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3章 考完试了
“那师叔, 您认为该怎么办?”大尾巴狼燕赤霞摇了摇大尾巴, 面上一本正经的问道。
“哼。”白凤骄傲的扬起了自己胡子拉碴的下巴。
有人, 朱雀是凤凰的一种,这个法不对,因为其实朱雀的地位要比凤凰尊贵的多。也有人,凤凰是朱雀的一种, 这个法没法求证,但可以肯定的是,凤凰与朱雀之间绝对不能划等号。不过凤凰和朱雀之间确实存在一定关系,就如前面(第五十章 )的龙族与四方神兽之一的青龙的关系类似。
凤凰表祥瑞,与龙族一样, 在凤凰这个大概念底下,也分好多种类之分, 比如凤、凰、鸾、鸑鷟、鹓鶵、鵔鸃等等。其中,以凤和凰最为尊贵, 除了它们,其他归属凤凰这一种类的鸟, 只能称自己的本名,而不能使用凤凰这一称呼。
要凤凰在上古时期的定位,其实也没有那么厉害。与龙族一样, 他们的地位是越往后越高。开始,它们并没有任何的神职,后世把它们与人间的皇后挂钩,成为权力的象征, 才让它显得尊贵。
为什么这样呢,因为那些真正牛掰的上古神明除了有重要神职的,其他的都死的差不多了,龙族和凤族比起其他的神兽,损失倒不是很大。当然啦,倒不是龙凤不厉害,只是比起那些老天都容不下想尽办法弄死的上古神明来,它们肯定比不过。但比起如今的天界诸神,它们属于赢在起跑线的那一类。
龙族归于天界,统领四方水域。凤凰嘛,从上古时期数量没那么多,而且都不喜欢露面,至于原因嘛,一则凤凰一族繁衍困难,二则……《大荒西经》有云:沃之野,凤鸟之卵是食,甘露是饮。
所谓凤凰涅槃、浴火重生,其实是指在另一个平行世界里未来的一位姓郭的文学家所写的诗歌,而他诗歌中的凤凰也不是指真的凤凰,而是指西方传中的不死鸟菲尼克斯,华国古代的传中的凤凰并不能涅槃重生。同样,在这个世界中,凤凰也不是不死神鸟,不会涅槃,但是,左右一个凡人的生死他们还是做的到的。
朱雀陵光,乃天生神明,与青龙、白虎、玄武一样,既是四灵之一,又是四象之一。如今人们都知道,凡人死后归地府管,那没有地府的上古时期呢?
一种普遍的法是,朱雀是掌握生与死的神明,能够接引死者灵魂升天,回归天地,尘归尘,土归土。所以,人族的很多贵族死后,都会在棺椁、墓室或者壁画上绘上朱雀纹饰,甚至还有人认为朱雀有令人长生之能。
天地浩劫之后,秩序重立,仙界诞生之后,天地自动造化出了鬼界,开辟地府,设六道轮回,统管凡间死者的灵魂。然而即使是现在,而那些跳出三界的神明地府也半点干涉不了。所以要起来,朱雀还是地府的前辈呢。
虽然不知道上古的朱雀与凤凰是什么关系,可到了如今,朱雀与青龙一般,也成了这一族的庇护者。凤凰虽不能如同朱雀一般接引神明的灵魂,脚踏阴阳生死,但地府方面也愿意给他们几分薄面。
白凤是凤凰中的白子,凤凰一族羽毛多为鲜艳的色彩,而无色的羽毛,是缺陷的代表,他们生来就没有传承记忆。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白凤才会被凤凰抛弃。不过,自从白凤上了越剑峰后,藏书阁的书都被他看了一个遍,也翻到不少关于凤凰的记载,甚至还学会了些凤凰一族的神通。若是没有金刚钻,他也不敢揽下这瓷器活。
“骨女与王生的因果非王生身死不可断,但王生若是死在骨女手上,就会徒增骨女身上的杀孽。所以王生必须死,但又不能死。”白凤道。
“师叔,您的意思是?”燕赤霞在心里暗搓搓的搓手。
“你求我啊,求我,我就能让王生活着。”白凤贱贱的道。
燕赤霞丝毫没有犹豫,他等的就是这句话呢。也不顾白凤一身脏兮兮,很没有骨气的抱住了他的胳膊,捏着嗓子矫揉做作道,“师叔,求你了~”
白凤的鸡皮疙瘩顿时就出来了,剑尊那老头子怎么教徒弟的,不是好的剑修都是硬骨头,死不低头吗,师徒俩难道都是异类?他不过就是想为难一下燕赤霞,怎么会是这种结果。
瞅着燕赤霞这贱样儿,白凤一个没忍住,脚上一用力,就把燕赤霞给踹飞了。
他哪里知道,在这个世上会与白凤嬉皮笑脸的剑修,大概也就只有剑尊师徒二人尔;而能让剑尊师徒二人愿意放下身段,丢掉面子讨好的人,恐怕如今也就只有白凤一人矣。
遥想当年,蜀山重重,越剑峰上,寸草不生。两个剑修终年死气沉沉,山上唯一的一丝生气,便是一只白色的肥啾。
王家大宅里,陈氏的书房紧闭着,侍女们都在门口侯着,不让任何人入内。书房里,古琴之音缓缓流出。
“你弹的可真好听。”骨女趴在桌子上,看着陈氏笑道。
“你我是弹古琴第二好听的人,那第一好听的是谁?”陈氏问道。
“是我家公子,他是世界上最厉害的人……不过他死了。”
“抱歉,提起你的伤心事了。”陈氏手指一顿,琴音停了下来。
“不用道歉,反正我也已经死了,算不上什么伤心事。只不过,他死了就去投胎了,我死了,没入地府而已。”
“你家公子……总听你提起他,能和我讲讲你和他的故事吗?”
