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5章 有恶犬,名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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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试与乡试一样, 也是分三场,每场要考三天。第一场初九开始, 第二场在十二日开始, 第三场在十五日。

    会试的流程和乡试差不多, 有了乡试的经验, 所有考生也都熟悉流程。

    季子禾乡试的时候与宁采臣一起考,结果会试他们还是在一起考。在贡院门口等待开龙门时,二人哆哆嗦嗦的站在冷风里,宁采臣还特意起这个。他笑着拍着季子禾的肩膀, 他俩是虎亲兄弟, 乡试一起过, 会试肯定也能一起过。别管题有多难, 只要他们两兄弟一起面对,都不是问题,一定能考上的。

    季子禾知道, 这是宁采臣在安慰他, 让他别那么紧张。其实他也就考试前喜欢紧张, 真的到了考场门口, 他反而平静了下来, 淡定的不得了。

    等到钟鼓声响起,考生们瞌睡的也不了,聊天的也散开了。在从贡院里出来的士兵的指挥下,纷纷排好了队伍,准备要进考场了。

    这个队伍也不是随便乱站的, 考生有几千人呢,东一个,西一个肯定不好管理。贡院门外设有序进牌,上面写明牌数、省份名次,举子们按照上面的位置站位,不同省的考生站在不同的地方,点到谁的名字谁就进场。

    季子禾与宁采臣没有站在一起,二人了个招呼,就分开了。他们来自山北省,位置不前不后。进了考场,照例搜身,检查夹带。

    等检查完之后,交了考票,领了试卷,就进了考场,去找到自己的号舍了。为了防止作弊,考舍都是随机分配的。季子禾不是欧皇,他的考舍周围的邻居没有一个熟面孔。

    京州的贡院比起地方的,规模更加的大了。单单只看外表,那真的的上,气势雄伟,威严壮观。可进去了之后才发现,里面完全跟外表不搭,甚至可以有些简陋。

    看看考生的考舍,这单间也能叫号舍,长五尺,宽四尺,高八尺,连转个身都困难。面积也就不了,它还漏风。这大冷天的,考个试,真的是除了要拼文采,还要拼身体素质了。

    有着乡试的经验,季子禾熟练的将号舍里的两块板子给组装好,缩在号舍里,向巡考的军官要了壶热水,口的喝着,驱驱寒气。

    跟乡试一样,季子禾没有带着骨头进考场。既是怕骨头无聊,也是怕自己分心,准备了那么多年,就为了这一场考试,季子禾不想受到任何的影响。

    跟乡试一样,会试的考试内容也就是四书、五言八韵诗、五经以及策问。无论怎么跑,也跑不出这个范围来。

    第一场的题目就是从四书五经里找的,季子禾看完试题,在心里了个腹稿,就开始动手草稿了。写着写着,太阳就升起来了,季子禾的号舍整好是向阳面,阳光照进号舍,晒的季子禾身上暖洋洋的。有些天公做美,季子禾写字的速度都快了不少。

    一忙起来时间就过得特别快,不知不觉就到了夜晚。虽然发了三根蜡烛,可季子禾现在没心思挑灯夜战。本来昨天晚上就没怎么睡觉,现在他是真的困的受不了了。万一再不心把蜡烛给翻,那可就不美了。

    别以为这是危言耸听,以前可发生过不少这样的事情。考生了个瞌睡,伸了个懒腰,把蜡烛翻,不仅烧了自己的号舍,还蔓延到了隔壁,还连累了别人。听以前考舍还会准备火盆给考生取暖,就因为火灾,给取消了。反正季子禾觉得自己的时间够用,也就别这般争分夺秒了。

    其他号舍的人见季子禾那号舍早早熄了灯,有羡慕的,也有鄙夷的还有幸灾乐祸的。羡慕他能睡,鄙夷他半点苦都不能受,这么早就睡觉,实在是不堪大用。至于幸灾乐祸的,想着他这般不用功,等卷子写不完,可就好玩了。

    不管别人怎么想,只要自己心里有数就好了。不过季子禾睡的也不是很舒服,大冷天的连床被子都没有,和衣而睡,能不难受嘛。

    闭上眼睛,迷迷糊糊的好像听到了有人在他耳边叹息,紧接着季子禾的身体就暖和了起来,落入了某人的怀抱里。

    “看吧,没有我就是不行吧。”骨头施了个障眼法,正大光明的出现在考舍里,抱着季子禾闭上了眼睛。

    第二天季子禾醒的时候,还挺精神的,不禁感叹自己现在的身体素质还是很好的嘛,果然长大了就是不一样。

    用宁采臣的话来,季子禾这人就是那种考试前会激动的睡不着觉,总觉得自己背的啥都会忘,慌得一批,结果考试的时候下笔如有神助,稳如老狗的那种惹人恨的人。

    等到第一场考完的时候,季子禾出来的还挺早,就在贡院外边等着宁采臣。

    宁采臣出来的时候满脸愁容,而季子禾就跟个没事的人一样站外边,淡定的简直不得了,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来接考生的一样,真是让人看着就觉得来气。

