾病的补丁,这样就算真的未来有什么重大刑事罪过,李雷也能以“激情冲动”
为理由进行辩解;至于强调荆轲不会主动挑衅则是要进一步降低荆轲的罪行。
“是么?”
琼斯队长露出探索的表情,“最后以什么罪行起诉那是地方检察官那边的事情,不过以哈维的性格,这样的案件肯定会被起诉的。
如果李先生能尽快拿到相关方面的疾病证明,或许能服那边的人不要提起起诉。”
琼斯队长居然主动提供方法。
“对了,你们过来是办理那位荆轲先生的保释吧?
这是保释文件,你们填好后交给那边的女士就可以了。”
琼斯队长丢给李雷他们一份他已经签字的空白保释文件,然后就飘飘然离开了。
看到琼斯队长这个模样,李雷反而不知道该怎么了。
他将文件交给自己的律师,而他的律师扫了一眼之后就要他的律师助理去填写文件了。
而他则是对李雷道:“其实不用这位琼斯先生示好,荆轲先生的保释本来就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情。
这是荆轲先生第一次涉嫌犯罪,即便是上庭法官都不会当庭羁押的。
而且荆轲先生还有一份体面的工作和良好的征信记录,这些都会为他在法庭上获得陪审团与法官阁下的同情。
特别是这次事件明明是黑帮团活意图袭击荆轲先生,荆轲先生只是被迫还击罢了。
如果在美国这块自由的土地上,公民连保护自己的权力都没有的话,那才是这个国家最可怕的事情。”
“可以,庭审的时候就按照这个版本的故事讲给法官和陪审团听。”
李雷点点头,认可了律师的辩护策略。
由于美国的法庭采取的陪审团制度,所以很多时候,如果律师能让陪审团对当事人产生“同理心”
和“同情心”
的话,那么当事人胜诉的几率就非常高了。
按照很多美国人的印象,亚裔是个相对胆怯弱的群体,因此在黑帮案件中,亚裔受害者天生就能博得同情。
再加上荆轲从实际情况上来也是以少胜多,自卫性质非常明显,因此陪审团同情荆轲的人会更多。
李雷甚至相信,即便没有心理医师的鉴定报告,律师也有办法服地检署撤销起诉。
同时也由于地检署的预算都来自财政拨款,因此美国绝大部分的地检署都是预算有限。
在有限的预算下要做出相对优秀的成绩那就只能将预算都集中到那些能赢得精彩并吸引公众关注的案件上,像一般的混混架斗殴案件,地检署一般都会要求法官快速裁定。
对于某些常见案子,快速裁定也是节省司法成本的方法。
可前提是,被告律师不会反对。
有时为了和被告达成妥协,在诉辩交易里,地检署甚至会主动后退一步。
像荆轲这样自卫性质非常明显的伤害案,即便有三人重伤,但是陪审团肯定会站在荆轲这个受害者一边。
毕竟在绝大部分人眼中,混混死了就死了,而荆轲这种无前科且有稳定收入的纳税人是必须要被保护的。
因此地检署压根就很难让荆轲入罪,撑死最后就是社区劳动。
李雷觉得让自己的律师和地检署谈谈,没准最后能以荆轲接受心理治疗为交换条件换取免予起诉。
由于保释荆轲有了办案警长的招呼,所以荆轲的保释很快就办妥了。
在哥谭警局的大门口,李雷感谢完自己的律师之后就带着荆轲上了黑虎。
李雷坐在主驾驶席上,而荆轲则乖乖地坐在副驾驶上。
李雷量了下荆轲,顿时皱起了眉头。
虽然荆轲功夫的确够好,在十几个混混的围攻下居然只是破了点皮而已,但是衣服和裤子还是被利刃划破了,同时也沾染了不少血迹和污水。
“荆轲先生,我想你应该被告知过,在我们这个时代,有一种武器叫手|枪吧?”
李雷冷冷地道,“如果你的被手|枪的子弹击中,至少也是要在医院接受一个缝合手术。
如果被击中要害位置,那么你的性命还能不能被保住都是个很大的问题。
今天你的运气真的是很好,你遇到的这群黑帮是西恩尼斯家族的一个外围帮派。
这些被黑道家族或大型黑帮势力控制的黑帮还算知道轻重,没有在哥谭市开枪,否则我可能要在太平间认尸了。”
“你的手|枪真有那么厉害?”