骨女脸上的笑容消失,原本阳光明艳的脸如今染上了淡淡的哀愁,“他啊,其实好多事情我也记不清了……”
这是骨女第一次对其他人起自己的故事,她向陈氏讲述了自己青梅竹马的黎公子的爱情,他们的婚礼,他们的誓言,他们的死亡,还有他们的三世之约。就连黎公子的第二世、第三世骨女也没有隐瞒的了出来。
只是,她还记得陈氏是王瑜仪的妻子,她没有将黎公子的第三世是王瑜仪这件事告诉陈氏。
她很喜欢陈氏,她很难过,为什么陈氏要嫁给王瑜仪呢?若是王瑜仪爱自己,那就是负了她;若是王瑜仪不爱自己,那自己就要杀了他,那陈氏就成了寡妇了,可真是让人为难。
骨女不想失去陈氏这个朋友,好在她人皮够多,她现在披着的这个,和她与王瑜仪在一起时披的那张不一样。她知道自己这种行为是欺骗,但她实在没有勇气告诉陈氏这个真相。
“我没有想到,你竟然有如此曲折的经历。如今你已经找到了黎公子,真是太好了。”陈氏抓住了骨女的一只手,将它拉进了自己的手掌里,用双手包住。
骨女摇了摇头,苦笑了一下,若是你知道了黎公子今生的真实身份,怕就不会这样想了吧。
“我原本以为,我会找到他每一世的转世,与他生生世世的在一起。可才找了第三世,我就没了勇气再找下去了,只想要完成与公子的三世之约就好。”
“这是为什么?”
骨女反握住陈氏的手,像是给自己鼓足了勇气,出了她深埋在心里,想却又不敢的话,“因为……我在他们身上找不到公子的影子,他们根本就没有一丝与公子相像的地方。如果再找下去,我怕,我怕因为他们而忘记了公子。”
陈氏对这些鬼神之事所涉猎的也不多,她不能解释为什么黎公子每一次的转世都像是换了一个人。明明都是同一个灵魂,只一碗孟婆汤,就能有如此大的变化吗?
陈氏突然有些畏惧死亡,畏惧那碗传中的孟婆汤,她不想,变成一个她不熟悉的模样。那样的死亡,又与完全消失有什么区别呢?
“既然这样,不找也好。如果黎公子还在,他也不会希望看见你如此伤心的。他一定希望你快快乐乐,肯定不会愿意自己成为你的负担的。”陈氏道。
“真的吗?”
“嗯,当然,书上都是那样写的。”陈氏信誓旦旦,咳,话本也是书不是。
作为一个没过读书的鬼修,自然对书本有种敬畏,甚至有种盲目的崇拜。骨女点了点头,“好,等我完成了与公子的誓言,我就去拜那个老头好好修仙去。”
“世界上真的有神仙吗?”陈氏疑惑问道。
“当然了……要不,我教你修仙吧!”凡人一投胎就会变个模样,骨女不想陈氏也像黎公子一样,变的面目全非。
陈氏有些惊讶,“这个,可以吗?我也可以成为仙人?”
“当然可以啦,不过我是鬼修,没有人族修炼的功法。不过你放心,我能帮你弄到。”
陈氏紧张的有些手足无措,“我,我真的可以……”
“你教我弹琴好吗,我突然想学了。”骨女看出了陈氏的紧张,站了起来,绕到桌子的另一边,坐到了陈氏的身边。
陈氏看着骨女握着她的手,按住了胸口那颗乱跳的心脏,轻轻点了点头。书房里,古琴的声音再次响了起来。
考完三场之后,季子禾走出贡院的时候,那是头重脚轻,有种分不清东南西北的感觉。
王二郎亲自带着下人在贡院门口等着接家里的俩考生,贡院门口人挤人,季子禾个头低,挤在人群里,抬眼望去都是后背。幸好王家的下人眼疾手快,把季子禾从人群里拎了出来,不然谁知道他会随着人群挤到哪里去。
季子禾被下人拎到王家的马车边后,王二郎见他脸色不好,就把他抱上了马车,让他先进去休息。过了一会儿,宁采臣才与他们碰头,等宁采臣掀开车帘时,两人见面,季子禾红着张脸,宁采臣白着张脸,真是有意思极了。
这实在是扛不住啊,乡试考了那么多天,天天住在个漏风的号舍里。虽然八月不算冷,可号舍里夜里连个盖的东西都没有,只一薄薄的衣服御寒。而且吃的也不好,写卷子还是费脑子,就连宁采臣一个大人考完出来都觉得扛不住,何况季子禾这个体质不好的童子呢。
马车没有直接回王家,而是先去了趟医馆。宁采臣倒是无大碍,只需要回去好好睡一觉就能恢复。但季子禾就不行了,他现在全身发烫,整个人都跟火炉一般,就如同几年前他刚考完府试之后一样。宁采臣有些庆幸,还好这次禾子是考完三场才病倒,若是在前两场就倒了,就等于白忙和一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