    这时候天已经很晚了,大半夜宁采臣也怕扰妻儿休息,也就没回家,算去季子禾家里凑合一晚上。

    虽然很想念妻子,不过在考试前,他还专门请了个妇人这几天去照顾他老婆,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今天实在太晚,先去季子禾家凑合一晚,等到明天早上再回去看看。

    学生嘛,考完试后,总是有一个“坏习惯”。就算老师了很多遍,不全部考完就不要对答案,考完就忘掉,以免影响下一场发挥,等全部考完再讨论也不迟。起来是这么个理,可真正做起来就难了。

    考完之后就是忍不住去想,就想知道人家卷子是怎么写的,心里就跟有虫子在爬一样,不问问就痒的慌。

    宁采臣也忍不住,等回到家,黄九郎一人给他们下了碗肉丝面。二人坐在桌上,面对面,一人抱着一碗面条吸溜。吃饭间,宁采臣就让季子禾给对对答案。

    当然了,他们的答案肯定不可能像现代的学生考试一样,有ABCD那种选项的死答案,主要也就问问是怎么破题的,又是如何立意的,看看自己有没有跑题,谁的立意更好。

    谁知季子禾这实在的人,张口就把自己的文章给背了下来。宁采臣对了对他的立意,再看看自己的,突然觉得自己有些自取其辱。看看人家的破题多么深刻,人家的文笔多么精彩,再对对自己的,这就是差距啊。

    宁采臣瞬间没了对答案的心思了,也不想着考过的试题,二人吃完面条,泡了个脚,就匆匆上床睡觉了。

    两场考试相隔的时间不长,头天刚考完,第二天还要接着再考试,根本休息不过来嘛。

    三场会试考下来,所有人都蔫蔫的,一方面,几场试考下来,消耗太大。另一方面,考完了试,是龙还是蚯蚓,有些考生们大约心里也有点数了。虽然成绩还没下来,可有些人就已经收拾好了东西,准备回家了。

    当然啦,对于大多数考生来,考完了会试,就好像卸下了一个重担一样。当然啦,有些人也就轻松这么一段时间,等到成绩一下来,若是没考中,还是得把这重担重新给抗到肩膀上。

    会试就是他们进入仕途的最后一只拦路虎,只要考过了会试,就已经是半只脚踏进朝堂的大门了,后边的殿试最差也能混个同进士。考生们寒窗苦读多年,若是考上会试,便是海阔天空。考不上那就得重新再等三年,继续寒窗,到那时,估计心里压力就会更大了。

    年轻人身体都挺好,在家睡了一觉,第二天就生龙活虎,可以出去各种浪了。京州城一扫之前的严肃氛围,再次变得轻松起来。读书人一个个又开始招朋引伴,嬉戏玩闹了。

    季子禾也没闲着,丁再昌和安大业那俩人都特别会玩,他们自己玩也就罢了,还不会忘了兄弟。各种宴会场所都带着季子禾,有这俩大佬带飞,季子禾自然是闲不下来。

    大大的聚会季子禾参与了不少,在一个高级的宴会上,他甚至还见到了那位传中的那位云萝公主。

    大楚的风气还是比较开放的,没有什么宴会男女不能见面的法,只是不能在一起挨着坐着罢了。

    那位云萝公主长得那是真的漂亮,肤如凝脂、面若桃李,十分的娇俏可人。她的排场很大,身边的侍女一大堆。生活的很是精致,那席上放食物的矮桌被她身边的侍女反复擦了一遍又一遍,感觉都能当镜子使了,坐具上被铺上了锦绣垫子,公主才被扶着入座。

