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天水一日,浮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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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距上次云端之巅一战, 九大宗门损失惨重,纷纷洗牌,不消一月便另后起之秀取而代之, 唯有浮云望月二宗得以保全,静静休养生息。

    那一战, 血流成河,尸骸遍地,过去了一年,人们仍在议论不休, 被编成了故事,书人茶余饭后都会讲那么一遭。

    “话那无尘尊洛君荣乃天下剑修第一人,收的徒弟也非平庸之辈,弱冠之年便修炼到了五玄之境, 可惜天妒英才, 云端之巅一役拼着身死的代价重创了妖主风蛟, 就此陨落, 可悲可叹呐!”

    街边的茶馆,一名葛衣老者手持惊堂木, 滔滔不绝的讲述着那不知真假的故事,

    “浮云宗这一代弟子,若论俊才, 当属月半缘与陈心锁,他二人,一曲仙音通九天, 双目控心辨鬼神,再不济亦有沈将携星罗棋盘算通天,却无人得知,当年最惊才绝艳的弟子其实无尘尊座下的大弟子燕情……”

    这老者话未完,就被人断了,

    “老先生,这话不对吧,我怎么听无尘尊座下弟子名唤临沂,没有一个姓燕的啊。”

    “后生,你知道什么!”

    那葛衣老者哼了一声,砸了个花生米过去,正中话者的脑门,痛得对方哎呦了一声。

    “那无尘尊,眼光高的很,寻常人是入不了他的眼的,百余年从未收徒,谁曾想这一收便收了两个,大弟子天资聪颖——便是那燕情,这二弟子嘛,就是临沂,修为也算过的去。”

    葛衣老者喝了口茶水,又继续道,

    “若论起这燕少侠与妖主风蛟,其实还有一桩风流趣事。浮云宗自古以来便不收女弟子,可这清风掌门却有个私生女,名唤妙儿,生得那是貌美如花倾国倾城,可想而知一到浮云宗便俘获了众多男弟子的心啊,这燕少侠便是其中之一……”

    话未完,底下又有人岔了,

    “那女子能有多美?莫不是比十几年前艳冠玄界的颜辞仙子还美?”

    老者闻言捋了捋胡须道,

    “颜辞仙子引得游星尊柯月冲冠一怒为红颜,最后双腿被废,然而这妙儿仙子,却是引得燕少侠丧命,妖主风蛟苦等多年啊。”

    “自古以来,男不坏,女不爱,那风蛟也算翩翩儿郎,不知从哪里晓得了妙儿仙子的美貌之名,化作凡人前来勾搭,谁知这一来二去的便成了,”

    到此处,老者忽的一拍惊堂木,声量陡然拔高,

    “可谁知!那风蛟竟是妖兽所化,不仅如此,还生吃了浮云宗数十名弟子,妙儿仙子痛苦万分,一边是情郎,一边是师门,她左右为难,最后无奈自尽,一代佳人就此香消玉殒,临死前曾言,让风蛟赎完了罪孽,等坐化那日再去轮回道寻她,燕情少侠眼见心上人身死,云端之巅一战以命相拼,最后终于逼得风蛟败退。”

    座下有女子用衣袖掩泪问道,

    “当真痴情,后来呢?”

    “后来?后来那风蛟便回到了无望林中养伤,之后化做人形行走人间除妖驱魔,以赎自身罪孽,只是他乃上古妖兽,又修为高深,再活个十几万年也不是问题,等坐化那一日,难咯,世间有人求金银不可得,有人求权势不可得,他却是求死不得,”

    老者完,还幽幽的叹了口气,

    “他只愿,有一日烟火人间,盛世太平,然后他死了,去轮回道寻他的姑娘。”

    茶馆内,坐着一名白衣少年,闻言面无表情的抿了口茶,嗤笑道,

    “一派胡言。”

    他声音不大,却是让身旁一个游侠扮的半大少年给听到了,对方闻言一双黑亮的眼睛直直望了过来,自来熟的道,

    “你怎么知道那老先生是胡的?难道都是瞎编的不成?”

    白衣少年闻言,出神了那么片刻,

    “书人讲的故事,哪有真的,不过那燕情,确是惊才绝艳,这世间,也只有他一人能让无尘尊真心收徒。”

    他此言一出,那半大少年不乐意了,

    “谁的,几日后浮云宗的招生大典马上就开始了,你瞧着吧,我定能拜入无尘尊门下!”

    完还晃了晃手中的一把锈剑,上面密密缠着些脏得看不出颜色的布条,寒碜的让人想发笑。

    那白衣少年见状眼中露了些讥笑出来,

    “自云端之巅一役后,无尘尊便闭关不出,连他的二弟子也不曾见到面,更遑论收徒,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

    完拿起桌上的佩剑走出了茶馆,衣摆下袍绣的正是浮云纹饰,外间正好有一名同样衣衫的男子正等着他,见状道,

    “临沂师兄,你怎么半道跑去喝茶了,掌门让我们下山捉妖,可不是来听书的。”

    那弟子遍寻他却找不到,一时急了,完才想起面前这位师兄脾气最是不好,面色都白了几分,满满的不安。

    然而出乎意料的,临沂只是眼神不善的看了他一眼,然后径直走入了人群。

    作者有话要:  碉堡:少食多餐,这是宵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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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精神病院找对象》

    粗神经傻缺二货攻x阴暗变态反涩会人格受

    沈绍初是一个思想天马行空的富二代,相比于那个精明能干撑起家族企业的大哥,他实在太没用了。

    于是他被父母送进了精神病院。

    沈绍初:excuse me???我只是思想跨越了一点,审美异常了一点,但并不代表我是个神经病啊?!!

    在精神病院待着的每一天,他都在想方设法的逃出去,直到认识了隔壁的邻居。

    邻居肤白貌美,一双眼睛跟星星似的好看,每次看见沈绍初,都会对他怯生生的一笑。

    邻居是男的,但没关系,架不住沈绍初是个基佬。

    沈绍初春心荡漾,花了半个月时间好不容易才把人追到手,然而此时那对无良父母来接他出院了。

    父母:你大哥出车祸去世了,赶紧出院继承家产和公司。

    沈绍初:不!!谁都不能分开我和我老婆!精神病院是我家,谁带我走我跟他急——

    除非你们把我老婆也弄出去。

    院长闻言扶了扶眼镜:病人有潜藏的反社会人格,内心阴暗极度危险,并不能出院。

    沈绍初:!!!!

    #新找的对象是变态!!现在分手会不会被弄死?在线等,急!!!#

    江淮病态一笑:敢分手,弄死你哦……

    作者君没有精神病,没去过精神病院,文中内容纯靠想象,请勿当真

    如有雷同…

    可能我上辈子去过

    最后鞠躬感谢投地雷和营养液的可爱,碉堡给你们笔芯