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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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季子禾苦哈哈的被逼着教剑的时候, 朝廷的分配终于下来了。

    季子禾被任命为宁安县的县令, 这真的可以是一个意料之外却又在情理之中的事情。

    一般科举考试前三名都是要留京做官的, 当然也不是绝对, 只是外放的情况少。先前他还在想, 若是自己在京做官怎么办,地府任命他为宁安县的县城隍,他既然接了任命就肯定不会不管的, 他莫非每天都要奔波在路上吗?

    结果朝廷与地府一样,把他也安排在了宁安县。季子禾大松一口气的同时,又有些疑惑,莫非地府有未卜先知的能力, 还是他们用了什么方法影响了朝廷的选官结果?

    疑惑归疑惑,季子禾也不是那么较真的人, 也没算刨根问底非要找出来一个结果。过程什么也不重要,结局能令人满意就足够了。

    宁采臣的考官名次挺靠前, 朝廷也给他任命了一个地方的县令,与季子禾一样,都是正七品。

    选官结束了, 季子禾与宁采臣就商量着回家的事情了。要买土特产,雇车, 雇人进士的仪仗充面子, 还要找人看房子,乱七八糟的事情还挺多的。

    宁采臣的房子还是没算卖掉,毕竟京州房价那么贵, 卖了舍不得,不定过几年还能再涨涨。就算不卖,找个中介给安排一下,租出去一年的租金也能赚不少钱。而且宁采臣他们就算做了外地官员,每隔两三年还得回京述职,正好有个落脚的地方。

    就因为他们的事情比较多,很多外地来考试的进士都回家了,他们还滞留在京州。

    不过正是因为他们的磨叽,让他们参与了一场非常盛大的婚礼。

    云萝公主是皇帝的掌上明珠,她的婚礼自然不会随便。驸马无论出身多高,在皇室看来,那也是下嫁了。况且今科状元的出身确实一般,只是一个世家的旁系子孙罢了,若非一个状元光环,真的是不值一提。

    不过,虽是嫁,可是在很多人看来驸马就是个吃软饭的。皇帝命人在城中修建了奢华气派的公主府,那是公主夫妇要住的地方。驸马工资是皇室发的,住处是皇室给的,也不需要干什么活,唯一的工作就是哄好公主就可以了,就算有了什么政绩,那肯定也是皇室给他走的后门……这让很多人在羡慕的同时,心里又对驸马多了几分轻视。

    不管旁人怎么样想的,作为新郎官,安大业自己是挺高兴的。

    他穿着大红的婚服,胸前戴着大红花,骑着高头大马,身后十二人抬的巨大的花轿中是他从宫中迎回的新娘子。

    喜乐声几乎穿透了整个京州城,向人宣示着这场盛事。迎亲的队伍从街头排到街尾还没有到尽头,骑着骏马的宫女在前方开道,后边是一辆辆驮着巨大箱子的马车,那是公主的嫁妆,数量之多,不禁让人羡慕的猜测着那其中到底价值几何。队伍中,还有美丽的婢女,不断向道路两旁的围观者中撒着喜钱,这番大手笔让路人也多了不少欢声笑语。

    年轻的俊美公子褪去了锦衣,穿着一身黑色的简单衣袍,牵着一匹骏马,远远的站在人群之后,遥望着那长长的迎亲队伍。

    婚礼的热闹并没有影响到他半分,好像他一人与那边的热闹景象存在于两个世界一样。他手中握着缰绳,背上背着行礼,腰间插着一把折扇,眼神扫过那满脸笑容的新郎官,再看向那华丽巨大的轿子,冰冷彻骨。

    “世子,您就跟老奴回去吧,别做傻事啊。现在战事都平定了,您去了也没有仗可啊。”曹国公府的老管家愁着张脸,试图劝这个任性的主人。

    “虽战事平定,北胡大部队退兵,但仍有残余部队不断侵扰我大楚边境。只要胡人没有死绝,战争就还没有结束。”卫璋平静的道。

    “话虽如此,您可是曹国公府世子,怎么能上战场。刀剑无眼,若是伤到了您,可怎么跟国公爷与夫人交代啊!”

    “正因为我是曹国公府的世子,所以才会执意去北边。曹国公府是马背上得来的爵位,先祖是大楚的开国之将,随高祖一同过天下,这才有了曹国公府的名号。后来曹国公府败落,是祖父骑着马,踩着敌人的鲜血与头颅,又将曹国公这一爵位给重新冠在了头上,并被仁德皇帝赐予了“卫”姓,这才有了曹国公府如今的风光。我卫璋,又岂能败了曹国公府的名号。”

    “可是,战场实在是太过凶险了。”

    “危险与机遇是并存的,没有什么地方,可以比战场升迁的更快。我原先也有些顾虑,对上战场之事犹豫不决,所以才会想着试试走科举的路子,如今……”卫璋看着那消失在视线中的队伍,自嘲一般摇了摇头,“罢了,多谢你来送我。”