    季子禾倒没觉得公主太过娇气,公主嘛,皇帝的妹子,被娇养着不是很正常嘛。他甚至还想着,真不愧是公主殿下啊,就是和他们这些粗人不一样。

    云萝公主还很有才华,出口成章,就凭借她在文会上留下的墨宝,即使她不是公主殿下,那也能担得起才女的称号。如此这般,公主殿下在宴会上那就更加的受人欢迎了。

    卫璋盯着与其他人笑的云萝公主,整个人都好像被拉到雪山封印了一样,从头到尾一言不发,身上还散发着寒气,一口一杯的在那里猛灌酒。

    可神奇的是,被这么个人盯着,云萝公主却好像什么都没察觉一样,实在是很神奇。

    就这么一会儿的功夫,云萝公主竟然和安大业交上了朋友。这给季子禾的感觉,就好像遥不可及的神仙突然下凡了一般。

    不过想了想,好像也没有什么不对。在他看来,安大业就是个好不容易冲出了笼子的鸟,身上特别有灵气,十分的讨人喜欢,也难怪能与公主交上朋友。

    之后的宴会里,季子禾经常就能见到这位公主,时间长了,季子禾也发现了不对。每次只要在能在宴会上看到卫璋,那宴会上绝对就能见到公主殿下。

    为什么会发现这规律呢,纯粹是因为卫璋表现的太过明显了些。每次一见到公主,卫璋就会瞬间从翩翩公子变的丧气十足,一句话也不了,只是阴沉沉的看着公主,不断地喝闷酒。

    要他俩认识吧,偏偏他们二人每次都坐的很远,从来都没过一句话,甚至与公主压根就没有给过卫璋一个眼神。若卫璋喜欢公主吧,可他也没去搭过讪,可是他那眼神,怎么呢,特别像姑娘看见渣男的感觉,简直怨气十足。

    于是很多人就脑补出了一出求而不得,心生怨念的大戏。脑补的多了,搞得卫璋在众人心中那副翩翩公子的固有印象都破灭了,实在是太毁形象了。

    在众人疯玩了数日之后,会试发榜的日子如期而至。所有人瞬间就像被回了原形的妖精一般,一个个怂的跟鹌鹑一般,心里忐忑不安的等着会试的成绩下来,再也看不出之前生龙活虎的模样了。

    季子禾淡定的坐在桌前看书,骨头还以为他真的不紧张呢,就飘到了他身边围观。仔细看了一下才发现,季子禾哪里是不紧张啊,他是在发呆呢,手里的书都拿倒了都不知道。

    “回神了。”骨头伸出手掌,在他的面前拍了一下,季子禾一个激灵,双眼聚焦,看到了面前的骨头。

    “你真是,吓我一跳。”季子禾埋怨道。

    “谁让你看书看的这么入迷啊。”骨头点了点他手上的书,故意道。

    季子禾这才发现自己不心把书给拿反了,脸上泛起了薄薄的红晕,却还强装淡定的把书给翻了过来。

    “刚走神了没注意,你怎么不看你的游记了?”

    “我是怕某人太过紧张,特意来安慰一下。”

    “我才不紧……好吧,我确实紧张,读书那么多年,如今已经到了最后关头,我怎么可能不紧张呢。”季子禾呼了口气,端过桌上的茶喝了一口,“咦,这茶怎么是凉的,九又跑到哪里玩去了,怎么忘记给我换茶了?”

    “你忘了,早上睡的好好的,突然就坐了起来,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九赶去看榜去了。”骨头幽幽道。

    “是吗?”季子禾眨了眨眼睛,有些迷茫,“九不在啊,怪不得我觉得有点饿,他不在就明没人做饭啊,原来我还没吃饭吗?”

    “你又记错了,饭是我做的。”

    “是吗?那我怎么又有点饿了?”季子禾疑惑。

    “大概是因为前段时间整天参加各种聚会,暴饮暴食的多了,长胖了,胃口大了。”骨头道。

    季子禾下意识盯向了自己的肚子,揉了揉,哦,这该死的肥肉,还真的出现了。都怪那些聚会上的东西太好吃,一吃下来就停不下嘴巴。也不知道主人家都是从哪里请来的厨子,各路菜系应有尽有,实在是令人抵挡不住啊!

    “不行,不能再吃了,再吃就要跟村里的二胖一样了。”季子禾苦恼道。

    二胖是个外号,顾名思义,一个在家排行老二的胖子。长得白白胖胖,满身都是肥肉,就跟一个大白馒头一样。他也不是不干活,或是因为吃的太多,他那就是个喝凉水都能长肉的体质。他的家人也没有办法,只能他长得很有福气,满身都是福气。

    在季子禾正在苦恼自己的一身软肉的时候,黄九郎飞奔了进来,“主人,大喜啊,您得了头名。”

    季子禾刷的站了起来,愣愣的,好像有点搞不清楚状况,又刷的一下子坐了下去。

    黄九郎脸上的笑容渐渐消失,啥情况,怎么主人得了会元还不高兴了?

    突然,季子禾跳了起来,大笑道,“我居然得了会元,骨头,你听见没,我得了会元。”

    黄九郎了然,哦,原来不是不高兴,是没有反应过来啊。

    抱着骨头跳了好一会儿,季子禾才平静下来,觉得自己刚刚的姿势不太雅观,有些尴尬的松开骨头,轻咳了两声,装作一副淡定的模样,只是这脸上的笑容怎么都藏不住。

    他是有把握考过会试啊,可他没想到的是,他能得会元,那可是会试的第一名。全国的举子那么多,齐聚京州考会试,可谓是龙争虎斗,结果竟然让他拔了头筹,这实在是……太棒了!