荆轲有点不相信的问道。
在荆轲的印象里,他的确被普及了有关热|兵|器的相关知识。
可是在荆轲看来,所谓的手|枪不过就是稍微厉害点的暗器罢了,以自己的身手是肯定可以躲过去的。
对于自己的功夫,荆轲还是非常自傲的。
“荆轲先生,请你记住一句话,武功再高,搬砖撂倒。
而手|枪的威力更是板砖的数百倍,如果你不相信的话,等你回到公寓之后,我让你见识见识。”
李雷冷冷地道。
李雷其实很不理解,为什么华夏人总是对冷兵器有着谜一般的自信。
哪怕明朝已经有了火器部队,华夏还是没有真正推广热|兵|器。
特别是到了清朝之后,朝廷居然以“祖宗传统”
为由禁止了热|兵|器的使用和研发,甚至将这方面的专家发配到寒冷之地折磨致死。
等到了鸦|片战争石器,殖民者以长枪大炮开国门的时候,清朝能够拉出来对抗的所谓红衣大炮都还是百年前的古董。
既然荆轲非要对自己的功夫有那么自信,那就让自己来破他的迷思吧。
李雷的地下室现在已经有三层了,第一层是相对可以公开的实验室和一些生活设施;第二层则是必须保密的实验室、存储库和红后的数据中心;第三层则是练习场地和测试场地。
李雷带着荆轲直接到了第三层,然后吩咐红后升起能量罩,避免武器的破坏力将地下室弄坏了。
李雷挑了挑,最后选了两把自动手|枪。
“荆轲先生,你做好准备了么?”
李雷问道。
荆轲摆出一个起手式,然后示意李雷开始。
李雷自然就是拔枪便射,李雷的枪术虽然没有杰森那么逆天,但是放在人类世界里也是精英特种兵的水准。
李雷经过强化的视觉在动态视力方面是远胜人类,因此在战斗中,李雷是占据极大优势。
而原本以为手|枪不过尔尔的荆轲顿时发现自己错了,哪怕自己的功夫再厉害,李雷的子弹都能如影随形。
不到半分钟,荆轲就发现自己身上已经中了好几枚子|弹。
子|弹带给自己的伤害远胜那些所谓的暗器,高速运行的子|弹会飞快地钻入自己的身体,然后再快速地在另一边爆开一个口子。
而每个伤口的流血都非常多,即便是自己这种曾经身负重伤的人也很快就忍受不了。
气血是习武之人的根基,一旦大量流血,习武之人不仅招式不再凌厉,甚至身体也更容易崩溃。
很快,荆轲就单膝跪在场地里,他伸手阻拦道:“我输了,这手|枪实在是太厉害了。”
“荆轲先生,你应该明白,我的子|弹并没有冲着你的要害部位射击,否则此时你还能不能活着都是另外一回事。”
李雷将手|枪收了起来,然后冷冷地。
以李雷的射击术,虽然不至于一枪爆头,但是数枪之内射中荆轲的心脏或脑袋是绝对没有问题的。
亦或者李雷阴狠点可以朝着荆轲的肝脏脾脏射击,让他体内大出血;亦或者射击荆轲的胃部,待荆轲胃部的胃酸侵蚀整个腹腔和胸腔的时候,那折磨人的味道才叫人难以忘怀。
只是按照房东房客契约,李雷是不能杀死荆轲的,所以李雷才放弃了那些阴损的方法。
他走到荆轲身边,看到荆轲的大腿和腿各有两个穿透伤,而他的肩膀上还有一个伤口。
李雷记得总共射击了大约20枚子|弹,但是荆轲却只有五个伤口,看来他的功夫的确还是有点可取之处。
穿透伤比较好处理,李雷清洗完伤口之后,直接给他敷上了“生肌散”
这是李雷开发的一种魔药,虽然不能肉白骨,但是让伤口快速愈合却是可以的。
肩膀的伤比较麻烦,如果在公寓外面,李雷估计要有万磁王那样的能力才能处理;但是在公寓内,李雷的房东特权意味着他能控制所有法则,所以将一枚子|弹从伤口里移出来并不算难事。
拿出子弹之后,李雷继续帮荆轲清晰伤口,然后也敷上了生肌散。
“以你的体格,我不需要额外给你服用补气血的药剂了。
你今晚都吃点肉食,然后睡上一觉,明天就没事了。”
李雷吩咐道。
“手|枪在你们这个时代很普及么?