    “世子,国公爷和夫人不是不想来送您,只是……”

    “我知道,他们若真的来了,怕是我今天就走不了了。”卫璋笑道,他向爹娘提出要去战场之时,他爹娘都吓了一跳,不想让他离开。在他劝了许久之后,才勉强同意。若非怕他们又改变主意,卫璋也不会走的那么急了。

    “唉。”老管家叹了口气,“您多保重。”

    “嗯,替我照顾好我爹娘,我走了。”卫璋再看了一眼迎亲队伍离开了方向,牵着马儿朝着相反的方向走去。

    出了京州城,青年翻身上马,马鞭扬起,马儿唏律律的叫着,跃动四只马蹄,奔向了远方。

    远方,是新的征程。没有诗与鲜花,有的只是悲壮与豪情。

    城内,十二人抬的巨大花轿之中,穿着吉服,头上盖着红盖头的新娘手中拿着一块玉佩,珍重的抚摸着。一滴眼泪,无声的划过她的面容,从盖头中掉落,在玉佩上砸开一朵的水花,并没有引起任何人的注意。

    等云萝公主的婚礼一过,宁采臣一家也收拾的差不多了。与仍在京州的朋友们吃了顿送别宴,季子禾就与宁采臣一家踏上了回乡的路。

    与此同时,在离大陆很远很远的极南之地,巨大的冰原之上,白凤心翼翼的控制着凤凰火,烤着大鱼。

    “我想回家。”

    白凤吸了吸鼻子,委屈巴巴。孟章神君,你什么时候才能想起来我啊,这地方简直就不是鸟呆的。

    “男子汉大丈夫,有什么好哭的。赶紧把鱼烤好,送到我嘴里来,我好饿啊。”红色巨鸟趴在地上,不满道。

    “我这不是哭,是风吹的。神君,我都烤了那么多鱼了,您什么时候才能带我回去啊!”白凤心翼翼的将烤好的鱼放进大鸟的喙里,讨好的看着这个总是压迫自己烤鱼的龟毛鸟。

    瞧瞧,这玩意儿就是被凤凰一族推崇的朱雀。明明是只鸟,吃个鱼还非要烤的,也不知道哪来的毛病。

    至于哪里来的毛病,还不是因为白凤自己。天天闲着没事就知道烤鱼,烤了那么久,硬生生练出来手艺了。把人家朱雀馋醒了,白凤就自觉的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朱雀的饲养员。

    “我也想回去啊,被冻了那么久,没力气,飞不起来。这里的鱼蕴含的灵气太少了,吃不饱,估计还需要一段时间才能恢复。若你有什么灵石丹药之类,那我可能会恢复的快一些。”朱雀嘴巴像个无底洞,一口吞了鱼,半点水花都没有。

    白凤偷偷翻了个白眼,得了吧,要是有灵石,我自己就坐着飞舟离开了,还用得着求你嘛。

    “白凤,我还饿,想吃。”朱雀两只圆圆的眼睛盯着白凤,白凤退后一步,脸有点热。

    咳咳,怪了,他不是只喜欢黑色的鸟(乌鸦)的嘛,为什么会觉得红色的鸟也有点好看。嗯,肯定是单身太久的缘故,等回去他就去找个对象。

    “等着,我去给你抓一条大鱼!”白凤饲养员任劳任怨的又跑到海里抓鱼去了,完全忘记上一刻自己是如何嫌弃那只红色的大鸟的。

    至于那条把白凤无情的抛弃了的青龙,此刻正窝在自家人类的衣服里,软绵绵的摊成一条,呼呼大睡。

    回乡的路上,季子禾路过兰若寺的时候,季子禾还去了趟画壁,感谢那姑娘阿离的赠剑之恩。虽然没有给她送人肉,不过却送了不少其他的东西。姑娘虽然有些失望没有人肉,但也没真把季子禾给怎么着,人家还是挺喜欢禾子这个人类的。

    除了这个插曲,路上就再也没有遇上什么奇奇怪怪的事情了。

    季子禾一行人回乡心切,怕拖慢进度,快到白河镇的时候,他们才出了探花和进士的仪仗,一路风风火火的进了镇,惹得附近的人都来围观。

    姑姑一家听到消息就在门口等着了,走了那么远,宁采臣终于回家了。几步下马,噗通一下跪在了父母面前,“爹娘,孩儿回来了。”

    “回来就好,回来就好。”姑姑和姑父满脸笑容的将宁采臣扶了起来,往队伍中看了一眼,没有看到季子禾的身影,眼中多出了几分担忧之色。

    季子禾一到稻禾村,村里人就开始敲锣鼓,在村口迎接他。不光是村里人,还有附近的村庄的村民也都来看热闹。

    季子禾拜见了季氏一族的族老与村里的长辈,一路被簇拥着往家里走。离家越近,他就越激动,他甚至连一会儿要见爷爷的姿势都想好了。

    可他万万没想到,本该在家里等待他衣锦还乡的老人,此刻却没了踪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