    哈哈,他怎么就这么优秀呢,这可就等于,他一个人败了全国的才子们,能不让他骄傲嘛。

    “不错。”骨头的大手落在了季子禾的头上,季子禾脸上的笑恨不得咧到耳根。

    考上了会试,就等于他的寒窗苦读终于熬到头了,再也不用熬夜到天明读书了。而且他还是个会元,只要殿试不惹得皇上生气,怎么也能得个一二甲吧,甚至榜眼探花什么的也能期待一下。

    你问为什么不期待状元,这不废话嘛,状元那是驸马爷的位置,他就算了吧,没兴趣,他可不喜欢什么公主殿下。与其做富贵的驸马,他宁愿去乡下做个官,那还能为民做点实事。

    而且这驸马的位置,肯定不可能现场选,一定是早早就给定下了,殿试只是个镀金的过场而已,这几乎就是个路人皆知的事情了。所以,这届的科举,最优秀的文人可不是状元,而是第二名榜眼才对。

    “对了,九,你见到表哥没?”季子禾又问道。

    “见到了,见到了,就是我急着回来,没数名次。”黄九郎道。

    “无碍,在榜上就好。”季子禾笑着道,还真的应了大表哥的话,他们一起考试,肯定都能考中。过了会试,只要不在殿试作死,再差也能捞个官做做,这下大表哥的压力也应该少了不少。

    不一会儿报喜的人就来了,跟着来的还有左邻右舍,祝贺季子禾考中会元。

    季子禾考中会元,除了他自己之外,最高兴的人就是房东了。等季子禾考完进士,他以后租给别人房子时,就能跟人家吹,我家那房子,可是出过一个进士的。若是季子禾的会试得了前三甲,那就更好了,绝对一大堆考生抢着要来住。瞧瞧京城的那些个叫状元楼的客栈,一到科举年,就贵的要死,还有一大堆人去抢着住,不就是因为出过状元嘛。他这房子也不赖,也是个风水宝地,看看,不过住了数月就出了一个进士,涨价,必须得涨价!

    正在季子禾招呼邻居的时候,宁采臣的邻居匆匆跑了过来,道,“季公子,宁夫人要生了!”

    虽然宁采臣不是会元,但过了会试,也是件大喜事。报喜的人欢欢喜喜的去他家里报喜算领赏钱,邻居们听到这事也跟着去道喜,结果季子禾他嫂子一高兴,肚子突然一疼,就要生了。

    现场突然变的混乱起来,报喜的人也没想到这种人,可他眼珠子一转,没趁乱离开,反而招呼着人赶紧去请稳婆,然后派人去通知季子禾过来。

    毕竟他现在离开可能啥也领不到,可留下就不一样了,等宁采臣老婆生了,他可不仅是报喜人了,还是送子人,到时不就能领双份的喜钱了,这一点都不亏。

    等季子禾感到的时候,他嫂子已经把孩子生下来了,是个女孩,母子平安。报喜的人欢欢喜喜的拿着超大份的赏钱离开了,邻居道过喜,也没有扰这俩夫妻,也都散去了。

    季子禾凑了过去,瞅了瞅孩子,实话讲,嗯,刚生下来的孩儿可真丑。

    不过他没出来,倒是骨头口无遮拦,啧啧的评价道,“像只没毛的红猴子。”

    季子禾瞪了他一眼,人家虽然还,但人家是个女孩子,不要脸面的吗。真是太过分了,自己心里知道就行了,干嘛要出来。

    骨头摊手,反正又没人能听的见,怕什么。

    傻爸爸宁采臣脸上的笑那绝对是比季子禾知道自己做了会元时还要剧烈,想想也是,那边刚知道自己考过了会试,这边就又当爹了,双倍的快乐,肯定是季子禾这个孤家寡人体验不出来的。

    “要不要抱抱?”宁采臣热情的推销着自己襁褓中的女儿,他女儿长得可真好看。真的好想让所有人都知道,他有女儿了,好开心!

    “不了不了。”季子禾连忙拒绝,这么的孩子,看起来软绵绵的,很脆弱。他害怕自己力度把握不好,万一伤了孩子就不好了。

    “你这个当叔叔的,怎么连抱一下都不肯,我女儿长得那么好看,你难道就一点都不想抱抱吗?”

    呃,好看?

    季子禾怀疑的看着那襁褓中的红扑扑满脸褶子的婴儿,深深的怀疑,大表哥,你眼神没问题吧。

    顶着季子禾怀疑的目光,宁采臣也有些不好意思了,“好吧,现在是有点丑,不过很快就能变好看。婴儿刚刚生下来就这样,变化特别快,一天一个样,过不了几天就能变得白白胖胖讨人喜欢了,蒙儿当时就是这样的。”

    宁采臣十分有经验的着,这是他的第二个孩子了,他可是很有发言权的。

    “是吗?”季子禾很是怀疑,真的会变化那么大吗,这看起来似乎很难啊。

    “别不相信,过几天你亲眼看看不就知道了。”宁采臣自信道。

    季子禾点了点头,还是决定相信事实话。不过他还是希望宁采臣的是真的,不然这怪物长得那么丑,长大了可怎么找婆家哦,发愁。

    “表哥,你想好她叫什么名字了吗?”季子禾问道。

    “我之前想了几个,可惜你嫂子一个都没看上,不如你给起一个?”