人人都可以使用么?”
荆轲问道。
“手|枪属于枪械的一种,而枪械只是热兵器的一部分罢了。”
李雷淡淡地回答道,“我刚刚使用的是自动手|枪,这在美国都已经属于管制武器了,在其他国家则基本不允许使用。
即便是射速比它慢的半自动手|枪或全手动手|枪在很多国家也是被禁止的,因此你不用认为我们这里是人人有枪的。
毕竟哥谭市所在的地区在持枪方面还是有很多限制的,而黑帮或黑道家族也没有那么多资金获取足够的枪械。
至于在操作难度上,手|枪因为后坐力的关系可能不大适合孩子或相对体弱的女孩子,但是如果换成步|枪的话,那基本除了幼儿之外都是能够使用的。
而且在军用武器里,手|枪和步|枪其实并非主力武器,军人使用的射速更快的机|枪。
某些重型机|枪可以在一分钟内射出300颗子|弹,如果我刚刚使用的是AK47的话,你现在应该被我成筛子了;而如果我使用的是加特林的话,你已经是肉泥了。”
李雷让红后展示了其他热|兵|器的杀伤力,“荆轲先生,我们这个时代远胜你所在的时代。
即便是我,也不敢硬抗热|兵|器,所以我希望荆轲先生在接下来的日子里能稍微谨慎一点。”
荆轲看着现代武器的杀伤力,带来的冲击力让他许久不出话来。
最后他还是苍白着脸,硬挤出一句话道:“我明白了,我不会再那么冲动过的。
这个时代,果然超出我的想象。”
不过反复是想到了什么,荆轲忽然看向李雷,“如果我有手|枪或手|雷的话,那秦王?”
“你想都不要想,且不有人阻止我这样帮助你,何况我本身可是支持秦王一统六国的。”
李雷自然是拒绝了荆轲的想法。
开什么玩笑,让荆轲带着手|枪、手|雷等穿越回去刺杀秦王?
那怕是整个历史都要崩溃了。
以当时的武器水平,荆轲怕是杀光整个秦国王室都没有问题。
“你为何支持暴秦?
若非暴秦年年征战,天下早就承平。”
荆轲大声地斥责了李雷。
“是么,荆轲先生?”
李雷嘴角浮上一丝冷笑,“你在如果秦国不征战就天下太平的话时,你良心没有感到一丝丝痛么?
不当年五霸,就后来六国之间没有冲突么?
既然你们七个国家来去,为什么不干脆让一个国家一统天下呢?
当完成天下一统之后,内部冲突就没有那么多了,大家也能休养生息。
未来再有西戎或北狄入侵的时候,那么你们也团结一致对外不是么?
因此,虽然我同情你所在的燕国及其他国家,但是我还是认为秦国的统一战争是正义的。
荆轲先生,你有没有去看过秦国?
暴秦,真的残暴么?”
李雷并不是一个“秦朝吹”
既然秦朝作为一个短命王朝,那么它在制度上肯定有着很大的问题。
同时由于秦朝从秦国开始信奉法家而采用严刑峻法管理个国家的做法,李雷也觉得需要分阶段来看待问题。
在商鞅变法之前,秦国并不算是一个强国,几乎被邻居楚国按在地上摩擦,晋国及后来的韩赵魏三国也能时不时来来欺负秦国一下。
可是就在商鞅变法之后,秦国就走上了富国强兵的快车道,并开始了制霸天下的征途。
即便后来商鞅被车裂了,他留下来的法制还是被保留了下来,可见这套制度是适合秦国的。
至于后来的“焚书坑儒”
经过史学家的考证,这些被后来的儒家过分夸大了。
秦朝的焚书坑儒到底还是为秦朝的大统一服务的,毕竟当时的儒家是过分讲究“崇古”
不仅认为秦始皇应该废除郡县制而采用分封制,甚至还将早就扫入历史旮旯角的“井田制”
拿出来事。
秦始皇及其当时的统治阶级当然不能容忍,故而才有了所谓的“焚书”
和“坑儒”
而事实上秦始皇焚烧的书籍大多以世家子弟私藏的书籍为主,秦朝的官方图书馆内的书籍可是丝毫没有动。
这可比后世某个“十全老人”
着修书目的而焚书要好太多了,而那位铁齿铜牙的风流才子可是帮忙篡改或焚毁了不少华夏古典。
真要论历史罪名的话,这位风流才子可比那位中堂大人更应该被入历史的垃圾堆。
至于坑儒,如果秦始皇真的像埃及国王那样大肆搜捕基督徒的话,儒家可能真的就在秦朝被折腾得断了根。
事实上,秦始皇是将反对他的政府官员给处死了。
虽然那些官员出身儒家,可他的主要身份还是秦朝官员。
一个统治者如何能容下反对他的官员?