    季子禾想了想,“不如叫双喜吧。”

    正好他爹今天双喜临门,不正好应景嘛。

    宁采臣鄙视道,“我以为我起名已经够烂了,没想到你起的也不咋滴,这么俗气的名字,亏你想的出来。”

    季子禾……季子禾能怎么办,又不能跳起来爆面前这男人的狗头!真气人,双喜哪一点不好听了,多喜庆,听起来就很有福气。

    “那你想叫她什么?”季子禾问道。

    “原先我起了几个你嫂子没看上,可刚刚,就在我抱住这孩子的时候,脑袋中灵光一现,跟你嫂子,不如我们就叫她双喜吧,正好今天我双喜临门,多应景。”

    季子禾:“……”

    “然后呢?”

    “然后就被你嫂子赶出来了呗。”宁采臣偷偷瞥了眼里间正在睡着了的夫人,戏精的抱着手里的姑娘,“哎呦我的乖乖唉,你娘亲看不上你爹的给你起的名字,看来你也要跟你哥哥一样,回老家请爷爷起名了。”

    蒙儿也没有大名,他只是乳名叫蒙儿,出于对老人家的尊重,宁采臣夫妻俩想让宁采臣的父母给长子起名。可他老爹直接修书一封,告诉他乳名叫蒙儿,大名等见到孩子后,他再给取。

    宁采臣一直在国学上课,也没时间回老家,所以蒙儿就一直没有大名。不过孩子还,也没有什么用大名的地方,也还能凑合。

    如今宁采臣会试过了,等下个月再考完了殿试,就能回老家了。到时候蒙儿的大名也能取了,取完之后,直接开祠堂上族谱,正好一下子搞定。

    “对了,起蒙儿,他人呢?”季子禾问道。

    “估计出去玩了吧,这子,真是一点也不省心,这个时候还乱跑。”宁采臣有些生气道。

    季子禾皱了皱眉头,“大表哥,你先陪着嫂子,我去方便一下。”

    “行,你去吧。”

    季子禾出了门,也没真的去厕所,而是在附近转了转,最后在宁家的后墙根找到了抱着腿蹲坐在地上蒙儿。

    “蒙儿,你怎么在这里蹲着,不去看看妹妹吗?”季子禾蹲下身问道。

    蒙儿抬起头,“我才不要去看那个怪物。”

    “那可不是怪物,那是你妹妹。”

    “妹妹一点都不好,她一出生,爹娘的眼里就只有她一个人了,再也没有我的位置了,我讨厌她。”蒙儿红着眼道。

    面对这个表叔,蒙儿很轻易的就将自己的心里话给吐了出来。这些话他连爹娘都没讲过,可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自己的表叔是和自己是一伙的,可以相信,所以才会哗啦哗啦把肚子里的话全都吐了出来。

    “怎么会,虽然有了妹妹,可你还是你爹娘的儿子啊,他们怎么会不疼你。只是刚刚他们太着急了,所以没有顾上你。”

    “哼,还不是为了那个红皮怪物,她有什么好。”

    “嗯,她是长的挺丑,不过她是你妹妹啊。”季子禾学着他的样子,靠着墙坐着,“我时候也想要一个兄弟姐妹,可以陪我一起玩,还能陪我架。”

    “你也会架?”蒙儿惊讶道。

    “当然啦,村里孩儿多,哪有不发生点矛盾的。时候吧,我特别羡慕那些兄弟姐妹多的孩,就因为他们人多,我不过他们。表叔我爹爹和娘亲过世的早,是爷爷把我给养大的,所以村里的孩儿就骂我,我是个扫把星,先克死了爹,又克死了娘,以后还会克死我爷爷。我气不过,就和他们了起来,谁知他一叫了几声,一下子窜出来四五个兄弟姐妹,那么多人我一个,我就只有乖乖挨揍的份。我当时就想啊,要是我也有那么多的兄弟姐妹就好了,那样就肯定不会挨揍了。可惜了,我也就只能想想。”

    “表叔,你可真没用,你个大男人,居然还想让人保护你。”

    “我那时候不是还嘛,而且要我保护别人也行啊。想想看,我要是有个妹妹,谁要是欺负她了,我就像神仙一样从天而降,将对面那子的狗头给爆,那我不就是大英雄了。”季子禾笑道。

    “大英雄!”蒙儿眨了眨大眼睛,陷入了思考中。

    “对啊,是不是听起来特别厉害!”

    蒙儿点了点头,“蒙儿也要做大英雄。”

    季子禾满脸欣慰,自己怎么就这么聪明呢,又解决了一桩大难题。

    殊不知十几年后,蒙儿的妹夫,下场那可不是一般的凄惨。

    殿试在会试放榜之后的下一个月举行,时间还早,也不需要像会试那般紧张。于是接下来几天,季子禾就开始参加各种庆祝的酒会了。安大业和丁再昌等人也都过了会试,名次也都挺靠前的。

    夜晚,季子禾醉醺醺的躺在床上,骨头任劳任怨的去厨房给他炖醒酒汤,以免他第二天早上头疼。

    月亮在云层之间忽明忽暗,一只白毛细腰的大狗停在了一个民房的门前。

    “汪,终于找到了。”

    “哎呦,哮天大人,等等,人这牵着的这纸扎马可跑不快啊!”只见一个穿着官服的差役牵着一匹白色的骏马,追着细犬而来。

    “汪,就是这一家,早些办完事,早些回去复命,莫要耽搁时间。”白色的细犬纵身一跃,轻轻松松的跳过院墙,没入了民宅之中。

    差役叹了口气,嘴里嘟囔着什么,牵着白马直接走向了院墙。令人惊讶的是,他竟然没有被墙给拦住,直接穿墙而过。

    房东家的短腿狗仿佛察觉到了什么,不安的转起了圈圈,但它确实什么都没看到什么也没闻到。突然,它听到了什么,赶紧朝着声音来源处跑了过去。

    白色的细犬用爪轻轻推开了房门,就看到了那只傻狗。它恶劣的朝着那短腿狗一呲牙,狗虽然什么都没看到,但仍旧察觉到了危险,夹着尾巴迈着短腿,叫都不敢叫一声的窜进了狗窝里。

    “呵,怂包。”白色的细犬窜进了屋子里,房间里只有一个醉鬼正躺在床上呼噜。

    白色的细犬跑到了床边,抬爪就去抓他的魂魄。突然,一只手抓住了它的爪子。

    “何方妖孽,竟然敢入室伤人!”骨头刚正在厨房煮醒酒汤呢,突然就觉得自己在季子禾身上的护身法术被触动,急忙赶来就看见这只白犬正在对季子禾做什么。

    白色细犬的身形突然变化,抽身成一个少年,挣脱骨头束缚的束缚,翻身退去。

    “是你啊。”哮天犬肩上扛着一根巨大的狼牙棒,扬着下巴,笑的恶劣。

    骨头皱了皱眉头,莫非是以前的仇家?

    哮天犬接着又道,“我乃二郎真君座下哮天犬,奉二郎真君之命,拘考生季子禾之魂前往地府参加冥界殿试,闲杂人等速速退散。”

    黄九郎还没走进屋里,听到这话,顿时炸了毛。嗖的一下,变成了狐狸,夹着尾巴就逃走了。

    “什么冥界殿试,没听过,禾子自己都没同意,你们凭什么带他走。”

    “我们真的是从地府来的。”牵着白马的差役掏出地府颁发的碟文,“这是由十殿阎王亲自颁发的碟文,凭此可拘考生生魂入地府,参加冥界科举,填阴官空缺。”

    前些年,为了肃清冥界吏治,天界派了二郎真君坐镇,专管此事。二郎真君在凡间巡视时,半路上碰到了一个倒霉孩子,席方平。

    席方平认出二郎真君后,当即向真君告了状,阐明了冤情,请求他为自己做主。

    二郎真君大怒,他现在正在严查吏治,还有人顶风作案,这不是不把他放在眼里嘛!当即彻查了此事,重罚了相关人等,并让席方平与其父还了阳。

    处理完这个案子后,二郎真君就联合十殿阎王算彻查冥府贪污腐败之事。他在这里时,尚且有人敢顶风作案,若他不在,岂不是这些腐败的阴官更加猖狂。

    这么一查,就在冥界呆了数年,大大的阴官罢了很多很多,搞得阴间人手严重不足。二郎真君把人都处理光了,这么一走了之当然不好了,遂算效仿凡人,开阴间科举,选优秀人才填补各个阴官空缺。

    当然,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参加的。阴官选拔离开有规定,必须要身负大功德的人才能担任阴官,之前那些就是。可惜有功德的鬼不代表会做官,之前那些腐败的阴官以前不也都是身上有功德之人嘛。

    身负功德的鬼真的不代表他的品德学识有这么多,很多都是大字不识一个。活着的时候做好事那是为了积累阴德,死了之后还积什么阴德,阴官是个铁饭碗,再怎么招也算个神仙了,所以很多鬼做了阴官之后就放飞自我了。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所以二郎真君就联合十殿阎王,举行了一场冥界的科考,选拔真正德才兼备之鬼。

    这不,不考不知道,一考吓一跳。地府身负功德的鬼也不少,因为这是第一届冥界科举,还放低了一点参加的条件。只要功德到了一定数量,都可以参加,但考试的难度却一点没降低,简直就快赶上凡人科举的难度了。