因此与其将这些联想为秦始皇对文化的压,还不如简单地看作就是一场政治清洗罢了。
而且从华夏传承来,秦朝单单凭借它的“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
以及建立郡县制这种大一统国家爱体制就足以成为一个被歌颂的朝代 ,而秦始皇也可以凭借一统天下而被历史记住了。
因此李雷是无论如何都不会统一有人成功刺杀秦始皇而导致华夏的统一被延后。
李雷的问题让荆轲不知道该什么,身为最顶级的刺客,他当然去秦国实际考察过,他当然明白燕太子丹的很多指责是不切实际的。
但是想到自己的身份,再想到燕太子丹的恩情。
荆轲只能继续梗着脑袋道:“我既为燕国人,那刺杀秦王嬴政就是我必须要做的事情。”
李雷虽然不赞同荆轲,但是也理解荆轲。
对于李雷来,燕国就是华夏的一部分,也就是未来秦朝的一部分。
但是对于荆轲来,燕国却是他的祖国,而秦国则是要灭亡自己祖国的死敌。
如果能以刺杀秦王为代价而拯救燕国的话,荆轲肯定会选择赴汤蹈火。
而且燕太子丹此人虽然治国方面一般,但是在收买人心方面却是一等一的高手。
能让荆轲这样的当世绝顶高手愿意臣服于自己,燕太子丹的人格魅力和情商还是值得褒扬的。
“我无法赞同阁下刺杀秦王的举动,但我却也敬佩阁下为自己祖国的牺牲。
因此,我只有选择中立。”
李雷道,“如果阁下想要一把好刀,我可以提供给阁下。
但是热|兵|器,那是绝对不行的。”
李雷不知道荆轲有没有得到那把刺秦的短匕首,不过李雷倒是愿意提供一把更加锋利的匕首。
李雷不会淬毒,否则这把匕首搞不好真的刺秦成功了。
这就是李雷能够帮助荆轲的底线。
“如果先生愿意提供一把神兵给在下,在下愧领了。”
荆轲行礼道。
他知道自己无法服李雷,现在能让李雷同情自己过给自己一把神兵利器其实也算是自己赚了。
荆轲看了下这个时代的冶炼技术,那是远胜自己所在的时代。
在战国时代,大家使用的兵器还是以青铜兵器为主。
青铜武器笨重,而铁制兵器则相对要轻便坚固许多。
可问题在于华夏所蕴藏的铁矿品位不高,都需要经过专业锻炼才能获得较好品质的铁。
荆轲的匕首虽然出自兵器大家欧冶子的作品,可是在自己那个时代削铁如泥的神兵在这个时代就是个笑话了。
李雷选了一把军用匕首给荆轲,但同时将血槽发给去掉了。
血槽可是冷兵器发展史上的一个重大发明,因为一般兵器刺入人体之后,由于人体肌肉的应激性收缩,故而很难拔出来,这反倒给了对方一个反击的机会。
有的时候,明明是自己的人先攻击对方成功,但最后反而因为没有刺中要害部位反倒是丢失了武器而在近身距离被对方反击要害部位成功。
而血槽就可以帮助空气进入体内,从而让兵器快速拔出来,让攻击者可以很轻松快速地发动第二次袭击。
为了不让历史真的发生变化,李雷还是抹掉了对于战国太黑科技的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