    这可愁坏了阴间的考生们,他们中间很少有生前在阳间当官的。阳间的官员虽然考过了科举,但是当了那么多年官,虽然身上得了功德,可消耗的功德也不少,也是难免的。毕竟这世间能够一尘不染的清官少啊,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会考试的参加不了考试,不会考试的有这个机会也是没用啊。本着宁缺毋滥的原则,几场考试下来,会试过后留下的考生竟然还低于阴官空缺数量。

    在众神一筹莫展之际,二郎真君便道,既然阴间难找,那就从阳间找好了,以前也不是没有阳间人代阴官的先例。众神一合计,觉得可行,正好凡间的会试刚结束,可以从那其中挑选符合条件的考生参加冥界的殿试。

    其他考生都由阴差去接,只有这季子禾被二郎真君挑了出来,放出哮天犬让他跟着阴差亲自去接人。本来二郎真君还不太愿意放哮天犬出来,可季子禾身边守着一条恶龙,恐怕阴差不敌。而那些能的过得的,没有人敢去。只有哮天犬主动跳出来要替主分忧,二郎真君不疑有他,就同意了。

    哮天犬挥退跟随的地府差役,盛气凌人道,“地府办事,哪来的什么凭什么,不让开,就休怪我不客气了。”

    差役不知道骨头和季子禾的身份,只感觉哮天犬是故意在找茬。瞧瞧他手中的狼牙棒都快按捺不住了好吗,狗大人,你冷静一下,我们是来接人,不是来架的啊!

    骨头没听过活人能做阴官,毕竟那是个例,地府又不会大肆宣扬。不然的话不显得地府没人嘛,那多没面子,以至于大部分都以为阴官只有死人才能做。若是禾子去做了什么阴官,那不就死了,他好不容易才考上科举,还未娶妻生子,给他爷爷养老送终呢,怎么能现在就死呢!

    “你们不能带他走,若是想让他做阴官,何不等他百年之后?”

    差役刚想解释什么,就被哮天犬给拦住。这只恶犬像是终于逮到了机会,挥起狼牙棒就朝着骨头砸去。骨头是可以躲开啊,可是他的身后,就是季子禾的床,若他躲了,季子禾还不被这狼牙棒给压扁了。

    骨头只好用胳膊将这狼牙棒硬扛了下来,顿时衣袖破碎,狼牙棒上的尖牙瞬间没入了他的肉里。

    鲜血溅到脸上,浓浓的血腥味让哮天犬眼中更加疯狂了起来。

    没错,他就是在正大光明的公报私仇。当年青龙神君失魂,跟走火入魔了一样,天界众神联合想要制住他,然而他的实力太过强大,众神死的死伤的伤,只能放任他,大不了躲着他就好了,没人敢再靠近他。

    哮天犬记恨青龙,是因为二郎神原本也是去降服他的众神中的一员。

    哮天犬他的原身是法宝,本应随主人作战。在那场战斗中,它本该被青龙撕碎,是他的主人救了他,也因此二郎神受了重伤,到现在暗伤都没好透。哮天犬不仅自责,它更恨伤二郎神的青龙。

    二郎神并不记恨青龙,他与青龙本就没什么交集,也谈不上私仇,之所以去围攻他也只天界的命令,受了伤也只能怪他技不如人,怨不得旁人。不仅如此,他还约束哮天犬,让他不许去寻仇。哮天犬也谨遵主人的命令,不敢去找青龙残魂的麻烦。

    可这次不一样啊,这次是青龙残魂主动妨碍公务,他动手是正大光明的!哮天犬已经完全是把主人叮嘱的不许动手的事情给忘在了脑后,一心就想把这条落难的青龙给胖揍一顿。

    骨头怕伤着季子禾,拼着自己受伤,也要引着哮天犬到一边架。可偏偏,他忘记对面可不是一个人,而是团伙作案。这边好不容易把恶犬引走,那边牵着白马的差役就趁机的走到季子禾的床边,去拘他的魂魄。

    骨头想去救季子禾,却被哮天犬给拦了下来,“看什么呢,你的对手是我。”

    “让开!”

    “不让,有种败我啊!”哮天犬特别欠揍的着,手中的狼牙棒挥的虎虎生威。

    差役将季子禾的魂魄扶上了白马,冲着哮天犬大叫道,“哮天大人,时辰快到了,我就先走了!”

    “别走,回来!”眼看差役就要将季子禾带走,骨头爆发了,拼着受伤,硬是将那该死的狼牙棒给断。躲过哮天犬,朝着季子禾追去。

    “啧,真是个废物。”哮天犬嘟囔着将手里的狼牙棒给随手一扔,武器没了不算什么,他的化身可是犬,爪牙才是最好的武器。

    哮天犬的身上的气息开始暴涨,竟化身为了一只如象般大的白色细犬,迅猛如闪电般将骨头扑倒在地,大口一咬,他的半截身子都被咬在了嘴里,然后骨头就被它给甩了出去。

    哮天犬的那口牙可不是白长的,大罗神仙都能被它咬掉口肉,更何况骨头还只是个残魂。哮天犬的这一口下去,直接咬碎了他的脊骨,让他半天都爬不起来。

    “汪,废物。”白色的大狗扬眉吐气的走到骨头身边,只觉心情舒畅。

    哮天犬还是有理智的,被真的把骨头给杀死。虽然骨头的伤看着严重,可对于修士来,根本就不算什么大事。就连那脊骨,修养个把月,它都能自己长好。

    “不许,带他走。”骨头满身是血的趴在地上,双手抓着地面,眼神凶狠,令人心悸。

    哮天犬心里一咯噔,突然觉得有些不安,像是有些不好的事情要发生。它看着地上的骨头,退了几步,“明天早上他就会被送回来的,在这里等着吧。”

    完,哮天犬火急火燎的就跑了,竟是半点也不愿意多留。

    四周安静极了,虽然这边的噼里啪啦,可周围的邻居像是什么都没有听到一般,睡的沉稳。

    哮天犬离开后,黄九郎才敢哆哆嗦嗦的走出来,之前的威压让他仍心有余悸。

    他抖着腿走到了季子禾的肉身身边,发现他呼吸还在,像是睡着了,便松了口气。再看地上满身是血的骨头,大惊失色,赶紧凑了过去,“骨头,你没事吧!”

    骨头的眼睛半睁着,失了神采,嘴里还不停地在些什么,只可惜声音太,听不清楚。

    没听到回应,黄九郎想着也不能让他就这么在地上躺着,便想去扶他。谁知道手还未碰到他,就看他眉心突然大亮。

    极南之地,寒冷刺骨。

    雪原上,白凤流着鼻涕,拿着自己的凤凰火心翼翼的烤着自己刚刚从水里抓出来的大鱼。

    远处巨大的冰山耸入云霄,不知高几许。山中有一红色大鸟被冰封其中,而山外有一青色的巨龙缠绕缠绕其上,双目紧闭,一动也不动,也不知是死是活。

    自从来到这什么南山,孟章神君就在那山上缠着呢,白凤一个人也没办法离开,主要是灵石不够,没法驱动飞舟。唉,待在这里这么久,他都快从凤凰变成海鸟了,唯一的乐趣就是抓鱼烤鱼吃鱼,这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哦。

    在白凤正在心翼翼控制火候的时候,却没有看见,那冰山上的青龙突然睁开了眼睛。

    只听一声巨大的吼叫声,雪原上顿时刮起了巨大的风暴,糊了白凤一脸。他手上一个不注意,超高温度的凤凰火就把鱼肉给烧成了渣渣。

    白凤抹了把脸的风雪,给自己支了个防护罩,紧接着就看到青龙如蛇般细长的身体突然缩紧。只听咔嚓一声巨响,冰山上出现了一条裂缝。

    白凤的心扑通扑通的直跳,眼睛里都兴奋的快要冒出火苗了。

    终于要结束了吗,实在太感人了,这鬼地方他真的是一天都待不下去了!

    裂缝越来越多,越变越大,最后终于支撑不住,化为了无数块冰晶,瞬间迸发了出去,嵌入了巨大的冰原之中。

    红色的大鸟从空中落下,摔在了冰原上一动不动。

    白凤不禁拍掌称快,成功了,成功了,终于可以回家了。

    谁知还没等白凤反应过来,青龙便化作一道流光,朝着北边飞去,瞬间就没了影子。

    白凤的笑脸顿时僵住了,这是啥,啥情况?

    大佬别走啊,不要丢下我,我也想回到温暖的陆地QAQ!

    自从骨头眉间的光亮起来之后,他身上的伤就以肉眼看的速度好了起来。他闭着眼睛,好像是睡着了,又好像在闭目养神。

    黄九郎也就最开始被吓了一跳,可他等了片刻发现,骨头眉心那光点,好像也没有什么危险,不禁大起了担心,给骨头施了一个清洁的法术,将他这一身血污去除,然后把他扶了起来。

    这屋里就一张床榻,不过挺大的,平日里骨头也经常与季子禾同睡。黄九郎就将季子禾的身体往床里边挪了挪,把骨头扶了上去,与他并躺着。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黄九郎看护着这俩人看的都起了瞌睡,趴在桌上睡着了。

    天边突然飞过一道流光,没入了床榻上的骨头的身体之中。没有人发现,骨头的身体慢慢变得饱满起来,从来都是冰冷的皮肤此刻却渐渐多了些温度。他双目紧闭,呼吸浅浅,而魂魄,是不需要呼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